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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94_2015_比亚迪_2015年年度报告_2016-03-28.txt

1、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016 年 03 月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传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惠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

2、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9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7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94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10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3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3、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比亚迪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集团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报告期 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比亚迪(A 股)、比亚迪股份(H 股) 股票代码 002594、0121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比亚迪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BYD COMPANY LIMITED 公司的外文

4、名称缩写(如有) BY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传福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延安路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19 办公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 3009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18 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 db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黔 程燕、张燕 联系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 3009 号 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 3009 号 电话 (+86) 755-8988 8888 (+86) 755-8988 8888 传真 (+86) 755-8420 2222 (+86) 755-8420 2222 电子信箱 db db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

5、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19231745-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2012 年 2 月 13 日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3D 眼镜、GP

6、S 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 2012 年 9 月 17 日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8 月 15 日);3D 眼镜、GPS 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

7、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李剑光、邓帮凯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

8、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 年 营业收入(元) 80,008,968,000.00 58,195,878,000.00 37.48% 52,863,284,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823,441,000.00 433,525,000.00 551.28% 553,059,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206,641,000.00 -677,281,000.00 278.16% -56,930,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842,0

9、94,000.00 38,069,000.00 9,992.45% 2,436,169,00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2 0.18 522.22% 0.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22% 1.84% 8.38% 2.5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 年末 总资产(元) 115,485,755,000.00 94,008,855,000.00 22.85% 78,014,833,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2,294,404,000.00 25,365,597,000.

10、00 27.32% 21,709,764,000.00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 2,823,441,000.00 433,525,000.00 32,294,404,000.00 25,365,597,000.00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按国际会计准则 2,823,441,000.00 433,525,000.00 32,294,404,000.00 25,365,5

11、97,000.00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 2,823,441,000.00 433,525,000.00 32,294,404,000.00 25,365,597,000.00 按境外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按境外会计准则 2,823,441,000.00 433,525,000.00 32,294,404,000.00 25,365,597,000.00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适用 不

12、适用 由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在重大方面取得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亦已于2005年1月1日开始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因此本集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本集团于2014年度及2015年度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不存在实质性差异,故无需作出调节。 2014年度及2015年度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境外审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5,282,504,000.00 16,299,862,000.00 16,911,208,000.0

13、0 31,515,394,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0,946,000.00 345,714,000.00 1,494,700,000.00 862,081,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0,387,000.00 112,092,000.00 335,513,000.00 718,649,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37,007,000.00 -914,966,000.00 -4,563,051,000.00 5,383,104,000.0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

14、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6,051,000.00 220,053,000.00 1,213,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81,177,000.00 798,446,000.00 677,121,000.00 主要是收到与汽车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15、、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2,685,000.00 4,261,000.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7,250,000.00 49,503,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3,895,000.00 34,568,000.00 47,094,000.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438,165,000.00 186,494,000.00 主要是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457,455,000.00 177,758,000.00 106,

16、429,00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2,866,000.00 4,761,000.00 9,010,000.00 合计 1,616,800,000.00 1,110,806,000.00 609,989,000.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

17、目的情形。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集团主要从事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以及包含传统燃油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同时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积极拓展新能源产品领域的相关业务。 比亚迪为全球领先的二次充电电池制造商之一,主要客户包括三星、微软及华为等手机领导厂商,以及博世、T T I等全球性的电动工具及其他便携式电子设备厂商。本集团生产的锂离子电池及镍电池广泛应用于手机、数码相机、电动工具、电动玩具等各种便携式电子设备和电动产品。 作为全球领先的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供货商之一,本集团可以为客户

18、提供从整机设计、部件生产到整机组装的垂直整合的一站式服务,产品覆盖手机、平板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及其他消费类电子产品等领域,但不生产自有品牌的整机产品。该业务的主要客户包括三星、苹果、华为、联想、步步高、HTC、微软等智能移动终端领导厂商。 自二零零三年拓展汽车业务以来,凭借集团产品领先的技术及成本优势及具备国际标准的卓越质量,集团的汽车业务实现高速增长,迅速成长为中国自主品牌汽车生产的领先品牌。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研发和推广的先驱,集团于新能源汽车领域拥有雄厚的技术积累、领先的市场份额,奠定了比亚迪于全球新能源汽车领域的行业领导地位。 新能源业务是比亚迪未来发展的重要范畴,凭借自身在新能源业务

19、领域的技术和质量优势,集团将积极拓展新能源产品领域的相关业务,推动业务长远及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固定资产 主要是新项目增加导致购买增加以及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增加,致使期末比期初数增加 8% 无形资产 基本持平 在建工程 主要是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增加,致使期末比期初数减少 10% 货币资金 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导致银行存款增加,致使期末比期初数增加 48% 应收票据 主要是预收车款减少,致使期末比期初数减少 27% 应收账款 主要是汽车业务销售增加导致应收相应增加,致使期末比期初数增加 56% 存货 主要是汽车业务规

20、模扩大导致存货需求增加,致使期末比期初数增加 58%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的具体内容 形成原因 资产规模 所在地 运营模式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收益状况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 汽车业务相关资产 汽车产业 184,863,000.00 元 美国 财务监督,委托 0.51%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 在美国地区的开拓 外部审计 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集团秉持“技术、品质、责任”的发展理念,肩负绿色环保的企业社会责任,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打造出长期可持续的核心竞争优势。 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领跑者之一

21、,比亚迪拥有庞大的技术研发团队和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已相继开发出一系列全球领先的前瞻性技术,建立起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全球领先优势。比亚迪作为全球唯一一家横跨汽车和电池两大领域的企业集团,拥有全球领先的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技术,以及全球首创的双模二代技术和双向逆变技术,实现汽车在动力性能、安全保护和能源消费等方面的多重跨越,为全球汽车产业开拓出崭新的发展路径。 在动力电池领域,集团开发了高度安全的磷酸铁锂电池应用于电动汽车,解决了电动汽车电池在安全性和循环寿命方面的全球性难题。目前,集团已在动力电池领域建立起全球领先的技术优势和成本优势,并通过动力电池产能的快速扩张建立起领先的规模优势。 在商

22、业推广方面,集团推出的纯电动大巴K9和纯电动出租车e6已在全球6大洲、43多个国家和地区、超过190个城市成功运营,为洛杉矶、伦敦、阿姆斯特丹、悉尼、香港、吉隆坡等城市带来绿色环保的公共交通解决方案。在深圳运营的K9纯电动大巴和e6纯电动出租车,累计行驶里程已分别达到1亿公里和3.6亿公里,创造了全球电动汽车最长运营里程记录。在私家车市场,集团首款应用双模二代技术和双向逆变技术的新一代双模电动汽车“秦”,自上市以来连续成为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冠军。自2015年5月起,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超越海内外竞争对手,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冠军企业。 集团横跨汽车、IT、新能源三大领域,凭借各自领域的丰

23、富技术积累和各领域间的综合协同优势,集团未来将继续致力于新能源汽车技术的突破创新和产品的应用推广,积极推进传统汽车转向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变革。未来,比亚迪将通过 “7+4”战略推动新能源车的全方位拓展,将新能源车的应用范围从私家车、公交车、出租车延伸到环卫车、城市商品物流、道路客运和城市建筑物流等常规领域及仓储、矿山、港口和机场等四大特殊领域,实现新能源汽车对道路交通运输的全覆盖。未来,集团将结合新能源汽车的优势和自主品牌在SUV市场强势崛起的契机,加推更多插电式混合动力SUV车型,以及面向更多细分市场的客运、货运和专用车车型,进一步丰富本集团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线,提升集团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推

24、动集团始终走在全球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和产品应用的最前沿。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一)行业分析及回顾 汽车业务 回顾二零一五年,全球经济呈现深度调整,发达经济体缓慢复苏,新兴国家经济增长势头减弱。二零一五年中国经济增速 6.9%,增速继续下滑。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中国政府继续着力推进深化改革、促进结构转型。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长开始依靠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升级和创新提供新动力。 在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中国汽车市场总体呈现平稳增长态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二零一五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450.

25、3 万辆和 2,459.8 万辆,同比增长 3.3%和 4.7%,连续 7 年蝉联全球第一。 其中,新能源汽车于二零一五年呈现爆发式发展,成为中国汽车市场的一大亮点。根据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的统计数据,二零一五年新能源汽车销售 33.1 万辆,同比增长 3.4 倍。其中纯电动汽车销售 24.7 万辆,同比增长 4.5 倍;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销售 8.4 万辆,同比增长 1.8 倍。新能源乘用车中,纯电动乘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销量同比分别增长 3 倍和 2.5 倍。另一方面,中国传统燃油汽车市场增速持续放缓,竞争日趋激烈。其中,仅多用途乘用车 SUV 继续保持快速成长,成为中国汽车

26、市场的主要增长动力。二零一五年,中国自主品牌乘用车共销售 874 万辆,同比增长 15.3%,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 41.3%,占有率比上年同期增加 2.9 个百分点。 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行业面临的能源、环保等方面的挑战也日益严峻。为了解决日益突出的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在中国,积极发展和推广新能源汽车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得到中央政府从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到充电设施建设的全方位政策支持。根据规划,到二零二零年,全国将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 1.2 万座,分布式充电桩 480 万个,以满足全国 500 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手机

27、部件及组装业务 根据全球权威市场研究机构 IDC 统计,随着智能手机渗透率的提升,二零一五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增长大幅放缓,销量同比增长 9.8%至 14.3 亿部,增幅首次跌至单位数。然而,在智能手机市场渐趋饱和及经济下滑等因素下,本土手机品牌厂商继续取得良好表现,在全球排名前十二位的智能手机厂商中,来自中国的手机厂商占据近四分之一的市场份额。同时,中国品牌厂商推出的智能手机新产品,凭借突出的产品性能及外观,深受国内外消费者欢迎,在国际市场上的销量保持快速增长。中国市场方面,根据中国工信部数据显示,二零一五年国内手机市场出货量为 5.18 亿部,同比增长 14.6%,其中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8、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能手机出货量为 4.57 亿部,同比增长 17.7%,超过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的三成,中国继续成为全球最大的智能手机市场。然而,随着智能手机市场渐趋饱和,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在激烈的竞争下,国内外手机厂商为吸引消费者的青睐,更广泛的使用金属外壳及金属结构件,并将其应用范围从高端机型扩大至中低端机型,为全球消费者提供更多元及高质量的手机产品。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回顾年内,全球消费类电子产品销量增长继续放缓,市场对锂电池和镍电池的需求疲弱。在光伏领域,二零一五年全球光伏装机容量持续快速增长,中国新增装机容量创历史新高,然而市场竞争依然激烈,产品价格下行压力仍然较

29、大,光伏产业机遇和挑战并存。动力电池方面,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大力推广和普及,众多电池厂商不断加大在该领域的研发投入和产能扩张,以把握市场快速增长的巨大机遇。 (二)业务回顾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或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经营包括新能源汽车和传统燃油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以及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年内,本集团收入约人民币 80,009 百万元,同比增长 37.48%,其中汽车及相关产品业务的收入约人民币 40,655 百万元,同比上升 46.06%,当中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19,342 百万元,同比增长约 1.64 倍,占本集团总收入的比例增至 24.

30、17%,成为公司重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收入约人民币 33,263 百万元,同比上升 35.88%;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的收入约人民币 6,080 百万元,同比上升 13.88%。三个业务占本集团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1%、41%和 8%。 汽车业务 面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速发展,作为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和商业推广的引领者,年内,比亚迪积极把握历史机遇,策略性加大对该业务的研发和投资力度,继续夯实技术优势、推出性能优越的新车型并持续扩大电池产能,满足市场对本集团新能源汽车的旺盛需求。年内,随着新的电池产能的投放,比亚迪新能源汽车业务实现快速增长,销量同比增长 208.13%至

31、5.8 万辆,新能源汽车销量居全球第一,进一步巩固了集团于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领导地位。在乘用车方面,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秦持续热销,继续问鼎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冠军。年内,集团推出 542 战略下首款车型唐,作为拥有三擎动力、高效节能、快速反应等优势的插电式混合动力 SUV 车型唐,一经上市即获得消费者的热捧,月销量快速提升至 5000 台,产品供不应求。年内,秦与唐共同占据全国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市场约 80%的市场份额,继续主导新能源汽车私家车市场。未来,随着更多新车型推出,产品组合将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可望进一步提升,并扩大规模效应,进而提升新能源汽车收入和盈利水平。 作为全球新能源

32、汽车产业的引领者,年内比亚迪加速新能源车于全球的推广,截止目前足迹遍布全球 6 大洲、43 个国家和地区、190 个城市,其中包括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主流汽车强国市场。在公共交通领域,比亚迪继续引领全球公交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 电动化的进程。二零一五年,本集团持续拓展纯电动大巴和纯电动出租车在全球市场的应用,继年初赢得瑞典订单后,集团于二月在亚洲市场实现突破,向日本提供五台 K9 电动巴士,为中国首个正式登陆日本市场的中国汽车品牌。四月,比亚迪获得美国加州公交运营商长滩运输署 60 台 K9 纯电动巴士订单,创下美国最大的电动巴士订单纪录。五月,本集团与巴西最

33、大巴士车身制造商马可波罗正式签约,宣布双方将在纯电动校巴领域展开战略性合作。在欧洲市场,比亚迪与英国客车制造商亚历山大丹尼斯公司(ADL)签署了合作协议,把绿色环保的公共交通带到了伦敦。比亚迪纯电动巴士和纯电动出租车在全球稳定可靠的运营表现广受好评,为比亚迪在海外市场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 在国内市场,本集团的新能源汽车已拓展至深圳、南京、杭州、珠海、大连、天津、广州、西安和长沙等国内十多个城市。截至二零一五年底,比亚迪在深圳投入运营的纯电动出租车 e6 和纯电动大巴 K9,累计行驶里程已分别达到 3.6 亿公里和 1 亿公里,单车最高行驶里程已达到 79 万公里和 30 万公里,创造了全球最

34、长行驶记录。年内,集团加快推进 7+4 战略,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全市场覆盖,其中纯电动叉车已经推向国内多个省份和城市,助力我国仓储行业实现绿色运输,为我国仓储电动化及节能环保事业作出积极贡献。二零一五年十月,比亚迪与北京环卫集团联合打造的 T8 纯电动洗扫车重磅亮相,圆满完成阅兵式路面清扫工作,向世界展示出中国的绿色科技和高端制造业水平。 年内,本集团不断扩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能,新产能已逐步投放。比亚迪的新动力电池工厂采用了先进的全自动化生产线,代表当前自主装备技术的领先水平。该工厂的建成将为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二零一五年,比亚迪汽车总销量同比增长 1.23%至约 38 万辆

35、。在传统燃油汽车领域,受行业环境影响,其销量比下降9.73%至约 32 万辆。年内,集团继续积极把握国内 SUV 市场的强大需求,加大对旗下高端 SUV 车型 S7 的推广,并于十月推出新款 SUV 车型宋燃油版,共同推动集团 SUV 产品线的快速增长。轿车方面,全新 F3 的热销给本集团的传统燃油汽车销量带来新的增长动力。受益于产品结构改善,年内传统汽车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4.87%至约人民币 19,343 百万人民币。 比亚迪始终坚守绿色能源三大梦想,用太阳能、储能电站和新能源汽车实现从发电、储输电到用电的全产业链零排放、无污染的绿色能源解决方案,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和高度赞誉,陆续获得

36、联合国能源特别奖、扎耶德未来能源奖等多项重量级奖项。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法国巴黎举行的第 21 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1)上,比亚迪作为中国唯一受邀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代表中国企业的绿色科技力量,为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作为目前全球最具综合竞争力的手机部件及组装服务供货商之一,比亚迪通过垂直整合的一站式经营模式,为国内外手机制造商提供整机设计、部件生产和组装服务。由于消费者对手机外观及整体使用体验提出更高要求,手机厂商逐步于更多型号的手机中采用金属外壳及金属结构件,其于中高端智能手机市场的应用继续保持增长趋势,并逐步渗透至中低端手机市场。为抓住金属部件行

37、业快速发展的机遇,集团于年内积极投资扩充产能,以满足市场对金属部件持续增长的需求。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 二零一五年,本集团的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33,263 百万元,同比上升约 35.88%。年内本集团凭借在金属部件领域累积的经验、领先技术及成熟的生产工艺等优势,继续与国内外手机领导品牌厂商保持紧密合作,并积极开拓新客户,先后接获多个领导手机品牌厂商的中高端旗舰机型订单。在市场增速放缓及激烈竞争的双重压力下,全球手机厂商于去年的盈利受压并传导至上游供货商,集团相关盈利也受到一定影响。在部份智能手机、平板计算机以及其他移动智能终端产品外壳应用由塑料向金

38、属的转型过程中,塑料部件业务持续受压。组装业务方面,年内集团接获国内领先品牌厂商的智能手机 EMS 订单,推动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大幅增长。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本集团的二次充电电池主要包括锂离子电池和镍电池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数码相机、电动工具、电动玩具等各种便携式电子设备。此外,本集团亦积极研发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和太阳能电池产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及光伏电站等领域。年内,本集团的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 6,080 百万元,同比上升约 13.88%。 年内,比亚迪建成全球最大的磷酸铁锂电池生产基地,为其新能源汽车及储能产品在全球市场的开拓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作

39、为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生产商,集团继续提升磷酸铁锂电池的能量密度并降低成本,并同步研发更高能量密度的新型电池,以提高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及整体竞争优势。 作为全球新能源领军企业,比亚迪凭借其核心技术和卓越产品,正全面打开国际市场,其多个太阳能项目现已在美国、德国、英国、日本、印度、南非等国家成功运营。年内,本集团继续推进市场开拓,积极扩大销售,太阳能业务于年内亏损继续收窄。 储能业务方面,比亚迪于年内加快拓展全球新能源市场的步伐,继续加大力度开拓海外市场,储能产品在美国、日本、澳洲、南非、中国等市场不断取得新的销售业绩。在美国市场,本集团获得全球清洁能源知名企业 Invenergy LLC 在伊

40、利诺伊州 31.5MW 的商用储能项目,为美国最大的储能项目订单。同时,本集团成功赢得意大利输电系统的储能订单,并成功拓展德国、澳洲等海外市场。此外,比亚迪也积极开拓国内市场,推动储能电站于国内的推广和经营。 优化业务结构及资本结构 为推动集团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业务,强化集团的战略聚焦,加快业务转型升级,优化集团的资产结构和资源分配,二零一五年二月,本集团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暨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出售集团旗下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九月,合力泰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已经办理完毕电子部品件 100%股权转让过户等相关手续。 二零一五年六月,本集团

41、完成员工持股计划,实现员工共同分享公司长期成长带来的收益。该计划旨在建立和完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 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二零一五年六月,本集团宣布拟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用于铁动力锂离子电池扩产和新能源汽车研发等项目,以提升集团动力电池产能、解决动力电池的产能瓶颈,保障集团当前及末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供应,同时加快新能源汽车基础技术及新车型的研发。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根据

42、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本公司有关额外 A 股发行的申请已获批准,并于二零一六年一月获得正式批文。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将显著提升集团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奠下坚实基础。 二零一五年七月,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此外,比亚迪汽车金融公司也在年内正式开业,在推动集团汽车销售的同时,为集团带来了新的收入及利润来源。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43、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80,008,968,000.00 100% 58,195,878,000.00 100% 37.48% 分行业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6,080,075,000.00 7.60% 5,338,849,000.00 9.17% 13.88% 日用电子器件制造业 33,262,988,000.00 41.57% 24,479,565,000.00 42.06% 35.88%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40,655,203,000.00 50.81% 27,833,741,000.00 47.83% 46.06% 其他 10,702,000.00 0.01% 543,

44、723,000.00 0.93% -98.03% 分产品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 6,080,075,000.00 7.60% 5,338,849,000.00 9.17% 13.88% 手机部件及组装等 33,262,988,000.00 41.57% 24,479,565,000.00 42.06% 35.88% 汽车及相关产品 40,655,203,000.00 50.81% 27,833,741,000.00 47.83% 46.06% 其他 10,702,000.00 0.01% 543,723,000.00 0.93% -98.03% 分地区 中国(包括港澳台地72,365,195,0

45、00.00 90.45% 50,732,063,000.00 87.17% 42.6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 区) 美国 2,888,867,000.00 3.61% 2,148,425,000.00 3.69% 34.46% 欧洲 1,363,431,000.00 1.70% 1,541,286,000.00 2.65% -11.54% 印度 58,473,000.00 0.07% 284,654,000.00 0.49% -79.46% 其他 3,333,002,000.00 4.17% 3,489,450,000.00 6.00% -4.48% (2)占公

46、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日用电子器件制造业 33,262,988,000.00 30,300,150,000.00 8.91% 35.88% 42.42% -4.18%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40,655,203,000.00 30,982,083,000.00 23.79% 46.06% 37.33% 4.84% 分产品 手机部件及组装等 33,262,988,000.00 30,300,150,000.00 8.91% 35.88%

47、 42.42% -4.18% 汽车及相关产品 40,655,203,000.00 30,982,083,000.00 23.79% 46.06% 37.33% 4.84% 分地区 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 72,365,195,000.00 59,359,020,000.00 17.97% 42.64% 40.06% 1.51%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

48、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主营业务成本 4,960,989,000.00 7.46% 4,518,229,000.00 9.19% 9.80%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其他业务成本 260,828,000.00 0.39% 279,173,000.00 0.57% -6.57% 日用电子器件制造业 主营业务成本 30,249,389,000.00 45.48% 21,164,054,000.00

49、 43.07% 42.93% 日用电子器件制造业 其他业务成本 50,761,000.00 0.08% 111,528,000.00 0.23% -54.49%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主营业务成本 30,517,995,000.00 45.88% 21,900,890,000.00 44.56% 39.35%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其他业务成本 464,088,000.00 0.70% 659,447,000.00 1.34% -29.62% 其他 其他业务成本 9,509,000.00 0.01% 510,565,000.00 1.04% -98.14% 单位:元 产品分类 项目 2015 年

50、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 主营业务成本 4,960,989,000.00 7.46% 4,518,229,000.00 9.19% 9.80%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 其他业务成本 260,828,000.00 0.39% 279,173,000.00 0.57% -6.57% 手机部件及组装等 主营业务成本 30,249,389,000.00 45.48% 21,164,054,000.00 43.07% 42.93% 手机部件及组装等 其他业务成本 50,761,000.00 0.08% 111,528,000.00 0.23% -

51、54.49% 汽车及相关产品 主营业务成本 30,517,995,000.00 45.88% 21,900,890,000.00 44.56% 39.35% 汽车及相关产品 其他业务成本 464,088,000.00 0.70% 659,447,000.00 1.34% -29.62% 其他 其他业务成本 9,509,000.00 0.01% 510,565,000.00 1.04% -98.14% 说明 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2015年,本集团新设13家子公司(2014年:21家),注销2家子公司(2014年:无),处置1家子公司(2014年:1家),视同处置,未纳

52、入合并范围1家子公司(2014年:无)。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26,694,277,000.00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33.37%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第一大客户 9,357,180,000.00 11.70% 2 第二大客户 8,269,583,000.00 10.34% 3 第三大客户 5,361,066,000.00

53、 6.70% 4 第四大客户 2,040,849,000.00 2.55% 5 第五大客户 1,665,599,000.00 2.08% 合计 - 26,694,277,000.00 33.37%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6,848,040,000.00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2.68%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供应商一 3,145,195,000.00 5.83% 2 供应商二 1,562,357,000.00 2.89% 3 供应商三 1,173

54、,729,000.00 2.17% 4 供应商四 555,434,000.00 1.03% 5 供应商五 411,325,000.00 0.76% 合计 - 6,848,040,000.00 12.68%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 销售费用 2,867,992,000.00 2,228,758,000.00 28.68% 主要是售后服务费和广告展览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 5,415,060,000.00 4,430,271,000.00 22.23% 主要是职工

55、薪酬、折旧与摊销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1,445,995,000.00 1,389,125,000.00 4.09% 基本持平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历来重视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和创新工作,将新产品研发作为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证。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15 年 2014 年 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 21,356 22,236 -3.96%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10.89% 11.89% -1.00% 研发投入金额(元) 3,675,363,000.00 3,679,848,000.00 -0.1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4.59% 6.32% -1.73% 研发投入资本

56、化的金额(元) 1,676,864,000.00 1,815,152,000.00 -7.62%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45.62% 49.33% -3.71%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2,963,841,000.00 56,791,485,000.00 46.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121,747,000.00 56,753,416,000.00 39.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57、流量净额 3,842,094,000.00 38,069,000.00 9,992.4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54,313,000.00 1,323,344,000.00 123.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560,753,000.00 9,285,046,000.00 46.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06,440,000.00 -7,961,702,000.00 33.2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281,148,000.00 30,083,067,000.00 -2.6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531,363,000.00 22,812,

58、118,000.00 -1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49,785,000.00 7,270,949,000.00 20.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90,065,000.00 -621,476,000.00 -452.40%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5年为人民币3,842,094千元,较2014年人民币38,069千元变动9992.45%,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5年为人民币-10,606,4

59、40千元,较2014年人民币-7,961,702千元变动33.22%,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1,210,370,000.00 31.89% 主要是由于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否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8,207,000.00 0.48% 主要是 15 年有衍生金融资产 否 资产减值 551,648,000.00 14.54% 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和无形资产减

60、值损失 否 营业外收入 703,235,000.00 18.53% 主要是政府补助和供应商赔款等 否 营业外支出 84,214,000.00 2.22% 主要是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等 否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6,596,426,000.00 5.71% 4,453,164,000.00 4.74% 0.97% 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导致银行存款增加,致使期末比期初数增加 48% 应收账款 21,519,093,000.00 18.63% 13,75

61、1,929,000.00 14.63% 4.00% 主要是汽车业务销售增加导致应收相应增加,致使期末比期初数增加56% 存货 15,750,550,000.00 13.64% 9,978,317,000.00 10.61% 3.03% 主要是汽车业务规模扩大导致存货需求增加,致使期末比期初数增加58%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0.00% 0.00% 无 长期股权投资 1,888,715,000.00 1.64% 1,413,553,000.00 1.50% 0.14% 无 固定资产 32,368,535,000.00 28.03% 30,014,805,000.00 31

62、.93% -3.90% 无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 在建工程 5,757,798,000.00 4.99% 6,364,617,000.00 6.77% -1.78% 无 短期借款 19,943,800,000.00 17.27% 12,676,440,000.00 13.48% 3.79% 无 长期借款 6,745,955,000.00 5.84% 7,988,331,000.00 8.50% -2.66% 无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本期计提的减值 本期购买金额 本期

63、出售金额 期末数 金融资产 1.衍生金融资产 18,207,000.00 18,207,000.00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11,215,000.00 1,725,000,000.00 3,036,215,000.00 金融资产小计 18,207,000.00 1,311,215,000.00 1,725,000,000.00 3,054,422,000.00 上述合计 18,207,000.00 1,311,215,000.00 1,725,000,000.00 3,054,422,0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投资情况

64、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1,888,715,000.00 1,413,553,000.00 33.61%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 资产类别 初始投资成本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累计投资收益 期末金额 资金来源 金融衍生工具 0.00 18,207,000.00 0.00 0.00 0.00 0.00

65、18,207,000.00 自有资金 合计 0.00 18,207,000.00 0.00 0.00 0.00 0.00 18,207,000.00 -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总额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2015 公开 150,000 150,000 150,000 0 0 0.00% 0 无 0 合计 -

66、150,000 150,000 150,000 0 0 0.00% 0 - 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461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4 日完成了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50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 149,230.19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用途计划使用完毕。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

67、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交易对方 被出售股权 出售日 交易价格(万元)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是否为关联交易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100%股权 2015年 09月 30日 23

68、0,000 10,765 本次出售将强化集团的战略聚焦,加快集团的业务转型升级,优化集团的资产结构和资源配臵,推动集团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业务,有利于促进集团新能源汽车业务的长远发展。同时,出售股权带来的现金流入将有助于改善集团债务结构,缓解集团资金压力,对减少财务费用也有积极影响。 50.94% 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之评估值作为参考,双方协商确认。 否 非关联 是 是 2015年 09月 23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info.co)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

69、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子公司 锂离子电池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15,000 万美元 9,741,484,000.00 1,880,604,000.00 7,410,861,000.00 245,767,000.00 232,233,000.00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 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44,800 万美元 66,628,710,000.00 4,764,5

70、81,000.00 33,301,995,000.00 771,429,000.00 596,695,000.00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子公司 手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11,000 万美元 10,018,563,000.00 4,716,854,000.00 16,552,583,000.00 275,732,000.00 251,919,000.00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处置 对公司经营和税前利润产生正面影响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视同处置 无重大影响 上

71、海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注销 无重大影响 BYD Holding Inc 注销 无重大影响 武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泸州市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比亚迪(澳门)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BYD ENERGY DO BRASIL LTDA.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BYD CHILE SPA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杭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汕尾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深圳市比亚迪光伏投资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佛山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无

72、重大影响 太原比亚迪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广州市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韶关比亚迪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无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中的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5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展望二零一六年,作为十三五的开局之年,随着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深化,预期中国经济增速将止跌回稳,新兴产业有望继续维持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预计将继续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并将保持快速增长。本集团将继续秉持技术、质量、责任的发展理念,凭借于汽

73、车、电池两大领域的领先技术优势和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的三大核心技术,着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业务,通过新能源汽车业务的突破,推动全球汽车工业向绿色环保的变革。 汽车业务 展望二零一六年,中国汽车市场将进入微增长时代,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然而,随着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和国民人均收入持续平稳上升,预计我国乘用车消费未来仍将保持小幅增长。其中,轿车市场将继续小幅衰退,而 SUV 的市场需求则相对旺盛,有望实现快速增长。 随着新能源汽车上升为国家战略,各级政府将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提供更加全面的政策支持。而新能源汽车性能的提升以及经济效益优势的逐步显现,将实现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逐渐从政策驱动转向

74、基本面驱动,进入全面提速阶段。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有效解决了动力系统和续航里程的问题,成为当下更适合私家车消费者的选择,有望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本集团对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未来,比亚迪将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车的应用范围,继续向全方位全市场拓展。私家车方面,本集团预期备受消费者青睐的秦和唐有望随着产能的稳步扩张和升级车型的推出持续热销,继续带动集团的新能源汽车销量。结合集团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领先优势和自主品牌在 SUV 市场强势崛起的契机,集团将于二零一六年推出插电式混合动力 SUV 车型宋及元,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集团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领导地位。 公共交通领域,本集团将加快拓展国

75、内外市场,凭借比亚迪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的领先优势,提高市场渗透率,扩大市场份额,塑造国际化的品牌效应。此外, 7+4 布局逐步为本集团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全面发展奠定良好基础,集团将加大力度开拓城市商品物流、环卫和仓储等细分市场,继续推动新能源商用车在全国的发展。 传统燃油汽车方面,整体行业仍然承受着较大的增速下行压力,乘用车销量增幅预计将继续趋缓。然而,自主品牌 SUV在多功能性、驾乘体验和性价比表现等方面仍体现出明显优势,有望继续成为中国汽车市场的重要成长动力。基于 SUV 市场的持续增长,集团将把握市场契机积极部署推出更多 SUV 车型,准确定位消费者群体,细分目标市场,为传统燃油汽车业务

76、的发展增添新动力。 此外,车联网和智能驾驶逐渐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潮流,汽车智能化将成为汽车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本集团将积极投入布局车联网和智能驾驶领域,打造汽车智能系统、构筑车云互联平台,为用户提供综合智能的驾驶解决方案,给消费者带来更加便利、舒适、安全的驾乘体验。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根据 IDC 报告预测,智能手机出货量于未来五年的增幅将逐年下降,预期至二零一九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 7.4%。随着市场增速的下滑,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手机厂商将更加倾向于推出选用金属外壳的新机型,以提升产品吸引力。未来,预计金属外壳在中高端智能手机领域的渗透率

77、将继续提升,并将进一步下沉至中低端机型,推动金属外壳市场需求的持续成长。未来,集团将通过不断提升的技术研发水平及更加优质的产品,继续加强与全球领导品牌厂商的合作,同时积极争取更多新客户的订单,实现集团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持续成长。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二次充电电池方面,未来集团将继续开拓锂离子电池和镍电池的应用范围,巩固集团的市场地位。动力电池方面,本集团将密切审视市场情况,继续推动电池产能的稳步扩张,以应对快速提升的下游需求。集团亦将同步研发更高能量密度的新型电池,以提高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及整体竞争力。同时,集团将进一步优化工艺流程,通过规模效应降低单位生产成本,进一步提升比亚迪的整体

78、竞争优势。 光伏业务方面,本集团将继续拓展海外市场,扩大产品应用范围,致力提升该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同时,比亚迪作为全球领先的储能解决方案供货商,将致力于储能系统在全球更多国家和地区的推广和应用。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5 年 01 月 15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01月 15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1 月 16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01月 16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1 月 22 日

79、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01月 22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1 月 2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1月 23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1 月 26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1月 26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1 月 2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1月 28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2 月 0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2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月 2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2 月 04

80、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2月 4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2 月 0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02月 9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2 月 10 日 电话沟通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2月 10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2 月 1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2月 11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4 月 0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4月 1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4 月 0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4月 2

8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4 月 03 日 电话沟通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4月 3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4 月 0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4月 9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5 月 07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5月 7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5 月 0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5月 8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5 月 1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5月 11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一) 2015 年 05 月 11

8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5月 11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二) 2015 年 05 月 1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5月 12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5 月 25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5月 25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一) 2015 年 05 月 25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5月 25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二) 2015 年 06 月 1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6月 10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9 月 1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

83、互动易: 年 9月 11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9 月 16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9月 16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9 月 16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9月 16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2015 年 09 月 1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9月 18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9 月 2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9月 23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11 月 0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

84、所互动易: 年 11月 9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11 月 1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11月 10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11 月 1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11月 18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11 月 1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11月 19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12 月 0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12月 1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12 月 0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12月 8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

85、记录表(一) 2015 年 12 月 0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12月 8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二)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6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的需求。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

86、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是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87、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的需求。 3、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的需求。该方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

88、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的比例 2015 年 0.00 2,823,441,000.00 0.00% 0.00% 2014 年 0.00 433,525,000.00 0.00% 0.00% 2013 年 123,800,000.00 553,059,000.00 22.38% 22.3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

89、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原因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原因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即 2016 年 1 月 25 日起 6 个月内有效。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95 号)第十七条之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

90、行。如果公司在召开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实施利润分配后再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将与发行时间窗口产生矛盾。从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计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于 2016 年度中期拟根据现金流情况进行利润分配。 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的需求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

91、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1、王传福、吕向阳、夏佐全、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融捷投资”);2、王传福、股份限售承诺 1、2009 年 9 月,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 A 股股东王传福、吕向阳、夏佐全、融捷投资分别签署不竞争承诺,向本公司作出承诺:

92、a.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单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相似 请见“承诺内容” 1、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 2、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 3、报告期内,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吕向阳、王传方、王海涛、吴昌会、何志奇、融捷投资、广州信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晓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前的其他非境外上市股股东、张辉斌、吕守国、吕子菡及张长虹;3、王传福 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b.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人/本公司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于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

93、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控股于业务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c.如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从事的业务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有竞争,则本人/本公司将作为参股股东或促使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参股股东对此等事项实施否决权。不向其他业务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专有技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d.如果未来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的新业务可能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本人/本公司将本着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优

94、先的原则与比亚迪协商解决。 e.如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比亚迪,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如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放弃该商业机会,以确保比亚迪及其全体股东利益和控股子公司不受损害;如果比亚迪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视为放弃该商业机会。 f.在比亚迪发行 A 股并上市后,如本人/本公司及/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形,本人/本公司将促

95、使比亚迪依据有关同业竞争的信息披露规则,详细地披露同业竞争的性质、涉及同业竞争的相关交易的具体情况以及本人/本公司是否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接受投资者的监督。 2、(1)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传福及本公司股东吕向阳、王传方、王海涛、本公司并未发生因税收优惠、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问题而需要补缴或缴纳任何税款、滞纳金或罚款。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吴昌会、何志奇、融捷投资、广州信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王传福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

96、间、吕向阳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此外,吕向阳进一步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融捷投资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通过融捷投资间接持有的股份。其在本公司担任董事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融捷投资股权不超过其持有融捷投资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融捷投资股权。融捷投资进一步承诺:吕向阳控股融捷投资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股份

97、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吕向阳不再控股该公司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本公司股东合肥晓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对于吕子菡通过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而其持有的本公司其他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3)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的其他非境外上市股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其中担任本公司董

98、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夏佐全、杨龙忠、王念强、吴经胜、毛德和、何龙、夏治冰还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此外,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承诺:张辉斌控股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张辉斌不再控股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本公司

99、监事张辉斌承诺: 其所持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权,也不由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其在本公司担任监事期间,其每年转让的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不超过其持有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5)吕守国、吕子菡及张长虹就其通过广州信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晓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融捷投资间接所持本公司的股份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广州信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晓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融

100、捷投资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通过广州信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晓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融捷投资间接持有的股份。 3、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福先生针对本公司税收优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问题分别作出承诺。 承诺:如果税务机关在任何时候认定公司及其有关下属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电池模具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技工学校)享受的深圳特区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不合法,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本人将全额承担上述应补缴的税款及其滞纳金、罚款(

101、如有)等,并放弃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追索权,保证公司及上述下属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承诺: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在 2008 年 1月 1 日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期间未为其聘用的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而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社保部门或其他政府机关要求缴纳滞纳金或被罚款,及被员工要求承担支付义务或赔偿义务,该等缴纳滞纳金、罚款或支付及赔偿义务将由本人全额承担,且不需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支付任何对价,并放弃对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追索权,保证不使本公司或其下属公司遭受任何损失。 承诺: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在

102、 2008 年 1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之间未为其聘用的员工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而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机关要求缴纳滞纳金或被罚款,及被员工要求承担支付义务或赔偿义务,该等缴纳滞纳金、罚款或支付及赔偿义务将由本人全额承担,且不需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支付任何对价,并放弃对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追索权,保证公司或其下属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股权激励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王传福 其他承诺 承诺:1、自 2015 年 6 月 18 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 5,

103、且承诺除向员工持股计划出售股份外不会再减持公司股份。 2、自 2015 年 6 月 24 日起连续六个月内不再出售公司股份。 请见“承诺内容”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 王传福、吕向阳 其他承诺 承诺:自 2016 年 1 月 14 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请见“承诺内容”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104、5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本集团新设13家

105、子公司(2014年:21家),注销2家子公司(2014年:无),处置1家子公司(2014年:1家),视同处置,未纳入合并范围1家子公司(2014年:无)。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78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1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李剑光、邓帮凯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258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1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周文乐 当期是否

106、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万元)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1、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等和本公司及部分下

107、属子公司之间的侵权诉讼-人民币 650.7 否 状书往来阶段 暂无审理结果 无 不适用 2. 优派环宇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即 BE)联营合同纠纷 -人民币 593 否 正在诉讼程序中 暂无审理结果 无 不适用 3. 苏州新大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销售款项纠纷-人民币 666 否 进入执行程序 暂无审理结果 正在执行 不适用 4. 南通大生比亚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销售款项纠纷-人民币 1,019 否 进入执行程序 暂无审理结果 正在执行 不适用 5.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和山西利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购销合同纠纷

108、-人民币 1,971.74 否 进入执行程序 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各项经济损失14,840,300 元。一审诉讼费 161,543元,反诉费 70,902元,由比亚迪公司负担 61,543 元,山西利民负担170,902 元,二审诉讼费 231,760元,由比亚迪公司负担 23,176 元,山西利民负担正在执行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 208,584 元。 6.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与爱佩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爱佩仪”)和爱佩仪光电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爱佩仪”)购销合同纠纷-人民币 1,021 否 合并审理,等待裁决

109、暂无审理结果 无 不适用 7.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和Solar Power Utility Holdings Limited.的购销合同纠纷-美元 449.94 否 最终裁决 香港 SPU 应向商洛比亚迪 1、支付 4,499,437.65 美元;2、按 8%年利率支付自 2011年 8 月 23 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3、支付相关诉讼费用。2012年 12 月 17 日,商洛比亚迪向香港高院正式提起对香港 SPU 的破产清算申请,要求香港 SPU 偿还4,613,521.73 美元及 81,629.73 港币(包括货款、利息及诉讼费用) 清算过程中 不适用 8. BYD Europe

110、 B.V.与优太太阳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浙江优太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美元 724.02 否 正在诉讼程序中 暂无审理结果 无 不适用 9.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与嘉兴优太太阳能有限公司的购销合同纠纷-人民币 1,101 否 进入执行程序 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并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 正在执行 不适用 注: 1、 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等和本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侵权诉讼 2007年6月11日,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以下简称“高等法院”)起诉,指控本公司、比亚迪香港、金菱环球有限公司、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111、领裕国际有限公司、天津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使用声称自原告处非法获得的机密资料,并凭借原告若干雇员的协助直接或间接利诱并促使原告的多名前雇员(部分其后受雇于被告)违反其与前雇主(原告)之间的合约及保密责任,而向被告披露其在受雇于原告期间获得的机密资料。此外,原告提出被告知悉或理应知悉该等资料的机密性,但仍准许或默许不当使用该资料而建立了一个与原告极度相似的手机生产系统。原告于2007年10月5日中止该起诉,并于同日基于类似事实及理由作为原告向高等法院提起新诉讼,要求判令被告禁止继续使用或利用原告的机密资料;交付其占有、管理和使用原告的所有文件材料;向原告

112、交付其通过机密资料所获得的收益;支付损害赔偿(包括机密资料的估计成本人民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币2,907,000元,以及原告因其承担机密资料的保密责任而应向其它当事人支付的赔偿金人民币3,600,000元,以及丧失商业机会,有关损失金额有待估计),以及惩罚性损害赔偿,利息,其他法律救济和费用。 2007年11月2日,本公司及比亚迪香港递交搁置上述法律诉讼的申请。2008年6月27日,高等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搁置申请。 2009年9月2日,上述原告更改其起诉状,增加富士康精密组件(北京)有限公司作为原告。 2009年10月2日,被告对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

113、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提起反诉,对该等公司自2006年以来利用不合法手段干涉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共谋行为、书面及口头诽谤,导致经济损失的行为提出如下诉讼请求:本公司请求法院颁布禁令禁止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广播、发表及促使发表针对本公司的言论或任何抵毁本公司的类似文字;要求判令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赔偿由于书面及口头诽谤而产生的损失(包括加重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要求判令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赔偿由于书面诽谤而产生的损失(包括加重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要求判令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

114、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赔偿非法干涉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造成的损失、共谋行为造成的损失、利息、诉讼费用以及其他济助方式。 2010年1月21日,原告基于没有合理的诉讼因由等原因,向法庭申请剔除被告反诉书中的部分段落内容。2010年8月24日,法庭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剔除申请。2010年9月28日,原告针对前述判决提出上诉申请。2010年12月31日,法庭批准该上诉申请。针对该上诉申请,法庭于2011年9月16日和2012年5月24日进行了聆讯,2012年6月20日,法庭宣布判决,驳回上诉方关于剔除请求的上诉。 2012年1月30日,原告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请求

115、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去请求函,拷贝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存的移动硬盘里的资料。2012年4月13日,被告对该申请进行回复:除了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去请求函外,还要求一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和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并且通过它们向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和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发去请求函,请求上述机关或单位协助调取或披露与本案密切相关的当事人电脑、移动硬盘副本和案件卷宗等证据材料。2012年10月11日,香港高等法院决定推迟原定于2012年10月18日关于以上申请的聆讯,时间另行决定。 2013 年 6 月 6 日,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

116、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反诉被告)就被告反诉提出答辩,辩称被控的干涉被告经营及共谋行为依中国大陆法律不可诉,而被控的书面及口头诽谤为依台湾法律所实施的法定披露,因此被告对其的反诉不成立;2013 年 6 月 27 日,被告向高等法院申请针对反诉被告的答辩进行反驳,2013 年 7 月 4 日,法庭将原定于 2013 年 7 月 5 日针对该申请的聆讯推迟至 2013 年10 月 15 日,并要求被告于 42 天内(法庭假期不计算在内)将其起草的答辩状提交反诉被告;2013 年 10 月 15 日,被告律师将起草的答辩状提供给反诉被告;2013 年

117、11 月 22 日,香港高等法院准予被告于 12 月 6 日前就反诉被告的答辩状提交正式答复,同时确定双方于 120 天内交换证据清单;2013 年 12 月 6 日,被告向法院正式提交对反诉被告答辩的回复。2014年 3 月 21 日,双方共同向法院提交同意通知,要求自法庭决定之日起延期 84 天交换证据清单,2014 年 3 月 24 日,法庭准予延期。 2014 年 7 月 4 日双方互换证据清单。 鉴于法律程序尚处于初期阶段,故无法确定该诉讼的最终结果。因此,该诉讼是否可能导致本集团的赔偿义务尚不确定,而且假如该诉讼可能会导致赔偿义务,其金额亦不能可靠地计量,本集团并无计提相关的预计负

118、债。 2、优派环宇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 2012年12月28日优派环宇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派公司”)作为原告因联营合同纠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其与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于2009年5月1日签署的战略性紧密合作合同及补充协议因比亚迪违约而解除,比亚迪应向其支付合同款人民币5,160,222.40元及利息人民币669,782.53(合计5,830,004.93元),因比亚迪违约解除合同给其造成的其他损失人民币100,000元,并请求判令由比亚迪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法院于2013年4

119、月16日第一次开庭审理了此案,于2013年5月30日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于2013年8月8日进行了第三次开庭审理,于2014年8月4日进行第四次开庭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13日下达了一审判决,判决原、被告双方签署的战略性紧密合作合同、战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性紧密合作合同补充协议予以解除;判令比亚迪电子国际向优派支付款项4,219,205.32及相应利息损失;判令比亚迪电子国际支付诉讼费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元44,261.00,支付审计费四万四千二百三十五元44,235.00;驳回优派其他诉讼请求。 比亚迪电子国际不服一审判决,于2014

120、年11月10日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要求撤销一审判决;要求驳回优派全部诉讼请求;改判由优派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法院受理上诉请求后,于2015年7月2日进行了二审第一次开庭审理。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二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比亚迪电子国际不服二审判决,拟就本案提起再审申请。 目前该案正在诉讼程序中。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较小,因此,该诉讼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均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苏州新大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销售款项纠纷 2013 年 9 月 23 日,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比亚迪汽车销售”)作为原告,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

121、诉讼,要求苏州新大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苏州新大生”)支付其对比亚迪汽车销售的汽车销售相关业务款项6,662,880 元,法院已受理该案。2014 年 3 月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苏州新大生支付其对比亚迪汽车销售的汽车销售相关业务款项 9,983,273.44 元。2014 年 9 月 23 日已开庭审理,并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苏州新大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偿还比亚迪汽车销售业务款项 9,983,273.44 元及利息。该一审判决已经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生效。比亚迪汽车销售于 2015年 1 月 26 日已申请强制执行。 目前该案正在强制执行中。

122、 4、南通大生比亚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销售款项纠纷 2013 年 9 月 23 日,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比亚迪汽车销售”)作为原告,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南通大生比亚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南通大生”)支付其对比亚迪汽车销售的汽车销售相关业务款项10,191,340 元。法院已受理该案,2014 年 3 月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南通大生支付其对比亚迪汽车销售的汽车销售相关业务款项 14,071,145.03 元,法院判决南通大生偿还 14,182,372 元及自 2013 年 09 月 18 日起至付款之日的利息,比亚迪汽车销售已申请强制执

123、行。 目前该案正在强制执行中。 5、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和山西利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购销合同纠纷 2009年9月15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下称“比亚迪汽车”)作为原告因产品质量纠纷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山西利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山西利民”)赔偿“三包”旧件排气管的经济损失人民币9,638,215.61 元,原告库房内的“三包”旧件排气管由原告按废旧物资处理,并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三元催化剂的经济损失10,079,163.24 元,并承担该案件的诉讼费。 2009年11月12日,山西利民对比亚迪汽车提起反诉,要求比亚迪汽车支付货款人民币16,423,500.09 元及自2

124、008年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迟延付款利息损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10年5月2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汽车“三包”旧件排气管的经济损失人民币9,638,215.61元;比亚迪汽车库房内的“三包”旧件排气管由山西利民自行拉走,逾期不拉走,则由比亚迪汽车按废旧物资自行处理;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汽车三元催化剂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0,079,163.24元;比亚迪汽车向山西利民支付货款人民币4,833,140.8元。上述双方数额抵消后,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汽车各项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4,884,238.05元。案件诉讼费人民币161,543元,反诉费人民

125、币70,902元,由比亚迪汽车负担人民币61,543元,山西利民负担人民币170,902元。 2010年6月9日,一审被告山西利民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驳回比亚迪汽车的全部诉讼请求,由比亚迪汽车向其支付货款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6,423,500.09元及逾期利息,并承担该案全部诉讼费用。 2010年9月8日,该案件第二次开庭(二审第一次开庭)。2011年7月8日,该案件第三次开庭(二审第二次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开庭)。 2012年9月28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西民三初字第66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二、三、五

126、项;变更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西民三初字第66号民事判决书第四项为:比亚迪公司向山西利民支付货款4877078.85元。双方所付金额相抵后,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公司各项经济损失14840300元。一审诉讼费161543元,反诉费70902元,由比亚迪公司负担61543元,山西利民负担170902元,二审诉讼费231760元,由比亚迪公司负担23176元,山西利民负担208584元。因山西利民未能履行终审判决书,比亚迪汽车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被受理,该案业已进入执行程序。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较小,在上述纠纷发生后,山西利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不再为本集团供货且本集团已经重

127、新选择供货商,因此,该诉讼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与爱佩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和爱佩仪光电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 2013 年 10 月 8 日,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惠州比亚迪”)作为原告,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爱佩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香港爱佩仪”)和爱佩仪光电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爱佩仪”)偿还拖欠货款 1,621,365.00美元(按 6.1415:1 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 9,957,613.15 元),以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人民币 253,836.16 元。 2014 年 1 月 22 日,香港爱

128、佩仪向中院提交反诉状,请求法院判决惠州比亚迪向其支付物料货款人民币 9,681,482.34 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452,609.28 元,两项合计 10,134,091.62 元。法院于 2014 年 4 月受理了香港爱佩仪的反诉,并于 2014年 5 月 12 日开庭对本诉及反诉进了合并审理。目前正等待法院判决。 7、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和Solar Power Utility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SPU公司”)的购销合同纠纷 2011年8月23日,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洛比亚迪”)作为原告因合同纠纷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以下简称“香港

129、高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Solar Power Utility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SPU公司”)赔偿其损失共计4,499,437.63美元(其中,3,550,000美元为合同约定的标的价款;949,437.63美元为原告因被告违约另行以高价购买替代硅片,而对原告所造成的价格差异损失),或由被告退还原告之前已支付的3,550,000美元(如前述价格差异损失未获得香港高院支持);同时还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利息损失、费用和/或其他救济责任。2011年9月30日,商洛比亚迪就前述请求,向香港高院提出简易判决申请,要求进行简易判决。香港高院于2012年5月8日开庭审理

130、该申请,并作出裁决:1、本案进入普通程序;2、SPU部分赔偿商洛比亚迪50%律师费用(后经双方协商确定为HK70,000)等。2012年6月7日商洛比亚迪向香港高院提出中期付款(interim payment)申请,要求香港SPU公司先期返还未交付的85%硅片价值3,017,500美元。香港高院于2012年8月17日就中期付款申请进行了开庭审理,并当庭下达口头命令:1、香港SPU公司应于命令下达之日起28日内向商洛比亚迪支付1,700,000美元;2、香港SPU公司应承担商洛比亚迪因中期付款申请所花费的所有费用。2012年10月12日,因香港SPU公司到期未能履行中期付款命令, 商洛比亚迪向香

131、港SPU公司发出法定要求偿债书(STATUTORY DEMAND),要求香港SPU 公司在偿债书送达之日起21日内向商洛比亚迪支付1,700,000美元,否则,商洛比亚迪将向法院提起对香港SPU公司进行清算的申请。2012年10月29日商洛比亚迪向香港高院申请进行除权判决(unless order),香港高院于2012年11月2日下达命令:如果香港SPU不能在7日内向商洛比亚迪支付1,700,000美元,其所有针对本案的抗辩及反请求将均不予以支持,高院将下达裁决要求香港SPU向商洛比亚迪支付4,499,437.65美元及利息和相关费用。2012年12月13日高院下达最终裁决(Judgment)

132、: 香港SPU应向商洛比亚迪1、支付4,499,437.65美元;2、按8%年利率支付自2011年8月23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3、支付相关诉讼费用。2012年12月17日,商洛比亚迪向香港高院正式提起对香港SPU的破产清算申请,要求香港SPU偿还4,613,521.73美元及81,629.73港币(包括货款、利息及诉讼费用)。香港高院于2013年2月20日对该申请进行了审理,并下达了对香港SPU的清算命令。后经两次债权人会议,选定了正式清算人,目前正在清算过程中。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较小,且诉讼系由于其他当事人侵害本公司下属公司的权益的原因引起,因此,该诉讼对本公司本次发行及经营成果

133、与财务状况均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1 8、BYD Europe B.V.与优太太阳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浙江优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优太”)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4 年 5 月 21 日,BYD Europe B.V.(下称“欧洲比亚迪”)作为原告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嘉兴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优太太阳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太太阳能”)、浙江优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优太”)对第三人 UPSOLAR CO.,LTD(优太(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优太”)履行采购合同及其相关协议的违约

134、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向欧洲比亚迪支付国际优太拖欠的货款、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共计美元$7,240,184.66(折合人民币 45,537,865.4375 元),以及仲裁费用人民币 576,432 元,且加倍支付以上款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嘉兴中院于 2014 年 6 月 11 日受理了本案。欧洲比亚迪同时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查封优太太阳能、浙江优太名下价值人民币 13,240,400.28 元财产。嘉兴中院于 2014 年 7 月 1 日下达了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优太太阳能、浙江优太的银行存款 13,240,400.28 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嘉兴中院于 2014

135、年 8 月 13 日、9 月 23 日、2015 年 1 月 29 日进行了三次开庭审理,并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制作了一审判决书,裁定驳回欧洲比亚迪的所有诉讼请求。欧洲比亚迪在收到判决书后,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于 2015 年 3 月 4 日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淅江省高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改为支持欧洲比亚迪的所有诉讼请求。浙江省高院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对此案进行了二审开庭审理。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较小,且诉讼系由于其他当事人侵害本公司下属公司的权益的原因引起,因此,该诉讼对本公司本次发行及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均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9、上海

136、比亚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比亚迪”)与嘉兴优太太阳能有限公司的购销合同纠纷 2012 年 1 月 10 日,嘉兴优太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优太”)作为原告因合同纠纷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比亚迪”)向其支付合计 11,010,036.23 元的货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合计 290,763.63 元以及承担该案诉讼费用。因管辖异议,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2年 4 月 17 日作出最终裁定,本案移交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2012 年 12 月 26 日嘉兴优太向嘉兴南湖法院提起撤诉申请。20

137、12 年 12 月 28 日,嘉兴南湖法院作出裁定:准诉嘉兴优太撤回起诉。 2013 年 2 月 8 日,嘉兴优太太阳能有限公司再次作为原告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定上海比亚迪向其支付 11,010,036.23 元的货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685,264.62 元以及承担该案诉讼费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并于 2013 年 4 月 10 日、5 月 20 日两次开庭审理了此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 2013 年 8 月 30 日下达了一审判决,判决上海比亚迪偿付嘉兴优太货款 11,010,036.23 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

138、率承担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及承担案件受理费。上海比亚迪不服一审判决,于 2013 年 9 月 13 日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要求撤销一审判决书,改判上海比亚迪不支付嘉兴优太货款 11,010,036.23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改判由嘉兴优太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3 年 11 月 12 日进行了二审开庭审理,并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出具了二审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上海比亚迪应向浙江优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优太”)支付 11,010,036.23 元的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并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注:庭审进程中嘉兴优太更名为“浙江优太新能源有限公

139、司”。)浙江优太在判决生效后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向上海比亚迪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上海比亚迪限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或向法院报告近一年财产状况。该案件业已进入执行程序,上海比亚迪已经将相关款项划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并已申请另案冻结该款项。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占本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小,因此,该诉讼对本公司本次发行及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均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2 十四、公司

140、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5年6月16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审议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由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国联比亚迪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比亚迪1号”)份额,比亚迪1号主要通过定向受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不超过3,266万股控股股东所持有的比亚迪股票。 实际参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为包含公司部分监

141、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96人,其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向员工提供无息借款支持,借款部分为除员工自筹资金以外仍所需剩余资金,借款期限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2015年6月23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购买的方式完成股票购买,购买均价55.71元/股,购买数量3,259.06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建立和完善了员工与公司的利益共享机制,有效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

142、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2015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价格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戴公司”)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任比戴公司董事,本公司 副总裁廉玉波先生任比戴公司董事, 本公司监事严琛女士

143、任比戴公司首席执行官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提供汽车零部件的开发、试制模具、试制件及销售电池包、减震器总成 参考市价及开发试制成本,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涉及的产品种类、批次较多,难以披露具体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85,564 35.81% 100,337 否 电汇 不适用 深圳比本公司董事向关包含因借 参考市涉及的产1,499 9.78% 26,340 否 电汇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3 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戴公司”) 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任比戴公司董事,本公司 副总裁廉玉波先生任比戴公司董事, 本公司监事严琛女

144、士任比戴公司首席执行官 联人提供劳务 调人员产生的补偿费用及提供服务包括清洁、车辆使用、租赁等项目 价并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品种类、批次较多,难以披露具体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戴公司”)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任比戴公司董事,本公司 副总裁廉玉波先生任比戴公司董事, 本公司监事严琛女士任比戴公司首席执行官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提供技术开发服务 在产品的设计、开发、工程领域提供技术支持 开发成本加适当利润,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涉及的产品种类、批次较多,难以披露具体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前

145、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12,440 81.14% 26,340 否 电汇 不适用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戴公司”)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任比戴公司董事,本公司 副总裁廉玉波先生任比戴公司董事,本公司监事严琛女士任比戴公司首席执行官 向关联人购买材料 购买材料 参考市价及开发试制成本,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涉及的产品种类、批次较多,难以披露具体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71 0.18% 800 否 电汇 不适用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任比戴公司董事,本公司 副总裁廉玉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服务费 参考市

146、价及开发试制成本,经双方公平协商涉及的产品种类、批次较多,难以披露具体交易价8 1.07% 50 否 电汇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4 简称“比戴公司”) 波先生任比戴公司董事,本公司监事严琛女士任比戴公司首席执行官 确定 格。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融资租赁) 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 监吴经胜先生担任国际融资租赁董事长,本公 司总会计师周亚琳女士担任国际融资租赁监事 设备直租模式和售后回租模式的租赁业务 售后回租模式的资产出售 参考市价及开发试制成本,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涉及的产品种类、批次较多,难以

147、披露具体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17,115 100.00% 450,000 否 电汇 不适用 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融资租赁) 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 监吴经胜先生担任国际融资租赁董事长,本公 司总会计师周亚琳女士担任国际融资租赁监事 设备直租模式和售后回租模式的租赁业务 设备直租模式和售后回租模式的租赁费用 参考市价及开发试制成本,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涉及的产品种类、批次较多,难以披露具体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31,964 100.00% 450,000 否 电汇 不适用 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148、国际融资租赁) 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 监吴经胜先生担任国际融资租赁董事长,本公 司总会计师周亚琳女士担任国际融资租赁监事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汽车 参考市价及开发试制成本,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涉及的产品种类、批次较多,难以披露具体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前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133 0.06% 1,000 否 电汇 不适用 合计 - - 148,794 - 1,054,867 - - - -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5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无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关联双方依据签订的合同履行

149、购销业务,合同执行达到预期。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

150、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6 作为出租人,重大经营租赁: 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收款额如下: 剩余租赁期 最低租赁收款额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51,667 25,122 1-2年(含2年) 46,702 23,261 2-3年(含3年) 30,935 21,806 3年以上 90,568 81,525 219,872 151,714 根据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剩余租赁期 最低租赁付款额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

151、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489,276 53,250 1-2年(含2年) 407,227 47,322 2-3年(含3年) 231,269 5,645 3年以上 18,430 12,364 1,146,202 118,581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与第三方租赁公司以及国际融资租赁(“出租方”)签订售后租回协议(协议)。根据协议,本集团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444,053千元的一批固定资产(“标的资产”)出售给出租方,并按每年人民币425,743千元的租金将标的资产租回,租期3年。签订租赁期满时本集团可选择归还标的资产或续租。本集团认为无法合理确定是否会在租赁期满时续租或行使购

152、买选择权,因而将该租赁判断为经营性租赁。在此种交易情况下,本集团将购买标的资产(出租物)作为购置固定资产,销售标的资产(出租物)作为出售固定资产处理。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7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

153、担保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2015 年 3月 30 日 75,000.00 2015 年 12 月 31日(注 2) 66,208.03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是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55,971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75,000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66,208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和编号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154、月30 日 79.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79.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149.6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1,149.6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3.3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33.3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4,000.00 2014 年 1 月15 日 14,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4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55、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5 年 7 月14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4 年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2015 年 3 月30 日 147,176.6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147,176.6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8 管理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13,996.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

156、00 2014 年 2 月21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5 月12 日 8,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5 月12 日 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5 月13 日 1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

157、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7 月 9日 18,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9 月 9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0 月15 日 9,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0 月16 日 7,000.00 连带

158、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0 月17 日 7,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2 月27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9 业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4 月16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159、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5 月12 日 1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6 月17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6 月19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7 月10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

160、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7 月 8日 18,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9 月 8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10 月15 日 16,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10 月16 日 7,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161、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 月 8日 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销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 月 9日 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0 售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5 月13 日 17,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62、 450,000.00 2014 年 5 月14 日 3,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0 月15 日 9,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0 月16 日 18,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9 月 9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163、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1 月 8日 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1 月 9日 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4 月20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5 月12 日 17,000.00 连带责任保

164、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9 月 8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5 月13 日 6,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1 售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10 月14 日 9,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

165、00.00 2015 年 10 月15 日 18,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24,922.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4 月20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5 月15 日 4,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

166、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7 月13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7 月11 日 8,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22,861.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4 月16 日 16,6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167、 年 是(注3)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5 月 8日 3,4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惠州比亚迪实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7 月13 日 3,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2 业有限公司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8 月28 日 2,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

168、0,000.00 2014 年 8 月28 日 2,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650.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29,999.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1,999.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

169、用 否 否 BYD(H.K.)CO.,LTD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5 月21 日 12,857.33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BYD(H.K.)CO.,LTD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5 月27 日 9,870.27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BYD(H.K.)CO.,LTD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4 月23 日 24,273.97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0,000.00 2015

170、年 12 月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0,000.00 2014 年 5 月 9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2015 年 3 月30 日 12,000.00 2014 年 8 月29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3 公司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2,000.00 2015 年 2 月 2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

171、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2,000.00 2014 年 2 月28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9,999.8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49,695.7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6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172、 2) 59,910.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BYD(H.K.)CO.,LTD 2015 年 3 月30 日 42,208.4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6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173、2014 年 9 月 9日 4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5,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4,999.95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4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5 年 11 月19 日 3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5,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4,999.94 连带责任

174、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0 2015 年 1 月29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5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1,394.1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3,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126.8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0 2015 年

175、 12 月31 日(注 2) 214.6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6,5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440.3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BYD(H.K.)CO.,LTD 2015 年 3 月30 日

176、6,493.6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323.46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2015 年 3 月30 日 100,000.00 2014 年 1 月27 日 68,231.91 连带责任保证 7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5 公司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4 月30 日 41,030.44 连带责任保证 7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6 月19 日 31,494.95 连带责任保证

177、 7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5 年 6 月30 日 25,184.30 连带责任保证 4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80,000.00 2014 年 2 月28 日 82,279.51 连带责任保证 7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80,000.00 2014 年 3 月18 日 31,561.66 连带责任保证 7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6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23

178、,508.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7,433.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3 月13 日 7,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3 月13 日 1,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

179、14 年 3 月13 日 1,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3 月25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6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15,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118,595.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96,981.1

18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0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898.2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4 月30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5 月 6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5 月

181、 7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15,000.00 2014 年 5 月16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15,000.00 2014 年 9 月 9日 30,598.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15,000.00 2014 年 10 月24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82、 215,000.00 2014 年 11 月14 日 1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2015 年 3 月30 日 215,000.00 2015 年 2 月15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7 业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15,000.00 2014 年 12 月11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15,000.00 2015 年 1 月 7日

183、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5 年 7 月 8日 49,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15,000.00 2015 年 9 月11 日 5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6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 2015

184、 年 12 月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1,531.82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59.16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7,173.79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185、月30 日 2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8 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62.34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0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76,674.81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6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186、日(注 2) 14,047.96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60,000.00 2014 年 3 月 6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60,000.00 2014 年 3 月31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60,000.00 2015 年 3 月 9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87、 30,000.00 2014 年 6 月23 日 3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BYD(H.K.)CO.,LTD 2015 年 3 月30 日 32,468.00 2015 年 3 月24 日 32,468.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60,000.00 2015 年 7 月15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60,000.00 2015 年 7 月17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

188、有限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5 年 9 月 2日 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9 公司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5 年 9 月 6日 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5 年 9 月 1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60,000.00 2015 年 4 月17

189、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60,000.00 2015 年 4 月20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60,000.00 2015 年 5 月12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60,000.00 2015 年 5 月13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60,

190、000.00 2015 年 5 月26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919.46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4 月 4日 62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4 月 4日 355.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91、40,000.00 2014 年 4 月 4日 593.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上海比2015 年 3 月 2014 年 4 月 4 432.00 连带责任3 年 是(注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0 亚迪有限公司 30 日 40,000.00 日 保证 3)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6 月 5日 607.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6 月 5日 245.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192、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6 月 5日 793.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6 月 5日 355.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7 月31 日 768.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7 月31 日 165.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

193、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7 月31 日 544.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7 月31 日 523.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11 月6 日 1,13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11 月6 日 4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194、 年 是(注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11 月6 日 1,13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4 年 11 月6 日 1,34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 2014 年 12 月8 日 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195、-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1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5 年 1 月 9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5 年 1 月 9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5 年 3 月25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 年 9 个月 是(注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196、30 日 50,000.00 2015 年 10 月28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5 年 11 月27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5 年 11 月19 日 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4 年 8 月26 日 4,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197、3 月30 日 20,000.00 2014 年 8 月26 日 4,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4 年 8 月26 日 4,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4 年 8 月26 日 4,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4 年 8 月26 日 4,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

198、0 日 2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1,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912.05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4,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4 年 2 月21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9、 62 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4 年 2 月21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4 年 2 月21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4 年 2 月21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4 年 11 月24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200、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5 年 2 月 4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4 年 4 月29 日 6,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4 年 4 月29 日 6,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4 年 4 月29 日 6,000

201、.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4 年 4 月29 日 6,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5 年 7 月15 日 5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0,000.00 2015 年 9 月15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5 年 9 月30 日 20,000.

202、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75,000.00 2013 年 9 月23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0,000.00 2015 年 7 月31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3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75,000.00 2013 年 4 月28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3、 75,000.00 2014 年 12 月25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75,000.00 2015 年 6 月23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75,000.00 2015 年 6 月23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75,000.00 2015 年 5 月 8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204、30 日 20,000.00 2014 年 10 月24 日 1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5 年 5 月28 日 8,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4 年 2 月18 日 3,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5 年 7 月13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

205、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5 年 9 月15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15,247.08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60,000.00 2015 年 9 月15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 2014 年 5 月27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

206、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5 年 10 月28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5 年 7 月27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4 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5,000.00 2014 年 5 月 5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5,000.00 2014 年 8 月 1日 10

207、,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5,000.00 2015 年 7 月17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5,000.00 2015 年 8 月 7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2,771.14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5 年 12

208、 月31 日(注 2) 6,756.03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3 年 10 月28 日 16,2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3 年 10 月28 日 4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

209、0,000.00 2014 年 1 月10 日 3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2,213.4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4 年 1 月10 日 4,7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5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9 月 4日 30,000.00 连带

210、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5 年 9 月24 日 3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大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8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20,032.9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80,000.00 2015 年 12

211、月31 日(注 2) 17,908.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4,700.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8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44,157.5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23,528.2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212、2015 年 3 月30 日 1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2,479.3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23,399.4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185.6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6 池有限公司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0,000.00 20

213、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1,099.8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3 月 7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50,000.00 2014 年 3 月12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80,000.00 2014 年 6 月 5日 2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14、2015 年 3 月30 日 80,000.00 2014 年 4 月 1日 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80,000.00 2014 年 4 月 1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80,000.00 2014 年 6 月 6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80,000.00 2015 年 5 月13 日 2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215、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80,000.00 2015 年 7 月22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80,000.00 2015 年 6 月24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7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80,000.00 2015 年 4 月22 日 2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80,000.00 20

216、15 年 5 月27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80,000.00 2015 年 6 月 9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BYD(H.K.)CO.,LTD 2015 年 3 月30 日 30,568.00 2015 年 2 月12 日 7,470.82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BYD(H.K.)CO.,LTD 2015 年 3 月30 日 30,568.00 2015 年 5 月27 日 1,181.84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BYD(H.K.)CO.,LTD

217、2015 年 3 月30 日 30,568.00 2015 年 5 月27 日 11,805.37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6,853.20 2012 年 2 月 6日 974.00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是(注3)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6,853.20 2012 年 2 月 6日 762.40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是(注3)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6,853.20 2012 年 2 月10 日 137.00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是(注3) 否

218、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6,853.20 2012 年 2 月10 日 53.70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是(注3)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6,853.20 2012 年 2 月16 日 463.10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2015 年 3 月30 日 36,853.20 2012 年 3 月22 日 176.50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8 公司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6,853.20 2012 年 4

219、月25 日 92.09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6,853.20 2012 年 5 月23 日 185.77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6,853.20 2012 年 5 月30 日 149.41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6,853.20 2012 年 8 月16 日 866.92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6,853.20 2012 年 10

220、月17 日 1,530.49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6,853.20 2013 年 2 月 5日 245.65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6,853.20 2013 年 2 月 5日 45.78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6,853.20 2013 年 2 月27 日 276.63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6,853.20 2013 年 4 月

221、 2日 326.16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6,853.20 2013 年 4 月24 日 444.93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2015 年 3 月30 日 36,853.20 2013 年 6 月19 日 1,080.60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9 池有限公司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6,853.20 2013 年 7 月 3日 1,087.19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222、3 月30 日 36,853.20 2013 年 8 月 6日 250.16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6,853.20 2013 年 9 月27 日 38.96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3 年 10 月15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3 年 11 月4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

223、015 年 3 月30 日 36,853.20 2013 年 10 月23 日 287.23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6,853.20 2013 年 10 月29 日 219.49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4 年 1 月21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5,000.00 2014 年 2 月20 日 4,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

224、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5,000.00 2014 年 2 月20 日 3,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2015 年 3 月30 日 15,000.00 2014 年 2 月20 日 3,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0 业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5,000.00 2014 年 2 月20 日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4 年

225、 2 月28 日 4,38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5,000.00 2014 年 4 月21 日 9,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5,000.00 2014 年 4 月21 日 1,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5,000.00 2014 年 5 月 9日 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5,00

226、0.00 2014 年 5 月 9日 3,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是(注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4 年 7 月22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4 年 5 月 9日 1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4 年 10 月31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注3)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

227、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4 年 5 月 9日 8,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 年 是(注3) 否 惠州比亚迪电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5 年 5 月29 日 9,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1 池有限公司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5 年 6 月12 日 11,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5 年 4 月21 日 20,0

228、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5 年 5 月20 日 3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5 年 5 月29 日 3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5 年 7 月16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10,000.00 2015 年 9 月1

229、1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20,000.00 2015 年 9 月25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0,000.00 2015 年 11 月23 日 4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部品件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 404.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3,744,744 报告期内对子公

230、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2,173,487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5,262,867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2,522,48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2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和编号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注 1) 2015 年 3 月30 日 36,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注 1) 20

231、15 年 3 月30 日 43,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37,931.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注 1) 2015 年 3 月30 日 8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27,397.0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注 1)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注 2) 5,070.8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注 1) 2015 年 3 月30 日 30,000.00 2015 年 12 月31

232、日(注 2) 23,028.20 连带责任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C1) 123,000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93,427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C3) 146,030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C4) 93,427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3,867,744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2,322,885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5,483,897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2,682,115 实际担保总额

233、(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83.05%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D)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E) 2,612,22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F) 1,067,395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3,679,615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无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3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无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1、 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制作系统的填报规定,该处披露信息

234、为本公司子公司对本公司子公司进行担保的情况; 2、 本集团在融资事务的基本操作为,年初时由本公司与各银行签署统一的授信协议,在日常性的商业融资(如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保函等)活动中,该授 信额度由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同使用,并构成本公司于授信协议下对子公司或子公司对子公司的相应担保。以上日常性的商业融资活动为正常的商业行为,本公司并无违规担保的情况。该注项下的内容为日常性商业融资活动下,数据为报告期末余额。 3、 已结清该笔借款,担保责任自动提前解除。 4、担保合同已失效,但担保项下的债务未结清,担保责任以实际发生金额为限任然存续。在计算担保额度合计时,以实际担保责任金额计算。

235、 5、本次披露的担保数据涉及到外币的,均按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6、原担保合同已失效的,原担保合同项下未结清的债务自动转移到新的担保合同项下。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人名称 是否关联交易 产品类型 委托理财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报酬确定方式 本期实际收回本金金额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预计收益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报告期损益实际收回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否 保本浮动收益型 10,000 2015 年 10 月14

236、 日 2015 年 10月 22 日 浮动收益 10,000 5.7 5.7 已收回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否 保本浮动收益型 10,000 2015 年 10 月14 日 2015 年 10月 29 日 浮动收益 10,000 10.68 10.68 已收回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否 保本浮动收益型 10,000 2015 年 10 月14 日 2015 年 11月 23 日 浮动收益 10,000 30.89 30.89 已收回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否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000 2015 年 12 月31 日 2016 年 01月 18 日 浮动收益 22.68 未到期

237、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4 合计 50,000 - - - 30,000 69.95 47.27 -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 0 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2013 年 10 月 30 日 委托理财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无 未来是否还有委托理财计划 暂无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告号 公告标题 披露时间 查询索引 2015-001 比亚迪:关

238、于收到陕西银监局关于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2015 年 2 月 3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02 比亚迪: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2 月 13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2 月 13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03 比亚迪:关于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暨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5 年 2

239、月 13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04 比亚迪: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5 年 2 月 13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05 比亚迪: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015 年 2 月 16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5 2015-006 比亚迪: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2015 年 2 月 25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0

240、7 比亚迪:2014 年度业绩快报 2015 年 2 月 27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08 比亚迪: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3 月 19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09 比亚迪:关于延迟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015 年 3 月 19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独

241、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4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2014 年年度报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2014 年社会责任报告 2015 年

242、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关于公司应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款项专项说明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10 比亚迪: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11 比亚迪: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2014 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

243、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6 2015-012 比亚迪: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13 比亚迪: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叉车及新技术产品为租赁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

244、015-014 比亚迪: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15 比亚迪:关于举行 2014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16 比亚迪: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监事会 2014 年工作报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245、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17 比亚迪:关于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暨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公告 2015 年 4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18 比亚迪: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 年 4 月 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15 年 4 月 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19 比亚迪: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015

246、 年 4 月 21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20 比亚迪: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5 年 4 月 2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21 比亚迪:关于近日深圳某电动大巴起火的声明 2015 年 4 月 27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22 比亚迪: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7 比亚迪:独立董事关

247、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23 比亚迪: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24 比亚迪:关于公司高管辞职及聘任高管的公告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25 比亚迪: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248、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26 比亚迪:关于增加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通知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27 比亚迪:复牌公告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28 比亚迪: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49、 2015-029 比亚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国联比亚迪 1 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30 比亚迪:关于“11 亚迪 0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 2015 年 5 月 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

250、-031 比亚迪:关于“11 亚迪 0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 2015 年 5 月 11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32 比亚迪:关于“11 亚迪 0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 2015 年 5 月 12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8 2015-033 比亚迪:关于“11 亚迪 01”回售申报结果的公告 2015 年 5 月 1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

251、34 比亚迪: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5 年 5 月 25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2011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5) 2015 年 5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201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5) 2015 年 5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35 比亚迪: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2015 年 5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36

252、 比亚迪: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6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37 比亚迪: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6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6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 2015 年 6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53、比亚迪:公司章程(2015 年 6月) 2015 年 6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2015 年 6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38 比亚迪: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5 年 6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39 比亚迪:复牌公告 2015 年 6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254、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 年 6 月) 2015 年 6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9 比亚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5 年 6 月) 2015 年 6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 年-2017 年) 2015 年 6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5 年 6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

255、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5 年 6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2011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4 年度) 2015 年 6 月 13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15 年 6 月 13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40 比亚迪:201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5 年付息公告 2015 年 6 月 13

256、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41 比亚迪: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 年 6 月 17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15 年 6 月 17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员工持股计划 2015 年 6 月 17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42 比亚迪: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员工持股计划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5 年 6 月 1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257、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43 比亚迪: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员工持股计划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5 年 6 月 2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44 比亚迪: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2015 年 6 月 2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45 比亚迪: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5 年 6 月 29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0 2015-

258、046 比亚迪: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5 年 7 月 9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47 比亚迪: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5 年 7 月 9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48 比亚迪:关于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5 年 7 月 1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49 关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持续增持公司股票及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2015

259、年 7 月 11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50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2015 年 7 月 11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51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 年 7 月 22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60、 2015 年 7 月 22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52 比亚迪: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7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15 年 7 月) 2015 年 7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5 年 8 月 1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公开发行 201

26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015 年 8 月 1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53 比亚迪: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2015 年 8 月 1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2015 年 8 月 1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54 比亚迪: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15 年 8 月 11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262、讯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1 2015-055 比亚迪: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2015 年 8 月 12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56 比亚迪: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2015 年 8 月 17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15 年 8 月 27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57 比亚迪:第

263、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8 月 27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2015 年半年度报告 2015 年 8 月 27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58 比亚迪: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 年 8 月 27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59 比亚迪: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2015 年 9 月 1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60 比亚迪:2011 年公

264、司债券(第二期)2015 年付息公告 2015 年 9 月 17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61 比亚迪: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2015 年 9 月 1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62 比亚迪: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15 年 9 月 1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63 比亚迪: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履行完成的公告 2015 年 9 月 19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65、、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64 比亚迪:关于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5 年 9 月 23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65 比亚迪: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5 年 10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5 年 10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2 2015-066 比亚迪:关于收到中国证监

266、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15 年 10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67 比亚迪: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2015 年 11 月 11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68 比亚迪:关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以来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对我公司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2015 年 11 月 11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69 比亚迪: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

267、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15 年 11 月 11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 2015 年 11 月 11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70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11 月 1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71 关于调整和新增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15 年 11 月 1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68、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11 月 1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72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2015 年 12 月 2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073 关于深圳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6 年 1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合力泰”

269、)出售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简称“电子部品件”)100%股权,于2015 年 9 月 21 日合力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46 号),根据该批复文件和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公司办理完毕电子部品件 100%股权转让过户等相关手续。 具体详情请见于本公司于2016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270、 年年度报告全文 83 二十、社会责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15年社会责任报告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 是 否 不适用 二十一、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万元) 利率 还本付息方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11 亚迪 0

271、1 112093 2012 年 06 月 19 日 2017 年 06 月 19 日 300,000 5.25%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11 亚迪 02 112190 2013 年 09 月 23 日 2018 年 09 月 23 日 300,000 6.35%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15 亚迪 01 112264 2015 年 08 月 12 日 2018 年 08 月 12 日 150,000 4.10%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适

272、当性安排 无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1、按照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5 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11 亚迪 01”的本付息期票面利率为 5.25%,派息额(每张)为:人民币 5.25 元,每手 “11 亚迪 01”(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2.5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2.0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7.25 元)。公司于 2015年 6 月 19 日支付“11 亚迪 01”自 2014 年 6

273、月 19 日至 2015 年 6 月 18 日期间的利息。 2、按照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15 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2015-060),“11 亚迪 02”的本付息期票面利率为 6.35%,派息额(每张)为:人民币 6.35 元,每手“11 亚迪 02” (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63.5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4 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0.8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7.15 元)。公司于 201

274、5年 9 月 23 日支付“11 亚迪 02”自 2014 年 9 月 23 日至 2015 年 9 月 22 日期间的利息。 公司债券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可交换条款等特殊条款的,报告期内相关条款的执行情况(如适用)。 根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5 月 8 日、2015 年 5 月 11 日和 2015 年 5 月12 日公告了关于“11 亚迪 0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关于“11 亚迪 0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3

275、1)、关于“11 亚迪 0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1 亚迪 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11 亚迪 01”回售登记期为 2015 年 5月 8 日、5 月 11 日和 5 月 12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1 亚迪 01”的回售数量为 0 张,回售金额为 0 元,剩余托管量为 3,000 万张。 2、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信息 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瑞银证券:北京市

276、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国开证券: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外馆斜街甲 1 号泰利明苑 A 座二区 4 层 联系人 瑞银证券:张一 国开证券:贾广华 联系人电话 瑞银证券:(010) 5832 8888 国开证券:(010) 5178 9000 报告期内对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的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 599 号 1 幢 968 室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变更的原因、履行的程序、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等(如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履行的程

277、序 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使用并履行相关程序 年末余额(万元) 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运作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是 4、公司债券信息评级情况 2015 年 5 月 25 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已发行的“11 亚迪 01”和“11 亚迪 02”的信用状况进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5 行了跟踪分析,经中诚信证评信用评级委员会的最后审定,维持本公司“11 亚迪 01”和“11 亚迪 02”的信用等级为 AA+,维持本公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278、。具体详情请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5)和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5) 因“15 亚迪 01”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发行完毕,中城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于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5、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不适用 6、报告期内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2015年度,公司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279、 7、报告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11亚迪01”、“11亚迪02”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6月10日,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4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15亚迪01”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因“15亚迪01”于2015 年8月12日发行完毕,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于本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公布后一个月内出具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 2 年的主

280、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期变动率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1,072,860.6 658,562.7 62.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0,644 -796,170.2 33.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4,978.5 727,094.9 20.3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27,953.1 408,946.6 53.55% 流动比率 82.30% 76.82% 5.48% 资产负债率 68.80% 69.26% -0.46% 速动比率 58.48% 58.00% 0.48% EBITDA 全部债务比 21.23%

281、14.71% 6.52% 利息保障倍数 3.15 1.53 105.88%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3.39 1.14 197.37%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6.08 3.96 53.54%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0.00% 利息偿付率 90.16% 90.44% -0.2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6 上述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同比变动超过 30%的主要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同比增长 62.91%,主要是新能源汽车利润增加以及一次性处置子公司所得导致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33.22%,主要是购建固定

282、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增长 53.55%,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导致银行存款增加。 利息保障倍数同比增长 105.88%,主要是新能源汽车利润增加以及一次性处置子公司所得导致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同比增长 197.37%,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增加所致。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同比增长 53.54%,主要是新能源汽车利润增加以及一次性处置子公司所得导致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9、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参见“财务报告中的第七节5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相关内容。 10、报告期内对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

283、息兑付情况 不适用 11、报告期内获得的银行授信情况、使用情况以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截至2015年年末,公司获得银行授信总额度为1,005.30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414.92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590.38亿元;公司信誉良好,2015年度公司按时偿还银行贷款,未发生贷款展期、减免情形。 12、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2015年5月8日,公司严格按照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决定不上调“11亚迪01”票面利率即“11亚迪01”公司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5.25%不变。同

284、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将债券回售给本公司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2015年5月14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1亚迪01”的回售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剩余托管量为3,000万张。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5月8日和2015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13、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14、公司债券是否存在保证人 是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7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

285、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54,889,115 34.53% -49,720,134 -49,720,134 805,168,981 32.52% 3、其他内资持股 854,889,115 34.53% -49,720,134 -49,720,134 805,168,981 32.52%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21,936,395 4.92% -40,645,465 -40,645,465 81,290,930 3.28% 境内自然人持股 732,952,720 29.60% -9,

286、074,669 -9,074,669 723,878,051 29.2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621,110,885 65.47% 49,720,134 49,720,134 1,670,831,019 67.48% 1、人民币普通股 706,110,885 28.52% 49,720,134 49,720,134 755,831,019 30.53%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915,000,000 36.95% 915,000,000 36.95% 三、股份总数 2,476,000,000 100.00% 2,476,000,000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根

287、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B股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按照A股、B股分别计算);同时,对该人员所持的在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 (2)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27日收到公司副总裁王念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同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柯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4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高

288、管辞职及聘任高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根据相关规定,王念强先生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王念强先生离任事宜进行申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王念强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中有9,524,870股为高管锁定股。同时,公司也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李柯女士新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进行申报,李柯女士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截至2015年12月31日李柯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中有8,941,050股为高管锁定股。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289、许可2011 881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9,000,000股,并于2011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根据相关规定和股东承诺,本公司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40,645,465股限售股份于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限售届满,并于2015年7月1日(星期三)可上市流通,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8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

290、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王传福 427,981,935 172,725 428,154,660 增持及高管锁定股 不适用 吕向阳 179,421,465 179,421,465 高管锁定股 不适用 夏佐全 89,232,795 89,232,795

291、 高管锁定股 不适用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1,936,395 40,645,465 81,290,93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锁定 2015 年 6 月 30 日 王念强 14,287,305 4,762,435 9,524,870 离任及高管锁定股 2015 年 10 月 27 日 李柯 8,941,050 8,941,050 高管锁定股 不适用 吴经胜 3,191,910 27,525 3,219,435 高管锁定股 不适用 何龙 2,082,495 28,275 2,110,770 高管锁定股 不适用 刘焕明 1,706,170 27,480 1,733,650 高管锁定股 不适用

292、 张金涛 1,587,495 344,400 1,243,095 高管锁定股 2015 年 1 月 1 日 其他 13,461,150 13,509,289 296,261 高管锁定股 不适用 合计 854,889,115 59,261,589 9,197,055 805,168,981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发行日期 发行价格(或利率)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交易终止日期 股票类 无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9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比亚

293、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5 年 08 月 12 日 4.10% 1,500,000,000 2015 年 09 月 16 日 1,500,000,000 2018 年 08 月 12 日 其他衍生证券类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1.2015年8月12日,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按面值发行人民币15亿元(以下简称“第一期债券”), 该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0%,期限为3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5420号文同意,第一期债券于2015年9月16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15亚迪01”,上市代码为“112264”。详见公司于2015

294、年8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及公司2015年9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8,385(A 股股东为 78,226 户,H 股为 159 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4,480 报告期末表

295、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 8)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 8) 0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HKSCC NOMINEES LIMITED 境外法人 27.82% 688,848,766(注 1) -214,080 688,848,766 王传福 境内自然人 20.70% 512,623,820(注 2) -58,018,760 428,154,660 84,

296、469,160 质押 10,000,000 吕向阳 境内自然人 9.66% 239,228,620 179,421,465 59,807,155 质押 125,660,000 BERKSHIRE HATHAWAY 境外法人 9.09% 225,000,000 225,0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0 ENERGY(原名为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57% 162,681,860 100,000 81,290,930 81,390,930 质押 110,920,001 夏

297、佐全 境内自然人 4.81% 118,977,060(注 3) 89,232,795 29,744,265 质押 16,350,000 国联证券建设银行国联比亚迪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1.32% 32,590,612 32,590,612 杨龙忠 境内自然人 1.07% 26,500,000 -19,138,536 26,500,000 质押 4,280,0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4% 20,873,400 - 20,873,400 王念强 境内自然人 0.77% 19,049,740 9,524,870 9,524,870 质押 5,044,000 注

298、 1:此数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 1,000,000 股 H 股和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 SIGN INVESTMENTS LIMITED分别持有的 195,000 股 H 股和 305,000 股 H 股; 注 2: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 1,000,000 股 H 股;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通过易方达资产比亚迪增持 1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3,727,700 股 A 股股份; 注 3:此数不包括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 SIGN INVESTMENTS LIMITED 分别持有的 195,000 股 H 股和305,000 股 H 股.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

299、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 3) 2009 年 7 月 30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643 号文核准,公司向 BERKSHIRE HATHAWAY ENERGY(原名为 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中美能源控股公司)定向增发 22,500 万股 H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港币 8.00元),并完成该等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05,010 万股增至227,510 万股。详见本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

300、一致行动的说明 吕向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传福先生之表兄,吕向阳先生及其配偶张长虹女士分别持有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9.5%和 10.5%的股权;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HKSCC NOMINEES LIMITED 688,848,766(注 1) 境外上市外资股 688,848,766 BERKSHIRE HATHWAY ENERGY(原名为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

301、225,000,000 境外上市外资股 225,000,000 王传福 84,469,160(注 2) 人民币普通股 84,469,160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1,390,930 人民币普通股 81,390,930 吕向阳 59,807,155 人民币普通股 59,807,15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1 国联证券建设银行国联比亚迪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2,590,612 人民币普通股 32,590,612 夏佐全 29,744,265(注 3) 人民币普通股 29,744,265 杨龙忠 26,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500,000 中央汇

302、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873,400 人民币普通股 20,873,400 毛德和 13,661,150 人民币普通股 13,661,150 注 1:此数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 1,000,000 股 H 股和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 SIGN INVESTMENTS LIMITED 分别持有的 195,000 股 H 股和 305,000 股 H 股; 注 2: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 1,000,000 股 H 股;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通过易方达资产比亚迪增持 1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3,727,700 股 A 股股份; 注 3:此数不包括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 SIGN I

303、NVESTMENTS LIMITED 分别持有的 195,000 股 H 股和 305,000股 H 股.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王传福先生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吕向阳先生为王传福先生之表兄,吕向阳先生及其配偶张长虹女士分别持有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9.5%和 10.5%的股权;2、HKSCC NOMINEES LIMITED 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 HKSCC NOMINEES LIMITED 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本公司 H 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3、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04、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 4) 本报告期末公司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股东杨龙忠先生通过其信用账户持有公司 2,000,000 股 A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王传福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305、人为王传福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王传福先生通过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HK.0285)13.74%的股权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2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王传福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王传福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王传福先生通过比亚迪股份有限

306、公司间接持有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HK.0285)13.74%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3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

307、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期初持股数(股)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其他增减变动(股) 期末持股数(股) 王传福 董事长、执行董事、总裁 现任 男 50 2002 年 06 月10 日 2017 年 09 月10 日 570,642,580 58,018,760 512,623,820 吕向阳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现任 男 54 2002 年 06 月10 日 2017 年 09 月10 日 239,228,620 239,228,620 夏佐全 非执行董事 现任 男 53 2002 年 06 月1

308、0 日 2017 年 09 月10 日 118,977,060 118,977,060 王子冬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8 2014 年 09 月10 日 2017 年 09 月10 日 邹飞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43 2014 年 09 月10 日 2017 年 09 月10 日 张然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39 2014 年 09 月10 日 2017 年 09 月10 日 董俊卿 独立监事、监事会主席 现任 男 82 2002 年 06 月10 日 2017 年 09 月10 日 李永钊 独立监事 现任 男 55 2002 年 06 月10 日 2017 年 09 月10 日 黄江锋 股东监

309、事 现任 男 36 2014 年 09 月10 日 2017 年 09 月10 日 王珍 职工代表监事 现任 女 40 2002 年 06 月10 日 2017 年 09 月10 日 严琛 职工代表监事 现任 女 39 2002 年 06 月10 日 2017 年 09 月10 日 吴经胜 副总裁、财务总监 现任 男 53 2002 年 06 月10 日 2017 年 09 月10 日 4,420,880 36,700 4,457,580 李柯 副总裁 现任 女 46 2015 年 04 月27 日 2017 年 09 月10 日 11,884,500 36,900 11,921,400 比亚

310、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5 王念强 副总裁 离任 男 52 2002 年 06 月10 日 2015 年 04 月27 日 19,049,740 19,049,740 廉玉波 副总裁 现任 男 52 2007 年 02 月06 日 2017 年 09 月10 日 37,215 37,215 何龙 副总裁 现任 男 44 2007 年 02 月06 日 2017 年 09 月10 日 2,776,660 262,300 2,514,360 刘焕明 副总裁 现任 男 53 2012 年 01 月18 日 2017 年 09 月10 日 3,912,340 36,640 3,94

311、8,980 张金涛 副总裁 现任 男 58 2012 年 01 月18 日 2017 年 09 月10 日 1,616,660 40,800 1,657,460 罗红斌 副总裁 现任 男 50 2012 年 01 月18 日 2017 年 09 月10 日 37,100 37,100 李黔 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现任 男 43 2014 年 11 月18 日 2017 年 11 月18 日 27,500 27,500 周亚琳 总会计师 现任 女 39 2014 年 11 月18 日 2017 年 11 月18 日 293,200 293,200 合计 - - - - - - 972,509,0

312、40 546,055 58,281,060 914,774,035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王念强 副总裁 离任 2015 年 04 月 28日 工作变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王传福先生,一九六六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王先生于一九八七年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现为中南大学),主修冶金物理化学,获学士学位;并于一九九零年毕业于中国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主修冶金物理化学,获硕士学位。王先生历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副主任、

313、深圳市比格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并于一九九五年二月与吕向阳先生共同创办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裁,负责本集团一般营运及制定本集团各项业务策略,并担任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及主席、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董事、盛世新迪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人人公司(Renren.Inc.)独立董事、南方科技大学理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 王先生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科技专家,于二零零三年六月被商业周刊评选为亚洲之星,并曾荣获二零零四年深圳市市长奖、二零零八年CCTV中国经济年

314、度人物年度创新奖、二零一一年南粤功勋奖、二零一四年扎耶德未来能源奖个人终身成就奖、二零一五年中国最佳商业领袖等奖项。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6 吕向阳先生,一九六二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经济师。吕先生曾在中国人民银行巢湖中心分行工作,一九九五年二月与王传福共同创办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并担任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融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融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融捷融资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广东融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融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合肥融捷科

315、技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东融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融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前海融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融捷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前海融捷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世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天海腾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奥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安徽融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融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融捷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前海融捷供应链保理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融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 夏佐全先生,一九

316、六三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夏先生于一九八五年至一九八七年期间在北京钢铁学院(现为北京科技大学)修读计算器科学;并于二零零七年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夏先生曾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工作,并于一九九七年加入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曾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并担任深圳市正轩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正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江苏欣诺科催化剂有限公司(前称张家港雅普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联合利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正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安诺优达基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倍智测聘网络科技股份有限

317、公司董事、深圳市蓝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马仕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 王子冬先生,一九五八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王先生于一九八二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学院(现北京理工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王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国家863电动车动力电池测试中心)主任,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邹飞先生,一九七三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特许金融分析师,全美华人金融协会会员,中共中央组织部千人计划专家。邹先生

318、毕业于美国得克萨斯大学,先后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及金融学博士学位。邹先生历任美国世纪投资管理公司基金经理、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投资部董事总经理。彼亦曾任职其他机构,包括全美华人金融协会前董事会主席及新加坡来宝集团(Noble Group)前董事会观察员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协同资本总裁,印度尼西亚Delta Dunia Makmur TBK PT独立董事、中国现代牧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然女士,一九七七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副教授。张女士二零零二年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先后获会计学学士学位及经济学硕士学位,二零零六年取得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立兹商学院(Leeds

319、 School of Business, University of Colorado at Boulder)会计学博士学位。张女士历任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立兹商学院兼职讲师、Bill Brooks CPA, Boulder, CO, USA会计审计税务专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2)监事会成员 董俊卿先生,一九三四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董先生于一九五九年毕业于苏联莫斯科有色金属与黄金学院铝镁冶炼专业,获学士学位及苏联工程师称号。董先生曾在中国东北大学有色冶金系任教、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从事研究工作,并于本

320、公司从事研发工作,现任本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7 李永钊先生,一九六一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李先生于一九八二年八月毕业于西安工业学院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获学士学位。李先生曾历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国营第六一五厂技术员、室主任、副处长、处长、副厂长等职务,并兼任中外合资宝鸡星宝机电公司总经理,二零零二年五月起担任国营第八四三厂厂长、西安北方秦川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并担任中国兵器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321、王珍女士,一九七六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王女士一九九八年毕业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原名为广州外国语学院),主修西班牙语,获学士学位。王女士于一九九八年加入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一直任职于总裁办公室,现任本公司监事及总裁办公室主任,并担任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行政人事副总裁、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监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监事。 严琛女士,一九七七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严女士二零零零年七月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取得学士学位。严女士于二零零零年加入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历任体系工程师、总裁秘书、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322、管理本部总办主任、上海及西安地区行政部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监事及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并担任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监事。 黄江锋先生,一九八零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黄先生于二零零三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行政管理专业学士学位。黄先生曾任职于中国石化湖南郴州石油分公司、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国信证券广州营业部,二零零八年八月至今在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股东监事,并担任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助理、深圳前海融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前海融捷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深圳融捷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广东融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

323、事兼经理及深圳前海融捷供应链保理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王传福先生任本公司总裁,简历具体情况请参照本节“(1)董事会成员” 吴经胜先生,一九六三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吴先生毕业于安徽省师范大学,主修中文;一九九二年,参加全国律师统考,并由安徽省司法厅授予律师资格;一九九五年,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并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二零零六年七月,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吴先生曾在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财务及相关工作,并于一九九五年九月加入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并担任比亚迪电子(国际)

324、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前海保险交易中心(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迪程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赛迪新能源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长、深圳充电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李柯女士,一九七零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居留权,本科学历。李女士于一九九二年毕业于复旦大学,获统计学学士学位。李女士曾任

325、职于亚洲资源,并于一九九六年九月加入比亚迪集团,历任市场部经理、销售总经理、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廉玉波先生,一九六四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廉先生于一九八六年七月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8 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主修飞机制造工程,获学士学位;并于二零零零年九月获南京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廉先生于二零零四年二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汽车产业群总工程师、第十三事业部总经理,并担任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 何龙先生,一九七二年出生,中国国籍,无

326、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何先生于一九九九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先后获得应用化学理学学士学位、法学学士学位及无机化学硕士学位。何先生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加入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曾任第一事业部、第二事业部质量部经理,第二事业部副总经理,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裁、第二事业部总经理,并担任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 刘焕明先生,一九六三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刘先生于一九八八年毕业于东北工学院(现为东北大学),主修冶金物理化学,先后取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刘先生曾在四川攀枝花钢铁公司钢铁研究院、辽

327、宁本溪钢铁公司任职,并于一九九七年三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人力资源处总经理及新能源车直营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并担任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秘书长。 张金涛先生,一九五八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张先生于一九八二年毕业于武汉工学院(现为武汉理工大学),主修铸造工艺及装备,获工学学士学位;一九九七年四月至一九九八年二月赴日本福岛县高技术中心进修。张先生曾在国营第六一二厂、第四四六厂及猴王集团公司等单位任职,并曾任全国焊接标准化委员会及电焊条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及湖北省机械制造工艺协会副理事长。张先生于二零零零年二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工程部经理、电动车项目部经理、第十四事业部总

328、经理、第八事业部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及第十七事业部总经理、卡车及专用车研究院院长,并担任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及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董事。 罗红斌先生,一九六六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罗先生于一九九零年毕业于空军工程大学,主修计算机应用,获硕士学位。罗先生于二零零三年十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第十五事业部电子三部经理,电动汽车研究所所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裁、第十四事业部总经理及电力科学研究院院长。 李黔先生,一九七三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李先生于一九九七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目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在读

329、。李先生曾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担任核数师及业务顾问,并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李先生于二零零五年八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并担任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股份代码:0285)之联席公司秘书及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周亚琳女士,一九七七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周女士于一九九九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周女士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并担任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迪程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

330、司监事、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监事、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监事及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监事。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吕向阳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0 年 09 月 18 日 否 黄江锋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 2013 年 12 月 01 日 是 黄江锋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06 月 27 日 2017 年 06 月 26 日 是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9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

331、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王传福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及主席 2007 年 06 月 14 日 N/A 否 王传福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01 月 31 日 2018 年 01 月 31 日 否 王传福 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16 年 02 月 25 日 N/A 否 王传福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理事 2015 年 07 月 18 日 2020 年 07 月 19 日 否 王传福 人人公司 独立董事 2012 年 05 月 14 日 N/A 否

332、 王传福 南方科技大学 理事 2011 年 07 月 05 日 2016 年 07 月 04 日 否 王传福 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董事 2013 年 11 月 21 日 2016 年 11 月 20 日 否 王传福 盛世新迪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11 月 04 日 N/A 否 吕向阳 广东融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1 年 11 月 21 日 N/A 否 吕向阳 深圳融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监总经理 2009 年 09 月 18 日 N/A 否 吕向阳 广东融捷融资服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经理 2010 年 03 月 23 日 N/A 否 吕向阳 广东融

333、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0 年 09 月 13 日 N/A 否 吕向阳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副理事长 2015 年 07 月 18 日 2020 年 07 月 19 日 否 吕向阳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07 月 04 日 N/A 是 吕向阳 广东融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 年 12 月 27 日 2017 年 12 月 27 日 否 吕向阳 合肥融捷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5 年 08 月 06 日 2018 年 08 月 06 日 否 吕向阳 广东融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6 年 01 月 30 日 2019 年 0

334、1 月 30 日 否 吕向阳 深圳融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1 年 12 月 23 日 2017 年 12 月 23 日 否 吕向阳 深圳前海融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3 年 11 月 07 日 2016 年 11 月 07 日 否 吕向阳 深圳融捷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5 年 08 月 06 日 2018 年 08 月 06 日 否 吕向阳 深圳前海融捷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4 年 10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23 日 否 吕向阳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5 年 01 月 16 日 2016 年 05 月 1

335、5 日 否 吕向阳 海南世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2 年 06 月 01 日 否 吕向阳 深圳市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11 月 25 日 2017 年 11 月 25 日 否 吕向阳 新疆天海腾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3 年 11 月 01 日 N/A 否 吕向阳 广州奥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14 年 01 月 01 日 2016 年 05 月 17 日 否 吕向阳 安徽融捷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6 年 03 月 04 日 2019 年 03 月 04 日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0 吕向阳 广东融捷资产管

336、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6 年 03 月 04 日 2019 年 03 月 04 日 否 吕向阳 广州融捷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5 年 03 月 20 日 2016 年 11 月 07 日 否 吕向阳 深圳前海融捷供应链保理服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3 年 11 月 07 日 2016 年 11 月 07 日 否 吕向阳 广州融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5 年 07 月 28 日 N/A 否 吕向阳 广州盛光微电子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11 年 11 月 27 日 N/A 否 吕向阳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2 年 12 月 05 日 2016 年

337、 09 月 13 日 否 夏佐全 深圳市正轩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3 年 06 月 05 日 N/A 是 夏佐全 北京正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2010 年 05 月 26 日 N/A 否 夏佐全 江苏欣诺科催化剂有限公司 董事 2008 年 11 月 15 日 N/A 否 夏佐全 深圳市联合利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11 月 30 日 2017 年 11 月 29 日 否 夏佐全 深圳市正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4 年 10 月 21 日 N/A 否 夏佐全 安诺优达基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3 年 06 月 20 日 2016 年 06

338、月 20 日 否 夏佐全 广东倍智测聘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06 月 10 日 N/A 否 夏佐全 深圳市蓝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6 年 01 月 21 日 N/A 否 夏佐全 马仕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 02 月 19 日 2018 年 02 月 18 日 是 夏佐全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副理事长 2015 年 07 月 18 日 2020 年 07 月 19 日 否 王子冬 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 研究员 1982 年 07 月 01 日 N/A 是 王子冬 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国家 863 电动车动力电池测试中心) 主任 2001 年 02

339、月 01 日 N/A 是 王子冬 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 06 月 30 日 2016 年 06 月 30 日 是 王子冬 深圳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 07 月 30 日 2017 年 07 月 30 日 是 王子冬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 04 月 16 日 2018 年 04 月 16 日 是 邹飞 Synergie Capital Group(协同资本) 总裁 2012 年 02 月 01 日 N/A 是 邹飞 印度尼西亚 Delta Dunia Makmur TBK PT 独立董事 2011 年 06 月 0

340、1 日 N/A 是 邹飞 中国现代牧业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 08 月 01 日 N/A 是 张然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0 年 09 月 01 日 N/A 是 李永钊 中国兵器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10 年 10 月 2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是 李永钊 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5 年 11 月 29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是 黄江锋 深圳前海融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3 年 11 月 07 日 2016 年 11 月 07 日 否 黄江锋 深圳前海融捷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341、 2014 年 10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23 日 否 黄江锋 深圳融捷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08 月 06 日 2018 年 08 月 06 日 否 黄江锋 广东融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董事兼经理 2010 年 09 月 13 日 N/A 否 黄江锋 深圳前海融捷供应链保理服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3 年 11 月 07 日 2016 年 11 月 07 日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1 王珍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监事 2015 年 07 月 18 日 2020 年 07 月 19 日 否 王珍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342、 行政人事副总裁 2012 年 02 月 08 日 N/A 否 王珍 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 监事 2014 年 12 月 01 日 2017 年 12 月 01 日 否 王珍 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01 月 30 日 N/A 否 严琛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 2015 年 04 月 01 日 N/A 否 严琛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监事 2015 年 07 月 18 日 2020 年 07 月 19 日 否 吴经胜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2007 年 06 月 14 日 N/A 否 吴经胜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343、 2010 年 10 月 18 日 N/A 否 吴经胜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理事长 2015 年 07 月 18 日 2020 年 07 月 19 日 否 吴经胜 前海保险交易中心(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2013 年 08 月 02 日 2016 年 08 月 01 日 否 吴经胜 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07 月 11 日 2017 年 07 月 10 日 否 吴经胜 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7 年 06 月 29 日 否 吴经胜 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14 年 08 月 04

344、日 2017 年 06 月 20 日 否 吴经胜 深圳迪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08 月 06 日 2017 年 08 月 05 日 否 吴经胜 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5 年 09 月 16 日 N/A 否 吴经胜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5 年 02 月 06 日 N/A 否 吴经胜 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5 年 09 月 30 日 N/A 否 吴经胜 深圳赛迪新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03 月 26 日 N/A 否 吴经胜 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01 月 30 日 N/A 否 吴

345、经胜 深圳市充电易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09 月 21 日 N/A 否 廉玉波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01 月 31 日 2018 年 01 月 31 日 否 廉玉波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理事 2015 年 07 月 18 日 2020 年 07 月 19 日 否 何龙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10 年 10 月 18 日 N/A 否 何龙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理事 2015 年 07 月 18 日 2020 年 07 月 19 日 否 刘焕明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秘书长 2015 年 07 月 18 日 2020 年 07 月 19

346、日 否 张金涛 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01 月 08 日 2018 年 01 月 08 日 否 张金涛 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10 月 28 日 2018 年 10 月 27 日 否 李黔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2010 年 10 月 18 日 N/A 否 周亚琳 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7 年 06 月 29 日 否 周亚琳 深圳迪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08 月 06 日 2017 年 08 月 05 日 否 周亚琳 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 董事

347、 2014 年 12 月 01 日 2017 年 12 月 01 日 否 周亚琳 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监事 2014 年 07 月 11 日 2017 年 07 月 10 日 否 周亚琳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02 月 06 日 N/A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2 周亚琳 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10 月 28 日 2018 年 10 月 27 日 否 周亚琳 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01 月 08 日 2018 年 01 月 08 日 否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无 公司现任及

348、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一)、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薪酬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确定;监事的薪酬由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二)确定依据 1、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其管理岗位、级别及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厘定薪酬,并根据生产经营业绩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确定其奖金。 2、 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由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的工作情况以及同行业其它上市公司的薪酬

349、水平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由监事会根据监事的工作情况以及同行业其它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向股东会提出相关建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确定。 (三)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董事的报酬合计75万元,支付给监事的报酬合计281万元,支付给高级管理员的报酬合计3,390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王传福 董事长、执行董事、总裁 男 50 现任 411 否 吕向阳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男 54 现任 15 是 夏佐全 非执行董事 男

350、 53 现任 15 是 王子冬 独立董事 男 58 现任 15 是 邹飞 独立董事 男 43 现任 15 是 张然 独立董事 女 39 现任 15 否 董俊卿 独立监事、监事会主席 男 82 现任 5 否 李永钊 独立监事 男 55 现任 5 是 黄江锋 股东监事 男 36 现任 5 是 王珍 职工代表监事 女 40 现任 133 否 严琛 职工代表监事 女 39 现任 133 否 吴经胜 副总裁、财务总监 男 53 现任 455 否 李柯 副总裁 女 46 现任 247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3 王念强 副总裁 男 52 离任 162 否 廉玉波 副总裁 男

351、52 现任 502 否 何龙 副总裁 男 44 现任 376 否 刘焕明 副总裁 男 53 现任 324 否 张金涛 副总裁 男 58 现任 316 否 罗红斌 副总裁 男 50 现任 329 否 李黔 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男 43 现任 134 否 周亚琳 总会计师 女 39 现任 134 否 合计 - - - - 3,74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7,491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188,535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196,026 当期领取

352、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196,026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146,819 销售人员 2,825 技术人员 21,356 财务人员 1,156 行政人员 23,870 合计 196,026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 771 本科 15,562 大专及以下 179,693 合计 196,02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4 2、薪酬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实施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员工薪酬体系,同时坚持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原则,继续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

353、发展环境,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严格遵循国家劳动法为公司员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并设立专项医疗基金为患病员工提供医疗资金支援。2015年度,比亚迪为公司10多名患病员工提供了总金额约44万元的医疗救助金。 二、设立了从公司层面到生产单位层面的各种奖项,包括公司最高奖总裁奖、持续改进奖、专利奖、技术创新奖等等。2015年,公司举办了第三届立功授奖表彰大会,评选出了4个总裁奖、13个特等功奖及1个特别设置的唐质量攻坚奖。公司总裁亲自为获奖单位及代表颁发奖牌。 三、比亚迪先后投巨资兴建高档福利房亚迪村、亚迪二村、亚迪三村(在建),用于留住人才。 四、关注员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与深圳中学联合建立了深圳亚迪

354、学校。这所高标准九年一贯全日制寄宿民办学校(附设幼儿园),妥善解决了员工子女的教育忧虑。 五、比亚迪还为员工提供免息零首付购车福利和购车补助,员工可免息零首付先购车后分期还款。 3、培训计划 本公司提倡“造物先造人”的理念,注重员工的培养,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技能,并在实际工作中借着项目、任务培养员工的职业素质与能力。同时,公司每年制定相应计划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与学习,提升员工的职业能力,帮助员工打开职业发展通道。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度公司共组织了3858班次各类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各级晋升培训,各类技能培训等。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

355、报告全文 105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未收到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有关文件。报告期内: 1.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继续致力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报

356、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股东大会,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五次监事会会议,各会议举行合法有效。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并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工作勤勉尽责。 3.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亦无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4.公司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举行了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并通过电话、现场接待等方式

357、最大限度保证了与投资者之间的顺畅交流。 5.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事务制度对外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增加公司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存在因信息披露问题被交易所实施批评、谴责等惩戒措施。 6.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

358、报公告前10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违规操作的情形。 7.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公司选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内控建设咨询公司,成立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委员会,完成了公司主要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体系搭建工作,并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

359、不存在重大差异。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6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一)业务: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拥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独立开展业务,不依赖于股东或其它任何关联方。 (二)人员:公司人员、劳动、人事及工资完全独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和领取报酬。 (三)资产: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

360、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 (四)机构: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五)财务:公司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361、0.00% 2015 年 04 月 07 日 2015 年 04 月 0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5-018,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0.00% 2015 年 06 月 16 日 2015 年 06 月 17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5-041,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0.00% 2015 年 07 月 21 日 2015 年 07 月 22

362、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5-051,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 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临时股东大会 0.00% 2015 年 07 月 21 日 2015 年 07 月 22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7 东大会 (),公告编号:2015-051,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363、大会、201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 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0.00% 2015 年 07 月 21 日 2015 年 07 月 22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5-051,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

364、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王子冬 14 2 12 0 0 否 邹飞 14 2 12 0 0 否 张然 14 2 12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未出现此类情况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8 2015年

365、,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独立董事制度,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担保、项目投资等情况,与公司经营层充分沟通,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各位独立董事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所在地以及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与公司经营层充分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情况,督促审计报告及时完成。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审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

366、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1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审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分别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认为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14年的财务状况。没有委员对报告内容提出异议。 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考虑2015年是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猛的一年,公司2015年将陆续推出多款新能源汽车车型,所需配套资金将相应增加,同时为保证公司新能源汽车的新技术研发,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二次充电

367、电池及光伏业务的技术升级,增强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稳定发展能力;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审核委员会建议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的需求。 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认为真实客观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状况,没有委员对报告内容提出异议。 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的议案,认为真实客观反映审计机构工作的实际状况,没有委员对报告内容提出异议。 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

368、核委员会对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相关业务资格进行了审核,并结合其2014年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1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没有委员对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15年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异议。 (3)201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审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按

369、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的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内容完整,未提出异议。 (4)201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1-9月财务报表的议案,没有委员对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15年1-9月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提出异议。 2、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对候选人议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

370、核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同意聘任李柯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9 3、薪酬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按照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所披露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核,薪酬委员会召开了二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认真研究公司管理层考核和薪酬体系,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2014和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对公司董事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和2015年度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核,认

371、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2014年度薪酬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确定依据合理、并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2014年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披露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薪酬委员会建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2015年度薪酬不超过其2014年度的水平,并于年终根据公司的相关激励政策和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其2015年度的年终奖金。 (2)201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认真研究公司管理层考核和薪酬体系,听取并审核了关于拟定及其摘要的议案,没有委员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提出异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

372、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与其收入直接挂钩,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年终考评,制定薪酬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6 年 03 月 29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

373、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91.7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85.8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0 定性标准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2)公司审核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3)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4)公司对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进行重大更正;5)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

374、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6)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7)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重大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2)缺乏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败;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5)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 0.05%;重要缺陷:资产总额0.05% 资产总额0.1%.

375、 一般缺陷:损失资产总额 0.05%;重要缺陷:资产总额 0.05% 资产总额 0.1%.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认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6 年 03 月 29 日 内部控制审计

376、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是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6 年 03 月 28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安永华明(2016)审字第 60592504_H01 号 注册

377、会计师姓名 李剑光,邓帮凯 审计报告正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378、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

379、,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剑光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邓帮凯 2016年3月28日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2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596,426,000.00 4,453,164,

380、000.0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8,207,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798,810,000.00 9,352,355,000.00 应收账款 21,519,093,000.00 13,751,929,000.00 预付款项 226,962,000.00 338,611,000.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09,414,000.00 563,061,0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5,750,550,000.00 9,978,317,00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

381、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499,927,000.00 307,581,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2,492,277,000.00 1,988,078,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54,411,666,000.00 40,733,096,000.0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071,357,000.00 35,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3 长期应收款 65,773,000.00 315,311,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888,715,000.00 1,413,553,000.00 投资性房地

382、产 固定资产 32,368,535,000.00 30,014,805,000.00 在建工程 5,757,798,000.00 6,364,617,000.00 工程物资 3,729,764,000.00 2,370,709,000.00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790,228,000.00 8,611,261,000.00 开发支出 3,075,674,000.00 2,244,884,000.00 商誉 65,914,000.00 65,914,000.00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80,416,000.00 965,486,000.00 其他非

383、流动资产 1,179,915,000.00 874,219,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61,074,089,000.00 53,275,759,000.00 资产总计 115,485,755,000.00 94,008,855,000.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943,800,000.00 12,676,44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2,897,076,000.00 14,613,079,000.00 应付账款 18,581,611,000.00 11,323,422,00

384、0.00 预收款项 2,438,009,000.00 3,646,738,00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118,495,000.00 1,471,195,000.00 应交税费 641,187,000.00 428,185,000.00 应付利息 192,693,000.00 175,519,000.00 应付股利 10,000,000.00 10,000,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4 其他应付款 1,873,266,000.00 1,623,653,000.0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

385、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预计负债-流动 778,577,000.00 408,381,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469,060,000.00 6,496,195,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166,350,000.00 149,317,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66,110,124,000.00 53,022,124,000.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745,955,000.00 7,988,331,000.00 应付债券 4,483,946,000.00 2,990,968,0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

386、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568,149,0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1,548,340,000.00 1,112,995,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346,390,000.00 12,092,294,000.00 负债合计 79,456,514,000.00 65,114,418,000.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476,000,000.00 2,476,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3,200,000,0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3,200,000,000.00 资本公积 10,311,853,000.00 10,296,201,000.00 减:库存股

387、其他综合收益 818,956,000.00 -153,624,000.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383,551,000.00 2,108,206,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3,104,044,000.00 10,638,814,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2,294,404,000.00 25,365,597,000.00 少数股东权益 3,734,837,000.00 3,528,84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029,241,000.00 28,894,437,00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

388、益总计 115,485,755,000.00 94,008,855,000.00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惠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49,540,000.00 330,214,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746,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6,745,000.00 10,214,000.00 应收账款 3,265,865,000.00 3,446,404,000.00 预付款项 2,259,000.00 7,858,000.00 应收利息 应

389、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2,844,575,000.00 16,380,794,000.00 存货 79,497,000.00 375,424,00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15,340,000.00 30,179,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2,137,000.00 20,662,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27,579,704,000.00 20,601,749,000.0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041,215,000.00 5,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14,840,000.00 14,84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390、 7,638,574,000.00 7,908,687,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675,750,000.00 2,016,601,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6 在建工程 5,700,000.00 12,879,000.00 工程物资 31,394,000.00 32,034,000.00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40,358,000.00 123,720,000.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80,935,000.00 77,31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4,274,000.00

391、8,547,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633,040,000.00 10,199,618,000.00 资产总计 40,212,744,000.00 30,801,367,000.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764,235,000.00 3,165,639,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9,790,000.00 711,800,000.00 应付账款 2,745,486,000.00 3,127,022,000.00 预收款项 8,282,000.00 20,838,000.00 应付职工薪酬 94,843,000.00 9

392、3,701,000.00 应交税费 44,059,000.00 4,565,000.00 应付利息 175,500,000.00 145,527,000.0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770,351,000.00 1,667,216,00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509,900,000.00 4,791,251,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804,000.00 808,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6,163,250,000.00 13,728,367,000.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819,710,000.00 3,065,523,000.00

393、应付债券 4,483,946,000.00 2,990,968,000.00 其中:优先股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7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568,149,0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95,000.00 2,489,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7,873,100,000.00 6,058,980,000.00 负债合计 24,036,350,000.00 19,787,347,000.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476,000,000.00 2,476,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3

394、,200,000,0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3,200,000,000.00 资本公积 5,854,958,000.00 5,854,958,000.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983,411,000.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601,028,000.00 499,464,000.00 未分配利润 3,060,997,000.00 2,183,598,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176,394,000.00 11,014,020,00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0,212,744,000.00 30,801,367,000.00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395、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80,008,968,000.00 58,195,878,000.00 其中:营业收入 80,008,968,000.00 58,195,878,000.0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78,061,580,000.00 58,443,359,000.00 其中:营业成本 66,513,559,000.00 49,143,886,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67,326,0

396、00.00 957,435,000.00 销售费用 2,867,992,000.00 2,228,758,000.00 管理费用 5,415,060,000.00 4,430,271,000.00 财务费用 1,445,995,000.00 1,389,125,000.00 资产减值损失 551,648,000.00 293,884,00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8,207,00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10,370,000.00 68,366,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42,799,000.00 -122,389,

397、000.00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175,965,000.00 -179,115,000.00 加:营业外收入 703,235,000.00 1,114,319,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20,053,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84,214,000.00 61,252,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6,051,000.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794,986,000.00 873,952,000.00 减:所得税费用 656,790,000.00 134,082,000.00 五、净利润(净

398、亏损以“”号填列) 3,138,196,000.00 739,870,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23,441,000.00 433,525,000.00 少数股东损益 314,755,000.00 306,345,000.0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63,822,000.00 2,107,000.0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72,580,000.00 4,070,000.00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

399、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972,580,000.00 4,070,000.00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9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983,411,000.00 -4,487,000.00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0,831,000.00 8,557,000.00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758,000.00 -1,963,000.00 七、综合收益总额 4,10

400、2,018,000.00 741,977,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796,021,000.00 437,595,000.0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05,997,000.00 304,382,000.0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12 0.18 (二)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惠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7

401、,931,613,000.00 26,009,379,000.00 减:营业成本 7,353,580,000.00 24,875,238,00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186,000.00 26,654,000.00 销售费用 7,596,000.00 29,710,000.00 管理费用 296,912,000.00 321,623,000.00 财务费用 1,024,924,000.00 792,279,000.00 资产减值损失 8,377,000.00 9,883,00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746,00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

402、974,278,000.00 1,885,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912,000.00 -2,376,000.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98,062,000.00 -44,123,000.00 加:营业外收入 69,768,000.00 66,815,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8,913,000.00 38,055,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15,475,000.00 19,696,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52

403、,355,000.00 2,996,000.00 减:所得税费用 236,721,000.00 1,832,000.0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15,634,000.00 1,164,000.0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83,411,000.00 -4,487,000.00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983,411,000.00 -4,487,000.00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404、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983,411,000.00 -4,487,000.00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999,045,000.00 -3,323,000.0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9 0.0005 (二)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0,908,941,000.00 55,080,498,000.

405、0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1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80,262,000.00 944,987,0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74,638,000.00 766,000,00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2,963,841,000.00 56,791,4

406、85,000.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1,227,193,000.00 42,340,684,000.0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586,188,000.00 9,811,197,000.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3,066,794,000.00 2,126,626,00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41,572,000.00 2,474,909,00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121,747,000.00

407、56,753,416,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42,094,000.00 38,069,000.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处置合营或联营公司所收到的现金 5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478,000.00 4,261,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808,561,000.00 796,862,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526,182,000.00 185,593,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4,592,000.00 336,628,

408、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54,313,000.00 1,323,344,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2,290,161,000.00 8,578,136,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2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70,592,000.00 532,45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0,000.00 174,46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560,753,000.00 9,285,046,000.00 投资

409、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06,440,000.00 -7,961,702,0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442,088,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4,534,345,000.00 26,336,791,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5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的现金 3,2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6,803,000.00 304,188,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281,148,000

410、.00 30,083,067,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760,798,000.00 21,022,402,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762,667,000.00 1,789,666,0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22,219,000.00 支付的其他权益工具利息 36,671,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898,000.00 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531,363,000.00 22,812,118,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49,785,000.00 7,27

411、0,949,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04,626,000.00 31,208,00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90,065,000.00 -621,476,000.0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89,466,000.00 4,710,942,000.0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279,531,000.00 4,089,466,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3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335

412、,393,000.00 31,933,376,0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28,086,000.00 34,123,0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5,690,000.00 67,883,00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89,169,000.00 32,035,382,000.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800,270,000.00 26,531,905,00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98,034,000.00 855,314,000.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5,047,000.00 151,915,00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413、关的现金 6,632,010,000.00 6,334,912,00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145,361,000.00 33,874,046,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56,192,000.00 -1,838,664,000.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86,131,000.00 4,261,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12,201,000.00 57,751,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57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414、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73,332,000.00 62,012,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28,315,000.00 191,692,0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7,800,000.00 961,2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6,115,000.00 1,152,892,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7,217,000.00 -1,090,880,0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342,088,

415、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501,548,000.00 6,995,067,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5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的现金 3,2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293,000.00 157,303,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212,841,000.00 10,494,458,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550,630,000.00 6,512,139,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89,325,00

416、0.00 896,063,000.00 其中:支付的其他权益工具利息 36,671,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898,000.00 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47,853,000.00 7,408,252,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64,988,000.00 3,086,206,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4,606,000.00 8,137,00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30,619,000.00 164,799,000.0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7,227,000.

417、00 152,428,000.0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47,846,000.00 317,227,000.00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476,000,000.00 10,296,201,000.00 -153,624,000.00 2,108,206,000.00 10,638,814,000.00 3,528,840,000.00 28,89

418、4,437,000.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476,000,000.00 10,296,201,000.00 -153,624,000.00 2,108,206,000.00 10,638,814,000.00 3,528,840,000.00 28,894,437,000.0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3,200,000,000.00 15,652,000.00 972,580,000.00 275,345,000.00 2,465,230,000.00 205,997,000.00 7,134,804,000.

419、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5 (一)综合收益总额 972,580,000.00 2,823,441,000.00 305,997,000.00 4,102,018,000.0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3,200,000,000.00 -30,543,000.00 -100,000,000.00 3,069,457,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200,000,000.00 3,200,000,000.00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30,543,000.00 -100,000,000.00 -130,54

420、3,000.00 (三)利润分配 305,888,000.00 -342,559,000.00 -36,671,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305,888,000.00 -305,888,000.0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36,671,000.00 -36,671,000.0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5,652,000.00 -15,652,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15,652,000.00 -15,652,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421、6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476,000,000.00 3,200,000,000.00 10,311,853,000.00 818,956,000.00 2,383,551,000.00 13,104,044,000.00 3,734,837,000.00 36,029,241,000.00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354,100,00

422、0.00 7,037,768,000.00 -157,694,000.00 1,964,545,000.00 10,511,045,000.00 3,146,677,000.00 24,856,441,000.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354,100,000.00 7,037,768,000.00 -157,694,000.00 1,964,545,000.00 10,511,045,000.00 3,146,677,000.00 24,856,441,000.0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21,900,000.0

423、0 3,258,433,000.00 4,070,000.00 143,661,000.00 127,769,000.00 382,163,000.00 4,037,996,000.00 (一)综合收益总额 0.00 0.00 4,070,000.00 433,525,000.00 304,382,000.00 741,977,000.0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21,900,000.00 3,220,138,000.00 100,000,000.00 3,442,038,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121,900,000.00 3,220,138,000.00 100,000,

424、000.00 3,442,038,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7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43,661,000.00 -267,461,000.00 -22,219,000.00 -146,019,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43,661,000.00 -143,661,000.0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23,800,000.00 -22,219,000.00 -146,019,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38,295,000.00 -38

425、,295,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38,295,000.00 -38,295,000.00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476,000,000.00 10,296,201,000.00 -153,624,000.00 2,108,206,000.00 10,638,814,000.00 3,528,840,000.00 28,894,437,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8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股本

426、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476,000,000.00 5,854,958,000.00 499,464,000.00 2,183,598,000.00 11,014,020,000.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476,000,000.00 5,854,958,000.00 499,464,000.00 2,183,598,000.00 11,014,020,000.0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3,200,000,000

427、.00 983,411,000.00 101,564,000.00 877,399,000.00 5,162,374,000.00 (一)综合收益总额 983,411,000.00 1,015,634,000.00 1,999,045,000.0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3,200,000,000.00 3,200,000,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200,000,000.00 3,200,000,000.00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01,564,000.00 -138,235,000.00 -36,671,0

428、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9 1提取盈余公积 101,564,000.00 -101,564,000.00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36,671,000.00 -36,671,000.0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476,000,000.00 3,200,000,000.00 5,854,958,000.00 983,411,000.00 601,028,000.00 3,060,9

429、97,000.00 16,176,394,000.00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354,100,000.00 2,634,820,000.00 4,487,000.00 499,348,000.00 2,306,350,000.00 7,799,105,000.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354,100,000.00 2,634,820,000.00 4,487,000.00 499,348,000.0

430、0 2,306,350,000.00 7,799,105,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21,900,000.00 3,220,138,000.00 -4,487,000.00 116,000.00 -122,752,000.00 3,214,915,000.00 (一)综合收益总额 -4,487,000.00 1,164,000.00 -3,323,000.0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21,900,000.00 3,220,138,000.00 3,342,038,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12

431、1,900,000.00 3,220,138,000.00 3,342,038,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16,000.00 -123,916,000.00 -123,8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16,000.00 -116,000.00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23,800,000.00 -123,80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

432、期期末余额 2,476,000,000.00 5,854,958,000.00 499,464,000.00 2,183,598,000.00 11,014,020,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1 三、公司基本情况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为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2002年经原国家经贸委以关于同意设立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2002153号)以及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本结构的复函(国经贸厅企改2002348号)批准,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以2002年4月30日经

433、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于2002年6月11日整体变更设立本公司。本公司目前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501127941,经营期限为59年),住所为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延安路,办公地址为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 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0,000千元,股本总数为390,0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经2002年6月12日召开的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2002423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国合字2002

434、19号)等文件批准,并经香港联交所批准,本公司于2002年7月31日在境外首次发售境外上市外资股149,5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539,500千元。 经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的批复(商资批2008490号)、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的批复(深贸工资复20081240号)以及本公司2008年3月20日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以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539,500千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28股的方式增加总股本,共计转增股本1,510,6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435、元,本次转增完成后,股本总额由人民币539,500千元增至人民币2,050,100千元。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643号)批准,本公司于2009年7月30日向中美能源控股公司定向增发225,000千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深圳市贸工局关于外资企业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贸工资复20091715号)批准,本公司股本总额由人民币2,050,100千元增至人民币2,275,100千元,并于2009年9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81号)核准,本公

436、司首次发行境内上市社会公众股(A股)。该次发行的股票为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发行数量为79,000千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0元。于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始上市交易。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66号)批准,本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完成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121,9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深圳市贸工局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经贸信息资字2014542号)批准,本公司股本总额由人民币2,354,100千元增至人民币2,476,000千元,并于2014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437、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为2,476,000千股。 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道路普通货运;3D眼镜、GPS 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 本公司直接第一大股东和最终第一大股东均为自然人王传福,持股比例为20.89%。

438、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28日决议批准。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2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净流动负债为人民币11,698,458千元,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集团

439、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及金融信贷额度以满足未来的流动资金及其他日常营运所需,不会因营运资金的短缺而面临有关持续经营方面的问题,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是适当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租赁-售后回租、其他权益类工具、无形资产中研发支出资本化和摊销。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440、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集团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

441、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3 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

442、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

443、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

444、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对子公司可能存在的与本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调整一致。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

445、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6、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确认单独

446、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4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

447、交易发生当月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但对作为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组成部分的外币货币性项目,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时,该累计差额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

448、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对于在可预见的未来无需偿还、实质构成对境外子公司的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反映的,管理层将母子公司的此项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

449、差额相互抵消,差额计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9、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 ,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

450、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者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

451、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5 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

452、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

453、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

454、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发生减值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计量。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

455、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近期内回购;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

456、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6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

457、在初始确认为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当前最佳估计数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以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发行人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

458、难、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以及公开的数据显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通过备抵项目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即初始确认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对于贷款和应收款项,如果没有未来收回的现实预期且所有抵押品均已变现或已转入本集团,则转销贷款和应收

459、款项以及与之相关的减值准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或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

460、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严重”根据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进行判断,“非暂时性”根据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期间长短进行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的,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取得成本扣除当前公允价值和原

461、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减值之后发生的公允价值增加直接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 在确定何谓“严重”或“非暂时性”时,需要进行判断。本集团根据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或期间长短,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判断。本集团通常认为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50%为严重下跌,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为非暂时性下跌。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

462、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7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10、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本集团将单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0 千元的应

463、收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新能源业务应收款项(组合一) 账龄分析法 非新能源业务应收款项(组合二)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一: 单项金额重大且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 长期应收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 比例(%) 2年以内(含2年) - - -

464、2-3年(含3年) 10 10 - 3-4年(含4年) 30 30 - 4-5年(含5年) 50 50 - 5年以上 100 100 - 组合二: 单项金额重大且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 长期应收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 比例(%) 6个月以内(含6个月) - - - 7-12个月(含12个月) - 75 - 1年以上 100 1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8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465、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11、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和生产用模具等。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生产用模具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

466、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产成品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原材料、在产品及周转材料按类别计提。 1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以及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

467、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

468、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及重大

469、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9 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

470、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资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

471、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3、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为

472、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运输费、安装费等。 (2)折旧方法 除永久业权土地不计提折旧以及除机器设备中的模具按工作量法折旧外,其余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按照年限平均法折旧的固定资产的估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50 年 5% 1.9%-9.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年 5% 9.5%-19%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 年 5% 19% 办公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年及 5 年以下 5% 19%及 19%以上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

473、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0 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4、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

474、固定资产。 15、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是指本集团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

475、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 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 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476、16、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在各报告期内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 47-99年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1 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 2-10年 软件

477、 5年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除新能源汽车研发支出所形成的无形资产按照生产总量法计算摊销之外,其余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

478、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

479、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17、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对除存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

480、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

481、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2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8、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

482、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集团除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退休计划,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

483、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19、预计负债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

484、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0、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如永续债或其他类似金融工具(如:可续期委托贷款)不可赎回(或只可在发行人的选择下赎回)且其中任何利息及分派均为酌情性质,则该工具应分类为权益。分类为权益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和分派均确认为权益中的分配。 21、收入 收入仅在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集团且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确认。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3 销售商品收入 本集团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不再对该商品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实施

485、有效控制,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确认为收入的实现。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 提供劳务收入 于资产负债表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否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

486、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本集团以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收入总额,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本集团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租赁收入 经营租赁租金收入在租约持续期间按直线法确认。 22、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

487、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

488、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4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

489、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

490、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

491、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果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与同一应纳税主体和同一税收征管部门相关,则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24、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

492、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 融资租入的资产,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售后租回 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的,售

493、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予以递延,并按照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售后租回交易认为定经营租赁的,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5 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售后租回交易如果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低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但若该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补偿时,有关损失应予以递延并计入递延收益,并按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如果售价大于公允价值,其大于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递延收益,并在租赁期内分摊。 售后租回交易未被认定为经营租赁的,由于与标的资产(出

494、租物)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转移,本集团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定其实质为出租方(金融机构)以租赁物作为抵押品向承租方(本集团)提供借款。在此种交易情况下,本集团将标的资产(出租物)的名义售价作为长期借款处理,标的资产(出租物)仍旧按照原账面价值入账并计提折旧。 25、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利润分配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2)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

495、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496、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3)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

497、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租赁 本集团亦就资产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其实质为资产租赁合同;本集团认为,根据相关条款,作为承租人,该等资产的与所有权相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至本集团,因此亦作为经营租赁处理。 对于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售后租回安排,本集团按照重置成本法确认交易资产的公允价值,并在租赁开始日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是否会行使购买租赁资产选择权,来判断租回业务属于融资租赁还是经营

498、租赁以及相应的处理。 股利分配引起的代扣代缴所得税之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对于其境外子公司来源于其中国境内子公司分派的股利是否需要计提代扣代缴所得税取决于股利实际支付时点。本集团若预计该盈利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予以分派,且能控制该等子公司由股利分派产生的暂时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6 性差异的转回时间,则不需计提上述代扣代缴所得税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

499、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00、 商誉减值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做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金额以及相应的税率,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

501、税资产的金额。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由管理层根据会影响应收款项回收的客观证据(如债务人破产或出现严重财务困难的可能性)确定。管理层将会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估计坏账准备。 以可变现净值为基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将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单个存货项目是否陈旧和滞销、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存货成本进行重新估计。 折旧及摊销 本集团于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起按有关的估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以年限平均法或生产总量法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及无形资产的摊销,反映了管理层就本集团拟从使用该固

502、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获得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间的估计。 产品质量保证的预计负债 本集团对出售的产品提供质量保证。管理层根据销售量与过往维修程度及退换货记录估计因该产品质量保证事项形成的预计负债,并适当时折现至其现值。于资产负债表日,管理层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26、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7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按应税收入的 6%或 17%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

503、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按应税收入的 6%或 17%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本集团直接出口的货物缴纳增值税按照“免、抵、退”的有关规定执行,退税率为 0%-17%。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 3%计缴。 消费税 按不同排量的汽车收入和电池收入 汽车消费税按照 1%-9%从价定率计缴消费税。电池消费税按照 4%从价定率计缴消费税(其中镍氢和锂电池免征消费税) 营业税 按照属营业税征缴范围的营业收入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规,本集团按照属营业税征缴范围的营业收入的 3%或 5%计缴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规,应本集团内各分、子

504、公司的个别情况按国家规定的比例 1-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依据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3%缴纳。 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2%缴纳。 堤围防护费 按照营业收入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规及当地有关规定计缴。 个人所得税 支付予职工的所得税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规,本集团支付予职工的所得额由本集团按超额累进税率代为扣缴所得税。 海外税项 海外税项根据境外各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法规计算 海外税项根据境外各国家和地区的税收

505、法规计算 2、税收优惠 本公司下属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为2004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根据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中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税收优惠有关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8 规定,其从开始获利年度起,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15年为五免五减半的第一个免税年度。 本公司下属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为2006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该公司于2015年再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至2017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

506、公司为1998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15年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5年至2017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为2006年设立于惠州市的生产型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该公司于2015年7月重新申请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已审核通过并公示。2015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为2007年6月设立于惠州市的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该公司于2013年再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3年至2015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本公司下属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是为2007年设立于惠州市的生产型中外合资企

507、业。该公司于2015年7月重新申请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已审核通过并公示。2015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为设立于西安市的生产型企业。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2号)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当在第一年度汇算清缴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实行备案管理。陕西省发改委根据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改

508、革委令 2014 年第 15 号)确认该公司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4月向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申请并经审核确认,2011年至2020年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将在以后每年向税务局备案。 本公司下属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为2008年12月设立于商洛市的生产型企业。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2号)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当在第一年度汇算清

509、缴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实行备案管理。2014年本公司由外资变为内资企业,陕西省发改委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确认该公司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2014年至2020年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将在以后每年向税务局备案。 本公司下属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为设立于西安市的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2号)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经税务机关

510、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当在第一年度汇算清缴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实行备案管理。陕西省发改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 年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确认该公司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4月向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申请并经审核确认,2015年至2020年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将在以后每年向税务局备案。 本公司下属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为2002年设立于上海市的生产型台港澳

511、与境内合资企业。该公司于2014年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4年至2016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北京比亚迪模具有限公司为2003年设立于北京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15年7月重新申请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已审核通过并公示,2015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为2009年设立于长沙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13年再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3年至2015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宁波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为2008年设立于宁波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15年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5年

512、至2017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9 本公司下属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为2003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外商独资企业。该公司于2015年再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至2017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714 724 银行存款 6,278,817 4,088,742 其他货币资金 316,895 363,698 合计 6,596,426 4,453,164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548,412 385,697 其他说明 于201

513、5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26,876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330,469千元)的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保证金,另有人民币90,019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33,229千元)为信用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受限性质。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境外子公司的货币资金折合为人民币534,527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370,903千元)。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和境内子公司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折合为人民币13,885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4,794千元)。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

514、的存款期分为1至6个月,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银行通知存款的存款期限为7天,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相应的银行通知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207 其中:衍生金融资产 18,207 合计 18,207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0 银行承兑票据 4,393,214 5,840,836 商业承兑票据 2,405,596 3,511,519

515、合计 6,798,810 9,352,355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900,062 合计 900,062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1,379,812 27,190 合计 1,379,812 27,190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商业承兑票据 101,692 银行承兑汇票 578 合计 102,270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千元 类别 期

516、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532,734 2.42% 270,954 50.86% 261,780 403,663 2.87% 167,211 41.42% 236,45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21,393,897.22% 181,330 0.85% 21,212,56 13,585,96.74% 103,939 0.77% 13,481,23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1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94 4 171 单项金

517、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78,565 0.36% 33,816 43.04% 44,749 54,755 0.39% 20,510 37.46% 34,245 合计 22,005,193 100.00% 486,100 2.21% 21,519,093 14,043,589 100.00% 291,660 2.08% 13,751,929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客户一 50,144 50,144 100.00% 客户已破产 客户二 46,746 46,746

518、 100.00% 客户破产保护 客户三 27,328 27,328 100.00% 客户经济状况不佳 客户四 27,327 27,327 100.00% 客户经济状况不佳 客户五 68,812 25,026 36.00% 客户经济状况不佳 其他 312,377 94,383 30.00% 争议中 合计 532,734 270,954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一年以内 20,712,494 25,023 0.12% 1 年以内小计 20,712,494 25,023 0.12%

519、 1 至 2 年 430,440 57,571 13.38% 2 至 3 年 200,003 76,466 38.23% 3 年以上 50,957 22,270 43.70% 3 至 4 年 26,972 8,562 31.74% 4 至 5 年 17,356 7,079 40.79% 5 年以上 6,629 6,629 100.00% 合计 21,393,894 181,330 0.85%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2 适用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520、 234,658,000.0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35,208,00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千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客户 10,129 支票 合计 10,129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核销金额 货款 4,929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2015 年无实际核销金额较为重要的应收账款。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与本集团关系 金额 坏账准备金额 占应收账款 总额的比例(%) 应收账款余额第一大客户 第三方 3,942,907 - 17.92 应收账款余额第二大客

521、户 第三方 1,525,889 - 6.93 应收账款余额第三大客户 第三方 496,226 33,236 2.26 应收账款余额第四大客户 第三方 473,204 - 2.15 应收账款余额第五大客户 第三方 326,525 - 1.48 6,764,751 33,236 30.74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本集团在日常业务中与多家银行订立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协议,将若干应收账款转让予银行(“应收账款保理”)。在若干应收账款保理协议下,本集团不需要承担应收账款转让后的债务人违约风险和延迟还款风险,已转移应收账款所有权之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本集团对该

522、保理协议下的应收账款按照账面价值终止确认。于2015年12月31日相关保理协议下已转让而未到期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72,238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504,279千元),与终止确认相关的损失为人民币1,672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427千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3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千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00,080 88.16% 287,592 84.93% 1 至 2 年 15,064 6.64% 20,617 6.09% 2 至 3 年

523、6,677 2.93% 4,161 1.23% 3 年以上 5,141 2.27% 26,241 7.75% 合计 226,962 - 338,611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15年,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账款。2014年金额为20,124千元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已结算。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于2015年12月31日,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如下: 金额 占预付款项 总额的比例(%) 预付款项余额第一大客户 20,208 8.90 预付款项余额第二大客户 10,735 4.73 预付款项余额第三大客户 6,

524、284 2.77 预付款项余额第四大客户 6,007 2.65 预付款项余额第五大客户 5,564 2.45 合计 48,798 21.5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4 6、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千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49,635 22.70% 149,635 100.00% 0 170,927 25.98% 94,886 55.51% 76,04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525、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509,414 77.30% 509,414 487,020 74.02% 487,020 合计 659,049 149,635 509,414 657,947 94,886 563,06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客户一 94,331 94,331 100.00% 客户破产保护 客户二 55,304 55,304 100.00% 客户提交破产申请 合计 149,635 149,635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526、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千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及押金 126,713 119,013 员工借款 54,392 54,666 出口退税及税金 153,509 33,09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5 待摊费用 37,793 34,638 代扣代缴员工社保 87,013 79,203 政府补贴 110,000 未发货预付款转入 149,635 170,927 公务车预支借款 12,027 1

527、8,829 其他 37,967 37,580 合计 659,049 657,947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千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一大客户 未发货预付款转入 94,331 三年以上 14.31% 94,331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二大客户 出口退税及税金 86,112 一年以内 13.07%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三大客户 保证金及押金 61,059 一年以内 9.26%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四大客户 未发货预付款转入 55,304 三年以上 8.39% 55,304 其他应收款余额

528、第五大客户 出口退税及税金 36,897 一年以内 5.60% 合计 - 333,703 - 50.63% 149,635 7、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3,755,996 174,282 3,581,714 2,585,807 162,162 2,423,645 在产品 6,003,227 68,115 5,935,112 4,233,703 85,961 4,147,742 库存商品 5,325,272 118,581 5,206,691 2,851,292 128,125 2,723,

529、167 周转材料 1,043,242 16,209 1,027,033 697,104 13,341 683,763 合计 16,127,737 377,187 15,750,550 10,367,906 389,589 9,978,31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6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162,162 59,298 47,178 174,282 在产品 85,961 32,844 50,690 68,115 库存商品 128,125 82,259 91,803

530、118,581 周转材料 13,341 6,177 3,309 16,209 合计 389,589 180,578 192,980 377,187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9,878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38,212千元)的存货进行抵押,取得人民币89,878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38,212千元)的短期借款。 本年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为以资产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预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净值。本年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为产品价格回升或产成品销售相应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531、于2015年12月31日,本年无计入存货的资本化借款费用金额(2014年:无)。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销售商品 499,927 307,581 合计 499,927 307,581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抵押借款手续费及利息 36,524 46,487 待抵扣增值税 2,199,715 1,873,863 理财产品 200,000 职工福利房成本(注 1) 56,038 67,728 合计 2,492,277 1,988,078 其他说明: 注1:亚迪二村工程于2013年竣工,分项验收已完成并开始对员工

532、销售,本年无计入职工福利房成本的资本化借款费用(2014年1-12月:无)。2015年确认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10,702千元,将其他流动资产中人民币9,509千元结转营业成本。确认收入的部分已收到全部房款并办理员工的收房手续。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7 1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3,071,357 3,071,357 35,000 35,000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3,036,215 3,036,215 按成本计量的 35

533、,142 35,142 35,000 35,000 合计 3,071,357 3,071,357 35,000 35,000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千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合计 权益工具的成本/债务工具的摊余成本 1,725,000 1,725,000 公允价值 3,036,215 3,036,215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1,311,215 1,311,215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千元 被投资单位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本期现金红利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期初 本期

534、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前海保险交易中心 5,000 5,000 5.00% 深圳市前海鹏诚建鑫投资基金企业 30,000 30,000 3.23% 西藏昌都地区天晖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42 142 2.00% 合计 35,000 142 35,142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8 其他说明: 本年末公司无持有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 5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已达到或超过 12 个月,尚未根据成本与期末公允价值差额计提减值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值为人民币 35,142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535、日:人民币 35,000 千元)之未上市权益投资按成本净值列帐,原因是合理公允价值无法获取,本集团认为其公允价值不可合理计量。本集团无意于可预见期限出售该权益投资。 11、长期应收款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65,773 65,773 315,311 315,311 5%-8% 合计 65,773 65,773 315,311 315,311 - 1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千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

536、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有限公司(“鹏程出租”)(注 1) 20,474 73 20,547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比亚迪戴姆勒”)(注 2) 866,169 -276,951 589,218 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天津比亚迪”) (注 3) 115,054 60,000 -15,475 159,579 南京江南纯电动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江南出租) (注 4) 7,155 163 7,318 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比亚迪电动汽车”)(注 5) 4,891 -883 4,008 比亚迪

537、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9 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广汽比亚迪”)(注 6) 60,692 91,800 -18,877 133,615 盛世新迪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盛世新迪”)(注 7) 980 980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汽车金融”) (注8) 400,000 7,333 407,333 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迪滴新能源“)(注9) 60,000 -31 59,969 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北京华林特装车”) (注 10) 1,282 1,282 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西湖新能源”)(注 11) 91,500 41,

538、168 132,668 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湖北储能电站”注 12) 5,500 5,500 小计 1,074,435 709,780 -262,198 1,522,017 二、联营企业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扎布耶锂业”)(注13) 272,249 231 272,480 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际融资租赁”)(注 14) 60,031 192 60,223 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深电能”) (注15) 20,000 -101 19,899 山煤灵丘比星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山煤灵丘比星”)(注 16) 2,000 2,000 西藏昌都地区天晖新能源科

539、技开发有限公1,697 -1,800 245 -14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0 司(“西藏昌都天晖”)(注 17) 杭州西湖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杭州西湖运营”)(注 18) 3,141 3,678 6,819 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前海绿色交通”)(注 19) 6,000 -723 5,277 小计 339,118 26,000 -1,800 3,522 -142 366,698 合计 1,413,553 735,780 -1,800 -258,676 -142 1,888,715 其他说明 注1:于2010年3月2日,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汽车

540、工业”)与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巴士集团”)共同出资设立鹏程出租,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45%和55%。根据章程,鹏程出租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4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鹏程出租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汽车工业和深圳巴士集团共同批准,汽车工业和深圳巴士集团对鹏程出租实施共同控制,因此鹏程出租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2:于2011年2月16日,汽车工业与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戴姆勒”)共同出资设立比亚迪戴姆勒,双方持股比例各占50%。于2012年12月、2013年8月和2014年3月汽车工业分别以人民币450,000千元、150,000千元和280,

541、000千元对比亚迪戴姆勒进行增资,戴姆勒以同比例对比亚迪戴姆勒进行增资。根据修订后的章程,比亚迪戴姆勒董事会六名董事中,有三名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5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比亚迪戴姆勒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汽车工业和戴姆勒共同批准,汽车工业和戴姆勒对比亚迪戴姆勒实施共同控制,因此比亚迪戴姆勒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3:于2013年11月21日,汽车工业与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公交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天津比亚迪,双方持股比例各占50%。于2014年7月,汽车工业以人民币85,000千元对天津比亚迪进行增资,天津公交集团以同比例对天津比亚迪进行增资。根据修订后的章程

542、,天津比亚迪董事会七名董事中,双方各委派三名,共同外聘一名,汽车工业占其表决权比例之5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天津比亚迪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汽车工业和天津公交集团对天津比亚迪实施共同控制,因此天津比亚迪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4:于2013年12月27日,汽车工业与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公交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江南出租,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60%和40%。根据章程,江南出租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三名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6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江南出租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

543、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汽车工业和南京公交集团对江南出租实施共同控制,因此江南出租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5:于2014年6月30日,汽车工业与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科招商”)及其子公司深圳市中科招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中科”)共同出资设立比亚迪电动汽车,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50%、40%和10%。根据章程,比亚迪电动汽车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三名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6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比亚迪电动汽车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汽车工业、中科招商和深圳中科对比亚迪电动汽车实施共同控制,因此对

544、比亚迪电动汽车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6:于2014年8月4日,本公司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汽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广汽比亚迪,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51%和49%。于2015年6月,公司以人民币91,800千元对广汽比亚迪进行增资,增资后持股比例不变。根据章程,广汽比亚迪董事会六名董事中,有三名由比亚迪股份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50%。由于按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1 照章程约定广汽比亚迪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比亚迪股份和广汽集团对广汽比亚迪实施共同控制,因此广汽比亚迪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7

545、:于2014年11月4日,汽车工业与新国线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新国线运输”)共同出资设立盛世新迪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盛世新迪”),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49%和51%。根据章程,盛世新迪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4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盛世新迪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汽车工业和新国线对盛世新迪实施共同控制,因此盛世新迪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2015年3月,本集团对盛世新迪进行注资人民币980千元。 注8:于2015年2月2日,本公司收到了陕西银监局关于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陕银监复20152

546、号,同意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开业,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对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出资4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80%,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20%。截至2015年6月30日,双方出资已完成。按照2015年4月修订的章程,汽车金融公司设董事五名,有四名由本公司委派,一名由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章程约定董事会所作所有决议必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一致通过,因此,本公司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汽车金融公司实施共同控制,因此汽车金融公司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9:于2015年9月,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和滴滴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租

547、赁有限公司(”迪滴新能源”),各方持股比例为60%和40%,根据公司章程,迪滴新能源设董事3名,有2名由本公司委派,其占表决权比例66.67%,章程约定董事会所作所有决议必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因此,本公司与滴滴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对迪滴新能源实施共同控制,因此迪滴新能源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10:于2015年10月28日,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和北京环卫集团环卫装备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北京华林特装车”),各方持股比例为24.5%、51%和24.5%,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设7名成员,由非职工代表担

548、任,董事委派需经股东会一致通过。因此,本公司与北京环卫集团环卫装备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对北京华林特装车实施共同控制,因此北京华林特装车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11:于2015年1月,杭州西湖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天启星东方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韶关绿动出租车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杭州西湖汽车,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26%、25%、25%和24%。根据章程,杭州西湖运营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五分之二且董事会每项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本公司与其他股东对杭州西湖汽车实施共同控制,因此杭州西湖汽车为本集团之合

549、营企业 注12:于2015年9月30日,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湖北储能电站”),各方持股比例为55%和45%。根据章程,湖北储能电站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三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五分之三且重大项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本公司与其他股东对湖北储能电站实施共同控制,因此湖北储能电站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13:于2011年3月,本公司以人民币201,825千元现金收购扎布耶锂业18%的股权。根据章程,扎布耶锂业董事会九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22%。于2011年9月,本公司以人民币90,000

550、千元对扎布耶锂业进行增资,扎布耶锂业的其他股东以同比例对扎布耶锂业进行增资。增资后,本公司占扎布耶锂业的股权比例不变。根据修订后的章程,扎布耶锂业董事会十一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18%。由于本公司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8%、50.72%和20%,按照章程约定扎布耶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因此,本公司对扎布耶锂业具有重大影响,扎布耶锂业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注14:于2014年7月,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国际融资租赁,双

551、方持股比例分别为30%和70%。于2015年1月,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对国际融资租赁增资后,比例分别变更为15%、35%及50%。根据章程,国际融资租赁董事会四名董事中,有一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25%。因此,本公司对国际融资租赁具有重大影响,国际融资租赁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2 注15:于2015年1月,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国电能投资合伙企业、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深电能”),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20%、60%和20%。于201

552、5年11月,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国电能投资合伙企业、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深电能增资,比例分别变更为40%,50%和10%。根据章程深电能董事会5名董事中,有1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20%,因此,本公司对深电能具有重大影响,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注16:于2014年4月,汽车工业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山煤灵丘比星,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20%、60%和20%。根据章程,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一名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20%。因此,本公司对山煤灵丘比星具有重大影响,山煤灵丘比星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注17:于2014

553、年5月,汽车工业与四川天晖昌宇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西藏昌都新区昌禾聚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中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西藏昌都天晖,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20%、70%、5%和5%。2015年3月23日,西藏昌都天晖更名为“昌都市天晖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6月23日,汽车工业将其持有的18%的股权转让给南京中云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为180万元,转让后汽车工业持有西藏昌都2%的股权,因此,本公司对西藏昌都天晖无重大影响,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披露。 注18:于2014年7月,汽车工业与杭州西湖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普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伟星共同出资设立杭州西湖运营,各方

554、持股比例分别为29%、31%、20%和20%。根据章程,杭州西湖运营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一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20%。因此,本公司对杭州西湖运营具有重大影响,杭州西湖运营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注19:于2014年12月,汽车工业与深圳市新国线交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国线交通”)、深圳市前海联合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前海联合发展”)共同出资设立前海绿色交通,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30%、40%、30%。根据章程,前海绿色交通董事会七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29%。因此,本公司对前海绿色交通具有重大影响,前海绿色交通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于2015年12月31日及20

555、14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情况,因此,不需要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3、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950,247 33,550,787 470,540 5,543,522 52,515,096 1.期初余额 12,098,407 30,354,982 306,145 4,732,883 47,492,417 2.本期增加金额 893,297 6,612,216 208,674 1,080,455 8,794,642 (1)购置 40,145 3,660,485 170,62

556、9 661,769 4,533,028 (2)在建工程转入 853,152 2,951,731 38,045 418,686 4,261,614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41,457 3,416,411 44,279 269,816 3,771,96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3 (1)处置或报废 40,879 3,412,895 46,125 270,210 3,770,109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578 3,516 -1,846 -394 1,854 4.期末余额 12,950,247 33,550,787 470,540 5,543,522 5

557、2,515,096 二、累计折旧 1,843,539 14,617,015 156,521 3,309,879 19,926,954 1.期初余额 1,508,388 12,755,310 127,536 2,756,849 17,148,083 2.本期增加金额 344,670 3,373,221 65,100 702,629 4,485,620 (1)计提 344,670 3,373,221 65,100 702,629 4,485,620 3.本期减少金额 9,519 1,511,516 36,115 149,599 1,706,749 (1)处置或报废 9,127 1,509,768

558、36,276 149,541 1,704,712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392 1,748 -161 58 2,037 4.期末余额 1,843,539 14,617,015 156,521 3,309,879 19,926,954 三、减值准备 42,353 177,254 219,607 1.期初余额 42,353 287,176 329,529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09,922 109,922 (1)处置或报废 109,922 109,922 4.期末余额 42,353 177,254 219,607 四、账面价值 11,064,355 18,756,51

559、8 314,019 2,233,643 32,368,535 1.期末账面价值 11,064,355 18,756,518 314,019 2,233,643 32,368,535 2.期初账面价值 10,547,666 17,312,496 178,609 1,976,034 30,014,80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4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 56,048 11,207 27,931 16,909 机器设备 420,014 214,962 205,052 合计 476,062

560、 226,169 232,983 16,909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运输工具 102,298 房屋及建筑物 64,977 合计 167,275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惠州工业园部分房产 754,815 已经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坪山工业园部分房产 2,213,125 已经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宝龙工业园部分房产 52,602 尚未办完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厂房功能变更,正在进行消防验收 韶关工业园部分房产 119,584 已经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长沙工

561、业园部分房产 177,888 已经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西安工业园部分房产 634,346 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其他说明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75,506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99,373千元)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0千元(2014年12月31日:5,501)的无形资产,人民币9,153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58,833千元)的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51,693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25,330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26,731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

562、民币101,702千元)。 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合计与第三方金融机构合计签订了人民币4,790,000千元的售后回租协议,租赁期为三至五年,比亚迪通过出售并租回自有固定资产,向第三方金融机构获取融资款,设备所有权在各金融机构支付租赁物件协议价款的同时转移给第三方金融机构。在租赁期内,本集团按期向第三方金融机构支付租金,并继续保持对该部分设备的管理权和运营权。租赁期满,本集团以名义价格回购相应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本集团于2015年12月31日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3,808,392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4,928,903千元)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第三方金融机构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

563、4,790,000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4,790,000千元),其中本期已还款1,037,375千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仍需偿还借款为2,959,242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5 民币1,096,558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032,601千元) 。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房屋及建筑物中未办妥房产证的固定资产原价为人民币4,272,322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3,839,276千元),净值为人民币3,952,360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3,637,592千元

564、)。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与第三方租赁公司以及国际融资租赁(“出租方”)签订售后租回协议(协议)。根据协议,本集团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444,053千元的一批固定资产(“标的资产”)出售给出租方,并按每年人民币425,743千元的租金将标的资产租回,租期3年。签订租赁期满时本集团可选择归还标的资产或续租。本集团认为无法合理确定是否会在租赁期满时续租或行使购买选择权,因而将该租赁判断为经营性租赁。在此种交易情况下,本集团将购买标的资产(出租物)作为购置固定资产,销售标的资产(出租物)作为出售固定资产处理。 14、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565、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坪山工业园 1,055,753 1,055,753 1,173,269 1,173,269 葵涌工业园 6,466 6,466 12,915 12,915 宝龙工业园 258,364 258,364 173,805 173,805 惠州工业园 1,221,136 1,221,136 881,893 881,893 上海工厂工程 26,945 26,945 88,389 88,389 西安工厂工程 610,147 610,147 1,451,024 1,451,024 商洛工业园 589,509 589,509 1,112,139 1

566、,112,139 长沙工业园 1,149,475 1,149,475 1,192,495 1,192,495 韶关工业园 78,062 78,062 70,248 70,248 南京工业园 155,473 155,473 103,031 103,031 大连工业园 159,582 159,582 43,583 43,583 梧州工业园 14,752 14,752 13,346 13,346 杭州工业园 107,860 107,860 32,405 32,405 武汉工业园 55,012 55,012 青岛工业园 62,739 62,739 承德工业园 40,104 40,104 包头工业园 8

567、0,134 80,134 汕尾工业园 41,977 41,977 坑梓工业园 17,349 17,349 其他 26,959 26,959 16,075 16,075 合计 5,757,798 5,757,798 6,364,617 6,364,61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6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工程进度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资金来源 坪山工业园 3,273,872 1,173

568、,269 461,497 -578,861 -152 1,055,753 51.00% 建设中 46,557 19,918 5.78% 金融机构贷款 葵涌工业园 30,646 12,915 6,161 -10,109 -2,501 6,466 62.00% 建设中 0.00% 其他 宝龙工业园 522,794 173,805 252,899 -165,167 -3,173 258,364 83.00% 基本完工 21,844 22,276 5.50% 金融机构贷款 惠州工业园 2,550,871 881,893 736,541 -395,846 -1,452 1,221,136 64.00%

569、建设中 10,490 9,793 5.39% 金融机构贷款 上海工厂工程 175,762 88,389 13,705 -74,212 -937 26,945 58.00% 建设中 214 1,688 5.33% 金融机构贷款 西安工厂工程 4,522,621 1,451,024 1,062,719 -1,903,596 610,147 56.00% 建设中 24,791 44,465 5.49% 金融机构贷款 商洛工业园 1,590,094 1,112,139 244,565 -767,195 589,509 86.00% 基本完工 45,669 3,323 6.20% 金融机构贷款 长沙工业

570、园 2,784,809 1,192,495 155,562 -198,582 1,149,475 48.00% 建设中 49,969 16,550 6.21% 金融机构贷款 韶关工业园 232,589 70,248 57,255 -49,441 78,062 55.00% 建设中 4,392 4,392 5.48% 金融机构贷款 南京工业园 1,053,921 103,031 105,314 -50,732 -2,140 155,473 20.00% 建设中 其他 大连工业园 244,922 43,583 120,745 -4,746 159,582 67.00% 建设中 其他 梧州工业园 5

571、5,513 13,346 2,068 -662 14,752 28.00% 建设中 其他 杭州工业园 153,214 32,405 79,346 -2,308 -1,583 107,860 73.00% 建设中 4,186 4,186 5.78% 金融机构贷款 武汉工业园 215,515 79,100 -24,088 55,012 37.00% 建设中 其他 青岛工业园 93,135 66,397 -3,658 62,739 71.00% 建设中 其他 承德工业园 112,789 41,850 -1,746 40,104 37.00% 建设中 其他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72、 167 包头工业园 139,267 80,134 80,134 58.00% 建设中 其他 汕尾工业园 139,920 41,977 41,977 30.00% 建设中 其他 坑梓工业园 78,093 27,384 -10,035 17,349 35.00% 建设中 1,225 2,929 5.50% 其他 其他 70,612 16,075 31,725 -20,630 -211 26,959 97.00% 基本完工 其他 合计 18,040,959 6,364,617 3,666,944 -4,261,614 -12,149 5,757,798 - - 209,337 129,520 -

573、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75,506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99,373千元)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0千元(2014年12月31日:5,501)的无形资产,人民币9,153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58,833千元)的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51,693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25,330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26,731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01,702千元)。 15、工程物资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付设备款 3,729,764 2,370,709 合计 3

574、,729,764 2,370,709 1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合计 一、账面原值 5,386,305 6,309,394 432,916 12,128,615 1.期初余额 5,069,892 5,463,220 373,102 10,906,214 2.本期增加金额 321,843 846,374 63,597 1,231,814 (1)购置 321,843 300 63,597 385,740 (2)内部研发 846,074 846,074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5,430 200 3,783 9,413 (1

575、)处置 5,225 200 3,858 9,283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05 -75 130 4.期末余额 5,386,305 6,309,394 432,916 12,128,61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8 二、累计摊销 623,219 2,288,887 264,375 3,176,481 1.期初余额 520,712 1,506,647 222,559 2,249,918 2.本期增加金额 103,001 782,440 45,556 930,997 (1)计提 103,001 782,440 45,556 930,997 3.本期减少金额 494 2

576、00 3,739 4,433 (1)处置 479 200 3,802 4,481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5 -62 -47 4.期末余额 623,219 2,288,887 264,375 3,176,481 三、减值准备 161,906 161,906 1.期初余额 45,035 45,035 2.本期增加金额 116,871 116,871 (1)计提 116,871 116,871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161,906 161,906 四、账面价值 4,763,086 3,858,601 168,541 8,790,228 1.期末账面价值 4,763,086

577、3,858,601 168,541 8,790,228 2.期初账面价值 4,549,180 3,911,538 150,543 8,611,261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43.9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西安工业园西区三期 67,752 已提供资料待政府审批 梧州工业园 3,877 已提供资料待政府审批 其他说明: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有权合法、有效地占用并使用上述土地,并且上述事项不会对本集团2015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的整体财务状况构成任何重大不利的影响。 17

578、、开发支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内部研发支出 其他 确认为无形资产 转入当期损益 电池项目 353,693 353,69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9 手机项目 1,059,989 1,059,989 汽车项目 2,244,884 2,261,681 846,074 584,817 3,075,674 合计 2,244,884 3,675,363 846,074 1,998,499 3,075,674 其他说明 本集团相应项目在同时满足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使用或出售意图,能产生经济利益三个条件的情况下,通过技术可行性及

579、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本年新上市的几款车型已全部结束资本化结转无形资产,目前仍在开发支出的项目正处于各研发和试制阶段。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年计入开发支出的资本化借款费用为人民币81,110千元(2014年:人民币90,441千元),本集团本年度用于确定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率5.37%(2014年: 6.09%) 1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千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 处置 比亚迪汽车有限

580、公司 63,399 63,399 比亚迪电子匈牙利公司 4,875 4,875 馆林模具 7,311 7,311 合计 75,585 75,585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千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处置 其他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4,796 4,796 比亚迪电子匈牙利公司 4,875 4,875 合计 9,671 9,671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的账面金额分配至资产组的情况如下: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0 汽车及相关产品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

581、月31日 商誉的账面金额 65,914 65,914 计算汽车及相关产品资产组于2015年12月31日和2014年12月31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采用了假设。以下详述了管理层为进行商誉的减值测试,在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时作出的关键假设: 预算毛利确定基础是在预算年度前一年实现的平均毛利率基础上,根据预计效率的提高及预计市场开发情况适当提高该平均毛利率。 折现率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原材料价格通货膨胀确定基础是预算年度的预计物价指数。 分配至关于汽车及相关产品的市场开发、折现率、原材料价格通货膨胀的关键假设的金额与外部信息一致。 汽车及相关产品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采用资

582、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根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的财务预算基础上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所用的折现率是13%(2014年:13%)。用于预测汽车及相关产品资产组未来五年现金流的增长率为3%(2014年:3%),该增长率低于汽车行业长期平均增长率。 1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85,193 43,084 276,315 42,731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706,023 121,705 281,267 42,306 可抵

583、扣亏损 522,213 96,426 368,333 66,857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2,296,019 357,900 2,307,020 365,475 预提费用和预计负债 1,452,266 217,406 1,717,696 261,844 政府补助 1,540,728 227,362 1,134,619 171,641 其他 107,041 16,533 94,192 14,632 合计 6,909,483 1,080,416 6,179,442 965,486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

584、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 3,746 93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11,215 327,80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1 处置子公司收益 957,635 239,409 合计 2,272,596 568,149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千元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80,416 965,486 递延所得税负债 568,149 0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千元

585、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722,015 1,613,725 可抵扣亏损 1,081,826 1,729,649 合计 2,803,841 3,343,374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千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5 年 50,084 2016 年 16,459 260,570 2017 年 137,855 619,634 2018 年 236,711 236,711 2019 年 489,719 511,098 2020 年 149,530 2021 年 32,646 32,646 2022 年 18,906 18

586、,906 合计 1,081,826 1,729,649 - 其他说明: 由于产生上述亏损的相关公司预计在未来盈利的可能性较低,不存在可足以抵扣亏损的盈利,本集团并未对上述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2008年1月1日起,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大陆成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2 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将按照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该规定适用于

587、自2008年1月1日起取得的利润。倘若中国与该境外投资者的司法管辖区签订了税收协定,则可能采用较低预提所得税税率。本集团须就中国大陆成立的某些子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润而派发的股息预提所得税。 于2015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就该等子公司未分配利润未来分派产生的纳税义务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原因为本集团控制该等子公司的股利政策,并认为相关期间产生的利润将不会于可预见未来予以分派。于2015年12月31日,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与中国大陆的该等子公司投资有关的暂时性差异金额约为人民币7,642,956千元(2014年:人民币6,743,734千元)。 20、

588、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职工福利房成本(注 1) 912,635 833,875 长期抵押借款手续费 25,299 36,581 预付购买股权款 234,812 预付土地款 7,169 3,763 合计 1,179,915 874,219 其他说明: 注1:该款项在2015年12月31日的余额主要是集团已动工建造的职工福利房的土地使用权及施工成本,其中土地使用权金额为人民币683,024千元。本年计入职工福利房成本的资本化借款费用为人民币37,459千元(2014年:人民币43,583千元),本集团本年度用于确定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率为5.27%(2014年:6

589、.21%)。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亚迪三村 3,600,000 833,875 912,635 2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89,878 238,212 保证借款 13,119,370 8,961,334 信用借款 6,734,552 3,476,894 合计 19,943,800 12,676,44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信用借款:于2015年12月31日,信用借款年利率为2.033%-6.30% (2014年12月31日:3.12%-6.46%)。 保证借款: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的银行

590、借款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3,119,370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8,961,334千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3 抵押借款:本集团若干银行贷款以下列项目抵押,借款利率为LIBOR+(100bps-280bps)(伦敦银行同业拆息率+(100基点-280基点):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9,878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38,212千元)的存货进行抵押,取得人民币89,878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38,212千元)的短期借款。 22、应付票据 单位: 千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商业承

591、兑汇票 2,959,044 2,432,385 银行承兑汇票 9,938,032 12,180,694 合计 12,897,076 14,613,079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28,080,000.00 元。 23、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供应商及其他第三方款 18,581,611 11,323,422 合计 18,581,611 11,323,422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供应商一 11,010 争议中 合计 11,010 - 24、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592、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售职工福利房款项 19,278 17,338 货款 2,418,731 3,629,400 合计 2,438,009 3,646,73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4 2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471,051 12,560,782 11,913,487 2,118,346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144 794,377 794,372 149 三、辞退福利 7,833 7,833 合计 1,471,195 13,362,992

593、12,715,692 2,118,495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589,747 7,023,295 6,548,075 1,064,967 2、社会保险费 422 259,528 259,842 108 其中:医疗保险费 402 205,915 206,221 96 工伤保险费 9 27,634 27,639 4 生育保险费 11 21,424 21,427 8 其他 4,555 4,555 3、住房公积金 39 184,015 183,987 67 4、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12,178 231,367

594、 113,387 730,158 5.劳务派遣费(注 1) 268,665 4,862,577 4,808,196 323,046 合计 1,471,051 12,560,782 11,913,487 2,118,346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126 749,251 749,242 135 2、失业保险费 18 45,126 45,130 14 合计 144 794,377 794,372 149 其他说明: 注1:本集团自2011年11月份起对部分员工采用由劳务派遣公司招募并派遣到本集团的形式。根据本公司及比亚迪

595、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5 下属子公司和深圳市皇马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皇马”)签定的劳务派遣协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月支付劳务派遣费给皇马,该劳务派遣费包括被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本集团应付职工薪酬均依据企业薪酬制度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按足额发放。 本集团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当地政府政策和法规要求,以员工工资为缴费基数,按一定比例计提和缴纳。 26、应交税费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118,074 54,065 消费税 130,012 102,794 营业税 3,015 15,887 企业所得税 289,206 142,878 土地使用税 2

596、9,866 27,828 其他 71,014 84,733 合计 641,187 428,185 27、应付利息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12,274 14,710 企业债券利息 159,775 135,858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20,644 24,951 合计 192,693 175,519 28、应付股利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 1 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未支付原因为尚未领取。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

597、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6 29、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设备及维修备件款 1,060,949 1,076,767 保证金 576,586 340,889 医疗基金 132,341 119,910 其他 103,390 86,087 合计 1,873,266 1,623,653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7,526 质保金 泸州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 24,271 质保金 深圳市金世纪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21,300

598、进度保证金 济南二机床安装运输有限公司 18,217 验收款及质保款 合计 91,314 - 30、 预计负债 项目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形成原因 产品质量保证 778,577 408,381 售后服务费 其他说明: 本集团对汽车提供保修,并承诺维修或更换运行不良的产品部件。预计负债为基于销售量以及过往维修程度及退换记录而作出的保用金额预计。本集团持续对保用金额而产生的预计负债的估计标准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379,221 2,479,407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2,993,281 2,98

599、4,187 一年内到期的其它抵押借款 1,096,558 1,032,601 合计 6,469,060 6,496,19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7 32、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递延收益 155,629 146,406 未实现融资收益 10,662 1,122 其他 59 1,789 合计 166,350 149,317 33、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24,962 123,628 保证借款 1,920,867 2,096,105 信用借款 2,937,442 2,804,582

600、其它抵押借款 1,862,684 2,964,016 合计 6,745,955 7,988,331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抵押借款: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75,506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99,373千元)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0千元(2014年12月31日:5,501千元)的无形资产,人民币9,153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58,833千元)的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51,693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25,330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26,731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0

601、1,702千元)。 保证借款: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920,867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096,105千元); 其他抵押借款: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合计与第三方金融机构合计签订了人民币4,790,000千元的售后回租协议,租赁期为三至五年,比亚迪通过出售并租回自有固定资产,向第三方金融机构获取融资款,设备所有权在各金融机构支付租赁物件协议价款的同时转移给第三方金融机构。在租赁期内,本集团按期向第三方金融机构支付租金,并继续保持对该部分设备的管理权和运营权。租赁期满,本集团以名义价格回购相应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本

602、集团于2015年12月31日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3,808,392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4,928,903千元)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第三方金融机构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4,790,000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4,790,000千元),其中本期已还款1,037,375千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仍需偿还借款为2,959,242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1,096,558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032,601千元)。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于2015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2.65%-6.30% (2014年12月31日:3.25

603、%-6.55%)。 于2015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到期但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8 34、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30 亿元人民币债券(一期)(注 1) 2,990,681 30 亿元人民币债券(二期)(注 2) 2,990,968 15 亿元人民币债券(三期)(注 3) 1,493,265 合计 4,483,946 2,990,968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 千元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604、期初金额 本期发行 按面值计提利息 溢折价摊销 本期偿还 其他 期末金额 30 亿元人民币债券(一期)(注 1) 3,000,000 2012 年 6月 19 日 5 年 3,000,000 2,984,187 157,500 6,495 2,990,681 30 亿元人民币债券(二期)(注 2) 3,000,000 2013 年 9月 23 日 5 年 3,000,000 2,990,968 190,500 2,313 2,993,281 15 亿元人民币债券(三期)(注 3) 1,500,000 2015 年 8月 12 日 3 年 1,500,000 1,492,302 23,917 9

605、63 1,493,265 合计 - - - 7,500,000 5,975,155 1,492,302 371,917 9,771 2,993,281 4,483,946 其他说明: 注1:2012年6月19日,本公司于中国大陆按面值发行面额为人民币30亿元的人民币债券,计息方式为付息式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5.25%,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债券存续期为5年。该债券于2012年7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但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付息日(即第三年末2015年6月19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年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截至2014年12月31日,由于

606、本公司无法合理预计投资者是否会选择行使回售权,故将其计入一年内到期应付债券。由于在第3个付息日,投资者均未行使回售选择权,即该债券到期日将锁定为2017年6月19日,故在本年末将其重新计入长期负债。 注2:2013年9月23日,本公司于中国大陆按面值发行面额为人民币30亿元的人民币债券,计息方式为付息式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6.35%,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债券存续期为5年。但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付息日(即第三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年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截至2015年12月31日,由于本公司无法合理预计投资者是否会选择行使回售选择权,故本年

607、末将余额计入一年内到期应付债券。此外,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债券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上调本年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9 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该债券于2013年11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注3:2015年7月11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61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08、24个月内完成。2015年8月12日,本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进行首期发行,发行总额为15亿元,该债券无担保,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0%。本期债券发行已于2015年8月14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15亿元,最终票面利率4.10%。 35、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递延收益 1,546,108 1,110,021 未实现融资收益 1,994 2,489 其他 238 485 合计 1,548,340 1,112,995 其他说明: 递延收益 2015年12月3

609、1日 2014年12月31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长沙汽车城项目生产研发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注1 737,127 620,384 插电式乘用车深度混合动力系统项目 注2 106,526 - 汽车及相关产品研发活动补贴 注3 13,009 26,128 深圳汽车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注4 45,474 50,432 新型动力总成及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注5 40,339 35,878 深圳汽车及零部件检测中心项目补助 注6 34,077 18,642 上海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注7 25,354 26,637 深圳新能源产业发展补助 注8 36,842 44,894 商洛陕南突破发展项目补助 注9

610、11,185 13,964 电动汽车车载DC-DC项目补助 注10 12,395 15,547 太阳能光伏项目贷款贴息补助 注11 9,626 13,514 深圳汽车1MW光伏发电站补贴 3,111 3,160 商洛110KV供电线路补贴 4,732 5,540 长沙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 4,560 8,176 长沙纯电动客车产业化项目财政贴息 12,635 11,488 新型电力电子用半导体器件产业化改扩建项目 343 1,782 铁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 注12 198,612 140,000 杭州纯电动大巴项目 15,000 - 其他 235,161 73,85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

611、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0 1,546,108 1,110,021 于2015年12月31日,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如下: *年初余额中,流动部分为人民币146,406千元,非流动部分为人民币1,110,021千元。 *其他变动为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负债的未来一年递延收益。 注1:于2010年以及2012年,长沙比亚迪汽车共取得政府拨付的汽车产业发展资金人民币874,184千元,用于补贴长沙汽车城项目生产、研发固定资产投资,本年有人民币83,850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2014年:人民币81,190千元); 注2:于2015年收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拨付的人民币106,526千元,用于补助汽车工业

612、及惠州电池插电式乘用车深度混合动力及建设项目的土建安装和设备材料购置,由于项目尚在初期阶段,尚未投入相关资产,故将该补助计入递延收益非流动部分; 注3:于2008年及2007年,汽车工业分别取得政府补贴人民币442,318千元及人民币422,329千元。该项补贴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提供,用于补贴汽车工业的汽车整车(含新能源汽车)与汽车零部件的研究开发活动。本年有人递延收益 年初余额* 本年新增 本年计入营业外收入 其他变动* 年末余额 与资产/收益相关 长沙汽车城项目生产研发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注1 695,732 33,330 (83,850) (71,636) 573,576 资产相关 汽车及相

613、关产品研发活动补贴 注3 46,545 - (20,417) (13,119) 13,009 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注4 55,724 - (5,292) (4,959) 45,473 资产相关 新型动力总成及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注5 42,578 17,100 (10,618) (8,722) 40,338 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及零部件检测中心项目补助 注6 22,489 19,263 (3,847) (3,827) 34,078 资产相关 上海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注7 30,449 - (2,548) (2,548) 25,353 资产相关 深圳新能源产业发展补助 注8 54

614、,097 - (9,184) (8,072) 36,841 资产相关 商洛陕南突破发展项目补助 注9 16,888 - (3,445) (2,258) 11,185 资产相关 电动汽车车载DC-DC项目补助 注10 18,714 - (3,167) (3,151) 12,396 资产相关 太阳能光伏项目贷款贴息补助 注11 17,402 - (3,888) (3,888) 9,626 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1MW光伏发电站补贴 4,483 - (832) (540) 3,111 资产相关 商洛110KV供电线路补贴 6,347 - (808) (808) 4,731 资产相关 长沙新型工业化专项引

615、导资金 8,697 - (3,622) (514) 4,561 资产相关 长沙纯电动客车产业化项目财政贴息 14,826 3,000 (1,998) (3,193) 12,635 资产相关 新型电力电子用半导体器件产业化改扩建项目 5,554 - (972) (4,239) 343 资产相关 铁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 注12 140,000 65,000 (2,275) (4,113) 198,612 资产相关 杭州纯电动大巴项目 - 15,000 - - 15,000 资产相关 插电式乘用车深度混合动力系统项目 注2 - 106,526 - - 106,526 资产相关 其他 75,902 18

616、1,822 (2,519) (20,042) 235,163 资产相关 长沙汽车城项目生产研发费用补贴 注13 - 163,551 - - 163,551 收益相关 合计 1,256,427 604,592 (159,282) (155,629) 1,546,10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1 民币20,417千元(2014年:人民币36,287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原因为汽车工业产生研究与开发成本,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产生的金额; 注4:于2009年及2010年,深圳市发展改革局及深圳市贸易工业局拨付给汽车工业政府补贴共计人民币1亿元,旨在为汽车工业对

617、其汽车研发基地进行技术改造及建设提供支持。本年有人民币5,292千元(2014年:人民币6,528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5:于2012年8月,深圳市发展改革局及深圳市贸易工业局拨付给汽车工业政府补贴共计人民币70,000千元,旨在为汽车工业开发新型自动变速器研发提供支持,本年有人民币10,618千元(2014年:人民币6,141千元)确认为政府补助收入; 注6:于2012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拨付给汽车工业政府补贴人民币52,910千 元,旨在为汽车工业的汽车及零部件检测中心项目的改扩建提供支持。该项目机器设备招标变更,导致项目推迟。因国家拨付的资金需按项目进度给予拨

618、付,故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为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收回政府补助人民币52,910千元,在汽车工业提交自查报告以及深圳市发改委复查后,按进度拨付人民币31,000千元,本年有人民币3,847千元(2014年:人民币8,511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7:作为本集团汽车研究与开发中心的上海比亚迪电动车从2008年底开始向深圳搬迁。于2009年12月,汽车工业取得政府补贴人民币73,000千元。该补贴为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拨付,旨在为上述搬迁提供支持,其中人民币16,477千元是补助已发生的搬迁费用,人民币56,523千元是补助汽车研发中心不可搬迁的设备和重置成本。本年有人民币2,548千元(201

619、4年:人民币4,623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8:于2010年12月,本公司、深圳比亚迪微电子及汽车工业取得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拨付的关于2010年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共人民币55,500千元。该补贴用于新能源产业发展,其中人民币10,500千元与收益相关,人民币45,000千元与资产相关。此外,2012年汽车工业获得与资产相关的新能源汽车安全实验室补贴人民币5,000千元以及新能源汽车专项电机项目补贴人民币20,000千元。2013年汽车工业获得新能源专项电机项目补贴人民币15,000千元。本年确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收入为人民币9,184千元

620、(2014年:人民币18,694千元); 注9:于2010年2月,陕西省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洛发改委”)拨付给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关于陕南突破发展项目投资计划的补助资金共人民币30,000千元,用于扶持太阳能电池100兆瓦年产能的生产设备、厂房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于2010年11月,商洛发改委又拨付了另一笔陕南突破发展项目资金人民币10,000千元,用于扶持年产1.2万吨电解液项目建设。本年有人民币3,445千元(2014年:人民币4,490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10:于2011年12月,深圳发改委拨付给汽车工业政府补贴人民币14,880千元,旨在为汽车工业电动汽车车载DC-D

621、C项目的土建施工和设备采购安装提供支持,于2012年7月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为该项目实施拨付配套资金人民币10,000千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本年有人民币3,167千元(2014年:人民币6,166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11:于2012年7月,陕西省财政厅和信息化产业厅对本集团子公司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三期600MW电池片项目补助人民币22,280千元,此外陕西省商洛市财政局对该项目补助人民币4,000千元,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有人民币3,888千元(2014年:人民币3,888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12:于2014年12月,国家发改委、

622、工业和信息化部拨付给比亚迪锂电池的关于铁动力锂电子电池项目的补助资金人民币1.4亿元,用于扶持年产3GWH铁动力锂电池一期工程的生产线建设,截至2015年坑梓工业区一期接近完工,本年有人民币2,275千元(2014年:无)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于2015年收到深圳财政委员会人民币65,000千元,用于扶持二期工程生产线建设,由于工程项目在初期阶段,故计入递延收益非流动部分; 注13:于2015年,长沙比亚迪汽车取得长沙市政府拨付的汽车产业发展资金人民币163,551千元,由于尚不明确资金用途及补助的确认条件,故无法判断是否应确认为本年的政府补助收入,将该补助计入递延收益非流动部分。 比亚迪股份有

623、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2 36、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2,476,000,000.00 2,476,000,000.00 37、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015年本公司获得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金总额为32亿元的可续期委托贷款,发行年利率为6.25%-6.5%。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情况表如下: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发行时间 会计分类 股利率或利息率 发行价格 到期日或续期情况 % 永续债 2015 年 8 月 9 日 权益

624、类 6.5 1,200,000 注 1 永续债 2015 年 9 月 23 日 权益类 6.5 500,000 注 1 永续债 2015 年 12 月 25 日 权益类 6.25 1,500,000 注 1 合计 3,200,000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 千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永续债 3,200,000 3,200,000 合计 3,200,000 3,200,000 其他说明: 注1:2015年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8月9日、2015年9月23日、20

625、15年12月25日获得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金金额合计32亿元的可续期委托贷款,发行年利率为6.25%-6.5%。各方确认该委托贷款为可持续委托贷款,除非委托人和借款人另有约定或本合同另有规定,初始借款期限应为三年,自该笔委托贷款实际转入借款人指定账户之日开始起算,并以该日为起息日,以后每一年为一个延续借款期限。在每个借款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借款人有权选择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延续一年,或者选择在每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向贷款人全额归还全部委托贷款本金余额及所有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应付利息、孳息、罚息以及其他费用。如借款人在每个借款期限届满前一个月选择延续借款期限的,则应于每个借款期限届满前1个月书

626、面通知委托人及贷款人。如借款人在任何一个借款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未按照本合同约定选择延续借款期限的,则于该等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该笔委托贷款到期,该借款期限到期日为自然到期日。 重置固定利率:每个借款期限届满后的次日起,借款利率即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发生重置,每次重置后的年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3 化固定利率应在前一个借款期限所使用的年利率的基础上跃升300个基点,重置后的年利率以18%为限。 除非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强制付息事件,借款人在本合同约定的任一结息日前十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及贷款人后,在合同约定的每个付息日,借款人可将当期该计息周期的利息以及按照投资协议及本合同约定已经递

627、延的利息及孳息递延支付,且不受任何递延支付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应视为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违约事件。 借款人结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之一,借款人不得递延该计息周期利息以及按照投资协议及合同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借款人向股东分配或缴纳利润,或向其股东支付红利或股息;(2)向偿付顺序劣后于本产品的金融工具进行任何形式的兑付;(3)借款人减少注册资本。 由于借款人有权利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向出借人支付利息和本金,故将其划分为权益类工具。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对于以上永续债,本集团累积未分配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利息为人民币4,158千元。

628、 38、资本公积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0,143,627 10,143,627 其他资本公积 152,574 15,652 168,226 合计 10,296,201 15,652 10,311,853 39、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减:所得税费用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算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和净资产的变动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629、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53,624 1,291,626 327,804 972,580 -8,758 818,956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17,575 1,311,215 327,804 983,411 1,000,98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4 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53,624 -19,589 -10,831 -8,758 -164,45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利得转出

630、 -17,575 -17,575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153,624 1,291,626 327,804 972,580 -8,758 818,956 40、盈余公积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2,108,206 305,888 30,543 2,383,551 合计 2,108,206 305,888 30,543 2,383,551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

631、积金后,可提取任意公积金。经批准,任意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41、未分配利润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10,638,814 10,511,04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23,441 433,52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05,888 143,661 应付普通股股利 36,671 123,800 其他转出 15,652 38,295 期末未分配利润 13,104,044 10,638,81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

632、,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5 4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78,866,828 65,728,373 56,293,163 47,583,173 其他业务 1,142,140 785,186 1,902,715 1,560,713 合计 80,008,968 66,51

633、3,559 58,195,878 49,143,886 43、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935,130 648,483 营业税 9,705 37,870 城市维护建设税 169,346 141,174 教育费附加 121,542 102,106 其他 31,603 27,802 合计 1,267,326 957,435 44、销售费用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运杂费 681,904 708,331 职工薪酬 417,227 370,662 广告展览费 609,883 378,215 售后服务费 722,128 350,172 差旅费

634、 93,662 75,079 行政及办公费 52,540 54,513 物料消耗 78,635 98,705 业务招待费 46,504 43,251 其他 165,509 149,830 合计 2,867,992 2,228,75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6 45、管理费用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研发费用 1,998,499 1,864,695 职工薪酬 1,451,906 1,038,411 折旧与摊销 1,309,857 976,251 办公费用 168,216 175,941 物料消耗 98,094 76,271 税费 244,272 1

635、87,902 审计及咨询费 52,994 54,320 其他 91,222 56,480 合计 5,415,060 4,430,271 46、财务费用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765,092 1,661,218 利息收入 -53,421 -104,675 汇兑损失 126,220 61,948 其他 -143,807 35,024 利息资本化金额 -248,089 -264,390 合计 1,445,995 1,389,125 其他说明: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已计入在建工程、开发支出及职工福利房成本。 47、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

636、额 一、坏账损失 254,199 18,815 二、存货跌价损失 180,578 159,754 三、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78,315 四、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116,871 37,000 合计 551,648 293,88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7 4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 千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8,207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8,207 合计 18,207 49、投资收益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

637、42,799 -122,38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526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3,01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1,466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261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处置子公司的投资收益 1,438,165 186,494 合计 1,210,370 68,366 50、营业外收入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220,05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92,847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127,206

638、政府补助 581,177 798,446 581,177 供应商的赔款 73,766 46,546 73,766 无法支付的负债 27,605 12,469 27,605 其他 20,687 36,805 20,687 合计 703,235 1,114,319 703,23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如下: 2015年 2014年 与资产/收益相关 汽车及相关产品研发活动补助 20,417 36,287 与资产相关 长沙汽车城项目生产研发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83,850 81,190 与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5,292 6,528

639、 与资产相关 上海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2,548 4,623 与资产相关 商洛陕南突破发展项目补贴 3,445 4,490 与资产相关 深圳新能源产业发展补助 9,184 18,694 与资产相关 深圳新型动力总成及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10,618 6,141 与资产相关 太阳能光伏项目贷款贴息补助 3,888 3,888 与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1MW光伏发电站补贴 832 4,267 与资产相关 电动汽车车载DC-DC项目补助 3,167 6,166 与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及零部件检测中心项目补助 3,847 8,511 与资产相关 其他 12,194 12,338 与资产相关 “秦”项目政府

640、补贴(注1) 125,000 50,000 与收益相关 长沙汽车城项目基础研究支出补贴(注2) 80,000 252,946 与收益相关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补贴(注3) 63,330 - 与收益相关 西安高端手机配套项目补贴(注4) 46,650 - 与收益相关 总部经济贡献奖(注5) 20,000 - 与收益相关 节能汽车生产扶持奖励 - 10,912 与收益相关 南粤功勋奖补贴 - 182 与收益相关 税收返还(注6) 12,207 31,805 与收益相关 新能源产业扶持资金 - 105,090 与收益相关 韶关专项技术研发扶持资金 - 80,000 与收益相关 战略性新兴产业扶

641、持资金 - 12,349 与收益相关 其他 74,708 62,039 与收益相关 581,177 798,446 注1:于2015年,比亚迪汽车取得陕西省财政厅拨付“秦”项目的第二笔政府补贴款人民币1.25亿元,由于该笔补贴款是用于“秦”项目的研发支出,而该项目的研发截至2014年已基本完成,故该补贴全额确认为本年的政府补贴收入。 注2:于2015年,长沙比亚迪汽车取得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现更名为“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给长沙比亚迪汽车的汽车产业发展资金,用于长沙比亚迪汽车城项目生产车型的基础研究支出。 注3:于2015年,比亚迪汽车取得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投资

642、服务中心拨付的创新补贴款人民币63,330千元。该资金是对“新型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秦)技术开发”项目的奖励资金,由于这部分政府补助属于对该公司的一次性奖励,所以确认为本年的政府补贴收入。 注4:于2015年,西安电子取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拨付的财政补贴人民币46,650千元,用于高端手机项目的费用支持,相关费用已于本年发生,故该补贴确认为本年的政府补贴收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9 入。 注5:于2015年,比亚迪股份取得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拨付的总部经济贡献奖人民币20,000千元,用于鼓励总部企业发展,该资金为一次性奖励收入,故全

643、额确认为本年的政府补贴收入。 注6:于2015年,比亚迪汽车收到西安市财政局拨付2014年装备制造业税收列支返还增值税人民币12,207千元,该税收返还在收到时确认为政府补助。 51、营业外支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36,051 36,051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36,051 36,051 对外捐赠 12,440 9,521 12,440 违约金及赔偿 21,878 42,291 21,878 其他 13,845 9,440 13,845 合计 84,214 61,252 84,214 52、所得税费用 (1)所得

644、税费用表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536,807 199,869 递延所得税费用 119,983 -65,787 合计 656,790 134,082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3,794,986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948,329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343,138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136,100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28,241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0 本期未确

645、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272,026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损益 44,729 研发费加计扣除 -157,297 所得税费用 656,790 5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 53,421 104,675 供应商违约金 73,766 46,546 政府补助 421,895 512,424 服务收入预收款 54,600 其他 125,556 47,755 合计 674,638 766,000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运杂费及

646、差旅费 888,516 765,873 广告展览费 403,216 451,002 行政及办公费 314,795 312,496 职工福利房 41,300 2,888 售后服务费 351,932 241,143 预研、检测费 64,274 171,469 其他 177,539 530,038 合计 2,241,572 2,474,909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 604,592 152,64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1 收到股权转让保证金 183,988 合计 604,592 336,628 (4)支

647、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退还股权转让保证金 174,460 购买理财产品 200,000 合计 200,000 174,460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回银行承兑汇票出票及其他保证金 46,803 304,188 合计 46,803 304,188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债券发行费用 7,898 其他 50 合计 7,898 50 5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千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648、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3,138,196 739,870 加:资产减值准备 551,648 293,88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4,485,620 3,703,736 无形资产摊销 930,997 611,11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6,051 -220,053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8,207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517,003 1,396,82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210,370 -

649、68,36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20,363 -65,78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40,34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223,543 -1,917,51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094,688 -9,993,38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6,768,687 5,811,963 其他 -159,282 -254,2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42,094 38,06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

650、金的期末余额 6,279,531 4,089,46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4,089,466 4,710,94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90,065 -621,476 (2)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千元 金额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575,000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8,818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526,182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6,279,531 4,089,466 其中:库存现金 714 72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6,278,817 4,

651、088,74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3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279,531 4,089,466 5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2015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益 合计 资本公积 小计 指定增加资本公积的政府补助 15,652 15,652 - 15,652 5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16,895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26,876 千元(2014 年 12 月

652、31 日:人民币 330,469 千元)的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保证金,另有人民币 90,019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3,229 千元)为信用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受限性质 应收票据 927,252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7,190 千元(2014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6,742 千元)的应收票据已背书但尚未到期。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900,062 千元(2014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07,006 千元)的应收票据已质押但尚未到期 存货 89,8

653、78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89,878 千元(2014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38,212 千元)的存货进行抵押,取得人民币89,878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38,212 千元)的短期借款 固定资产 75,506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75,506 千元(2014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99,373 千元)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 0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5,501 千元)的无形资产,人民币9,153 千元(2014 年 12 月 3

654、1 日:人民币 258,833 千元)的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 51,693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225,330 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 26,731 千元(2014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1,702 千元) 在建工程 9,153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75,506 千元(2014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99,373 千元)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 0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5,501 千元)的无形资产,人民币9,153 千元(2014 年 12 月 3

655、1 日:人民币 258,833 千元)的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 51,693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225,330 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 26,731 千元(2014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1,702 千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4 售后回租的固定资产 3,808,392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合计与第三方金融机构合计签订了人民币 4,790,000 千元的售后回租协议,租赁期为三至五年,比亚迪通过出售并租回自有固定资产,向第三方金融机构获取融资款,设备所有权在各金融机构支付

656、租赁物件协议价款的同时转移给第三方金融机构。在租赁期内,本集团按期向第三方金融机构支付租金,并继续保持对该部分设备的管理权和运营权。租赁期满,本集团以名义价格回购相应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本集团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3,808,392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928,903 千元)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第三方金融机构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 4,790,000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790,000 千元),其中本期已还款1,037,375 千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仍需偿还借款为 2,959,24

657、2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 1,096,558 千元(2014 年 12月 31 日:人民币 1,032,601 千元) 合计 5,227,076 - 57、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203,392 6.4936 1,320,746 欧元 3,496 7.0952 24,805 港币 90,948 0.8378 76,196 日元 256,824 0.0539 13,843 匈牙利福林 1,627 0.0224 36 印度卢比 101,330 0.0977 9,900 韩元 7

658、 0.0055 哥伦比亚比索 506,327 0.0021 1,063 巴西雷亚尔 366 1.6445 602 澳元 385 4.7276 1,820 加拿大元 1,278 4.6814 5,983 俄罗斯卢布 1,185 0.0884 105 新加坡元 1,250 4.5875 5,734 马来西亚元 1,523 1.5140 2,306 南非兰特 39,043 0.4175 16,300 墨西哥比索 4 0.3736 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5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911,568 6.4936 5,919,358 欧元 11,719 7.0952

659、83,149 哥伦比亚比索 1,292,490 0.0021 2,714 南非兰特 162,492 0.4175 67,840 日元 492,246 0.0539 26,532 印度卢比 90,761 0.0977 8,867 其他货币 2,402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168,232 6.4936 1,092,433 欧元 20,976 7.0952 148,826 其他应收款 其中:港币 230 0.8378 193 美元 16,008 6.4936 103,950 日元 227,425 0.0539 12,258 欧元 421 7.0952 2,987 印度卢比 46,566 0

660、.0977 4,549 其他货币 - 971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 832,059 6.4936 5,403,058 印度卢比 - 0 日元 609,141 0.0539 32,833 哥伦比亚比索 259,925 0.0021 520 欧元 4,062 7.0952 28,821 港币 1,792 0.8378 1,501 其他货币 - 1,503 其他应付款 其中:日元 2,185,687 0.0539 117,754 美元 10,880 6.4936 70,650 欧元 2,001 7.0952 14,197 港币 2,175 0.8378 1,822 印度卢比 3,944 0.0977

661、 385 巴西雷亚尔 408 1.6445 671 其他币种 - 8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6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单位: 千元 子公司名称 股权处置价款 股权处置比例 股权处置方式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

662、的账面价值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电子部品件”) 2,300,000 100.00% 出售 2015 年09 月 30日 其他说明: 注: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力泰”)(“受让方”)于2015年4月3日签订战略合作暨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向受让方出售其子公司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100%全部股权。2015年9月30日,电子部品件完成100%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

663、记申请手续。故自2015年9月30日起,本集团不再将电子部品件纳入合并范围内。 名称 2015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1,227,128 1,427,798 非流动资产 228,136 252,813 流动负债 -593,427 -603,817 非流动负债 -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7 少数股东权益 - - 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 处置收益 1,438,163 - 处置对价 2,300,000 - 本集团母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与合力泰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电子部品件全部股权之评

664、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电子部品件100%股权最终交易作价为人民币23亿元,其中对价的75%应以合力泰按发行价每股人民币9.64元向本集团母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78,941,908股的对价股份支付,因合力泰于发行对价股份之前进行权益分派,对价股份之发行价格由人民币9.64元/股调整至人民币9.63元/股,最终合力泰向本集团母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配发及发行179,127,725股入账列作缴足的代价股份支付,余下对价的25%以现金支付。 名称 2015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 账面价值 营业收入 -1,677,222 营业成本 1,481,526 净利润 -107,650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

665、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2015年,本集团新设13家子公司(2014年:21家),注销2家子公司(2014年:无),视同处置而未纳入合并范围1家子公司(2014年:无)。 (1) 新设子公司 名称 2015年12月31日 净资产/(负债) 2015年度 净利润/(亏损) 备注 泸州市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999 -1 新设成立 比亚迪(澳门)有限公司 65 -12 新设成立 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5 5 新设成立 BYD ENERGY DO BRASIL LTDA 968 -778 新设成立 杭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666、司 36,444 36,444 新设成立 汕尾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99,951 -49 新设成立 佛山市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34 -34 新设成立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8 太原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 新设成立 深圳市比亚迪光伏投资有限公司 - - 新设成立 武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4,849 4,849 新设成立 BYD CHILE SPA - - 新设成立 广州市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新设成立 韶关市比亚迪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 - 新设成立 (2) 注销子公司 名称 2015年12月31日 净资产/(负债) 2015年度 净利润/(亏损) 上

667、海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BYD Holding Inc - - (3) 视同处置未纳入合并范围 名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净资产/(负债) 2015 年度 净利润/(亏损) 备注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509,166 9,166 注 1 注1:经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所有股东一致同意,按照2015年4月修订的章程,比亚迪汽车金融公司设董事五名,有四名由本公司委派,一名由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章程约定董事会所作所有决议必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一致通过,因此,本公司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比亚迪汽车金融公司实施共同控制,因此汽车金融公司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九、在其他主

668、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制造 17.50% 82.5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销售 4.29% 94.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制造 73.05% 26.95%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注 1) 深圳 深圳 制造 65.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制造 75.00% 25.

669、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9 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制造 90.00% 1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北京比亚迪模具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制造 75.63% 24.37%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注 3) 商洛 商洛 制造 38.50% 60.92%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惠州 惠州 制造 55.00% 45.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惠州 惠州 制造 10.00% 90.00% 通过设

670、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注 1) 惠州 惠州 制造 65.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宁波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 宁波 宁波 制造 90.00% 1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长沙 长沙 制造 99.88%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韶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韶关 韶关 研发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投资管理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欧洲公司 荷兰 荷兰 销售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

671、公司 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投资控股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比德控股有限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控股 69.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金菱环球有限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控股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注 1) 开曼群岛 开曼群岛 投资控股 65.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注2) 香港 香港 投资控股 65.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领裕国际有限公司(注 1) 英属维尔京群岛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控

672、股 65.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电子印度(私人)有限公司(注 2) 印度 印度 制造 65.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深圳市比亚迪锂 深圳市 深圳市 制造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0 电池有限公司 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西安 西安 制造业 99.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电子匈牙利公司(注 1) 匈牙利 匈牙利 制造业 65.76%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

673、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注1:该等重要子公司是通过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全资持有,相应的少数股东权益已在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反映。 注2: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4.4亿港币。截至2015年12月31日,金菱环球有限公司占该公司65.76%的权益,故将其作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注3:于2014年1月1日,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00千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100,000千元,由本公司及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

674、限公司共同持股,持股比例分别为91%及9%。于2014年1月27日,该公司的实收资本由人民币1,100,000千元增至人民币2,600,000千元,增加的人民币1,500,000千元由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认缴。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600,000千元,本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及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分别占有该公司38.5%、3.8%及57.7%的权益。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千元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34.24% 310,949 3

675、,650,263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千元 子公司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14,442,377 7,802,024 22,244,401 11,696,622 11,696,622 10,842,991 5,991,466 16,834,457 7,169,245 7,169,245 单位: 千元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67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30,100,083 908,145 882,567 3,358,789 20,463,644 901,697 895,963 1,296,092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鹏程出租 深圳 深圳 出租客运、广告业务、电动汽车的租赁、场站的充电业务、电动汽车的维修 45.00% 权益法 比亚迪戴姆勒 深圳 深圳 乘用车、电动车、汽车电动传动系

677、统、车用动力系统及乘用车零部件的设计和研发;上述产品的原型以及生产设备的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汽车技术咨询服务和技术转让 50.00% 权益法 天津比亚迪 天津 天津 汽车客车装配,橡胶零件加工,汽车销售(限本厂产品),汽车配件、钢材、木材、五金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除外)、玻璃制品、汽车装饰材料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规定禁止的除外) 50.00% 权益法 江南出租 南京 南京 客运出租运输、纯电动汽车租赁及相关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维修 60.00% 权益法 比亚迪电动汽车 深圳 深圳 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投资与兴办实业;投资管理;新能源电动出租车企业投资

678、;充电桩与充电站投资;城市建设技术开发;高端物业管理、租赁;投资咨询;城市出租车经营 50.00% 权益法 盛世新迪 深圳 深圳 电动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电动汽车出租);汽车销售;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许可项目:汽车维修;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出租小汽车营运业务 49.00% 权益法 广汽比亚迪 广州 广州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设计服务;汽车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售;广告业;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电气设备修理 51.00% 权益法 汽车金融 西安 西安 接受股东和集团子公司的定期存款;接受车贷保证金和租赁保证金;发行金融债券;从80.00% 权益

679、法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 事同业拆借;借贷;汽车融资租赁业务(除售后回租);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 扎布耶锂业 西藏 西藏 锂矿、硼矿、锂硼系列产品、无机盐、盐湖生物资源及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 18.00% 权益法 山煤灵丘比星 大同 大同 太阳能发电、生态修复治理、农产品加工及销售 20.00% 权益法 杭州西湖运营 杭州 杭州 服务:客运:出租车客运。服务:新能源技术、互联网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功转让,承接电动车充电设施维护工程,电动汽车租赁,电动汽车设备租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29.00% 权益法 前海绿

680、色交通 深圳 深圳 汽车租赁,公共自行车租赁、充电桩建设运营,交通服务咨询。许可经营项目:汽车维修、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含深港跨境旅客运输),出租小汽车营运业务、城市公交 30.00% 权益法 国际融资租赁 深圳 深圳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机维修、租赁交易咨询何担保 15.00% 权益法 深电能 深圳 深圳 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电力设备维修;新能源、充电设备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等服务;电力设备、器材的批发、零售、租赁,电力项目投资,商务信息咨询、数据库服务、数据库管理;充电设施设计、安装、维护和运营;电子商务;电动车充电服务、配件销售和上门维修保养;

681、汽车租赁服务;售电业务 40% 权益法 迪滴新能源 深圳 深圳 新能源电动汽车及普通汽车的租赁及运营 60.00% 权益法 北京华林特装车 北京 北京 生产城市环卫特种车辆、电力工程用高空作业车及运输类专用车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自产产品、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从事商业经纪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新能源环卫专用车、新能源城市废弃物收集车等整车、新能源特种专用底盘及上装设计,生产及销售 (以北京市工商局核定为准) 。 24.50% 权益法 西湖新能源 杭州 杭州

682、 汽车客车装配,橡胶零件加工,汽车销售(限本厂产品),汽车配件、钢材、木材、五金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 49.00% 权益法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3 品除外)、玻璃制品、汽车装饰材料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规定禁止的除外) 湖北储能电站 湖北 湖北 光伏发电站及储能电站的投资、运营、管理;公司的经营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55.00% 权益法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本集团的重要合营企业比亚迪戴姆勒公司作为本集团战略伙伴从事汽车研发、生产及销售,采用权益法核算。 下表列示了比亚迪戴姆勒公司的财务信息,这些财务信息调整了所有会计

683、政策差异且调节至本财务报表账面金额: 单位: 千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 1,468,813 1,041,180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625,618 755,121 非流动资产 2,402,268 2,490,973 资产合计 3,871,081 3,532,153 流动负债 1,208,206 1,419,252 非流动负债 1,324,160 204,739 负债合计 2,532,366 1,623,991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338,715 1,908,162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669,357 954,081 调整事项 -

684、80,137 -87,912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80,137 -87,912 -其他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589,220 866,169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484,020 21,997 财务费用 71,135 10,578 所得税费用 53,386 净利润 -569,447 -259,292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4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569,447 -259,292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3)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 千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

685、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819,179 208,266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29,588 6,660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29,588 6,660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359,879 66,869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19,612 -272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19,612 -272 (4)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与对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共同作出的未确认承诺所承

686、担的份额 47,395 66,035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出资承诺 162,520 175,800 209,915 241,835 (5)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对外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2014年12月31日:无)。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5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分类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当,无重大差异,列表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合计 货币资金 6,596,426 - - 6,

687、596,42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207 - 18,207 应收票据 6,798,810 - - 6,798,810 应收账款 21,519,093 - - 21,519,093 其他应收款 344,908 - - 344,908 长期应收款 65,773 - - 65,77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499,927 - - 499,927 其他流动资产 200,000 - - 2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3,071,357 3,071,357 36,024,937 18,207 3,071,357 39,114,501 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19,943,8

688、00 应付票据 12,897,076 应付账款 18,581,611 应付股利 10,000 其他应付款 1,873,266 长期借款 6,745,95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469,060 应付利息 192,693 应付债券 4,483,946 71,197,407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合计 货币资金 4,453,164 - - 4,453,164 应收票据 9,352,355 - - 9,352,355 应收账款 13,751,929 - - 13,751,92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89、206 其他应收款 299,410 - - 299,410 长期应收款 315,311 - - 315,31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307,581 - - 307,58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35,000 35,000 28,479,750 - 35,000 28,514,750 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12,676,440 应付票据 14,613,079 应付账款 11,323,422 应付股利 10,000 其他应付款 1,623,653 长期借款 7,988,3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496,195 应付利息 175,519 应付债券 2,990,968 5

690、7,897,607 2. 金融资产转移 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7,190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6,742 千元)。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因此,继续全额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背书后,本集团不再保留使用其的权利,包括将其出售、转让或质押给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以其结算的应付账款账面价值总计为人民币 27,190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

691、:人民币 36,742 千元)。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本年度本集团与中国境内多家银行操作若干贴现业务,本集团认为,其中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03,097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706,759 千元)的应收票据于贴现时已经转移了与应收票据有关的绝大部分风险与报酬,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因此,于贴现日按照账面价值全部终止确认相关应收票据。这些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继续涉入的风险最大敞口与回购该票据的未折现现金流量,与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相等。若汇票到期被承兑人拒付,贴现行有权向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公允值并

692、不重大。有关期间内,本集团并未于转让日确认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任何损益。本年度内及以前年度也并未确认与继续涉入有关的任何损益。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将金额为人民币 1,076,715 千元(2014 年:人民币 614,214 千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给其他方以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1,076,715 千元的应付款项。截止本报告期末,已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为 1 至 12 个月。根据票据法,如果银行未按期承兑,持有本集团已背书并终止确认银行承兑汇票的其他方有权利向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已转移该已背书并终止确认银行承兑汇票的绝大部分风险及报酬,因此

693、按账面价值终止确认了已背书的应收票据和应付款项。这些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继续涉入的风险最大敞口与回购该票据的未折现现金流量,与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相等。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公允值并不重大。 于 2015 年度,本集团并未于转让日确认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任何损益。本年度内及以前年度也并未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7 认与继续涉入有关的任何损益。 3. 金融工具风险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借款、货币资金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集团的运营融资。本集团具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如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

694、等。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外汇风险及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账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方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本集团还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

695、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集团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 18%(2014 年 12 月 31日:9%)及 31%(2014 年 12 月 31 日:29%)来源于本集团的最大客户及前五大客户。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认为单独或组合均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的期限分析如下 2015 年 合计 未逾期 未减值 逾期 1 年以内 1 至 2 年 2 至 3 年 3 年以上 应收账款 19,065,986 17,491,418 1,472,92

696、9 101,639 - - 其他应收款 195,274 195,274 - - - - 长期应收款 565,700 347,621 218,079 - - - 19,826,960 18,034,313 1,691,008 101,639 - - 2014 年 合计 未逾期 未减值 逾期 1 年以内 1 至 2 年 2 至 3 年 3 年以上 应收账款 12,719,929 10,485,188 2,148,017 86,724 - - 其他应收款 128,483 128,483 - - - - 长期应收款 622,892 422,922 162,190 37,780 - - 13,471,3

697、04 11,036,593 2,310,207 124,504 - -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逾期和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与大量的近期无违约记录的分散化的客户有关。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款与大量的和本集团有良好交易记录的独立客户有关。根据以往经验,由于信用质量未发生重大变化且仍被认为可全额收回,本集团认为无需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8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集团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698、。 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另外,银行信贷亦准备作为应变之用。除计息银行借款的非即期部分和应付债券外,所有借款将于一年内到期。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15 年 金融负债 即期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银行借款及其他抵押借款 - 24,343,813 6,850,659 214,433 31,408,905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179,264 31,299,422 - - 31,478,686 应付股利 10,000 - - - 10,000 其他应付款 543,098 1,330,168 - -

699、1,873,266 应付债券 - 3,402,781 5,168,219 - 8,571,000 732,362 60,376,184 12,018,878 214,433 73,341,857 2014 年 金融负债 即期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银行借款及其他抵押借款 - 17,119,559 8,690,284 17,368 25,827,211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185,062 25,751,439 - - 25,936,501 应付股利 10,000 - - - 10,000 其他应付款 585,439 1,038,214 - - 1,623,653 应付债券 -

700、 348,000 6,886,500 - 7,234,500 780,501 44,257,212 15,576,784 17,368 60,631,865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政策要求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以管理利率风险。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约 52%(2014 年 12 月 31 日:58%)为固定利率借款。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通过对浮动利率借款和银行存款的影响)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9 本集团 基点的增加 /

701、(减少) 利润总额的增加/(减少)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增加/(减少) 股东权益的增加 /(减少)*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25 -23,525 - - 人民币 -25 23,525 - - 本集团 基点的增加/(减少) 利润总额的增加/(减少)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增加/(减少) 股东权益的增加/(减少)*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25 -17,454 - - 人民币 -25 17,454 - - *不包括留存收益和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汇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交易性的汇率风险。此类风险

702、由于经营单位以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销售或采购所致。收入是以美元及人民币计价,而若干银行贷款则以美元计价。本集团在订立采购或销售合同时,倾向于通过回避外币汇率风险或调整账期。本集团对其外币收入及支出持续进行预测,将汇率与发生的金额配比,从而降低外币汇率浮动对商业交易的影响。 下表为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人民币对美元在合理的范围内波动时,将对净利润(由于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汇率增加/(减少) 利润总额 增加/(减少)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增加/(减少) 股东权益的 增加/(减少)*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703、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5% -43,932 -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0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5% 43,932 -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5% -54,010 -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5% 54,010 - - *不包括留存收益和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是指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因股票指数水平和个别证券价值的变化而降低的风险。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暴露于因归类为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附注五、8)的个别权益工具投资而产生的权益工具投资价

704、格风险之下。本集团持有的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在深圳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市场报价计量。 以下证券交易所的、在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日的收盘时的市场股票指数,以及年度内其各自的最高收盘点和最低收盘点如下: 金融负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最高/最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最高/最低 深圳A 股指数 2,416 3,288/ 1,492 1,478 1,571/ 1,051 下表说明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本集团的净利润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对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的每 5%的变动(以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为基础)

705、的敏感性。 金融资产 权益工具投资 账面价值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增加/(减少) 股东权益合计 增加/(减少) 权益工具投资 深圳-可供出售 3,036,215 - 113,858/(113,858) 113,858/(113,858) 3,036,215 - 113,858/(113,858) 113,858/(113,858) 4.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管理资本结构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

706、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采用杠杆比率来管理资本,杠杆比率是指净负债和净资本的比率。本集团的政策将使该杠杆比率保持在尽量低的水平。净负债包括债务资本减去货币资金的净值,净资产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杠杆比率如下: 2015 2014 债务资本 37,642,761 30,151,934 现金及活期存款 (6,010,931) (3,950,41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1 净负债 31,631,830 26,201,5

707、1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9,094,404 25,365,597 资本负债率 109% 10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已扣减永续债金额人民币 32 亿元。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衍生金融资产 18,207 18,207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权益工具投资 3,

708、036,215 3,036,215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3,036,215 18,207 3,054,422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公司本期期末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股票价格确定。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公司本期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的估值技术为收益法。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2 4、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1)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债 2015年 公允价值

709、计量使用的输入值 活跃市场报价 重要可观察输入值 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长期应收款 - - 65,773 65,773 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 - 37,642,761 - 37,642,761 - 37,642,761 65,773 37,708,534 2014年 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输入值 活跃市场报价 重要可观察输入值 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长期应收款 - - 315,311 315,311 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 - 30,151,934 - 30,151,934 - 30,151,934 315,311 30,467,245

710、 (2)公允价值估值 以下是本集团除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的金融工具、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之外的各类别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2015年 12月31日 2014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2014年 12月31日 金融资产 - - 长期应收款 65,773 315,311 65,773 315,3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071,357 - 3,071,357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3 3,137,130 315,311 3,137,130 315,311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20

711、15年 12月31日 2014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2014年 12月31日 金融负债 - - 银行借款 33,158,815 27,160,966 33,158,815 27,160,966 应付债券 4,483,946 2,990,968 4,483,946 2,990,968 37,642,761 30,151,934 37,642,761 30,151,934 管理层已经评估了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等,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本集团的财务部负责

712、制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政策和程序,并直接向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审计委员会报告。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财务部分析金融工具价值变动,确定估值适用的主要输入值,并经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批准。出于中期和年度财务报表目的,每年两次与审计委员会讨论估值流程和结果。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确定,而不是被迫出售或清算情况下的金额。以下方法和假设用于估计公允价值: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有相似合同条款、信用风险和剩余期限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2015年12月31日,针对长期借款、应付债

713、券等自身不履约风险评估为不重大。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占本公司股份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王传福 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 517,351,520 20.89% 20.89% 注:截至2015年12月31日股份数包含王传福先生通过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有的公司1,000,000股H股。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王传福。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4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

714、详见附注九。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秦川”) 本公司监事为该公司董事长 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明珠”)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该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当升”)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该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市蓝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魔数码”)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该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部品件”)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该公司董事长 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 本公司持有 12.5%该公司股份 5、关联交易

715、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千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沧州明珠 本年度,本集团向沧州明珠采购原材料,计人民币 128,804 千元(2014 年:人民币 31,741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128,804 300,000 否 31,741 天津比亚迪 本年度,本集团向天津比亚迪采购原材料,计人民币 56,511 千元(2014 年:人民币14,130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56,511 41,660 是 14,130 北方秦川 本年度,本集

716、团向北方秦川采购原材料,计人民币 103 千元(2014 年:人民币 7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本年度,北方秦川未向本集团提供劳务 (2014年:人民币 4,862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103 6,200 否 4,869 比亚迪戴姆勒 本年度,本集团向比亚迪戴姆勒采购原材料,计人民币 713 千元(2014 年:人民币 7,672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本年度,比亚迪戴姆勒向本集团提供劳务,计人民币 81 千元(2014 年:无),本次794 8,500 否 7,67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5 交易定价

717、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北京当升 本年度,本集团向北京当升采购原材料,计人民币 65,133 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65,133 61,000 是 广汽比亚迪 本年度,本集团向广汽比亚迪采购原材料,计人民币 199 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199 是 电子部品件 电子部品件于 2015 年 10 月成为本集团关联方,自成为关联方日至本年末,本集团向电子部品件采购原材料及商品,计人民币252,042 千元(2014 年: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电子部品件向本集团提供劳务,计人民币 7,45

718、8 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259,500 646,500 否 深电能售电 深电能售电于 2015 年 1 月成为本集团关联方,自成为关联方日至本年末,本集团向深电能售电采购原材料,计人民币 6,960 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深电能售电向本集团提供劳务,计人民币 8,091 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15,051 82,500 否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千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比亚迪戴姆勒 本年度,本集团向比亚迪戴姆勒销售原材料及商品,计人民币

719、 855,645 千元(2014 年:人民币 366,860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本年度,本集团向比亚迪戴姆勒提供劳务,计人民币 14,990 千元(2014 年:人民币 49,879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870,635 416,739 天津比亚迪 本年度,本集团向天津比亚迪销售原材料及商品,计人民币463,449 千元(2014 年:人民币 250,022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本年度,本集团向天津比亚迪提供劳务,计人民币 493 千元(2014 年:人民币 746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463,943

720、250,768 江南出租 本年度,本集团向江南出租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3,797 千元(2014 年:人民币 67,753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本年度,本集团向江南出租提供劳务,计人民币2,119 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5,916 67,753 杭州西湖运营 本年度,本集团未向杭州西湖运营销售商品(2014 年:人民币 56,61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6 56,617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鹏程出租 本年度,本集团向鹏程出租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36,594 千元(2014 年:人

721、民币 2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本年度,本集团向鹏程出租提供劳务,计人民币 5,675 千元(2014 年:人民币 36,150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42,269 36,152 山煤灵丘比星 本年度,本集团未向山煤灵丘比星销售原材料及商品 (2014年:人民币 10,770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10,770 前海绿色交通 本年度,本集团向前海绿色交通销售原材料及商品,计人民币 3,029 千元(2014 年:人民币 2,702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3,029 2,702 比亚迪电动汽车 本年度,本集团向

722、比亚迪电动汽车销售原材料及商品,计人民币 17,190 千元(2014 年:人民币 786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本集团向比亚迪电动汽车提供劳务,计人民币 9 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17,199 786 国际融资租赁 本年度,本集团向国际融资租赁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1,331 千元(2014 年:人民币 412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本年度,本集团与国际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协议,本集团向国际融资租赁公司出售设备合计人民币171,149 千元(2014 年:无),且本集团向国际融资租赁公司一次性支付押金人民币 8

723、9,992 千元,并按一定租金将设备租回,租赁期为三年。 172,480 412 西藏昌都天晖 本年度,本集团未向西藏昌都天晖销售商品 (2014 年:人民币 20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20 比亚迪汽车金融 比亚迪汽车金融于 2015 年 2 月成为本集团关联方,自成为关联方日至本年末,本集团向比亚迪汽车金融销售原材料,计人民币 74 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74 杭州西湖汽车 杭州西湖汽车于 2015 年 1 月成为本集团关联方,自成为关联方日至本年末,本集团向杭州西湖汽车销售商品,计人民币880,564 千元(2014 年:无)

724、,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880,564 广汽比亚迪 本年度,本集团向广汽比亚迪销售原材料及商品,计人民币14,009 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本年度,本集团向广汽比亚提供劳务,计人民币 3,305 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17,314 迪滴新能源 迪滴新能源于 2015 年 9 月成为本集团关联方,自成为关联方日至本年末,本集团向迪滴新能源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1,581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1,58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7 电子部品件

725、电子部品件于 2015 年 10 月成为本集团关联方,自成为关联方日至本年末,本集团向电子部品件销售原材料及商品,计人民币 415,180 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本年度,本集团向电子部品件提供劳务,计人民币 4,421 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419,601 深电能售电 深电能售电于 2015 年 1 月成为本集团关联方,自成为关联方日至本年末,本集团向深电能售电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6,733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6,733 蓝魔数码 本年度,本集团向蓝魔数码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726、71,773 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71,773 北京华林 北京华林于 2015 年 12 月成为本集团关联方,自成为关联方日至本年末,本集团向北京华林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11,966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11,966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千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国际融资租赁 319,642 0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集团与国际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经营租赁协议,租赁成本合计为人民币1,206,623千元,一次性支付手续费人民币38,896千元

727、,租赁期为3年,按期支付租金。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千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比亚迪戴姆勒 662,080 2014 年 04 月 14 日 否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比亚迪戴姆勒的人民币662,080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02,370千元)的借款向银行作出担保。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7,461 35,38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8 (5)其他关联交易 向关联方转让科技开发成本

728、2015年 2014年 比亚迪戴姆勒 124,395 168,622 124,395 168,622 本年度,本集团向比亚迪戴姆勒转让科技开发成本计人民币124,395千元(2014年:人民币168,622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千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供劳务 比亚迪戴姆勒 440,280 663,956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供劳务 天津比亚迪 581,269 182,919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供劳务 江南出租 71 65,426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供

729、劳务 杭州西湖运营 44,866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供劳务 山煤灵丘比星 10,000 10,000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供劳务 前海绿色交通 1,828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供劳务 鹏程出租 4,247 6,968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供劳务 比亚迪电动汽车 6,083 914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供劳务 西藏昌都天晖 15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供劳务 国际融资租赁 89,992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 比亚迪汽车金融 5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9 供劳务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供劳务 电子部品件 308,749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供劳务 杭州西湖汽车 629,356 销售商品、

730、设备和提供劳务 广汽比亚迪 19,985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供劳务 迪滴新能源 1,850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供劳务 北京华林 17,670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供劳务 蓝魔数码 8,165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供劳务 江西合力泰 21,418 (2)应付项目 单位: 千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国际融资租赁 28,424 530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比亚迪戴姆勒 296,097 14,705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沧州明珠 77,927 61,533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天津比亚迪 63,956 8,713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深电能售电 4,740 采

731、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电子部品件 315,464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北京当升 36,038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广汽比亚迪 199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前海绿色交通 12 7、关联方承诺 于2011年,本集团与比亚迪戴姆勒签订了关于在中国完成新电动车开发工作的开发服务协议以及新电动车的生产和经销的框架协议等合同,约定向比亚迪戴姆勒提供新电动车设计和开发方面的支持服务,以及按照协议的要求制造新电动车并销售给比亚迪戴姆勒。 于2015年,比亚迪与合力泰签订了关于电子部品件的利润补偿协议,承诺电子部品件于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2,570

732、.28万元、人民币23,728.56万元及人民币25,107.82万元。详情参见附注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0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资本承诺(注1) 已签约但未拨备 161,316 331,998 已签约但尚未完全拨备 4,044,786 3,473,225 已被董事会批准但未签约 900,207 1,816,656 5,106,309 5,621,879 本集团有以下承诺事项: (1) 西安工厂工程-汽车工厂扩建项目 比亚迪汽车在西安高新区内投资兴

733、建汽车工厂扩建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44.6亿元,用于整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项目。 (2) 多晶硅长期采购承诺 商洛比亚迪于2010年10月与硅材料供应商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LDK光伏硅科技)及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LDK太阳能)签订不可撤消硅料供应合同(“供应合同”),供应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11年1月到2012年12月;买方以65万元/吨(“初始采购价”)的价格向卖方采购3,000吨多晶硅材料,合同总交易额为人民币1,950,000千元,合同约定预付款人民币97,500千元,相当于价款5%。供应合同同时约定当市场价格比初始采购价浮动大于5%时,双方协商

734、采购价格可按市场价格进行调整,2012年度双方已按此约定的内容执行。 商洛比亚迪于2012年12月与LDK光伏硅科技以及LDK太阳能针对供应合同签订补充协议一,协议约定:三方决定推迟履行原合同权利义务,推迟时间为一年,即协议的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并约定卖方从2011年1月份到2012年12月份每月供货125吨的交货义务在2012年12月31日前尚未交货的,无需交货,在协议生效期内,买卖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此外,对于买卖双方逾期付款和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在协议生效期内不适用。 商洛比亚迪、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与LD

735、K光伏硅科技以及LDK太阳能针对供应合同签订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三方决定推迟履行原合同权利义务,推迟时间为五年,至2018年12月31日。并约定原合同项下卖方未履行及未完全履行的交货义务以及买方未完成的采购及付款义务,双方保证不追究相关违约责任。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该合同项下尚有预付款余额为人民币55,304千元。 于2015年11月,LDK光伏硅科技及LDK太阳能进入了重整程序,并于2016年3月1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但尚未作出重整方案,后续将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比亚迪在上述两家公司的重整程序中依法进行了债权申报,并参加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截至报告日,该采购协议是有效的。

736、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富士康诉讼案件 于2007年6月11日,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旗下一间下属子公司及一间与其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的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1 (“原告”)向香港高等法院(“法院”)展开诉讼(“2007年6月诉讼”),指控本公司及本集团若干下属子公司(“被告”)使用指称自原告处非法获得的机密资料。针对被告的2007年6月诉讼被全面撤销以及该诉讼未判令被告承担任何责任,原告已于2007年10月5日停止2007年6月诉讼。同日,原告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新一轮的法律程序(“2007年10月诉讼”)。2007年10月诉讼的被

737、告与2007年6月诉讼的被告相同,且原告在2007年10月诉讼中提出的申索均基于2007年6月诉讼中的相同事实及理由。原告在2007年10月诉讼中提出的补救方法包括强令禁止被告使用有关机密资料、强令被告交出因使用机密资料所获得的利润以及赔偿原告遭受的损失及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原告在2007年10月诉讼中主张的赔偿金总金额尚未确定。 2009年10月2日,被告对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某些附属子公司提起反诉,对该等公司自2006年以来利用不合法手段干涉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共谋行为、书面及口头诽谤,导致经济损失的行为提出诉讼请求。 在代表本公司负责该案件的法律顾问协助下,董事会认为,该诉讼的

738、最终结果及赔偿义务(如有)不能可靠的估计。 电子部品件利润补偿协议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本公司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力泰”)(“受让方”)于2015年4月3日签订战略合作暨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向受让方出售其子公司电子部品件100%全部股权。2015年9月30日,电子部品件完成100%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申请手续。故自2015年9月30日起,本集团不再将电子部品件纳入合并范围内。 本公司与合力泰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电子部品件全部股权之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电子部品件100%股权最终交易作价为人民币23亿元,其中对价的75%应以

739、合力泰按发行价每股人民币9.64元向本集团母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78,941,908股的对价股份支付。因合力泰于发行对价股份之前进行权益分派,对价股份之发行价格由人民币9.64元/股调整至人民币9.63元/股,最终合力泰向本集团母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配发及发行179,127,725股入账列作缴足的代价股份支付,余下对价的25%以现金支付。 本公司与合力泰签订了关于电子部品件的利润补偿协议,主要包括两部分: (1)承诺电子部品件于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2,570.28万元、人民币23,728.56万元及人民币25,107

740、.82万元。若补偿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实际利润数小于相应年度的承诺利润数,则比亚迪需补偿合力泰利润差额,该年度的利润差额以股份(比亚迪所持合力泰股份)或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2)协议约定的2015年、2016年及2017年的补偿期间届满后,甲方应对目标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目标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补偿期间内已补偿金额总数,则乙方将另行补偿。 另外,本公司与合力泰签订了关于电子部品件的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为: 双方一致同意,利润补偿原则由逐年计算补偿变更为三年累积计算补偿,即乙方对于目标公司的三年累计承诺利润数保持不变仍为人民币71,406.66万元。 该补充协议于2016

741、年3月25日经合力泰四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处置日及本期末,该利润补偿协议构成一项或有负债,管理层认为该或有事项构成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金额不重大。 对外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列示如下: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就授予子公司的融资能够向银行提供的担保 54,088,970 43,942,04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2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其子公司及比亚迪戴姆勒的人民币16,047,517千元及人民币662,080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1,789,796千元及人民币

742、102,370千元)的借款向银行作出担保。 本集团与某些终端用户及第三方租赁公司(“租赁公司”)签订三方融资租赁合作合同(“租赁合作合同”)。根据租赁合作合同的租赁安排,本公司为该第三方租赁公司提供担保,若客户违约,本公司将被要求向该租赁公司赔付客户所欠租赁款。同时,本公司有权收回并变卖作为出租标的物的新能源汽车,并保留任何变卖收入超过偿付该租赁公司担保款之余额。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该等担保的最大敞口为人民币844,643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844,643千元)。担保期限和租赁合同的年限一致。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客户违约而令本公司支付担保款。 十

743、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本公司于2014年7月7日向香港上市公司江山控股(00295)转让榆林市比亚迪新能源有限公司(“榆林比亚迪”)91%的股份。后江山控股对榆林比亚迪进行增资并持有公司99.884%的股权。2015年,因国家能源局及陕西省发改委要求整改,本公司与江山控股于2015年12月24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根据协议,江山控股其持有的99.884%的股权退回给本公司,本公司将股权转让款1.846亿元退回给江山控股。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经将该笔转让款付至由江山控股设立、双方共管的银行账户。该股权回购于2016年1月4日取得商

744、务局批复。 (2)本公司于2016年1月25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132万股新股,发行价不低于57.4元。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本次筹集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亿元。 (3)本集团截止2015年12月31日持有合力泰股票179,127,725股,收盘价16.95元,公允价值3,036,215千元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截止2016年3月25日合力泰股票收盘价为12.55元,公允价值下降788,162千元。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经营分部 出于管理目的,本集团根据产品和服务划分业务单元。本集团目前有三个

745、报告分部,如下: a.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分部包括制造和销售锂离子电池、镍电池,其广泛应用于手机、电动工具等各种便携式电子设备,此分部还包括光伏产品。 b.手机部件及组装等分部包括制造和销售外壳、键盘等手机及电子产品部件并提供整机组装服务。 c.汽车及相关产品分部包括制造和销售汽车及汽车精品、与汽车相关的模具及零部件。 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分部业绩,以报告的分部利润为基础进行评价。该指标系对利润总额进行调整后的指标,除不包括财务费用、股利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投资收益、销售职工福利房的收入和对应的成本以及本公司作为集团总部发生的管理

746、费用之外,该指标与本集团利润总额是一致的。 分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商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本公司作为集团总部占用的资产,原因在于这些资产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 分部负债不包括应交税费、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应付利息和本公司作为集团总部而负担的负债,原因在于这些负债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 经营分部间的转移定价,参照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所采用的当时市价制定。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3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 千元 项目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 手机部件及组装等 汽车及相关产品 分部间抵销 合计 2015 年 对外交易收入 6,080,075 33,262,

747、988 40,655,203 10,702 80,008,968 分部间交易收入 7,938,761 1,256,601 489,354 -9,684,716 14,018,836 34,519,589 41,144,557 -9,674,014 80,008,968 资本性支出 2,084,818 3,136,717 6,119,184 11,340,719 利润/(亏损)总额 961,965 1,236,690 3,600,436 -2,004,105 3,794,986 所得税费用/(收益) 4,096 131,032 284,941 236,721 656,790 资产总额 16,76

748、8,931 25,953,481 67,188,915 5,574,428 115,485,755 对合营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79,980 1,608,735 1,888,715 负债总额 5,904,615 12,707,474 22,839,680 38,004,745 79,456,514 其他披露 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116,871 116,871 折旧和摊销 694,581 1,451,779 3,270,257 5,416,617 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投资损失 51 242,748 242,799 2014 年 对外交易收入 5,338,849 24,479,565 27,83

749、3,741 543,723 58,195,878 分部间交易收入 2,957,020 815,220 171,422 -3,943,662 8,295,869 25,294,785 28,005,163 -3,399,939 58,195,878 资本性支出 1,937,252 2,328,433 5,061,181 9,326,866 利润/(亏损)总额 105,829 1,405,719 758,238 -1,395,834 873,952 所得税费用/(收益) 26,873 109,141 -1,932 134,082 资产总额 14,580,188 21,343,303 55,658,

750、767 2,426,597 94,008,855 对合营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332,941 1,080,612 1,413,553 负债总额 4,066,268 8,563,595 23,613,540 28,871,015 65,114,418 其他披露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4 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78,315 37,000 115,315 折旧和摊销 736,954 1,158,304 2,419,588 4,314,846 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投资损失 2,170 120,219 122,389 (3)其他说明 地区信息 营业收入 2015年 2014年

751、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 72,365,195 50,732,063 美国 2,888,867 2,148,425 欧洲 1,363,431 1,541,286 印度 58,473 284,654 其他 3,333,002 3,489,450 80,008,968 58,195,878 对外交易收入归属于客户所处区域。 非流动资产总额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 56,326,952 51,485,398 印度 152,736 154,887 其他 310,941 253,762 56,790,629 51,894,047 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

752、域,不包括商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主要客户信息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人民币9,357,180千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5,491,724千元)来自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分部和手机部件及组装分部对某一单个客户的收入。 2、其他 1.租赁安排 作为出租人,重大经营租赁: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5 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收款额如下: 剩余租赁期 最低租赁收款额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51,667 25,122 1-2年(含2年) 46,702

753、23,261 2-3年(含3年) 30,935 21,806 3年以上 90,568 81,525 219,872 151,714 作为承租人,重大经营租赁: 根据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剩余租赁期 最低租赁付款额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489,276 53,250 1-2年(含2年) 407,227 47,322 2-3年(含3年) 231,269 5,645 3年以上 18,430 12,364 1,146,202 118,581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与第三方租赁公司以及国际融资租赁(“出租方”

754、)签订售后租回协议(协议)。根据协议,本集团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444,053千元的一批固定资产(“标的资产”)出售给出租方,并按每年人民币425,743千元的租金将标的资产租回,租期3年。签订租赁期满时本集团可选择归还标的资产或续租。本集团认为无法合理确定是否会在租赁期满时续租或行使购买选择权,因而将该租赁判断为经营性租赁。在此种交易情况下,本集团将购买标的资产(出租物)作为购置固定资产,销售标的资产(出租物)作为出售固定资产处理。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千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

755、备 账面价值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6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79,125 2.35% 79,125 100.00% 0 79,125 2.24% 79,125 100.00% 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285,806 97.65% 19,941 0.61% 3,265,865 3,458,565 97.76% 12,161 0.35% 3,446,404 合计 3,364,931 100.00% 99,066 2.94% 3,265,865 3,537,690 10

756、0.00% 91,286 2.58% 3,446,404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客户一 46,746 46,746 100.00% 客户破产保护 客户二 32,379 32,379 100.00% 客户已破产 合计 79,125 79,125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 3,271,640 7,176 0.22% 1 年以内小计 3,271,64

757、0 7,176 0.22% 1 至 2 年 2,821 2,821 100.00% 2 至 3 年 3,915 3,915 100.00% 3 年以上 7,430 6,029 81.14% 3 至 4 年 86 86 100.00% 4 至 5 年 2,086 685 32.84% 5 年以上 5,258 5,258 100.00% 合计 3,285,806 19,941 0.61%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7 (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于2015年12月3

758、1日,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如下: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占应收账款 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金额 应收账款余额第一大客户 子公司 2,053,074 61.01 - 应收账款余额第二大客户 子公司 259,516 7.71 - 应收账款余额第三大客户 子公司 172,595 5.13 - 应收账款余额第四大客户 第三方 166,592 4.95 - 应收账款余额第五大客户 子公司 108,326 3.22 - 2,760,103 82.02 -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千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759、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2,844,575 22,844,575 16,380,794 16,380,794 合计 22,844,575 22,844,575 16,380,794 16,380,794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8 (2)其他应收款按款

760、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千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收子公司款项 22,811,047 16,322,134 代扣代缴员工社保 9,423 12,338 保证金及押金 19 12,116 待摊费用 12,477 11,102 公务车预支借款 3,965 7,954 员工借款 692 2,135 其他 6,952 13,015 合计 22,844,575 16,380,794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千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项 18,7

761、26,941 一年以内 81.98%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项 2,068,349 一年以内 9.05%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项 756,003 一年以内 3.31%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项 755,239 一年以内 3.31%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项 270,033 一年以内 1.18% 合计 - 22,576,565 - 98.83%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6,801,746 6,801,746 7,175,74

762、6 7,175,74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9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836,828 836,828 732,941 732,941 合计 7,638,574 7,638,574 7,908,687 7,908,687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千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比亚迪美国公司 248 248 比亚迪欧洲公司 174 174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446,495 446,495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372,276 372,276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1,199,038 1,199,

763、038 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 32,508 32,508 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 9,000 9,000 北京比亚迪模具有限公司 60,500 60,500 深圳市比亚迪汽车研发有限公司 5,000 5,000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45,000 45,000 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 56,954 56,954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384,000 319,941 703,941 BYDJAPAN 株式会社 16,153 16,153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189,825 2,189,825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555,205 555,205 惠州比亚迪电池110,

764、550 110,55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0 有限公司 深圳比亚迪电池模具有限公司 11,820 11,820 宁波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 180,000 180,000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1,001,000 1,001,000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500,000 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合计 7,175,746 329,941 703,941 6,801,746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千元 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确

765、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400,000 7,333 407,333 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 60,692 91,800 -15,559 136,933 小计 460,692 91,800 -8,226 544,266 二、联营企业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272,249 231 272,480 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 20,000 82 20,08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1 小计 272,249 20,000 313 292,562 合计

766、 732,941 111,800 -7,913 836,828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6,350,350 5,897,048 24,737,560 23,745,141 其他业务 1,581,263 1,456,532 1,271,819 1,130,097 合计 7,931,613 7,353,580 26,009,379 24,875,238 其他说明: 营业收入列示如下: 2015年 2014年 销售商品 6,858,862 25,243,289 提供劳务 682,314 686,878 租赁收入 390,4

767、37 79,212 7,931,613 26,009,379 5、投资收益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86,131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7,912 -2,37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4,261 处置子公司的投资收益 1,596,059 合计 1,974,278 1,885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2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6,05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

768、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81,177 主要是收到与汽车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2,68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7,25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3,89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438,165 主要是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457,45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2,866 合计 1,616,8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

769、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22% 1.12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28% 0.47 不适用 注 1:每股收益已扣减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及其股利部分。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

770、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净利润 净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3 按中国会计准则 2,823,441 433,525 32,294,404 25,365,597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按国际会计准则 2,823,441 433,525 32,294,404 25,365,597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境外会计准则名称: 单位: 千元 净利润 净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按中国会计准则 2

771、,823,441 433,525 32,294,404 25,365,597 按境外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按境外会计准则 2,823,441 433,525 32,294,404 25,365,597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由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在重大方面取得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亦已于2005年1月1日开始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因此本集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本集团于2014年度及2015年度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772、,故无需作出调节。 2014年度及2015年度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境外审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 载有法定代表人王传福先生签名的2015年年度报告文本; (二) 载有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惠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 报告期内在公司境内信息披露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传福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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