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设计合作协议书甲方:昆明纳仁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乙方:云南铭辉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挖掘潜力,开拓市场,共同发展,以求得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昆明纳仁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云南铭辉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为联合建筑设计合作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 合作时间及期限2007年12月1日2009年11月30日共2年二、 合作价款及付款方式2.1 双方合作完成建筑设计项目,乙方按1.7元/付给甲方协作费(以最终实际面积进行结算)。2.2 合作项目乙方按建设方付款金额的比例支付给甲方,甲方按照乙方支付及结算的金额开据正式发票给乙方。2.3 合作项目的其它费用支出(包括甲方为
2、项目所支出的费用)由乙方支付。2.4 配合乙方开设银行帐户壹个,供合作项目使用,合作期满,归还甲方。三、甲方的责任:3.1 负责对图纸的审核、会签。3.2 负责与乙方设计人员技术交流。3.3 负责与审图公司进行协调工作。3.4 甲方在收到校交图三日内审定完成并通知乙方送审图公司。3.5 配合乙方技术人员对建设方提出的合理技术变更进行签证。四、乙方的责任:4.1 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4.2 负责与甲方进行技术交流。4.3 负责甲方审核后对图纸的修改、补充达到甲方的技术要求。4.4 负责将设计成果送审图公司审图。4.5 负责与建设方进行技术交流和现场的协调工作。五、合同条款:5.1 对该协议工作认真负责,共同完成该协议。5.2 在执行工作中为对方的商业机密进行保护,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5.3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5.4 本合同协议时限期满后,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可在此协议基础上于期满前三个月继续签定延长期限协议,若未续签协议时期满结算帐务后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昆明纳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乙方:云南铭辉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