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开店协议书甲方:XXX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XXX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甲、乙双方经过慎重的考虑和充分协商,决定合伙经营彭山区保和堂平价大药房,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达成合伙协议如下:第一条 合伙经营项目 甲、乙双方暂共同租赁座落于 XXXXXXXX 的商铺,用以经营由乙方任法人代表的店名为“ XXXXXX”的药店。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10年,自 20XX年 5月 1日起,至 20XX年 5月 1日止。合伙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终止或继续合伙。 第三条 股份、出资、债权债务、利润的分配1、甲、乙双方各占店铺股份为:甲方占X%,乙方占X%。
2、店铺的投资、债权、债务和利润均按9:1的原则承担或分配。2、前期店铺的租赁、装修、进货等各项投资(截止于20XX 年7 月 1 日),共计人民币 XX万元,甲、乙双方各出资X:X。后期如要扩大经营规模、改善店铺形象或经营方式、增加经营范围、增强行业影响等等需要继续投入资金,须经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进行,双方仍按9:1投入资金。3、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伙期间,店铺资金以及店铺物品、债权债务、来往账目均为共有,任一方不得随意支取、分割,经营账目由双方共同保护和管理。4、店铺实现盈利后,原则上按月结算盈利,双方按比例收取经营利润。此外,店铺账户余额及现金达到肆万时(即账
3、户余额+现金肆万时),甲、乙任何一方可提出分配利润,但须保留继续经营的必要资金。 第四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在本协议签订后,允许新成员入伙,但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承认本协议;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签订新的协议书并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方可退伙,且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合伙人;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 合伙人的权利 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经营。包括: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经营性合同、协议; 2、对合伙事项进行日常管理,共同决定合伙事项;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4、收取和支付经营中的债务;5、分配盈利。 第六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私自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并赢取利益。禁止任一合伙人另在彭山区青龙镇范围内再开药店(包括与他人合伙经营相同店铺)。违反本条者,另一方可要求对方退伙,且获得店铺总资产10%以上的赔偿。 第七条 合伙的终止
5、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期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推举双方认可的中间人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八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同意向法院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份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年 月 日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