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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docx

1、 潮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一、养老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条件:1、城乡居民参保: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单位参保:(1)各类城镇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全部职工;(2)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自由职业者、城镇灵活就业人员;(3)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离休、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4)法律、法规规定或经省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和人员。所需资料:1、单位参保(首次参保):(1)营业执照副本及

2、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3)法人代表证及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5)职工身份证复印件。(6)填报参保单位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7)人员基数增减变化表一式两份(缴费基数需职工本人签字确认)。2、城乡居民参保:(1)申请参保人身份证;(2)填写个体人员参保申请表。注: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保流程;1、单位参保:由单位代办,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相关参保手续;2、城乡居民参保:有需要的参保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或者村(居)委会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领取指南领取条件:1、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

3、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2、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逐年缴费至60周岁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可以一次性缴纳若干年的养老保险费,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3、不满45周岁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年满60周岁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所需资料:领取材料: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根据不同领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1)重度残疾人需提供残疾级别为壹级或贰级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低保(五保)对象需提供民政部门确认的有效证件;(3)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4)社会申办退休人员还须提供

4、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劳动手册原件。(5)申请因病提前退休的须提供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证明原件。(6)申请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的须提供本人提前退休的申请书。其中单位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加具意见。(7)申请政策性提前退休的须提供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提前退休申报补充表或加盖有关印章。(8)如涉刑律者,须附法院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9)如到龄未及时申报领取待遇手续的,需补发养老金半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要填写基本养老金补发申请书(格式见附件),说明延迟申报原因和申明有关情况。有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申请书须由单位盖章核实情况。领取流程;1、单位或

5、个人应在申领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一至二个月(属于续缴人员应在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向我局申报领取基本养老金2、符合受理条件的,我局向申报人出具受理回执3、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通过受托银行划入指定的账户。转移指南转移条件: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二、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条件:1、城镇居民参保: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

6、范围的城镇居民;2、城镇职工参保: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需资料:1、城镇居民参保:(1)申请参保人身份证;(2)填写个体人员参保申请表。注: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城镇职工参保:(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3)法人代表证及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5)职工身份证复印件。(6)填报参保单位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7)人员基数增减变化表一式两份(缴费基数需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参保流程;1、参保职工参保:由单位代办;2、单位首次参保:由单位代办;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

7、地的社保局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3、城乡居民参保:有需要的参保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医保中心或者村(居)委会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报销指南报销条件: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所需资料:申报需提交材料: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1、收据原件;2、住院费用结算单;3、出院诊断证明;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6、社会保障卡、

8、市医疗保险手册;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报销流程;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三、工伤保险工伤认定认定标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

9、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办理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

10、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需资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认定流程;1、电话申报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2、书面申请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3

11、、审核材料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4、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参保指南参保对象:1、企业、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职工;2、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3、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

12、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4、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人员。注:前款所列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前款所列人员,以下统称职工。所需资料:职工申请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数码相片回执(申领人可直接使用身份证照或重新拍摄,并领取回执)3、职工按要求填写的潮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单位经办人申请材料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社会保险登记证3、潮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4、潮州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信息采集表(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

13、复印件的)5、潮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名册(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6、潮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汇总表(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参保流程;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潮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潮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费用20元(用于办理社保卡)。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缴费)。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

14、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四、失业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条件: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所需资料:非农业户籍失业人员: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2、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本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之一)及复印件;3、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审核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正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15、人或经营者除外);非农业户籍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1、个体工商户歇(停)业登记通知书(工商)或注销税务(地税)登记通知书及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3、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本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之一)及复印件。参保流程;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潮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潮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费用20元(用于办理社保卡)。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

16、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缴费)。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领取指南领取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

17、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半寸相片一张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流程;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

18、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五、生育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条件: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所需资料:单位经办:1、社会保险登记表;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注:生育保险是由企事业单位经办

19、的,个人不能办理参保流程;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4、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报销指南报销条件: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

20、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

21、补贴。4、职工产假津贴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所需资料: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报销流程;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3、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4、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22、;5、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6、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7、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8、已领取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9、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须提供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账号的借记卡或由发卡银行的卡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10、在非选定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分娩或流产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的急诊、抢救证明;11、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代办另需材料: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六、

23、公积金缴存手续温馨提示:不能以个人名义缴存公积金,只能通过单位与个人共同缴存。提取指南提取条件:房屋类:1、购买自住住房(含经济适用房、二手房等)的。2、新建、改建自住住房的。3、大修自住住房的。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非房屋类:1、离休、退休的。符合法定离、退休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职人员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和身份证,失业(下岗)人员可凭居民身份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和劳动部门或医院(县级以上)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以及身份证。3、户口迁出本市的。申请

24、提取时,提供户口迁移证明。4、出境定居的。申请提取时,提供经签证的护照或定居签证。5、死亡或宣告死亡的。由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供死亡证明和与死者关系(赠与合同)证明。6、非本市户口的外来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申请提取时,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和本人身份证。所需资料:房屋类:(一)购买自住住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符合提取条件的:1、首次提取的 购买一手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二手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交易转移登记的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地产权

25、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同一购房行为,非首次提取的 购买一手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 购买二手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交易转移登记的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1、建设管理部门批准建造、翻建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工程预结算依据及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6、。(三)大修自住住房的:1、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提交由具有房屋质量鉴定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严重损坏的房屋质量鉴定证明书、工程预决算依据和支付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1、首次提取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非首次提取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原件;2、本息还款存折(须打印到申请日止的还贷明细)或银行有效的本息还贷记录原件及复印件(汕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部份可不用提交);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

27、原件及复印件。五、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总收入的 10%的:1、房屋租赁合同;2、租金缴交和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非房屋类:(一)离休、退休的:1、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出申请):1、已注销户口的户口簿,如果未办理户口注销的,须提交死亡证明书或者火化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继承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终止劳动关系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劳动鉴定

28、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材料或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出境定居的: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劳动管理部门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经批准出境定居的通知书及护照或所在国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五)非本市户口的外来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2、本人身份证。(六)户口迁出本市的: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迁移证明。温馨提示: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提交的买卖契约或有关证明、鉴定书等应自作出之日起1年内办理申请手续,超过1年的,不能作为申请的依据。提取流程;步骤一

29、:提出申请: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比照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步骤二:手续办理:由职工凭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到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温馨提示:职工较多的单位,可由专职人员统一办理提取审批手续,但必须由职工本人提取。贷款指南贷款条件:1、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 个月以上(含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2、已按规定比例缴纳首期付款;3、提供委托人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纪录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所需资料:基本材料:1、贷款申请审批表;2、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3、借

30、款人以及家庭成员的工资收入证明;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材料:一手房:(1)购买商品房、经适房、限价房的,提供经具有房产交易鉴证资格的机构鉴证的购房合同书,(2)首期付款有效发票;(3)借款人承诺书、担保合同书(开发商阶段性担保合同或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二手房按揭担保合同);(4)公积金中心认为必要的其它书面材料。二手房:(1)符合规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2)首期付款有效收据(3)借款人承诺书、担保合同书(开发商阶段性担保合同或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二手房按揭担保合同);(4)房地产评价报告书;(5)公积金中心认为必要的其它书面材料。办理流程:步骤一:贷款申请:借款人应当持相关资料,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步骤二:等待通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不准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步骤三:签订合同,办理贷款:准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出具审核意见书,由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同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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