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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11_2015_中浩A3_2015年年度报告_2016-04-27.pdf

1、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 深圳中浩(集团)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二一五年四二一五年四月月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 公司代码:400011、420011 公司简称:中浩A、中浩B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2015 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利安达会计师事务

2、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公司董事长王吉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建莲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 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15 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年度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

3、况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 否 九、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董事会报告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十、其他 无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 目目 录录 第一节 释义.5 第二节 公司简介.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7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 第五节 重要事项.13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8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22 第八节 公司治理.26 第九节 财务报告.31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92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2015 年年度报告 5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深中浩 指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报告/本报告 指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海南慧轩、慧轩投资、控股股东 指 海南慧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中院 指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法 指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管理人 指 北京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重整计划 指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重组框架协议 指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之重组框架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份转让系统

5、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吉林黄金 指 吉林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克拉时代 指 上海克拉时代钻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宝易金 指 北京宝易金珠宝饰品有限公司 苏州丰泽 指 苏州丰泽塑业有限公司 迅宝投资 指 深圳迅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迅宝股份 指 迅宝股份有限公司 迅宝环保 指 深圳迅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元维四号 指 深圳市元维四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简介公司简介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深中浩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Shenzhen Zhonghao(

6、Group)Company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无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缪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范慧敏 无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 12 楼 无 电话 0755-82074235-617 无 传真 0755-82074121 无 电子信箱 无 三、基本情况简介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中浩大厦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00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 12 楼。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00 公司网址 无 电子信箱 无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

7、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交易系统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 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两网及退市系统 中浩 A 400011 B 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两网及退市系统 中浩 B 420011 六、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中路新闻大厦 27 层 签字会计师名称 周阿春、罗东风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 七、股本情况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增减比例 普通股总

8、股本 157,213,420 157,213,420 未变动 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15 年 2014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3 年 营业收入(元)123,616,254.26 0 不适用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752,951,217.19 -46,773,509.48 不适用-55,029,243.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462,697.02-46,773,509.48 不适用-55,029,243.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1

9、,766,946.01 0 不适用 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15 0 不适用 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15 0 不适用 0 总资产(元)2,401,843,669.90 23,571.49 大幅增长 16,195.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752,951,217.19-46,773,509.48 不适用-55,029,243.77 净资产收益率(%)80.85%不适用 二、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指标 2015 年 2014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3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15 0 不适用 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15 0 不适用 0 扣

10、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5 0 不适用 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适用 0 不适用 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适用 0 不适用 0 三、2015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 月份)第二季度(4-6 月份)第三季度(7-9 月份)第四季度(10-12 月份)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 营业收入 0 0 0 123,616,254.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 0 0 1,752,951,217.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0 0 0 5,462,

11、697.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 0 0 51,766,946.01 四、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债务重组利得 1,747,478,578.45 其他 10,490.87 五、重大变动说明:于2015年9月21日,深圳中院作出(2015)深中法破字第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于2015年11月26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议案。根据法院裁定及公司审议通过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议案的议案,公司将接受重组方捐赠的评估价值为216,232.147万元的资产及股权,成为7家公司的股东。报告期内已完成吉林黄金

12、、上海克拉时代、北京宝易金、苏州丰泽、迅宝股份、迅宝环保6家公司的股权过户手续,迅宝投资股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包括上述七家公司。第四节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分析(一)商业模式 公司重组前基本处于停业状态,无主营业务。为恢复深中浩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必须引入有实力的重组方,注入优质资产,以实现良性持续发展。公司主要依托全资子公司相关业务,形成黄金、钻石投资、批发、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 零售和一次性环保食品包装容器的生产、加工、材料、销售的双主业经营模式。2015 年 1 月 28 日,依据债权人申请深圳中院受

13、理本公司破产清算案;2015 年 8 月 3 日,深圳中院裁定对深中浩进行重整,公司进入重整程序;2015年 9 月 21 日,深圳中院裁定批准执行公司重整计划,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31 日,重整计划仍在执行阶段。(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616,254.26元,营业成本112,246,978.95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51,766,946.01元,净利润1,752,951,217.19元。本年度公司全部营业收入来源于7家控股子公司。2015年9月21日,深圳中院作出(2015)深中法破字第7-3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执行公司重整计划。公司

14、根据重整计划规定事项,先后接受了吉林黄金、上海克拉时代、北京宝易金、苏州丰泽、迅宝投资、迅宝股份、迅宝环保7家公司股权,公司已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了盈利。1 1、利润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营业收入 123,616,254.26 0 不适用 营业成本 112,246,978.95 0 不适用 销售费用 1,076,361.00 0 不适用 管理费用 1,719,583.93 1,756,228.37-2.09%财务费用 578,479.76 45,017,281.11-98.71%营业税金及附加 595,449.97 0

15、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 55,811.63 0 不适用 营业外收入 1,747,489,069.26 0 不适用 所得税费用 1,965,892.00 0 不适用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3,091,288.85 0 不适用(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行业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珠宝行业 107,447,287.22 99,092,053.65-食品包装行业 16,168,967.04 13,154,925.30-合 计 123,616,254.2

16、6 112,246,978.95-(2)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同比增减()销售费用 1,076,361.00 0 不适用 管理费用 1,719,583.93 1,756,228.37-2.09%财务费用 578,479.76 45,017,281.11-98.71%所得税费用 1,965,892.00 0 不适用 (3)现金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5,830,891.53 0 不适用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4,063,945.52 0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766,946

17、.01 0 不适用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 0 不适用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31,314.72 0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31,314.72 0 不适用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 0 不适用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0 0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 0 不适用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3,091,288.85 0 不适用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 2、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

18、例(%)货币资金 64,048,288.85 3%0 0 不适用 应收账款 122,452,392.51 5%0 0 不适用 在建工程 491,893,462.63 20%0 0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32,679,858.99 1%23,140.24 98%大幅度增长 固定资产 427,651,550.38 18%431.25 2%大幅度增长 存货 394,975,621.23 16%0 0 不适用 其他流动资产 58,499,857.90 2%0 0 不适用 无形资产 36,245,237.85 1.5%0 0 不适用 短期借款 0 0 349,322,168.39 巨大 不适用 应付账款

19、122,452,392.51 5%0 0 不适用 应付职工薪酬 900,130.60 0.04%19,862.00 84.3%大幅度增长 应付利息 0 0 627,034,552.42 巨大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60,432,260.27 2.5%252,094,884.35 巨大-76.03%预计负债 0 0 666,957,623.49 巨大 不适用 3 3、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主要 经营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享有的 表决权 取得方式 1 迅宝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 深圳市 环保新材料及环保食品包装容器研发、生产、销售 99%100%

20、接受捐赠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 2 深圳迅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 深圳市 环保食品容器生产、购销 99.14%100%接受捐赠 3 深圳市迅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 深圳市 废旧塑料回收、加工 100%100%接受捐赠 4 吉林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市 吉林市 黄金相关产业管理及金属制品经销 100%100%接受捐赠 5 北京宝易金珠宝饰品有限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销售首饰、金银制品及金属矿石 100%100%接受捐赠 6 上海克拉时代钻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 深圳市 珠宝饰品销售 100%100%接受捐赠 7 苏州丰泽塑业有限公司 苏州市 苏州市

21、 塑料包装盒生产、加工、销售 100%100%接受捐赠 注:根据深圳中院依法作出(2015)深中法破字第 7-3 号 民事裁定书 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实现对上述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纳入合并报表编制范围。二、未来展望 公司未来将围绕黄金钻石珠宝首饰业务和一次性环保食品包装容器业务开展。公司的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资产质量也将得到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更加完善、合理。公司黄金钻石珠宝业务未来将与有实力的投资机构成立珠宝产业并购基金,不断实施珠宝行业上下游优秀企业并购整合。并购基金将一直坚持持续创新,不断发展,努力打造“互联网+”的全方位黄金钻石珠宝消费服务

22、平台公司,公司将通过并购基金以投资参股等方式,积极地朝着基于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的黄金珠宝销售服务的创新模式(包括但不限于B2B、B2C、C2B等)、黄金珠宝产业链优质服务资源和国际化等方向布局,打造黄金珠宝产业消费服务生态圈。并购基金作为公司在珠宝消费服务创新模式领域进行布局和整合的平台,通过将公司对于珠宝行业的深入理解与专业投资团队有效结合,有利于深入挖掘珠宝消费服务生态产业链中、下游潜在的投资机会,协助公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 司更好的实现对“珠宝消费体验和时尚佩戴服务”的繁荣生态圈的战略布局,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带来新的活力和更强劲的成长动力。对于一次性环保

23、食品包装容器业务,环保是未来市场的主流,据不完全统计,全球塑料市场约为2亿吨,并每年以5%的速度增长,生物塑料等环保材料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开发应用。整个东南亚地区的塑料产品生产量都在增长,中国和印度也是重要的生产国,每年要生产几百万吨的塑料制品。公司在新材料方面后续会继续加大投入资金,开发一系列环保材料来引领包装市场。一次性环保食品包装容器将成为一次性环保食品包装容器产业的全方位服务者,打造一次性环保食品包装容器产业的多元化高端品牌。2016年迅宝系制定产销及管理总目标,实现全年翻翻;力争下降生产成本,把6S作为企业管理基础(包含安全、卫生);组建上海、北京销售分公司,逐步构建销售网络;在山

24、东临沂组建仓储分销中心,辐射华北,东北市场;引进1-2家合作企业,尝试摸索环保包装产业园模式;参股或兼并一到二家环保新材料企业,新推PET环保材料,增加产品系列;生产绩效改革,在不增加生产成本的情况下,一线员工收入提升30%。2016年迅宝系将完成设备改造、设施/流程改造、工艺改善等生产规划。在企业文化方面,努力实现执行协同、学习创新、专注专业的价值观。三、风险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重整计划中规定事项尚在执行当中,是否能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2016年度,公司将继续推进执行重整计划中的规定事项,争取早日完成。第五节第五节 重要事项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深圳中浩(集团)

25、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4(一)(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三)(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董事会对会

26、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14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自动展期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周阿春、罗东风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5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为公司会计报表审计机构

27、的议案。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为公司会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5 年 1 月 28 日,深圳中院(2015)深中法破字第 7 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惠州市东方联合实业有限公司对公司破产清算申请;2015 年 3 月 6 日,深中浩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重大事项进行紧急停牌并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 公告披露;2015 年 3 月 25 日,深圳中院(2015)深中法破字第 7 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依法指

28、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中浩管理人。2015 年 5 月 29 日,深圳中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均参加会议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确认;2015 年 8 月 3 日,根据公司大股东海南慧轩的申请,深圳中院(2015)深中法破字第 7-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深中浩进行重整,公司进入重整程序;2015年8月27日,深圳中院(2015)深中法破字第7-2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对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表 中记载的 26 家债权人债权确认;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6 2015 年 8 月 31 日,深圳中院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

29、。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经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了 重整计划草案;2015 年 9 月 21 日,深圳中院(2015)深中法破字第 7-3 号 民事裁定书中裁定批准执行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2015 年 11 月 26 日,深中浩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重组方签署的议案、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议案等六项议案;2015 年 12 月,根据重整计划安排,公司先后接受重组方股东向公司捐赠的吉林黄金、上海克拉时代、北京宝易金、苏州丰泽、迅宝投资、迅宝股份有限公司、迅宝环保 7 家公司股权。深中浩重整计划因在执行期内相关规定事项尚

30、未执行完毕,目前正在执行中。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7(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三)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1、2015 年

31、11 月 6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慧轩与重组方签署 重组框架协议的议案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 公告。2、2015 年 11 月 6 日,公司与重组方签署资产赠与合同的议案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 公告。十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社会责任情况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8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效

32、统一。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修订并完善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保障了公司股东和投资者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第六节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项目 期初数 报告期增减变动 期末数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国有法人股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3、内部职员股 4、优先股或其他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76,521,691 76,521,691 32,589,129 109,110,820 未变动 未变动 未变动 未变动 7

33、6,521,691 76,521,691 32,589,129 109,110,820 二、已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已流通股份合计 26,262,600 21,840,000 48,102,600 未变动 未变动 未变动 26,262,600 21,840,000 48,102,600 股份总数 157,213,420 未变动 157,213,420 二、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一)报告期末近三年历次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9(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34、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没有发生变动,而公司资产和负债发生了变动。公司接受重组方捐赠的评估价值为216,232.147万元的资产及股权,成为7家公司的股东并已完成吉林黄金、上海克拉时代、北京宝易金、苏州丰泽塑业、迅宝股份、迅宝环保6家公司的股权过户手续,迅宝投资股权过户登记正在办理中。(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一)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名)11,759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股数(股)种类(A、B、H 或其他)曾庆华 1390970 B 类

35、 王世学 852646 B 类 蔡祖建 591798 B 类 陈旭明 549336 A 类 李树芬 476990 B 类 杨文兵 422004 B 类 邓伟中 400000 A 类 何壬薷 380050 A 类 邱伟麒 364940 B 类 蔡祖建 362002 A 类 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东之间以及与前十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的说明 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东之间以及与前十名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0 (三)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说明表 投资者名称 年初数 本期 增加(万股)本期 减少(万股)期

36、末余额 持股数量(万股)比例%持股数量(万股)比例%海南慧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948.86 18.76 12.00 2,936.86 18.68 中国食品工业(集团)公司 1,646.10 10.47 0 1,646.10 10.47 济南康义丰商贸有限公司 1,150.00 7.31 0 1,150.00 7.31 三联集团有限公司 1,015.83 6.46 0 1,015.83 6.46 中国银行广州信托咨询公司 637 4.05 0 637.00 4.0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431.2 2.74 0 431.20 2.74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73 2.37 0 373.0

37、0 2.37 天津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总公司 346 2.20 0 346.00 2.2 北京国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70 1.72 0 270.00 1.72 陕西金达实业有限公司 246.62 1.57 0 246.62 1.57 合计 9,064.61 56.08 12.00 9,052.61 57.57 1、上述股东名称及持股数发生变化是根据主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名册编制。2、根据深圳中院(2015)深中法破字第 7-3 号民事裁定书批准的重整计划规定:(1)、深中浩全体非流通股股东让渡所持非流通股股份的 40%,共计让渡非流通股份

38、 4,364.43 万股。非流通股股东让渡的上述股份全部注入偿债基金。(2)、潜在重组方捐赠资产计入资本公积,深中浩以资本公积转增不低于2 亿股。转增股份全部分派给潜在重组方,不分派给公司原股东和基金。上述(1)、(2)项让渡股份及转赠股份划转手续尚在办理之中。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一)基本情况 名称 海南慧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郭孝坤 成立日期 2000 年 6 月 23 日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1 注册资本(万元)900 主要经营业务 高科技、工业、农业、旅游业、交通运输、能源项目投资和开发;软件、硬件开发;网络工程;电子

39、产品等。(二)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说明情况:2015 年 5 月 6 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郭孝坤。(三)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的股权变化及股权质押情况 投资者名称 年初数 本期增减额(万股)期末余额 本期质押额(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比例%持股数量(万股)比例%海南慧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948.86 18.76-12 2936.86 18.68 1220 1、2015 年 10 月 22 日,海南慧轩与深圳市中元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融金鼎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晓晨、贵州图腾印象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大企飞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吉金黄金有限公司、天津北易投资有限

40、公司及徐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海南慧轩将其持有的公司 120,000股境内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深圳市中元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融金鼎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晓晨、贵州图腾印象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大企飞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吉金黄金有限公司、天津北易投资有限公司及徐博。本次股份转让后,海南慧轩持有本公司 18.68%股份,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改变。上述股份于2015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已经办理股份转让登记手续。海南永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56 海南慧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8.68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中

41、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2 2、2015 年 12 月 1 日,海南慧轩与元维四号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海南慧轩将其持有公司 12,200,000 股境内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6%)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元维四号。本次协议转让后,海南慧轩持有本公司 10.92%股份,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改变。上述股份转让暂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份登记,待解除股份质押后及时办理股份转让登记手续上述股份权益仍由海南慧轩持有。3、2015 年 12 月 8 日,依据海南慧轩与元维四号之间签订的股权质押协议的约定,海南慧轩将所持本公司 12,200,

42、000 股非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7.76%)予以质押。上述质押海南慧轩已经与元维四号共同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四)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五)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时间 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减持股份数量(股)期 末 持 股数(股)陈晓晨 董事 男 2015.11-2017.5 10,000 10,000 其余

4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股。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3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王吉舟先生: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曾供职国家体改委,2000 年创立颐和资本,现任颐和资本有限公司董事长、深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骧先生:荷兰籍华人,毕业于北京大学,阿姆斯特丹大学经济系。曾在荷兰 RHM 公司、雷曼公司工作。曾担任琼海德(代码:000567)总经理、深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深圳市元维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郭孝坤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44、专业,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2007 年进入投资基金领域,现任中融金鼎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范俊宇先生:本科学历,历任北京盛世壹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北京标准方向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蝶恋花动漫(天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蝶恋花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龚涵仙先生:北京大学 EMBA 硕士学位,新加坡资本奇迹课程硕士学位。历任福建商会副会长、黄金珠宝行业协会副会长,吉林市政协委员,现任吉林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陈晓晨先生:伦敦大学国王学院经济管理专业,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硕士。NGCC 创始合伙人,NGCCouncil 副理事长,NGCCapital 副

45、董事长,天津桦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颐和资本董事。刘健先生:大学专科。历任海军 38002 部队参谋、深圳市浩士达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新奥林饮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亿源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元维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潘酩先生:本科学历。1999 年 1 月至今,深圳建行分行部门风险经理;1991 年 6 月至 1999 年 1 月,深圳建行支行信贷员。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4 杨兆宇先生:毕业于南京邮电大学,现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读金融学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信贷管理部业务经理。(二)监事会成员 李少

46、辉先生:毕业于浙江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历任第一拖拉机公司会计、洛阳敬业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洛阳浙商产业园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松铮先生:毕业于对外经济与贸易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广州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黎红光先生:学历大学,高级经营师。曾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崇阳县人民武装部干事及服务公司副经理,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主管,现任深圳市元维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融部副总经理。王战勤先生:先后通过国家企业会计师(中级)、CPA 考试,具有扎实的帐务处理、理财及投资分析、内部控制及管理、投资银行的理论知识和娴熟的实务操作水平。具有全盘业务处

47、理和良好的职业判断能力,擅长财务分析,了解财务税务制度,可独立完成各项管理工作。擅长财务预算管理。熟练使用国税、地税、财政、统计的报表软件及防伪税控软件。熟练使用计算机解决财务的实际问题。历任清华紫光集团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国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席宝成先生:毕业于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国际贸易专业,在金融行业从业多年,熟悉各类金融业务,曾在在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分行工作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工作。现任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业务二部总经理。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公司发放报酬。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深圳中浩(

48、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5 适用 不适用(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变动情况 1、于 2015 年 05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改选董事的议案。原各股东单位选派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马骧先生、胡林先生、刘健先生、缪凯先生、董建辉先生均已辞职,根据股东单位推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改选的董事候选人为郭孝坤先生、马路通先生、邢巨军先生、吕耀辉先生、缪辉先生。2、于 2015 年 06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一致选举郭孝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聘任郭孝坤先生为公司总裁

49、。3、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七项议案:其中议案六为公司关于改选董事的议案;因公司重组原因,根据各股东单位的推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改选的董事候选人为:马骧先生、王吉舟先生、郭孝坤先生、范俊宇先生、龚涵仙先生、陈晓晨先生、刘健先生、潘酩先生、杨兆宇先生。改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人数 9 名。4、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十二楼元维财富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一致选举王吉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马骧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同时聘任马骧先生为公司

50、总裁。(二)公司监事变动情况 1、于 2015 年 05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改选监事的议案,原股东单位选派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刘卫民先生已辞职,根据股东单位推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改选的监事候选人为刘志强先生。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6 2、于 2015 年 06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一致选举刘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3、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五项决议:其中议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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