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输合同(普通2)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 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元)二,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三,运输办法及运杂费负担:_ 四,托运时间及地点:_五,到货时间及地点: _六,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_七,付款办法:_八,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
2、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承运方责任: 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 元 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
3、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 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货物的合理损耗; 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承运方:_ 代表人:_代表人:_ 地址:_地址:_ 电话:_电话:_ 开户银行:_开户银行:_ 帐号:_地址:_ 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