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2015 年 03 月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邢其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加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加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
2、度报告全文 3 目录 2014 年度报告 .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7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7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4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49 第八节 公司治理 . 54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57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2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聚飞光电 指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4 年度 LED 指 Light
3、Emitting Diode 的缩写,指发光二极管 背光源 指 安装于背光屏中并为 LCD 面板提供光源的器件,目前有 CCFL 和 LED二种 背光 LED 指 适用于背光显示屏并为 LCD 提供光源的 LED 照明 LED 指 适用于半导体照明的 LED LED 封装 指 将 LED 芯片、支架、反射器等用树脂封装后引出导线的过程 LED 器件 指 一种能够将电能转化为可见光的固态的半导体器件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聚飞光电 股票代码 300303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
4、称 聚飞光电 公司的外文名称 SHENZHEN JUFEI OPTOELECTRONIC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JFLE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邢其彬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岭工业区 4 号 C 栋 1-3 楼、E 栋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11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岭工业区 4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11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 jfzq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1 号楼(B2 座)301 室
5、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殷敬煌 于芳 联系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岭工业区 4 号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岭工业区 4 号 电话 0755-29646311 0755-29646311 传真 0755-29646312 0755-29646312 电子信箱 jfzq jfzq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http:/)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四
6、、公司历史沿革 注册登记日期 注册登记地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首次注册 2005 年 09 月 15 日 深圳市宝安区大宝路 83 号东方明工业城 3 栋一楼 4403011189107 440306779871060 779871060 股份公司成立变更注册登记 2009 年 04 月 01 日 深圳市宝安区大宝路 83 号东方明工业城 3 栋一、二楼 440306103278852 440306779871060 77987106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注册登记 2012 年 04 月 11 日 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创艺路 65 号厂房 1-4 层
7、 440306103278852 440306779871060 779871060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变更注册登记 2012 年 09 月 28 日 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创艺路 65 号厂房 1-4 层 440306103278852 440306779871060 779871060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变更注册登记 2013 年 04 月 16 日 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创艺路 65 号厂房 1-4 层 440306103278852 440306779871060 779871060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变更注册登记 2014 年 06 月 13 日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
8、岭社区鹅岭工业区 4 号 C 栋1-3 楼、E 栋 440306103278852 440306779871060 77987106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 年 营业收入(元) 990,508,912.70 753,628,605.07 31.43% 495,188,333.29 营业成本(元) 705,250,035.75 530,569,046.80 32.92%
9、335,028,491.97 营业利润(元) 202,310,957.10 143,810,464.15 40.68% 106,269,216.67 利润总额(元) 205,830,471.21 152,456,024.00 35.01% 107,180,644.5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178,907,091.49 130,935,658.93 36.64% 91,526,741.14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164,476,710.65 123,586,665.16 33.09% 90,752,027.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元) 154,902,140.71 157,564,811.53 -1.69% 41,633,699.5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5476 0.7241 -24.38% 0.30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3 0.46 36.96% 0.3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3 0.46 36.96% 0.3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26% 15.30% 2.96% 13.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78% 14.45% 2.33% 13.77%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2 年末 期末总股本(股
11、) 282,880,000.00 217,600,000.00 30.00% 136,000,000.00 资产总额(元) 1,435,467,559.49 1,259,129,499.37 14.00% 999,866,159.99 负债总额(元) 381,161,394.67 338,672,350.35 12.55% 194,507,911.58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051,351,314.82 915,893,907.34 14.79% 805,358,248.41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7166 4.2091 -11.70%
12、5.9218 资产负债率 26.55% 26.90% -0.35% 19.4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2012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17,802.30 -99,798.15 -307,816.0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045,303.13 8,870,639.67 741,3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3,59
13、1.32 -125,281.67 477,943.8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3,464,249.86 系投资收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2,553,383.13 1,296,566.08 136,714.17 合计 14,430,380.84 7,348,993.77 774,713.6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
14、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重大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 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公司目前已成为中国大陆生产背光LED的龙头企业,企业生产规模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但面对国内、外竞争对手,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创新能力、提升整体竞争力,则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给公司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地位带来一定的压力。 LED行业属于国家“十二五”规划新兴产业,受国家产业政策推动,不断会有更多的资本和新的企业进入LED行业,公司将面临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 2、核心技术能否保持持续领先的风险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吸收等途
15、径,目前已经在超薄、低光衰、高显色性、高可靠性等方面拥有了多项核心技术,并形成了多项专利和专有技术,整体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随着LED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LED技术呈现快速发展趋势,新的应用材料、新的封装工艺不断涌现,若公司不能正确把握LED封装技术的发展趋势,对技术开发与工艺创新作出合理安排,则可能无法研发新的技术与开发新的产品来持续满足客户的需求,使本公司面临核心技术落后的风险。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 3、产品销售单价下降的风险 近年来,LED行业技术持续创新,生产效率不断提高,作为产业链上游的芯片和支架等原材料成本不断下降,直接带动LED产业
16、链中下游环节生产成本下降,产品售价随之下降。在LED产品光效提升、价格下降的背景下,LED产品应用领域和应用规模随之进一步扩大,而市场规模的扩大又刺激企业增加投入,提升性能,降低成本,进而引发LED产品新一轮价格下降,规模扩大的循环。 LED行业的发展呈螺旋式增长,产品在生产效率提升和竞争加剧的背景下,价格呈现持续下降趋势。如公司不能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推出有较强性价比优势的产品,则公司将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4、产品综合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公司一直以突出的产品性价比优势、快速交期和周到的服务赢得客户的认可和市场的美誉。但随着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如公司无法保持
17、原有比较优势,则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 公司今后会加大中大尺寸背光、照明LED业务的发展,但照明LED产品毛利率水平较公司目前占50%的小尺寸背光产品毛利率要低,如照明LED器件未来在公司整体销售中的占比扩大,将可能在增加公司利润总额的同时影响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水平。 5、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规模不断壮大,原有的管理方式和手段需要不断改进。如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而得到提升,将会影响到公司效率,增加经营风险。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回顾 (一)、公司经营概况 公司专业从事SMD
18、LED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属于LED封装行业,按产品用途分,公司产品分为背光LED和照明LED。背光LED主要应用于手机、电脑、液晶电视等电子产品;照明LED主要应用于室内和室外照明等领域。 2014年在宏观经济环境不佳,制造业产能普遍过剩,LED行业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公司各项业务整体呈现良好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9,050.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43%,净利润17,890.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64%。 (二)、公司业务回顾 1、业务情况: (1)背光LED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2014年,公司背光LED实现销售收入85,470.75 万元,比上年同
19、期62,369.56万元增长37.04%,占主营业务收入的86.65%。 目前,公司在小尺寸背光LED领域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已处于绝对领先,行业龙头地位得到加强。随着智能手机终端市场竞争加剧,手机模组供应链开始向国内转移,公司背光LED产品因其突出的品质及性价比优势,受到台湾、韩国等地客户广泛认可。同时公司大力实施国际化战略,一批业内知名客户积极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 2014年公司在中、大尺寸背光领域取得了长足进步:一是业绩大幅增长,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由上年的21.14%上升至29.31%;二是一大批优质客户与公司的业务合作不断深化,占有率持续提升;三是开发出几十种不同型号、不同规格产品,能
20、满足客户全方位产品需求;四是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不断提升,为后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随着国内LED封装企业的快速成长,以及降成本的压力,进口替代已成为趋势,LED液晶电视大尺寸背光模组国产化比例将不断提升;同时随着液晶电视产品向大屏化、高清化方向发展,大尺寸背光市场空间也将扩大。目前公司在一些重要客户中的份额还很低,仍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作为国内背光LED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将紧紧抓住这一难得的发展机遇,通过技术持续创新,不断增加产品综合竞争力,迅速扩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 大销售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 (2)照明业务发展势头良好 2014年,公司照明业务实现
21、收入1.13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1.43%。报告期内,照明业务在产品创新和市场客户开拓方面效果良好:一是产品品质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被广泛应用于出口欧美等中、高端市场的订单上,公司在照明市场已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二是开拓了一批优质的客户资源,彼此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客户认可度、满意度有了明显的提升。 (3)积极探索新的业务领域,为公司未来发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光学膜材业务的产品开发、市场开拓、产能布局等工作有序开展。公司希望借助背光领域所积累的客户资源优势,将光学膜材业务做大做强,为公司未来发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2、技术研发工作 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满足客
22、户需求为关注焦点,通过技术创新,不断超越自我。 2014年,公司进一步加强LED背光和LED照明封装技术平台的建设,增强了技术研发实力,提高了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能力,巩固了背光LED领域的龙头地位和提升了照明LED领域的影响力。 2014年度,公司开展的重要研发项目有“超亮侧发白光LED”、“超薄侧发白光LED”、“高功率白光LED”、“超薄全彩LED”、“新型闪光灯”、“OD15直下式背光LED灯条” 、“高色域背光LED灯条” 和“光学膜材超高亮产品”。 “超亮侧发白光LED”和“超薄侧发白光LED“已批量生产,产品适用于高端超薄手机和平板电脑,更好地满足了终端产品对超高亮度的需求。 “高
23、功率白光LED”适用于大尺寸高端液晶电视和室内照明平板灯,LED光效高,导热性好,抗环境能力强,已批量生产。 “超薄全彩LED”适用于需要配色能力丰富的各类电子产品上,LED的色彩还原能力较强,满足了客户对光品质的高端需求。已批量生产。 “新型闪光灯”完成了样品开发,光通量可达300Lm,目前正在积极跟进各大厂商的测试结果。从厂内测试结果看,新型闪光灯的性能指标与国际大厂基本一致,成本更低。预计2015年一季度可量产上市。 “OD15直下式背光LED灯条”和“高色域背光LED灯条”开发完成,广泛用于高端液晶电视,性价比高,能有效降低功耗和成本;使显示的图象更逼真,能显著提高用户体验。 “光学膜
24、材超高亮产品”成功开发,代表公司膜材技术研发能力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对促进膜材业务的开展意义重大。 新产品在提高亮度、光品质、可靠性和降低成本方面成效显著,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以上研发项目的完成,将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3、持续推进精益管理,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持续推进精益管理是公司追求卓越的重要手段,也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公司确立了以精益管理为提升基础管理水平的长期管理准则,从生产现场、各部门管理、公司目标方针管理等多方位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通过6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TPM
25、(全员生产维护)、焦点改善课题,以及改善提案、品质不良解析等方法,持续改进。 公司在ERP系统软件平台的基础上,通过二次开发,成功导入了JIT精益生产实时系统和BI商业智能系统,全面覆盖销售订单管理、供应链计划、采购管理、生产制造、仓储配送、质量追溯、人力资源管理等主体业务,实现了公司管理信息化,供应链管理实时化、可视化及智能化。信息化平台为公司实施精益管理、提高整体运作效率、提高交货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供了系统的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在持续推进精益管理过程中,确定以PDCA为公司管理语言, 通过PLM成功上线,进一步完善IT系统功能,借此对各部门业务流程持续进行优化;同时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26、项目,明确了关注目标、关注成果、关注贡献的管理原则,建立以贡献识别优秀员工并重点培养的用人机制,为后续公司发展搭建了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 实施精益管理后,公司产品开发能力、工艺水平、生产效率、产品质量、不良质量成本控制、生产周期、客户满意度、员工士气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或改善,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4、以工业4.0为目标,打造行业世界一流生产线 2014年,公司借鉴国际先进制造企业成功经验,对工业4.0进行了深入研究。公司已明确以工业4.0为目标,并已于2015年1月正式启动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改造项目,借此打造“行业世界一流生产线”,同时实现工业化互联网。公司基于现有强大的信息管理
27、系统平台和优秀的IT/PE/IE团队,运用先进适用手段,通过改技术、改工艺、改设备、改管理等方式,推动企业实行全方位的技术改造,打造全自动、柔性、智能生产线,从而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人均效率,有效降低人力成本,提高毛利率水平,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保障公司持续快速发展。项目计划两年内全部完成。 5、积极实施国际化战略,扩大现有业务销售规模 公司在巩固和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将加快实施国际化战略,努力开拓进入国际一流企业供应链系统。 虽然公司小尺寸背光LED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较高,但国际化大客户中的份额还比较小,而这块市场空间更大,质量更高。提升国际市场份额已成为公司市场拓展的重点。 2
28、015年1月公司与丰田合成达成供应链战略合作,并获得其白光LED专利授权。此次公司与丰田达成的供应链战略合作,标志着聚飞光电正式成为B.O.S.E.联盟授权的白光LED制造商,公司从此构建了从芯片到LED白光应用的全方位专利保障,能更好地支撑公司及客户的国际化拓展,满足客户对全球专利的需求,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 提升客户产品竞争力。 公司自2014年提出国际化战略以来,已与一批韩系、台系等国际知名企业开展了业务合作,但受全球专利影响,合作规模还不大。此次与丰田合成达成合作,为公司及客户构建了更坚实的专利保障,从而大大拓展了公司后续发展空间。 国际化战略的
29、实施将促进公司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不断提升,扩大公司产品市场空间,带来新的增长动力。 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专业从事SMD LED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属于LED封装。公司主要产品按用途可分为背光LED产品和照明LED产品。背光LED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电脑、液晶电视等电子产品;照明LED产品主要应用于室内照明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9,050.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43%,销售费用918.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2%,管理费用8,366.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37%,财务费用 -526.81万元,变动幅度 -6
30、1.98%,净利润17,890.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64%。 2)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收入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情况 营业收入 990,508,912.70 753,628,605.07 31.43% 驱动收入变化的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9,050.89万元,比上年同期75,362.86万元增长31.43%,驱动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是报告期内公司产销两旺,实现产品销售数量5,449.34KK,对比上年同期4,244.03KK增长28.40%所致。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产品 项
31、目 单位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LED 销售量 PCS 5,449,302,894 4,244,029,328 28.40% 生产量 PCS 5,549,258,431 4,271,277,240 29.9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 库存量 PCS 264,964,073 165,008,536 60.58% 光学膜 销售量 平方米 34,013.11 100.00% 生产量 平方米 60,942.8 100.00% 库存量 平方米 26,929.69 100.00%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LED产品库存
32、增长较大主要系生产规模扩大,为更好更快捷的给客户提供产品;光学膜产品的产销存量的变动系本产品2014年开始产销。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成本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直接材料 614,691,969.83 87.23% 471,472,571.50 88.99% 30.38% 5)费用 单位:元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9,183,206.15 8,677,790.4
33、2 5.82% 管理费用 83,668,876.09 72,524,492.84 15.37% 财务费用 -5,268,102.20 -13,856,403.09 -61.98% 系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所得税 28,993,143.41 21,857,123.39 32.65% 系利润增加所致 6)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对产品研发的投入和自身研发综合实力的提高。研发投入金额逐年增加,2014年公司研发支出3,416.53万元,较去年增加513.7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45%,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保持稳定。报告期内,根据一贯性和谨慎性原则,公司当期研发费用全
34、部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未予以资本化。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研发投入金额(元) 34,165,260.90 29,027,859.27 21,306,577.4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3.45% 3.85% 4.30%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16,839,753.23 790,952,106.50 41.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1,
35、937,612.52 633,387,294.97 51.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902,140.71 157,564,811.53 -1.6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8,456,414.57 85,000.00 762,789.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3,647,432.64 266,482,915.63 156.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191,018.07 -266,397,915.63 -86.7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31,688.00 4,900,000.00 -78.9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520,000
36、.00 26,698,299.87 63.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488,312.00 -21,798,299.87 94.9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222,810.64 -130,631,403.97 -159.12%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变动幅度(%) 大幅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16,839,753.23 790,952,106.50 41.20% 主要系经营规模增长,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1,937,612.52 633,387,294.97 5
37、1.87% 主要系经营规模增长,各项经营支出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8,456,414.57 85,000.00 762789.90% 主要系银行存款产品收回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3,647,432.64 266,482,915.63 156.54% 主要系银行存款产品的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31,688.00 4,900,000.00 -78.95% 主要系上年筹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收到其它小股东股本金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520,000.00 26,698,299.87 63.01%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现金分红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现
38、金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公司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253,366,197.0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25.58% 向单一客户销售比例超过 30%的客户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415,703,167.53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64.71% 向单一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 30%的客户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客户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采购金额或比例与
39、以前年度相比发生较大变化的说明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218,720,440.71 34.04% 合计 218,720,440.71 34.04% - 9)公司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的说明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在本报告期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2012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如下: 未来3至5年的营业收入力争突破10亿,并在未来三年计划达成下述目标: 1、保持目前中国大陆生产背光LED的龙头企业地位,充分发挥在产品性价比、交期、服务等方面所体现的综合优势,进一步提升中小尺寸背光国内市场占有率,并进入国际市场。 2、加紧培育、拓展方兴
40、未艾的大尺寸背光市场,力争成为国内大尺寸背光市场的主要生产商和国内主流液晶电视厂家的核心供应商。 3、抓住LED照明产业发展的历史机遇,培育室内照明市场,成为室内照明领域的主要供应商。 本报告期的实施情况: 2014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9.91亿元,同比增长31.43%,基本完成了2012年制定“未来3至5年的营业收入力争突破10亿”的经营目标。具体而言: (1)背光LED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公司在小尺寸背光LED领域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已处于绝对领先,行业龙头地位得到加强。随着智能手机终端市场竞争加剧,手机模组供应链开始向国内转移,公司背光LED产品因其突出的品质及性价比优势,受到台湾、韩国等地客户
41、广泛认可。同时公司大力实施国际化战略,一批业内知名客户积极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 2014年公司在中、大尺寸背光领域取得了长足进步,业绩大幅增长,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由上年的21.14%上升至29.31%;一大批优质客户与公司的业务合作不断深化,占有率持续提升。 随着液晶电视产品向大屏化、高清化方向发展,大尺寸背光市场空间也将扩大。目前公司在一些重要客户中的份额还很低,仍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作为国内背光LED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将紧紧抓住LED液晶电视大尺寸背光模组国产化比例将不断提升的发展机遇,通过技术持续创新,不断增加产品综合竞争
42、力,迅速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 (2)照明业务发展势头良好 公司照明产品品质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被广泛应用于出口欧美等中、高端市场的订单上,公司在照明市场已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开拓了一批优质的客户资源,彼此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客户认可度、满意度有了明显的提升。 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低于或高于 20%以上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主营业务分部报告 1)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 单位: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分行业 LED 986,396,151.71 276,124,701.93 分产品 背光 LED 854,707,493.0
43、9 255,038,753.91 照明 LED 112,789,657.01 17,834,788.23 其他 LED 18,899,001.61 3,251,159.79 分地区 华北 5,334,468.90 912,865.65 华东 77,310,222.86 20,748,637.21 华中 7,016,663.18 2,085,052.34 华南 871,632,313.97 242,817,259.52 东北 935,072.63 418,829.90 西南 4,663,154.67 2,071,615.73 西北 10,846.16 2,395.4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44、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 境外 19,493,409.34 7,068,046.17 2)占比 10%以上的产品、行业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LED 986,396,151.71 704,661,126.81 28.56% 31.29% 33.00% -0.93% 分产品 背光 LED 器件 854,707,493.09 594,486,842.13 30.45% 37.04% 38.87% -0.91% 照明 LED 器件 112,789,657.01 94,592,
45、500.18 16.13% 0.03% 3.85% -3.09% 分地区 华南 871,632,313.97 623,881,474.66 28.42% 24.95% 26.89% -1.10% 3)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3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425,031,010.94 29.61% 341,408,200.30 27.11% 2.50% 应收账款 387
46、,718,501.64 27.01% 306,203,809.50 24.32% 2.69% 存货 78,578,779.28 5.47% 68,019,729.90 5.40% 0.07% 投资性房地产 0.00% 132,987,529.33 10.56% -10.56% 主要系公司聚茂实业房产全部由母公司自用,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 12,393,130.78 0.86% 0.86% 主要系对外投资金额增加所致 固定资产 349,820,163.65 24.37% 179,378,837.04 14.25% 10.12% 主要系子公司聚茂实业房产全部由母公司自用,在固定资产
47、科目核算所致 应收利息 1,620,450.00 0.11% 11,318,239.04 0.90% -0.79% 系定期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 1,439,792.18 0.10% 341,415.59 0.03% 0.07% 主要系员工备用金及其他借款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 7,430,889.30 0.52% 40,000,000.00 3.18% -2.66% 主要系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回所致 无形资产 737,534.97 0.05% 393,437.44 0.03% 0.02% 主要系办公软件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18,416,746.27 1.28% 1,325,851.13
48、 0.11% 1.17% 系厂房装修费增加所致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5,320,126.74 0.37% 2,927,016.89 0.23% 0.14% 主要系计提的坏账准备及递延收益增加所致 2)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4 年 2013 年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应付票据 31,985,441.02 2.23% 0.00 0.00% 2.23% 主要系应付账款结算方式新增应付票据类所致 应交税费 14,481,868.59 1.01% 10,886,473.53 0.86% 0.
49、15%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相应税费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 10,338,447.77 0.72% 4,931,562.14 0.39% 0.33% 主要系应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递延收益 11,794,830.20 0.82% 6,033,333.33 0.48% 0.34% 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确认的递延收益增加所致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竞争能力重大变化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152,173,130.78 139,280,000.00 9.26% 被
50、投资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上市公司占被投资公司权益比例 资金来源 合作方 本期投资盈亏(元) 是否涉诉 深圳市腾龙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供应链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 57.00% 自有资金 132,317.92 否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7,466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171.0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577.1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
51、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40 号文核准,于 2012 年 3 月 9 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A 股)2,04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1,15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684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7,466 万元,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36,251.2 万元超募资金 11,214.8 万元。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2 年 3 月 1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
52、认,并出具了亚会验字2012007 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四家银行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
53、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资 45,577.15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 47,466 万元的 96.02%;其中投入承诺投资项目累计 34,362.35 万元(含已发生但尚未支付完毕的设备采购分期付款余额 2,660.56 万元);超募资金累计投入 11,214.80 万元。本次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45,577.15 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 47,466 万元的差额即尚未使用的募投资金为 1,888.85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为 2,146.99 万元,上述两项与已发生但尚未支付完毕的设备采购分期付款余额 2,660.56 万
54、元合计 6,696.40 万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三、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
55、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背光 LED 器件扩产项目 否 21,527.55 21,527.55 9,424.28 20,229.65 93.97% 2014 年 09 月 30 日 8,742.47 11,908.8 是 否 照明 LED 器件扩产项目 否 10,075.61 10,075.61 4,514.89 9,484.66 94.13% 2014 年 09 月 30 日 1,126.6 2,626.23 否 否 LED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否 4,648.04 4,648.04 2,23
56、1.9 4,648.04 100.00% 2014 年 09 月 30 日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6,251.2 36,251.2 16,171.07 34,362.35 - - 9,869.07 14,535.03 - - 超募资金投向 收购兄联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否 9,214.8 9,214.8 9,214.8 100.00% 88.54 -285.34 是 否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2,000 2,000 2,000 100.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1,214.8 11,214.8 11,214.8 - - 88.54 -285.34 -
57、 - 合计 - 47,466 47,466 16,171.07 45,577.15 - - 9,957.61 14,249.6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照明 LED 器件扩产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未完全达到项目计划目标,主要原因是受国家政策扶持的刺激,在 LED 照明市场发展初期,产业外的资本大量涌入,加之市场准入门槛不高,众多中小企业参与其中,造成市场竞争加剧,产品降价明显,行业整体毛利水平持续下降,企业经济效益不理想。虽然短期内 LED 照明行业盈利状况欠佳,但 LED 照明自身所具有的节能、环保、长寿命,决定了 LED 照明市场前景广阔。基于 LED 技
58、术不断进步与市场持续推广,LED 应用范围越来越广,LED 照明市场渗透率快速提升,市场订单开始向大型照明企业集中,上游芯片厂家供货开始向中大型客户倾斜,经过近几年的市场激烈竞争,市场环境对不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越来越不利,已有大量实力弱小企业开始退出,市场出现整合趋势,具有技术与市场优势的企业将在此轮行业整合中获益。公司看好 LED 照明的巨大发展前景,将 LED 照明业务提升到战略高度,立志成为 LED 照明封装领域的重要供应商。公司在 LED 照明业务领域,将继续加大力度,重点做好技术、市场两方面工作,在技术上,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市场方面,培育和储备一批大中型优质客户,为照明市场的大发展
59、做好充分准备。预计随着市场竞争环境回归正常,行业优秀企业盈利状况将明显改善。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超募资金为 11,214.80 万元。 2012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12 年 10 月 10 日将上述超募资金 2,000 万元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普通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3 年 2 月 4
6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收购兄联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聚飞光电拟使用超募资金 9,214.80 万元,加上部分自筹资金,收购兄联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已使用超募资金 9,214.80 万元支付收购兄联实业股权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61、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4,035.84 万元(包括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888.85 万元、利息收入 2,146.99 万元)。 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包括:1、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2、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间,设备供应商不断提升设备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使得公司单位产能所需设备投入成本明显下降,导致募投项目设备投资出现资金节余;3、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项目建设进行严格管理,按照预算规划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投入,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节约了项目整体投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投资金为 1,888.85
62、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为 2,146.99 万元,与已发生但尚未支付完毕的设备采购分期付款余额 2,660.56 万元合计 6,696.40 万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3)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4)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3、7)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所处行业 主要产品或服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 电子产品及租赁业 产品生产、销售,物业租赁 5,780 万元 111,848,683.64 110,710,071.37 10,164,626.42 -2,124,617.80 -1,396,443.09 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光学材料 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1,100 万元 15,857,476.59 6,019,250.36
64、749,347.23 -4,325,358.17 -4,325,175.77 深圳市腾龙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贸易及租赁业 供应链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 2,100 万元 22,649,843.53 21,742,334.71 600,000.00 309,515.62 232,136.7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80万元,成立于2004年4月8日。2013年2月28日,本公司与兄联制帽厂(张祺)有限公司在深圳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65、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共计人民币13,418.00万元受让兄联制帽厂(张祺)有限公司持有的兄联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100%的股权,2013年4月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公司更名为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企业总部管理,后勤管理;电子产品和设备销售;电子工程安装;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经营进出口业务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1,848,683.64元,净资产110,710,071.37元。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1,396,443.09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66、为人民币1,100万元,成立于2013年8月21日,经营范围:背光源的增亮膜及扩散膜、光电显示膜片、光学薄膜、特种光电薄膜以及其他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857,476.59元,净资产6,019,250.36元。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4,325,175.77元。 2014年9月本公司投资设立深圳市腾龙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100万元,腾龙公司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贸易;贸易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截止2014年12月31日,
67、腾龙公司总资产22,649,843.53元,净资产 21,742,334.71元,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232,136.71元。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公司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客户满意度持续提升,公司借助小尺寸背光业务积累的经验与优势,迅速向中、大尺寸背光和照明等领域拓展,目前各项业务均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为保障公司未来的持续快速发展,公司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大力推进国际化战略,提升现有业务能力和规模 (1)小尺寸背光LED:在巩固和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
68、的基础上,公司将加快实施国际化战略,努力进入国际一流企业供应链。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5 虽然公司小尺寸背光LED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较高,但国际化大客户中的份额还很小,而这块市场空间更大,质量更高。提升国际市场份额成为公司市场拓展的重点。 2015 年 1 月公司与丰田合成达成供应链战略合作,并获得其白光 LED 专利授权。此次与丰田合成达成合作,为公司及客户构建了更坚实的专利保障,从而大大拓展了公司后续发展空间。 国际化战略的实施将促进公司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不断提升,扩大公司产品市场空间,带来新的增长动力。 (2)中大尺寸背光LED:深挖潜力,迅速扩大销
69、售规模,持续提升市场占有率。 随着液晶电视产品向大屏化、高清化方向发展,大尺寸背光市场空间也将扩大。目前公司在一些重要客户中的份额还很低,仍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作为国内背光LED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将顺应国产彩电企业背光模组国产化不断扩大的趋势,充分利用现有客户资源,通过技术持续创新,不断增加产品综合竞争力,迅速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 (3)LED照明业务:继续在技术和市场做好战略性布局。 虽然短期内LED照明行业盈利状况欠佳,但LED照明自身所具有的节能、环保、长寿命,决定了LED照明市场前景广阔。基于LED技术不断进步与市场持续推广,LED应用范围越来越广,LED照明市场渗透率快速
70、提升,市场订单开始向大型照明企业集中,上游芯片厂家供货开始向中大型客户倾斜,经过近几年的市场激烈竞争,市场环境对不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越来越不利,已有大量实力弱小企业开始退出,市场出现整合趋势,具有技术与市场优势的企业将在此轮行业整合中获益。 公司看好LED照明的巨大发展前景,将LED照明业务提升到战略高度,立志成为LED照明封装领域的重要供应商。公司在LED照明业务领域,将继续加大力度,重点做好技术、市场两方面工作,在技术上,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市场方面,培育和储备一批大中型优质客户,为照明市场的大发展做好充分准备。预计随着市场竞争环境回归正常,行业优秀企业盈利状况将明显改善。 (二)持续推进
71、精益管理,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面对目前宏观经济环境不佳,行业竞争加剧的新常态,企业普遍受压。市场竞争加剧情况下,注重产品品质与内部管理的企业将更能适应新常态,比较优势会加大。优胜劣汰后,行业集中度进一步加强,优秀企业将得到更多市场机会,并迎来新一轮的快速增长期。 公司将持续推进精益管理,增强企业管理水平,不断巩固和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以应对新常态下的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激烈竞争。 (三)积极推进膜材业务的发展 公司在发展LED主业的同时,也积极开展相关业务的探索。目前,公司设立了一家控股子公司,专业从事光学膜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从事光学膜材业务的出
72、发点是,新产品与公司现有的背光产品有着共同的应用领域(手机、平板、电视等各类液晶电子产品),可共享客户群。目前,光学膜材产品开发、市场推广工作正在顺利进行,公司希望借助背光领域所积累的优势,将光学膜材业务做大做强,为公司未来发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膜材作为一种新型材料,产品性能优势明显,应用广泛。公司将在适当时机,将膜材业务从光学领域向防伪、环保等应用领域进行拓展。 (四)利用资本手段,积极探索新的业务领域,为公司未来发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经过多年健康、快速发展,公司已积累较强的实力,在企业经营管理、市场品牌形象等方面已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目前公司各项业务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公司在稳固主业的
73、基础上,将积极、主动寻求以投资、并购等方式进行外延式拓展,通过借助资本手段,进入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战略新兴产业,同时通过向标的公司输出管理、市场资源,帮助其健康快速成长,分享其发展成果。 (五)未来发展规划 200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亿元,2014年实现9.91亿元,6年时间内生性增长近10倍,年复合增长率为45.37%。为保持公司持续快速增长,公司计划未来在发展壮大现有主业,积极拓展新业务的基础上,力争2017年实现销售收入30亿元,2019年实现50亿元,并通过持续发展,提升整体能力,实现“成为LED行业世界级优秀企业”的伟大愿景。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
74、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75、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要求,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影响说明如下: 项目 2013年1月1日 2013年12月31日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
76、整后 递延收益 2,375,000.00 6,033,333.33 其他非流动负债 2,375,000.00 6,033,333.33 合计 2,375,000.00 2,375,000.00 6,033,333.33 6,033,333.33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和2012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和2012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开始适用时点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金额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公
77、司现行的会计政策中,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实际上,公司自有房产的使用年限远超过20年,现行的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已不能真实反映公司折旧情况。鉴于公司的实际情况,2014年4月 累计折旧 -1,980,164.1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为了能够使公司会计估计更符合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现对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变更为30年。 未分配利润 1,945,498.35 五、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
78、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修订案。以上议案有关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内容如下: 一、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制定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并坚持以下原则: 1、按法定程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的原则; 4、公
79、司可以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利润分配中,公司应优先考虑现金分红。 (二)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拟定利润分配预案。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提案,董事会应当依上述规定进行审议后提交股东
80、大会审议。 (三)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 (四)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 若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2015-
81、2017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2015-2017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实施现金分红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 万元。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
82、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六)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83、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七)公司应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公司董事会在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修订公司章程)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经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且经公
84、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预案发表明确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提交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预案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八)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投资或日常运营,以满足生产经营或优化财务结构需要,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九)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85、 二、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2015 -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方式 未来三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利润分配方案将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86、,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采取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满足上述条件时,公司该年度应该进行现金分红;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时,公司该年度可以不进行现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金分红,但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实施现金分红会影响
87、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 万元。 (三)现金分红的时间及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该三年实
88、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
89、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五)出现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规划的研究论证程序与决策机制、审议程序及调整机制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与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盈利水平、现金流状
90、况、发展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并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在符合公司章程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预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4)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
91、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5)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监事会应当对以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二)利润分配政策的审议程序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
92、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
93、主要用于投资或日常运营,以满足生产经营或优化财务结构需要,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四)规划的调整机制 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较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修订公司章程)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
94、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并由监事会发表意见。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经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本规划的生效机制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独立董事对公司章程涉及的利润分配政策等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修改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等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兼顾对投
95、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符合公司可持续性发展要求,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分别于2012年5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2013年11月30日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和清晰,相关的
96、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维护。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是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97、一致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3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1.50 每 10 股转增数(股) 9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282,88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42,432,000.00 可分配利润(元) 443,493,565.31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33.33%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
98、细情况说明 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8,288 万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送红股 3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243.20 万元;以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9 股,共转增股本 25,459.20 万股,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28,288 万股增加至 62,233.60 万股。 公司近 3 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2012年半年度进行了利润分配,详细内容如下:以截至2012年6月30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99、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6,00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9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9月21日。 2012年度进行了利润分配,详细内容如下:以截至 2012 年12月31日总股本13,600万股为基数,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公司总股本由13,600万股增加至21,760万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3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3月28日。 2013年度进行了利润分配
100、,详细内容如下:以截至 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 21,760 万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352万元;以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转增3股,共转增股本6,528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21,760万股增加至28,288万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23日。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
101、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4 年 42,432,000.00 178,907,091.49 23.72% 2013 年 43,520,000.00 130,935,658.93 33.24% 2012 年 44,400,000.00 91,526,741.14 48.51%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
102、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并严格依照执行。上述制度明确界定了内幕信息和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完善了内幕信息的决策、流转程序,健全了内幕信息的保密措施,与公司已制定并施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共同构成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体系。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披露期间,对于未公开信息,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并做好知情人登记工作。对于接受调研、采访及投资者咨询等事项,公司履行相应保密程序,做好登记、记录及签署保密承诺书工作,并及时
103、向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报备。公司较好地履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 (三)报告期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交易以及监管部门的查处和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交易受到监管部门查处情况。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4 年 03月 05 日 现场参观生产场所
104、及接待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招商证券、平安证券、中投证券、信达证券、华西证券、英大证券、湘财证券、五矿证券、信息公司、证券时报、深圳电视台财经频道 行业动态及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4 年 04月 23 日 公司接待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海富通基金、中山证券、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源乘投资、长江证券、华夏基金、长余资本、中信产业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英大证券、国金证券、广证恒生证券、浦银安盛基金、南京证券、大成基金、西南证券、中再资产管理、中天证券、深圳民森投资、永赢基金、安信证券、韩国投资、华泰柏瑞基金 行业动态及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4 年 05月 22 日 公
105、司接待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悟空投资、中金蓝海资产管理、华安基金、方正证券、西域投资、汇鸿国际集团资产管理、人保资产管理、浦来德资产管理、浦银安盛基金、万家基金、华泰证券、太平资产管理、申万菱信基、金鹰基金、中竣信合投资、庞源地产 行业动态及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4 年 06月 26 日 公司接待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鼎诺投资、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行业动态及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4 年 10月 28 日 公司接待室 实地调研 机构 Open Door 资本 、凯斯博资产管理、丰隆集团、华泰资产管
106、理、保德信台湾、Zeal 资本、鹏华基金、中金公司 行业动态及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4 年 11月 06 日 公司接待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长江证券、上投摩根基金、中国银河证券、东方证券资产管理、大德汇富、大德汇富、恒运盛投资、熠星投资、农银汇理、国联安基金 行业动态及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4 年 12月 09 日 公司接待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齐鲁证券、平安证券、财达证券、大成基金、大成基金、磐霖资本、创金合信基金、熠星投资 行业动态及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
107、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四、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公司董事诸为民重大影响
108、销售商品 销售 LED 市场价 2,246.72 2.27% 定期结算 无重大影响 深圳市新宇腾跃电子有限公司 同受公司董事诸为民重大影响 销售商品 销售 LED 市场价 22.17 0.02% 定期结算 无重大影响 合计 - 2,268.89 - - -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采购)产品和提供(接受)劳务的情况 关联方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万元)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交易金额(万元)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 2,246.72 2.27% 深圳市新宇腾跃电子有限公司 22.17 0.0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
109、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合计 2,268.89 2.29% 0 0.00%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债权债务类型 形成原因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期初余额(万元) 本期发生额(万元) 期末余额(万元) 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公司董事诸为民重大影响 应收关联方债权 货款 否 988.1
110、9 -171.34 816.85 深圳市新宇腾跃电子有限公司 同受公司董事诸为民重大影响 应收关联方债权 货款 否 6.89 9.94 16.83 深圳市腾龙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应收关联方债权 欠款 否 0 75.87 75.87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
111、、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人名称 关联关系 是否关联交易 产品类型 委托理财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本期实际收回本金金额 是否经过规定程序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 无关联关系 否 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4,000 2013 年 12月 31 日 2014 年 03月 31 日 4,000 是 60.4 民生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无关联关系 否 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2,000 2014 年 01月 02 日 2014 年 04月 02 日 2,000 是 25 厦门
112、国际银行珠海分行 无关联关系 否 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3,000 2014 年 04月 03 日 2014 年 05月 29 日 3,000 是 28 招行深圳高新园支行 无关联关系 否 银行产品 10,100 10,100 是 59.69 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 无关联关系 否 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6,000 2014 年 04月 03 日 2014 年 06月 26 日 6,000 是 84 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 无关联关系 否 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3,000 2014 年 02月 17 日 2014 年 08月 16 日 3,000 是 105.45 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 无关联关系 否
113、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5,000 2014 年 06月 27 日 2014 年 09月 29 日 5,000 是 47 民生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无关联关系 否 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2,000 2014 年 04月 09 日 2014 年 10月 09 日 2,000 是 46.85 杭州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无关联关系 否 银行产品 2,000 2014 年 06月 30 日 2014 年 09月 28 日 2,000 是 24.6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招行深圳高新园支行 无关联关系 否 银行产品 21,900 21,900 是 72.84 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
114、行 无关联关系 否 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3,000 2014 年 08月 20 日 2014 年 09月 30 日 3,000 是 17.94 合计 62,000 - - 62,000 - 571.83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 0 审议委托理财的董事会决议披露日期(如有) 2014 年 03 月 21 日&2014 年 05 月 20 日 审议委托理财的股东大会决议披露日期(如有)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
115、他重大合同。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不适用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邢其彬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2012 年 03月 08 日 2012.3.19 - 2015.3.19 正在履行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6、41 份。 持股 5%以上股东:王桂山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012 年 03月 08 日 2012.3.19 - 2015.3.19 正在履行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012 年 03月 08 日
117、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邢其彬 如果公司因上市前职工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问题而遭受损失或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补缴职工社会保险金等),承诺人保证对公司进行充分补偿,使公司恢复到未遭受该等损失或承担该等责任之前的经济状态。 2012 年 03月 08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邢其彬 (1)本人承诺本人及其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所从事SMD LED 及大功率 LED 等光电器件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股份公司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
118、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2)在本人为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3)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以上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012 年 03月 08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持股 5%以上股东:王桂山、王建国 (1)本人承诺本人及与本人有关联关系的其他经济实体,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所从事的 SMD LED 及大功率 LED 等光电器件业务构成竞争关系
119、的业务;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股份公司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2012 年 03月 08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2 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委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2)本公司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3)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以上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邢其彬 如果公司因上市前税收优惠问题而遭
120、受损失或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有权部门追缴所享受的税收优惠等),承诺人保证对公司进行充分补偿,使公司恢复到未遭受该等损失或承担该等责任之前的经济状态。 2012 年 03月 08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不适用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30 境内会
121、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7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王瑜军、温安林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九、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被列入环保部门公布的污染严重企业名单 是 否 不适用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3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重大社会安全问题 是 否 不适用 报告期内是否被行政处罚 是 否 不适用 十、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内未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十一、董事
122、、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四、控股子公司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7,815,032 49.55% 32,344,510 32,344,5
123、10 140,159,542 49.55% 3、其他内资持股 107,815,032 49.55% 32,344,510 32,344,510 140,159,542 49.55% 境内自然人持股 107,815,032 49.55% 32,344,510 32,344,510 140,159,542 49.5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9,784,968 50.45% 32,935,490 32,935,490 142,720,458 50.45% 1、人民币普通股 109,784,968 50.45% 32,935,490 32,935,490 142,720,458 50.45% 三、
124、股份总数 217,600,000 100.00% 65,280,000 65,280,000 282,880,000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 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 21,760 万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352万元;以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转增3股,共转增股本6,528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21,760万股增加至28,288万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2
125、3日。以上详见“2014-021”号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4年5月23日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总股本由21,760万股增加至28,288万股。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5 指标 2014年度
126、2013年度 按原股本计算 按新股本计算 按原股本计算 按新股本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2 0.63 0.60 0.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2 0.63 0.60 0.46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4.8316 3.7166 4.2091 3.2377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邢其彬 55,232,320 16,911,989 72,144,309 首发限售 2015-3
127、-19 王桂山 38,896,000 11,668,800 50,564,800 首发限售 2015-3-19 王建国 8,751,600 2,625,480 11,377,080 高管锁定 高管锁定止 侯利 2,243,760 673,128 2,916,888 高管锁定 高管锁定止 吕加奎 911,861 273,558 1,185,419 高管锁定 高管锁定止 殷敬煌 904,332 271,300 1,175,632 高管锁定 高管锁定止 诸为民 437,580 131,274 568,854 高管锁定 高管锁定止 周春生 437,580 131,274 568,854 高管锁定 高管
128、锁定止 合计 107,815,033 0 32,686,803 140,501,836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度进行了利润分配,详细内容如下:以截至 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 21,760 万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352万元;以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转增3股,共转增股本6,528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21,760万股增加至28,288万股。 深
129、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6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9,86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8,547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邢其彬 境内自然人 25.54% 72,258,406 72,144,309 114,097 质押 7,800,000 王桂山 境内自然人 17.88% 50,564,800 50,564,800 质押 35
130、,600,000 王建国 境内自然人 5.36% 15,169,440 11,377,080 质押 13,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73% 7,713,64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08% 5,894,84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67% 4,727,498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44% 4,061,883 侯利 境内自然人 1.37% 3,889,184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33% 3,758,06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行业
131、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08% 3,048,07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 3) 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农业银行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713,640 人民币普通股 7,713,64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
132、894,840 人民币普通股 5,894,84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4,727,498 人民币普通股 4,727,49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7 资基金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061,883 人民币普通股 4,061,883 王建国 3,792,360 人民币普通股 3,792,360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 3,758,069 人民币普通股 3,758,06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048,070 人民币普通股 3,048,070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
133、资基金 2,999,857 人民币普通股 2,999,85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647,477 人民币普通股 2,647,47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411,008 人民币普通股 2,411,008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134、说明(如有)(参见注 4) 无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邢其彬 中国 否 最近 5 年内的职业及职务 2005 年 9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深圳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09 年 3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不适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邢
135、其彬 中国 否 最近 5 年内的职业及职务 2005 年 9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深圳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09 年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8 3 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5、前 10 名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136、持有的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股) 限售条件 邢其彬 72,144,309 2015 年 03 月 19 日 114,097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王桂山 50,564,800 2015 年 03 月 19 日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王建国 11,377,080 高管锁定股 侯利 2,916,888 高管锁定股 吕加奎 1,185,419 高管锁定股 殷敬煌 1,175,632 高管锁定股 诸为民 568,854 高管锁定股 周春生 568,854 高管锁定股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9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137、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1、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期初持股数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 期末持股数 增减变动原因 邢其彬 董事长;总经理 男 49 现任 55,232,320 17,026,086 72,258,406 资本公积金转增 诸为民 董事 男 48 现任 583,440 175,032 189,618 568,854 资本公积金转增 王建国 董事 男 42 现任 11,668,800 3,500,640 15,169,440 资本公积金转增 侯利 董事;副总经理 男 52 现任 2,991,680 897,504 3,88
138、9,184 资本公积金转增 柴广跃 独立董事 男 55 现任 0 0 0 胡宝越 独立董事 男 49 现任 0 0 0 秦永军 独立董事 男 43 现任 0 0 0 王桂山 监事 男 74 现任 38,896,000 11,668,800 50,564,800 资本公积金转增 周春生 监事 男 61 现任 583,440 175,032 758,472 资本公积金转增 孟建立 监事 男 29 现任 0 0 殷敬煌 董事会秘书 男 46 现任 1,205,776 361,733 1,567,509 资本公积金转增 吕加奎 财务负责人 男 43 现任 1,215,815 364,745 1,580
139、,560 资本公积金转增 合计 - - - - 112,377,271 34,169,572 189,618 146,357,225 - 2、持有股票期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1、董事会成员 邢其彬,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1989年毕业于北京邮电科学研究院电子与通讯专业毕业,获得硕士学位。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2010年1月获得中国民营企业家协会颁发的“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荣誉称号。曾在西安邮电第十研究所、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聚贤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任职;2005年9月至2
140、009年3月任深圳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09年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0 3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诸为民,男,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1988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电子工程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2年在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获得MBA学位。曾在中兴通讯、长飞投资任职,2005年9月至2009年3月任深圳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建国,男,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1994年毕业于贵州师范大学化学系,大专学历。2001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深圳市懿
141、鎏电子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职务;2005年9月至2009年3月任深圳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侯利,男,196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2005年获得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6年2月至2009年3月任深圳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3月至2010年3月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柴广跃,男,195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电子物理与激光专业。2005年3月至2015年2月,在深圳大学光电子学研究所(光电工程学院)工作,担任(教授)
142、研究员、系主任和硕士点负责人,从事半导体照明LED器件及封装技术、光通信用集成光电子器件技术的研究工作。2009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宝越,男,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会计师,香港理工大学MBA。2009年9月至2013年5月任湖南云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3年5月至今任允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秦永军,男,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业管理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1年6月至今任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国际业务中心副主任。20
143、11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3月至今,任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王桂山,男,194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获得陕西省成人自学考试法律大专和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系工业企业管理大专学历。2009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孟建立,男,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2011年6月毕业于海南大学法学院。2011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2013年4月17日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周春生,男,195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198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半导体物理专业。深圳市科技专
144、家委员会评审专家,深圳市LED标准联盟专家组专家。2006年至2014年7月任深圳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总工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1 程师。2009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邢其彬,公司总经理,简历见本节“董事会成员”。 侯利,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本节“董事会成员”。 殷敬煌,董事会秘书,男,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1991毕业于厦门大学财金系,本科学历。2008年2月至2009年3月任深圳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吕加奎,财务负责人,男,1971年8月出生
145、,中国国籍。1995年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学士学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会计师。2006年至2009年3月任深圳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2009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柴广跃 深圳大学光电工程学院 系主任、教授 2011 年 09 月 30 日 是 胡宝越 允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3 年 05 月 02 日 是 秦永军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国际业务中心副主
146、任 2011 年 03 月 17 日 是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在公司承担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公司支付,董事、监事不另外支付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依据股东大会决议支付,独立董事会务费据实报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依据公司盈利水平及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及履行情况确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现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12 人,2014 年实际支付 291.12 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147、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2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 从股东单位获得的报酬总额 报告期末实际所得报酬 邢其彬 董事长;总经理 男 49 现任 99.21 99.21 诸为民 董事 男 48 现任 王建国 董事 男 42 现任 侯利 董事;副总经理 男 52 现任 74.17 74.17 柴广跃 独立董事 男 55 现任 4.8 4.8 胡宝越 独立董事 男 49 现任 4.8 4.8 秦永军 独立董事 男 43 现任 4.8 4.8 王桂山 监事 男 74 现任 周春生 监事 男 61 现任 9.38 9.3
148、8 孟建立 监事 男 29 现任 10.78 10.78 殷敬煌 董事会秘书 男 46 现任 44.35 44.35 吕加奎 财务负责人 男 43 现任 38.83 38.83 合计 - - - - 291.12 0 291.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不适用。 五、报告期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变动情况(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人员一向很稳定,无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六、公司员工情况 1、公司员工专业结构 专业分工 人数 专业结构 技术及研发人员 111 12.01% 生产
149、人员 491 53.14% 销售人员 79 8.55% 管理及其他人员 243 26.30% 总计 924 100% 2、公司员工受教育程度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3 文化程度 人数 文化程度结构 硕士及硕士以上 22 2.38% 本科 142 15.37% 大专 211 22.84% 中专及中专以下 549 59.41% 总计 924 100% 3、公司员工年龄分布 年龄区间 人数 年龄结构 46岁以上 14 1.52% 3645岁 37 4.00% 2635岁 271 29.33% 25岁以下 602 65.15% 合计 924 10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
150、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4 第八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或修订了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执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未收到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有关文件。
151、(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同时,公司聘请专业律师见证股东大会,确保会议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两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召开。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依法行使其权力并承担相应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董事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同时,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系统,拥有自主决策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
152、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及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等公司治理不规范的情况。 (三)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
153、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各专门委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5 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履行其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的补充。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四次董事会和两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均由董事长召集、召开。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六次监事
154、会,会议均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召开。 (五)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公司制订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将工作绩效与其收入直接挂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同时指定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及相关人员来访和咨询。公司
155、依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公司所有投资者公平的享有知情权。 (七)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坚持与相关利益者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差异 是 否 二、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会议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日期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2014 年 04 月 21 日 巨潮资讯网(http:/) 2014 年 04 月
156、 22 日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6 2、本报告期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会议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日期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2014 年 06 月 06 日 巨潮资讯网(http:/) 2014 年 06 月 07 日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11 月 11 日 巨潮资讯网(http:/) 2014 年 11 月 12 日 三、报告期董事会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会议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日期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4 年 03 月 21 日
157、巨潮资讯网(http:/) 2014 年 03 月 22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4 年 04 月 21 日 巨潮资讯网(http:/) 2014 年 04 月 22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2014 年 05 月 20 日 巨潮资讯网(http:/) 2014 年 05 月 21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4 年 08 月 15 日 巨潮资讯网(http:/) 2014 年 08 月 16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4 年 10 月 24 日 巨潮资讯网(http:/) 2014 年 10 月 25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2014
158、 年 12 月 09 日 巨潮资讯网(http:/) 2014 年 12 月 10 日 四、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公司在2012年8月份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及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况;报告期内以及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不存在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等公司治理非规范情况。 五、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是否发现公司存在风险 是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7 第九
159、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5 年 03 月 13 日 审计机构名称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亚会 A 审字(2015)007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王瑜军、温安林 审计报告正文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飞光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聚飞光电公司管理
160、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
161、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聚飞光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聚飞光电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瑜军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温安林 中国北京 二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
162、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8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25,031,010.94 341,408,200.30 应收票据 92,506,631.68 113,697,600.90 应收账款 387,718,501.64 306,203,809.50 预付款项 36,119,090.17 42,793,120.42 应收利息 1,620,450.00 11,318,239.04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439,79
163、2.18 341,415.59 存货 78,578,779.28 68,019,729.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7,430,889.30 40,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1,030,445,145.19 923,782,115.65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2,393,130.78 投资性房地产 132,987,529.33 固定资产 349,820,163.65 179,378,837.04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737,534.97 393,437.44 开发支出 商誉 18,334,711.89 18,334,711.89 长期待摊费用 18
164、,416,746.27 1,325,851.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5,320,126.74 2,927,016.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05,022,414.30 335,347,383.72 资产总计 1,435,467,559.49 1,259,129,499.3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9 应付票据 31,985,441.02 应付账款 277,387,939.59 277,406,060.67 预收款项 256,921.47 308,966.00 应付职工薪酬 15,927,297.78 19,356,699.18
165、 应交税费 14,481,868.59 10,886,473.53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0,338,447.77 4,931,562.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50,377,916.22 312,889,761.5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递延收益 11,794,830.20 6,033,333.3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988,648.25 19,749,255.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783,478.45 25,782,588.83 负债合计 381,161,394.67 338,672,350.35 所有者权益: 股
166、本 282,880,000.00 217,600,000.00 资本公积 272,655,152.40 337,864,836.4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60,063,729.48 41,807,834.8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35,752,432.94 318,621,236.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51,351,314.82 915,893,907.34 少数股东权益 2,954,850.00 4,563,241.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54,306,164.82 920,457,149.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35,467
167、,559.49 1,259,129,499.37 法定代表人:邢其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加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加奎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0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24,505,775.33 336,897,262.82 应收票据 92,506,631.68 113,697,600.90 应收账款 386,226,260.50 305,915,630.47 预付款项 30,225,371.48 37,609,854.24 应收利息 1,821,704.79 11,318,239.04 应收股利
168、其他应收款 9,636,268.64 1,925,641.14 存货 75,473,878.25 68,019,729.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386,173.22 40,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1,025,782,063.89 915,383,958.51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52,173,130.78 139,280,000.00 固定资产 217,224,425.64 179,353,402.50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737,534.97 393,437.4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8,416,746.27 1,325,
169、851.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5,296,236.07 2,909,666.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93,848,073.73 323,262,357.35 资产总计 1,419,630,137.62 1,238,646,315.86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 31,985,441.02 应付账款 276,569,621.07 277,406,060.67 预收款项 256,921.47 308,966.00 应付职工薪酬 15,746,879.99 19,322,775.19 应交税费 14,278,601.99 10,724,060.4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170、年年度报告全文 61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9,975,710.68 4,867,935.6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48,813,176.22 312,629,797.9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1,794,830.2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6,033,333.3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794,830.20 6,033,333.33 负债合计 360,608,006.42 318,663,131.3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82,880,000.00 217,600,000.00 资本公积 272,584,836
171、.41 337,864,836.41 盈余公积 60,063,729.48 41,807,834.81 未分配利润 443,493,565.31 322,710,513.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59,022,131.20 919,983,184.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19,630,137.62 1,238,646,315.86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990,508,912.70 753,628,605.07 其中:营业收入 990,508,912.70 753,628,605.07 二、营业总成本 807,512,802.95
172、609,818,140.92 其中:营业成本 705,250,035.75 530,569,046.80 营业税金及附加 5,576,722.97 4,110,979.33 销售费用 9,183,206.15 8,677,790.42 管理费用 83,668,876.09 72,524,492.84 财务费用 -5,268,102.20 -13,856,403.09 资产减值损失 9,102,064.19 7,792,234.6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9,314,847.35 其中
173、: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32,317.92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02,310,957.10 143,810,464.15 加:营业外收入 3,740,923.31 8,901,047.4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543,195.22 减:营业外支出 221,409.20 255,487.6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5,392.92 99,798.1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05,830,471.21 152,456,024.00 减:所得税费用 28,993,143.41 21,857,123.39 五、净
174、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6,837,327.80 130,598,900.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8,907,091.49 130,935,658.93 少数股东损益 -2,069,763.69 -336,758.3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76,837,327.80 130,598,900.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78,907,091.49 130,935,658.9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069,763.69 -336,758.
175、3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63 0.4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63 0.46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邢其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加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加奎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988,513,014.64 753,258,179.76 减:营业成本 705,113,294.61 530,617,880.61 营业税金及附加 5,369,396.50 4,042,034.09 销售费用 9,183,206.15 8,677,79
176、0.42 管理费用 75,779,442.54 67,025,778.1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3 财务费用 -5,454,570.40 -13,852,967.92 资产减值损失 9,076,159.52 7,722,576.6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9,314,847.3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32,317.9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08,760,933.07 149,025,087.79 加:营业外收入 3,740,923.31 8,899,261.49 其中:非
177、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543,195.22 减:营业外支出 182,619.00 255,487.6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5,392.92 99,798.1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12,319,237.38 157,668,861.64 减:所得税费用 29,760,290.72 22,643,925.5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2,558,946.66 135,024,936.1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82,558,946.66 135,024,936.1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
178、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金额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88,815,473.87 769,248,822.01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024,279.36 21,703,284.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16,839,753.23 790,952,106.5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74,657,569.91 494,077,908.2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8,776,755.43 65,164,990.42 支付的各项税费 77,397,363.66 56,29
179、3,740.3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105,923.52 17,850,655.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1,937,612.52 633,387,294.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902,140.71 157,564,811.5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4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2,713,635.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718,279.5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4,500.00 85,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
180、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2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8,456,414.57 85,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03,147,432.64 92,364,081.88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500,000.00 134,118,833.7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80,000,000.00 4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3,647,432.64 266,482,915.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191,018.07 -266,397,915.63
181、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31,688.00 4,9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031,688.00 4,9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31,688.00 4,9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272,722.8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3,520,000.00 20,425,577.0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520,000.00 26,698,299.8
18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488,312.00 -21,798,299.8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222,810.64 -130,631,403.9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41,408,200.30 472,039,604.2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18,631,010.94 341,408,200.30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87,765,691.37 769,184,022.01 深圳市聚飞光电
183、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5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420,539.61 21,689,918.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17,186,230.98 790,873,940.5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68,604,970.47 494,592,087.2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6,884,146.95 65,086,371.73 支付的各项税费 76,435,500.07 55,889,988.9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3,274,942.17 17,471,176.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55,
184、199,559.66 633,039,624.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986,671.32 157,834,316.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2,713,635.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718,279.5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4,500.00 85,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2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8,456,414.57 85,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98,064,573.38 87,083,357.58 投资
185、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500,000.00 139,28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87,150,000.00 4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5,714,573.38 266,363,357.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258,158.81 -266,278,357.5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272,722.8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3,520,000.00 20,425,577.0
186、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520,000.00 26,698,299.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520,000.00 -26,698,299.8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1,208,512.51 -135,142,341.4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6,897,262.82 472,039,604.2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18,105,775.33 336,897,262.8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6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
187、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17,600,000.00 337,864,836.41 41,807,834.81 318,621,236.12 4,563,241.68 920,457,149.02 加: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年期初余额 217,600,000.00 337,864,836.41 41,807,834.81 318,621,236.12 4,563,241.68 920,457,149.02 三、
188、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65,280,000.00 -65,209,684.01 18,255,894.67 117,131,196.82 -1,608,391.68 133,849,015.80 (一)综合收益总额 178,907,091.49 -2,069,763.69 176,837,327.8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461,372.01 461,372.01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461,372.01 461,372.01 (三)利润分配 18,255,894.67 -61,775,894.67 -43,52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8,255,894.6
189、7 -18,255,894.6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3,520,000.00 -43,520,000.0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65,280,000.00 -65,280,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65,280,000.00 -65,280,000.00 (五)其他 70,315.99 70,315.99 四、本期期末余额 282,880,000.00 272,655,152.40 60,063,729.48 435,752,432.94 2,954,850.00 1,054,306,164.8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190、年年度报告全文 67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36,000,000.00 419,464,836.41 28,305,341.20 221,588,070.80 805,358,248.41 加: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年期初余额 136,000,000.00 419,464,836.41 28,305,341.20 221,588,070.80 805,358,248.4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191、“”号填列) 81,600,000.00 -81,600,000.00 13,502,493.61 97,033,165.32 4,563,241.68 115,098,900.61 (一)综合收益总额 130,935,658.93 -336,758.32 130,598,900.6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4,900,000.00 4,900,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4,900,000.00 4,900,000.00 2其他 (三)利润分配 13,502,493.61 -33,902,493.61 -20,4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3,502,493.61 -1
192、3,502,493.6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20,400,000.00 -20,4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81,600,000.00 -81,600,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81,600,000.00 -81,600,000.00 四、本期期末余额 217,600,000.00 337,864,836.41 41,807,834.81 318,621,236.12 4,563,241.68 920,457,149.0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8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
193、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17,600,000.00 337,864,836.41 41,807,834.81 322,710,513.32 919,983,184.5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期初余额 217,600,000.00 337,864,836.41 41,807,834.81 322,710,513.32 919,983,184.5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65,280,000.00 -65,280
194、,000.00 18,255,894.67 120,783,051.99 139,038,946.66 (一)综合收益总额 182,558,946.66 182,558,946.6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三)利润分配 18,255,894.67 -61,775,894.67 -43,52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8,255,894.67 -18,255,894.67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3,520,000.00 -43,520,000.0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65,280,000.00 -65,280,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65,2
195、80,000.00 -65,280,000.00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282,880,000.00 272,584,836.41 60,063,729.48 443,493,565.31 1,059,022,131.2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9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36,000,000.00 419,464,836.41 28,305,341.20 221,588,
196、070.80 805,358,248.4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期初余额 136,000,000.00 419,464,836.41 28,305,341.20 221,588,070.80 805,358,248.4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81,600,000.00 -81,600,000.00 13,502,493.61 101,122,442.52 114,624,936.13 (一)综合收益总额 135,024,936.13 135,024,936.1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三)利润分配 13,502,493.61 -33,902,4
197、93.61 -20,4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3,502,493.61 -13,502,493.61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20,400,000.00 -20,400,000.0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81,600,000.00 -81,600,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81,600,000.00 -81,600,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17,600,000.00 337,864,836.41 41,807,834.81 322,710,513.32 919
198、,983,184.5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0 三、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系深圳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系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于2005年9月15日由深圳市聚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长飞投资有限公司、王建国、邢其彬共同出资1,500万元组建,公司当时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2009年4月,深圳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以200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取得注册号为44030610327885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199、监许可2012240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4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公司股票已于2012年 3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后公司股本变更为8,000.00万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8,288.00万股,注册资本为28,288.00万元,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岭工业区4号C栋1-3楼、E栋。 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类。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光电器件、敏感器件、传感器、发光二极管、SMDLED、照明LED、光电器件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 自然人邢其彬
200、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13日批准报出。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名称如下: 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
201、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 个月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无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1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
202、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203、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
204、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2 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
205、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
206、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
207、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
208、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
209、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3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
210、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
211、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
212、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4 资产负债
213、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
214、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
215、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
216、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5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217、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
218、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
219、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
220、。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
22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6 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
222、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对于单项金额比例超过应收款项 10%或单项应收款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的认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的应
223、收款项,将其归入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按账龄计提坏账准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4 年 50.00% 50.00% 4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7 (3)单项金额不重
224、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减值,如债务人出现撤销、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情况的。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从相关组合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12、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
225、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
226、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3、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公司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作
227、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8 (3)公司已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14、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
228、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
229、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
230、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
231、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9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
232、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
233、按照本节“五、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五、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
234、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
235、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
236、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0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16、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
237、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30 5.00% 3.17%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00% 9.5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00% 9.50% 办公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00% 19.0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1)租
238、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17、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
239、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1 18、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240、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
241、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242、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9、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2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
243、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
244、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 据 软件 5年 根据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预计期限确定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对于使
245、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
246、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3 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 证明其有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
247、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0、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
248、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249、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 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有明确受益期限的按受益期平均摊销;无明确受益期限的按5年平均摊销。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4 22、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
250、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职工工资
251、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
252、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5 23、预计负债 1
253、、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
254、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4、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
255、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支付的,职工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达到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如果最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未能达到,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本公司取得职工认购限制性股票支付的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
256、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
257、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6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初始价值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并考虑授予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 授予后立
258、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增加相应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5、收入 1、销售商品 本公司己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己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259、 其中国内收入确认具体方法:本公司根据已签订的销售订单或销售合同进行销售准备,在接到客户发货通知后仓库部门按客户要求发货,财务部门根据仓库出库单、销售订单(销售合同)和经客户签收确认的送货通知单确认收入。国外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国外销售全部采用离岸价(FOB)结算,在办理完毕报关和商检手续时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
260、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收或预计能够收回的金额确认已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部分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3)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深圳市聚
261、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7 26、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1、判断依据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补助批准文件明确指出补助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 2、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1、判断依据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
262、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除政府补助批准文件明确指出补助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之外的情况。 2、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
263、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
264、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8 28、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 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
265、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
266、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2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3
267、)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3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9 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
268、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要求,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影响说明如下: 项目 2013年1月1日 2013年12月31日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递延收益 2,
269、375,000.00 6,033,333.33 其他非流动负债 2,375,000.00 6,033,333.33 合计 2,375,000.00 2,375,000.00 6,033,333.33 6,033,333.33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和2012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和2012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开始适用的时点 备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公司现行的会计政策中
270、,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 20 年,实际上,公司自有房产的使用年限远超过 20 年,现行的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已不能真实反映公司折旧情况。鉴于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能够使公司会计估计更符合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现对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变更为 30 年。 本公司在 2014 年 3 月 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2014 年 04月 01 日 说明 1 说明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4年4月1日开始执行,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
271、表项目名称 金额 累计折旧 -1,980,164.15 未分配利润 1,945,498.35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1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0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缴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计缴 7%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15%、25%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计缴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计缴 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
272、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5% 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公司 25% 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25%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17%,出口销售货物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办法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211号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本公司自营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免、抵、退”办法。 本公司LED产品出口执行17%的退税率。 2、企业所得税 (1)2009年10月29日本公司获得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7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0944200294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2012年本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并于2012年9月12日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F201244200442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2007年3月16日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第2款“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本公司2014年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
274、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03244号),公司享受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本公司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1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80,670.31 46,017.63 银行存款 418,550
275、,340.63 341,362,182.67 其他货币资金 6,400,000.00 0.00 合计 425,031,010.94 341,408,200.30 其他说明 期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6,400,000.00元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56,538,136.85 99,691,255.55 商业承兑票据 35,968,494.83 14,006,345.35 合计 92,506,631.68 113,697,600.90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276、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238,201,439.93 0.00 商业承兑票据 25,334,696.03 0.00 合计 263,536,135.96 0.00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2 比例 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409,820,791.63 100.00% 22,102,289.99 5.39% 387,718,501.64 322,951,4
277、89.59 100.00% 16,747,680.09 5.19% 306,203,809.50 合计 409,820,791.63 100.00% 22,102,289.99 5.39% 387,718,501.64 322,951,489.59 100.00% 16,747,680.09 5.19% 306,203,809.50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398,672,660.15 19,933,633.00 5.00% 1
278、 至 2 年 8,356,898.99 835,689.90 10.00% 2 至 3 年 1,497,435.19 449,230.56 30.00% 3 至 4 年 820,121.55 410,060.78 50.00% 4 年以上 473,675.75 473,675.75 100.00% 合计 409,820,791.63 22,102,289.99 5.39%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5,354,609.90
279、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第一名 31,304,146.61 7.64 1,565,207.33 第二名 23,337,356.01 5.69 1,166,867.80 第三名 19,124,488.27 4.67 956,224.41 第四名 15,844,846.75 3.87 792,242.3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3 第五名 15,264,654.80 3.72 763,232.74 合 计 104,875,
280、492.44 25.59 5,243,774.6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04,875,492.44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25.59%,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5,243,774.62元。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2,401,780.05 89.71% 41,906,281.14 97.93% 1 至 2 年 3,617,310.12 10.01% 886,839.28 2.07% 2 至 3 年 100,000.00 0.28% 合计 36,119,090
281、.17 - 42,793,120.42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设备款项,因为合同未执行完毕,该款项尚未结算。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预付对象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第一名 6,175,864.80 17.09 第二名 3,325,100.00 9.21 第三名 3,065,548.00 8.49 第四名 2,972,749.50 8.23 第五名 2,379,067.20 6.59 合 计 17,918,329.50 49.61 其他说明: 期末预付款项无持有
282、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欠款。 5、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4 定期存款 1,620,450.00 11,318,239.04 合计 1,620,450.00 11,318,239.04 6、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521,617.56 98.07% 81,825.3
283、8 5.38% 1,439,792.18 365,595.36 92.42% 24,179.77 6.61% 341,415.59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0,000.00 1.93% 30,000.00 100.00% 0.00 30,000.00 7.58% 30,000.00 100.00% 0.00 合计 1,551,617.56 100.00% 111,825.38 7.21% 1,439,792.18 395,595.36 100.00% 54,179.77 13.70% 341,415.59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84、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498,707.56 74,935.38 5.00% 1 至 2 年 10,750.00 1,075.00 10.00% 2 至 3 年 2,100.00 630.00 30.00% 3 至 4 年 9,750.00 4,875.00 50.00% 4 年以上 310.00 310.00 100.00% 合计 1,521,617.56 81,825.38 5.38%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深
285、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5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57,645.61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 298,406.56 125,368.00 员工社保 242,116.26 158,024.86 住房公积金 109,744.05 82,202.50 保证金 107,643.00 往来款 758,707.69 其他 35,000.00 30,000.0
286、0 合计 1,551,617.56 395,595.36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深圳市腾龙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往来款 758,707.69 1 年以内 48.90% 37,935.38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保证金 107,643.00 1 年以内 6.94% 5,382.15 钟华东 备用金 59,385.20 1 年以内 3.83% 2,969.26 彭迪凯 备用金 57,664.00 1 年以内 3.72% 2,883.20 欧红松 备用金 34,40
287、0.00 1 年以内 2.22% 1,720.00 合计 - 1,017,799.89 - 65.61% 50,889.99 7、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6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2,745,876.57 22,745,876.57 13,280,182.88 13,280,182.88 在产品 26,477,047.21 26,477,047.21 34,699,455.79 34,699,455.79 库存商品 31,051,732.07 3,694,
288、857.58 27,356,874.49 21,877,897.21 2,665,573.34 19,212,323.87 发出商品 1,998,981.01 1,998,981.01 827,767.36 827,767.36 合计 82,273,636.86 3,694,857.58 78,578,779.28 70,685,303.24 2,665,573.34 68,019,729.90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库存商品 2,665,573.34 3,689,808.68 2,660,524.4
289、4 3,694,857.58 合计 2,665,573.34 3,689,808.68 2,660,524.44 3,694,857.58 本期存货跌价转回的原因为销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0.00 40,000,000.00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7,430,889.30 0.00 合计 7,430,889.30 40,000,000.00 9、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深圳市
290、腾龙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1,510,198.00 9,249,385.14 132,317.92 12,393,130.78 小计 21,510,198.00 9,249,385.14 132,317.92 12,393,130.78 合计 21,510,198.00 9,249,385.14 132,317.92 12,393,130.7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7 1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45,382,187.82 14
291、5,382,187.82 2.本期增加金额 0.00 0.00 3.本期减少金额 145,382,187.82 145,382,187.82 (1)重分类 145,382,187.82 145,382,187.82 4.期末余额 0.00 0.00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12,394,658.49 12,394,658.49 2.本期增加金额 5,013,968.73 5,013,968.73 (1)计提或摊销 5,013,968.73 5,013,968.73 3.本期减少金额 17,408,627.22 17,408,627.22 (1)重分类 17,408,627.22
292、17,408,627.22 4.期末余额 0.00 0.00 三、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0.00 0.00 2.期初账面价值 132,987,529.33 132,987,529.33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1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及其他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5,427,251.87 206,940,412.34 1,612,221.69 2,087,876.99 236,067,762.89 2.本期增加金额 145,382,187.82 83,729,
293、758.99 1,128,070.10 2,886,968.23 233,126,985.1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8 (1)购置 83,729,758.99 1,128,070.10 2,886,968.23 87,744,797.32 ( 2 )投资性房地产重分类 145,382,187.82 145,382,187.82 3.本期减少金额 25,427,251.87 71,400.00 150,746.16 25,649,398.03 (1)处置或报废 25,427,251.87 71,400.00 150,746.16 25,649,398.03 4
294、.期末余额 145,382,187.82 290,598,771.33 2,740,291.79 4,824,099.06 443,545,350.00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3,819,136.65 51,590,018.04 444,453.32 835,317.84 56,688,925.85 2.本期增加金额 18,093,127.14 23,054,585.37 207,258.73 372,979.74 41,727,950.98 (1)计提 684,499.92 23,054,585.37 207,258.73 372,979.74 24,319,323.76 ( 2 )投
295、资性房地产重分类 17,408,627.22 17,408,627.22 3.本期减少金额 4,503,636.57 48,741.11 139,312.80 4,691,690.48 (1)处置或报废 4,503,636.57 48,741.11 139,312.80 4,691,690.48 4.期末余额 17,408,627.22 74,595,862.30 651,712.05 1,068,984.78 93,725,186.35 三、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27,973,560.60 216,002,909.03 2,088,579.74 3,755,114.28 349,82
296、0,163.65 2.期初账面价值 21,608,115.22 155,350,394.30 1,167,768.37 1,252,559.15 179,378,837.04 12、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841,473.59 841,473.59 2.本期增加金额 560,282.94 560,282.94 (1)购置 560,282.94 560,282.94 3.期末余额 1,401,756.53 1,401,756.53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448,036.15 448,036.15
297、 2.本期增加金额 216,185.41 216,185.41 (1)计提 216,185.41 216,185.41 3.期末余额 664,221.56 664,221.56 三、账面价值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9 1.期末账面价值 737,534.97 737,534.97 2.期初账面价值 393,437.44 393,437.44 13、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 其他 处置 其他 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公司 18,334,711.89 18,334,711.
298、89 合计 18,334,711.89 18,334,711.89 (2)商誉减值准备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
299、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商誉减值损失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且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4、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装修费 1,325,851.13 16,350,789.40 1,41
300、2,754.26 16,263,886.27 租金 2,152,860.00 2,152,860.00 合计 1,325,851.13 18,503,649.40 1,412,754.26 18,416,746.27 其他说明 租金为用作员工宿舍的融湖小区44套房5年租赁费。 本期末较上期末大幅度增加主要系厂房装修费增加所致。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0 1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5,908,97
301、2.95 3,895,902.21 19,467,433.20 2,927,016.89 递延收益应确认的递延资产 9,494,830.20 1,424,224.53 合计 35,403,803.15 5,320,126.74 19,467,433.20 2,927,016.89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75,954,592.99 18,988,648.25 78,997,021.99 19,749,255.50 合计 75,954,592.99 1
302、8,988,648.25 78,997,021.99 19,749,255.50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亏损 6,381,024.68 4,179,077.70 合计 6,381,024.68 4,179,077.70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6 228,318.17 228,318.17 2017 1,665,490.40 1,665,490.40 2018 2,285,269.13 2,285,269.13 2019 2,201,946.98 合计 6,3
303、81,024.68 4,179,077.70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1 16、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7、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31,985,441.02 0.00 合计 31,985,441.02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00 元。 18、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材料款 277,387,939.59 277,406,060.67 合计 277,387,939.59 277,406,060.67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304、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供应商 7,010,294.15 对方歇业,要求暂停支付货款 合计 7,010,294.15 - 19、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 256,921.47 308,966.00 合计 256,921.47 308,966.0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2 20、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9,356,699.18 71,480,835.85 74,910,237.25 15,927,297.78
305、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3,888,622.71 3,888,622.71 合计 19,356,699.18 75,369,458.56 78,798,859.96 15,927,297.78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9,105,198.61 60,979,562.95 64,418,040.29 15,666,721.27 2、职工福利费 7,371,328.86 7,371,328.86 3、社会保险费 650,613.87 650,613.87 其中:医疗保险费 518,122.79 518,12
306、2.79 工伤保险费 108,660.44 108,660.44 生育保险费 23,830.64 23,830.64 4、住房公积金 1,212,859.19 1,212,859.19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51,500.57 1,266,470.98 1,257,395.04 260,576.51 合计 19,356,699.18 71,480,835.85 74,910,237.25 15,927,297.78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3,583,201.04 3,583,201.04 2、失业保险费 30
307、5,421.67 305,421.67 合计 3,888,622.71 3,888,622.71 21、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3,434,039.68 3,048,213.47 营业税 49,010.99 38,948.2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3 企业所得税 10,293,887.95 7,188,043.78 个人所得税 97,038.23 83,431.60 城市维护建设税 272,531.88 225,832.94 房产税 103,413.84 103,413.84 教育费附加 116,799.37 96,785.
308、55 地方教育费附加 77,866.26 64,523.71 土地使用税 37,280.39 37,280.39 合计 14,481,868.59 10,886,473.53 其他说明: 2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设备款 10,338,447.77 4,931,562.14 合计 10,338,447.77 4,931,562.14 23、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6,033,333.33 6,900,000.00 1,138,503.13 11,794,830.20 合
309、计 6,033,333.33 6,900,000.00 1,138,503.13 11,794,830.20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 2,075,000.00 300,000.00 1,775,000.00 与资产相关 S208 超亮侧发光二极管产业化 1,680,000.00 500,000.00 184,950.50 1,995,049.50 与资产相关 科技创新重点实验室 1,983,333.33 200,000.00 1,783,333.33 与
310、资产相关 科技信息化建设 295,000.00 60,000.00 235,000.00 与资产相关 室内半导体照明器件、电光源产品与检测技术研发及应用 1,800,000.00 150,000.00 1,650,000.00 与资产相关 高光效直下式 LED 背光源产业化 4,600,000.00 243,552.63 4,356,447.37 与资产相关 合计 6,033,333.33 6,900,000.00 1,138,503.13 11,794,830.20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4 其他说明: 本期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如下: 1、20
311、10年12月,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发改20102250号文件,本公司收到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的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000.00元,本公司将该项政府补贴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资产折旧年限(10年)分期确认计入当期损益,2014年度确认收益300,000.00元; 2、2013年05月,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发改2013566号文件,本公司收到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下达的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第一批扶持计划(新一代信息
312、技术产业类)资金补助1,800,000.00元,本公司将该项政府补贴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资产折旧年限(10年)分期确认计入当期损益,2014年度确认收益180,000.00元。2014年12月,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深龙科201488号文件,下达2014年度第二批科技计划扶持项目资金补助500,000.00元,公司将该项政府补贴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资产折旧年限分期确认计入当期损益,2014年度确认收益4,950.50元; 3、2013年12月,根据龙华新区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技术改造项目资助类)文件,本公司收到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补助300,000.00元,收到科
313、技创新资金重点实验室项目资金补助2,000,000.00元,本公司将该项政府补贴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资产折旧年限分期确认计入当期损益,2014年度确认收益260,000元; 4、2014年3月,根据工业和信息部工信部财2013472号文件,公司收到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资金补助1,800,000.00元,公司将该项政府补贴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资产折旧年限分期确认计入当期损益,2014年度(10个月)确认收益150,000.00元; 5、2014年6月,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发改2014723号文件,公司收到关于高光效直下式LED背光源产业化项目资金补助4,100,000.00元
314、;2014年12月,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深龙科20158号文件,下达2014年度第三批科技计划扶持项目资金补助500,000.00元,公司将该项目政府补贴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资产折旧年限分期确认计入当期损益,2014年度确认收益243,552.63元。 24、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217,600,000.00 65,280,000.00 65,280,000.00 282,880,000.00 其他说明: 本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4月21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
315、决议公告已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具体方案如下: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217,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其中,红股按面值计算,现金红利按派息金额计算,税率按10%计征);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0元(其中,红股按面值计算,现金红利按派息金额计算,先在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5 股权登记日以税率5%计征),权益登
316、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17,6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82,880,000股。 25、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337,864,836.41 65,280,000.00 272,584,836.41 其他资本公积变动 70,315.99 70,315.99 合计 337,864,836.41 70,315.99 65,280
317、,000.00 272,655,152.4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股本溢价减少系本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4月21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76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6,528.00万股。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系子公司资本公积增加所致。 26、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41,807,834.81 18,255,894.67 0.00 60
318、,063,729.48 合计 41,807,834.81 18,255,894.67 60,063,729.48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按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8,255,894.67元。 27、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318,621,236.12 221,588,070.80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318,621,236.12 221,588,070.80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8,907,091.49 130,935,658.9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8,255,894.67
319、13,502,493.61 应付普通股股利 43,520,000.00 20,400,00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 435,752,432.94 318,621,236.1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6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20、 28、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986,396,151.71 704,661,126.81 751,337,375.30 529,804,681.75 其他业务 4,112,760.99 588,908.94 2,291,229.77 764,365.05 合计 990,508,912.70 705,250,035.75 753,628,605.07 530,569,046.80 29、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税 165,855.74 61,558.25 城市维护建设税 3,156,3
321、39.19 2,362,162.28 教育费附加 1,352,716.80 1,012,355.27 地方教育费附加 901,811.24 674,903.53 合计 5,576,722.97 4,110,979.33 30、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3,719,283.91 4,492,446.39 运输费 1,646,971.30 1,006,554.95 业务招待费 841,316.91 903,172.87 差旅费 1,041,849.56 837,385.26 业务宣传费 1,032,068.02 622,923.72 车辆费用 592,621.0
322、3 441,090.18 折旧费 176,906.87 179,698.14 其他 132,188.55 194,518.9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7 合计 9,183,206.15 8,677,790.42 31、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41,756,784.14 42,020,300.41 研发费用 14,569,112.88 11,302,966.01 折旧费 6,693,901.25 6,154,166.27 水电费 4,125,266.21 2,777,050.80 装修费 3,560,666.57 2,35
323、3,602.91 咨询费 2,378,640.46 1,913,860.16 税费 988,184.42 1,224,582.24 办公费 1,930,698.69 1,038,821.96 进口代理及报关费 788,786.55 624,232.97 劳务费 2,914,626.03 619,258.00 差旅费 663,366.33 558,843.76 广告费 4,716.98 341,509.44 电话网络费 315,849.29 198,244.38 通讯费 179,402.50 156,963.44 董事费 144,000.00 144,000.00 无形资产摊销 216,185.
324、41 126,016.38 业务招待费 234,058.28 111,757.00 专利费 115,651.23 82,990.00 其他 2,088,978.87 775,326.71 合计 83,668,876.09 72,524,492.84 32、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3,502.04 减:利息收入 5,934,503.75 12,092,167.92 汇兑损益 624,786.14 -1,814,965.50 其他 41,615.41 37,228.29 合计 -5,268,102.20 -13,856,403.0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
325、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8 其他说明: 本期减少主要系定期存款减少所致。 33、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5,412,255.51 4,884,251.71 二、存货跌价损失 3,689,808.68 2,907,982.91 合计 9,102,064.19 7,792,234.62 34、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32,317.92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3,464,249.86 其他 5,718,279.57 合计 19,314,847.35 35、营业外收入 单位:
326、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543,195.22 543,195.2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543,195.22 543,195.22 政府补助 3,045,303.13 8,870,639.67 3,045,303.13 其他 152,424.96 30,407.82 152,424.96 合计 3,740,923.31 8,901,047.49 3,740,923.3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金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 300,000.00 300,000
327、.00 与资产相关 S208 超亮侧发光二极管产业化 184,950.50 120,000.00 与资产相关 科技创新重点实验室 200,000.00 16,666.67 与资产相关 科技信息化建设 60,000.00 5,000.00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9 室内半导体照明器件、电光源产品与检测技术研发及应用 150,000.00 与资产相关 高光效直下式 LED 背光源产业化 243,552.63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产业技术进步资金贷款贴息款 1,409,700.00 1,570,883.00 与收益相关 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 497,
328、100.00 138,9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支持骨干企业加快发展财政奖励 240,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改制上市培育项目资助经费 2,800,000.00 与收益相关 龙华新区第一批企业上市资助及工业园区资助项目款 2,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进口贴息补助 919,19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补助项目 60,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技术改造项目 6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3,045,303.13 8,870,639.67 -
329、 其他说明: 本期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如下: 1、2010年12月,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发改20102250号文件,本公司收到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的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000.00元,本公司将该项政府补贴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资产折旧年限(10年)分期确认计入当期损益,2014年度确认收益300,000.00元; 2、2013年05月,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发改2013566号文件,本公司收到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下达的深圳市
330、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第一批扶持计划(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类)资金补助1,800,000.00元,本公司将该项政府补贴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资产折旧年限(10年)分期确认计入当期损益,2014年度确认收益180,000.00元。2014年12月,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深龙科201488号文件,下达2014年度第二批科技计划扶持项目资金补助500,000.00元,公司将该项政府补贴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资产折旧年限分期确认计入当期损益,2014年度确认收益4,950.50元; 3、2013年12月,根据龙华新区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技术改造项目资助类)文件,本公
331、司收到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补助300,000.00元,收到科技创新资金重点实验室项目资金补助2,000,000.00元,本公司将该项政府补贴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资产折旧年限分期确认计入当期损益,2014年度确认收益260,000元; 4、2014年3月,根据工业和信息部工信部财2013472号文件,公司收到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资金补助1,800,000.00元,公司将该项政府补贴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资产折旧年限分期确认计入当期损益,2014年度(10个月)确认收益150,000.00元; 5、2014年6月,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发改2014723号文件,公司收到关于高光效
332、直下式LED背光源产业化项目资金补助4,100,000.00元;2014年12月,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深龙科20158号文件,下达2014年度第三批科技计划扶持项目资金补助500,000.00元,公司将该项目政府补贴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资产折旧年限分期确认计入当期损益,2014年度确认收益243,552.63元。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0 36、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25,392.92 99,798.15 25,392.9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25,392.92
333、99,798.15 25,392.92 对外捐赠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其他 176,016.28 135,689.49 176,016.28 合计 221,409.20 255,487.64 221,409.20 37、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32,146,860.51 23,451,987.86 递延所得税费用 -3,153,717.10 -1,594,864.47 合计 28,993,143.41 21,857,123.39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
334、生额 利润总额 205,830,471.21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30,874,570.68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193,070.18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2,127,096.26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1,017,901.84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235,810.46 其他 -1,729,492.57 所得税费用 28,993,143.41 3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1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收入 8
335、,806,800.00 12,528,973.00 利息收入 15,435,560.35 9,132,323.71 往来及其他 3,781,919.01 41,987.78 合计 28,024,279.36 21,703,284.49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1)2014年3月,根据工业和信息部工信部财2013472号文件,公司收到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资金补助1,800,000.00元。 (2)2014年6月,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发改2014723号文件,公司收到关于高光效直下式LED背光源产业化项目资金补助4,100,000.00元。 (3)2014年7月
336、,收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2013年深圳市产业技术进步资金贷款贴息1,409,700.00元。 (4)2014年12月,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深龙科20158号文件,下达2014年度第三批科技计划扶持项目资金补助500,000.00元。 (5)2014年12月收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497,100.00元。 (6)2014年12月收到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高光效直下式LED背光源产业化项目款500,000.00元。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销售费用中支付的现金 5,287,015.37 4,005,645.89 管理费
337、用中支付的现金 18,113,904.94 12,287,918.59 往来及其他 7,705,003.21 1,557,091.47 合计 31,105,923.52 17,850,655.95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回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款 620,000,000.00 合计 620,000,000.00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款 580,000,000.00 40,000,000.00 合计 580,000,000.00 40,000,000.00 深圳市
338、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2 3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176,837,327.80 130,598,900.61 加:资产减值准备 9,102,064.19 7,792,234.6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29,333,292.49 23,305,255.53 无形资产摊销 216,185.41 126,016.3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412,754.26 58,652.8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339、(收益以“”号填列) -517,802.30 99,798.15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624,786.14 -1,801,463.4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9,314,847.3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393,109.85 -825,412.9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760,607.25 -769,451.51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1,588,333.62 -23,499,678.4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1,399,041.33 -115,549,245.1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
340、加(减少以“”号填列) 33,349,472.12 138,029,204.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902,140.71 157,564,811.53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418,631,010.94 341,408,200.3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341,408,200.30 472,039,604.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222,810.64 -130,631,403.97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
341、等价物 500,000.00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500,000.0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3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418,631,010.94 341,408,200.30 其中:库存现金 80,670.31 46,017.6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418,550,340.63 341,362,182.67 二、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18,631,010.94 341,408,200.30 4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42、 6,4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合计 6,400,000.00 - 4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 - 26,964.66 其中:美元 4,406.71 6.1190 26,964.66 应收账款 - - 14,300,399.77 其中:美元 2,337,048.50 6.1190 14,300,399.77 预付账款 9,690,849.99 其中 :美元 1,583,731.00 6.1190 9,690,849.99 应付账款 49,190,307.39 其中: 美元 8,038,9
343、45.48 6.1190 49,190,307.39 其他应付款 1,365,760.80 其中: 美元 223,200.00 6.1190 1,365,760.80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4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产品生产、销售,物业租赁 100.00% 非
344、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50.91% 投资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其他说明: 本公司虽持有深圳市腾龙发展投资有限公司57%的股权,但公司不控制深圳市腾龙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故不纳入合并范围。 (2)重要的非全
345、资子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49.09% -2,069,763.69 2,954,850.00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子公司无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情况。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11,238,986.01 4,6
346、18,490.58 15,857,476.59 9,838,226.23 9,838,226.23 9,284,481.34 20,639.87 9,305,121.21 -7,616.92 -7,616.9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5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749,347.23 -4,325,175.77 -4,325,175.77 -7,166,717.94 -687,261.87 -687,261.8
347、7 -628,615.99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子公司名称 母公司持股比例 备注 期初 期末 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51.00% 50.91% 说明: 2014年8月,叶泽锋将其持有光学公司5%的股份以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本公司,转让后本公司持有光学公司投资为560.00万元,股权比例为56.00%,本次股权转让已于2014年8月6日完成工商变更; 2014年10月,光学公司股东林瑞雪、谢明皋、杨千力三人增加注册资本100万元,增资后光学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1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光学公司股权比
348、例为50.91%,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已于2014年11月20日完成工商变更。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深圳市腾龙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 深圳市 供应链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 57.00% 权益法核算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目 深圳市腾龙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年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 628,190.20 非流动资产 22,021,653.33 资产合计 22,649,84
349、3.53 流动负债 907,508.82 非流动负债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6 负债合计 907,508.82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1,742,334.71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12,393,130.78 调整事项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其他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12,393,130.78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无 无 营业收入 600,000.00 净利润 232,136.71 其他综合收益 - 综合收益总额 232,136.71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350、 1、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公司董事诸为民重大影响 深圳市新宇腾跃电子有限公司 同受公司董事诸为民重大影响 深圳市康铨机电有限公司 同受公司董事诸为民重大影响 深圳市微高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公司董事诸为民重大影响 深圳万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同受公司董事诸为民重大影响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7 4、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
351、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 LED 22,467,244.92 26,251,676.38 深圳市微高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 LED 2,243.59 深圳市新宇腾跃电子有限公司 销售 LED 221,668.38 64,009.40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 LED 1,723,301.54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对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期与上期发生额均为全年交易金额。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
352、管理人员薪酬 2,911,196.12 2,922,205.12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 8,168,547.61 408,427.38 9,881,871.05 494,093.55 应收账款 深圳市新宇腾跃电子有限公司 168,320.00 8,416.00 68,929.00 3,446.45 其他应收款 深圳市腾龙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758,707.69 37,935.38 0.00 0.00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元 拟
353、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127,296,00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127,296,000.0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8 十一、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06,705.86 0.08% 306,705.86 1,030,467.52 0.32% 1,030,467.5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354、款 407,927,163.21 99.92% 22,007,608.57 5.39% 385,919,554.64 321,563,440.59 99.68% 16,678,277.64 5.19% 304,885,162.95 合计 408,233,869.07 100.00% 22,007,608.57 5.39% 386,226,260.50 322,593,908.11 100.00% 16,678,277.64 5.19% 305,915,630.47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355、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396,779,031.73 19,838,951.59 5.00% 1 至 2 年 8,356,898.99 835,689.90 10.00% 2 至 3 年 1,497,435.19 449,230.56 30.00% 3 至 4 年 820,121.55 410,060.78 50.00% 4 年以上 473,675.75 473,675.75 100.00% 合计 407,927,163.21 22,007,608.57 5.39%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
356、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9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5,329,330.93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04,599,877.63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25.63%,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5,229,993.88元。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
357、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 8,213,220.25 84.26% 8,213,220.25 1,589,081.00 80.27% 1,589,081.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503,992.52 15.43% 80,944.13 5.38% 1,423,048.39 360,484.36 18.21% 23,924.22 6.64% 336,560.14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0,000.00 0.31% 30,000.00 100.00%
358、0.00 30,000.00 1.52% 30,000.00 100.00% 合计 9,747,212.77 100.00% 110,944.13 1.14% 9,636,268.64 1,979,565.36 100.00% 53,924.22 2.72% 1,925,641.14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481,082.52 74,054.13 5.00% 1 至 2 年 10,750.00 1,075.00 10
359、.00% 2 至 3 年 2,100.00 630.00 30.0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0 3 至 4 年 9,750.00 4,875.00 50.00% 4 年以上 310.00 310.00 100.00% 合计 1,503,992.52 80,944.13 5.38%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57,019.91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60、。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8,971,927.94 1,589,081.00 备用金 288,836.56 121,368.00 员工社保 236,861.72 157,268.86 住房公积金 106,943.55 81,847.50 保证金 107,643.00 其他 35,000.00 30,000.00 合计 9,747,212.77 1,979,565.36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深
361、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往来款 7,813,220.25 1 年以内 80.16% 深圳市腾龙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往来款 758,707.69 1 年以内 7.78% 37,935.38 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公司 往来款 400,000.00 1 年以内 4.10%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保证金 107,643.00 1 年以内 1.10% 5,382.15 钟华东 备用金 59,385.20 1 年以内 0.61% 2,969.26 合计 - 9,138,956.14 - 93.75% 46,286.7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1 3、长期股权投资
362、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39,780,000.00 139,780,000.00 139,280,000.00 139,280,000.00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12,393,130.78 12,393,130.78 合计 152,173,130.78 152,173,130.78 139,280,000.00 139,280,000.00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公司 134,180,000.00 134,180,000.0
363、0 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5,100,000.00 500,000.00 5,600,000.00 合计 139,280,000.00 500,000.00 0.00 139,780,000.00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深圳市腾龙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1,510,198.00 9,249,385.14 132,317.92 12,393,130.78 小计 21,510,198.00 9,249,385.14 132,317.92
364、12,393,130.78 合计 21,510,198.00 9,249,385.14 132,317.92 12,393,130.78 (3)其他说明 2014年8月,叶泽锋将其持有光学公司5%的股份以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本公司,转让后本公司持有光学公司投资为560.00万元,占比56.00%。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2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984,400,253.65 704,524,385.67 751,031,749.99 530,318,860.75 其他业务 4,11
365、2,760.99 588,908.94 2,226,429.77 299,019.86 合计 988,513,014.64 705,113,294.61 753,258,179.76 530,617,880.61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32,317.92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3,464,249.86 其他 5,718,279.57 合计 19,314,847.35 十二、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17,802.3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366、(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045,303.1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3,591.3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3,464,249.86 系投资收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2,553,383.13 合计 14,430,380.8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
367、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26% 0.63 0.6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78% 0.58 0.58 3、会计政策变更相关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4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八项会计准则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并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述,重述后的 2013 年 1 月 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
368、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72,039,604.27 341,408,200.30 425,031,010.94 应收票据 94,008,712.44 113,697,600.90 92,506,631.68 应收账款 219,231,164.33 306,203,809.50 387,718,501.64 预付款项 16,271,063.98 42,793,120.42 36,119,090.17 应收利息 8,710,415.43 11,318,239.04 1,620,450.00 其他应收款 512,912.49 341,41
369、5.59 1,439,792.18 存货 45,092,540.01 68,019,729.90 78,578,779.28 其他流动资产 40,000,000.00 7,430,889.30 流动资产合计 855,866,412.95 923,782,115.65 1,030,445,145.1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2,393,130.78 投资性房地产 132,987,529.33 固定资产 141,541,777.18 179,378,837.04 349,820,163.65 无形资产 356,365.93 393,437.44 737,534.97 商誉 18,334,7
370、11.89 18,334,711.89 长期待摊费用 1,325,851.13 18,416,746.27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01,603.93 2,927,016.89 5,320,126.7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3,999,747.04 335,347,383.72 405,022,414.30 资产总计 999,866,159.99 1,259,129,499.37 1,435,467,559.4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272,722.84 应付票据 31,985,441.02 应付账款 162,695,107.80 277,406,060.67 277,387,939.59
371、 预收款项 211,181.43 308,966.00 256,921.47 应付职工薪酬 13,532,355.75 19,356,699.18 15,927,297.7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4 应交税费 5,690,334.69 10,886,473.53 14,481,868.59 其他应付款 3,719,134.08 4,931,562.14 10,338,447.77 其他流动负债 12,074.99 流动负债合计 192,132,911.58 312,889,761.52 350,377,916.22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2,375,00
372、0.00 6,033,333.33 11,794,830.2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749,255.50 18,988,648.25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75,000.00 25,782,588.83 30,783,478.45 负债合计 194,507,911.58 338,672,350.35 381,161,394.6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36,000,000.00 217,600,000.00 282,880,000.00 资本公积 419,464,836.41 337,864,836.41 272,655,152.40 盈余公积 28,305,341.20 41,807,83
373、4.81 60,063,729.48 未分配利润 221,588,070.80 318,621,236.12 435,752,432.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05,358,248.41 915,893,907.34 1,051,351,314.82 少数股东权益 4,563,241.68 2,954,85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805,358,248.41 920,457,149.02 1,054,306,164.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99,866,159.99 1,259,129,499.37 1,435,467,559.4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5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14年年度报告原件。 二、载有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邢其彬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