1、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总结 市位于 省北部、 过渡地带,是全国重要优质小麦、玉米生产基地。作为整建制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了持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市委、市政府始终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放在“三农”工作全局中谋划推动,努力挖掘粮食增产潜力和空间,用实际行动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农业强国、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情况 市自2011年起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截至2022年底,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 万亩。20 年7月, 市遭受了百年一遇的暴雨和洪涝灾害,农田因灾损毁近 万亩,其中高标准农田损毁 万亩,占已
2、建高标准农田面积的 %。在上级大力支持下,全市 万亩灾毁农田全部纳入灾后重建和新建项目库,目前项目已基本完工,待项目全部竣工后全市高标准农田面积将达到 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建设成效一是农田灌排条件稳步提升。全市 万亩高标准农田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万亩,高效节水灌溉率达 %,远高于全市 %的耕地平均灌溉水平;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以上,高于全市 的平均水平,农业抗旱减灾能力显著提升。二是耕地地力质量显著提升。通过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等措施, 市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普遍达到2.2等,高于全市耕地质量2.4等的平均水平。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产能普遍达到 斤以上
3、,全市高标准农田粮食总产能超 万t,占全市粮食总产量的 %以上,粮食连续多年实现稳产高产。三是农业生产成本持续降低。实施田块土地整治、机井沟渠配套等高标准农田建设措施后,有效提高了灌溉效率、科学施肥施药率,降低了劳动强度,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据测算,高标准农田亩均节水、节电率达到24.3%、30.8%,化肥、农药施用量分别减少12.8%、17.1%,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明显。四是农业机械化水平稳步提升。截至2022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 万kW,粮食生产综合机械化率达到 %,其中小麦机收率超 %、玉米机播率达 %,被评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其中 县、 县被评为省级平安农机
4、示范县, 县创建成为国家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三、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地方财政压力较大,管护资金落实困难。中央财政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为一次性拨付,项目建成后资产移交属地管理,后续管护资金中央财政不再投入。近年来受疫情和洪灾双重影响, 市、县两级财政较为紧张,足额落实后续管护资金压力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效益。按照 市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亩均8元的标准落实管护资金( 省其他地市标准分别为3-15元不等), 县、 县 万亩高标准农田每年需管护资金 万元,但两县作为典型的农业大县,财政尤为困难,落实难度较大。二是项目占地没有补偿,部分群众抵触施工建设。高标准农
5、田建设时挖沟、修路、打井、建桥等工程需要占用部分耕地,但因高标准农田建设属于公益项目,没有占地补偿,且受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三十年不变的政策限制,大部分村已没有机动耕地对占用农民的耕地进行调补,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群众不配合施工建设的情况较为普遍。如, 县、 县在修建排水沟渠占地时,涉及农户认为个人利益受损,导致发生阻工现象,工程推进面临困难。三是亩均建设标准不高,投资融资渠道较窄。近年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人工费用、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现行的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1500元财政补助最低标准,仅能解决最基本的灌溉和排水问题,部分项目难以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与群众需求差距较大。多元化投融资
6、模式缺少顶层设计,没有相关制度、法律作支撑,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盈利方面具有不确定性,难以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四是土地集中规模化经营进度缓慢。 市主要采用土地流转和土地托管两种模式推进高标准农田集中规模化经营,一方面由于目前土地全程托管处于起步探索阶段,经营模式上还不够完善、健全,缺乏市场竞争、风险防范、服务监管等机制。另一方面由于土地规模化经营后,农户只能在农村土地确权证书上看到土地份额,无法看到实际土地,存在担心丧失土地承包权心理,导致流转和托管土地的意愿不强,土地集中规模化经营进度缓慢。目前,全市土地流转面积和全程托管面积共 万亩,仅占高标准农田面积的 %。四、持续推进 市高标准农田建设
7、的几点建议一是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等财政困难地区的资金扶持力度。 省作为全国粮食主产区, 县、 县又作为 省粮食生产核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大,且县级财政较为紧张。建议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等财政困难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确保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二是提高项目建设最低投资标准。建议综合考虑建设成本、物价波动和财政投入能力等因素,加大资金投入,将项目亩均建设最低标准提高至3000元左右,以满足基本建设需求,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进程。三是鼓励引导地方拓宽投融资渠道。建议出台关于支持鼓励社会国有资本积极参与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政策规定,发挥功能类国有投资企业的骨干引领作用,争取政策性、开放性金融工具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管理。四是更加注重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建议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的政策统筹和引导,明确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管护经费为主,中央、省、市安排高标准农田管护引导性奖补资金,作为管护资金的重要补充;鼓励县级地区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拓展管护经费来源;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积极引入社会化公司、委托专业代理人等方式,开展专业化管护,探索多位一体、委托代管、第三方购买服务等管护新模式,为高标准农田长久发挥建后效益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