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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合作协议 (2).docx

1、合作协议书 金牌教育(甲方): 介休名师助学中心(乙方):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方式: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义务保证对辅导学生的教学质量 甲方根据家长和学生需求有权利决定辅导方式,乙方不得干涉。 甲方有权利定期对辅导学生和家长进行沟通回访,如发现反馈情况不符合事实,有权利取消合作关系。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义务及时联系和反馈甲方提供的信息。原则上当天反馈联系情况,无论成否。乙方有权利对甲方的服务进行监督。 乙方有权利对甲方的服务进行评定,并决定是否继续合作。如果对金牌教育的服务不满意,可以随时取消合作关系。 二、合作细则 1、

2、乙方与甲方共同编写广告短信,家长答问,课程设计,招生策划,乙方为甲方选派初中老师团队。 2、甲方为乙方提供高中老师住宿,高中辅导教室。乙方可付5000元的住宿和教室费。开课两日内付清。 3、前期招生方案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商讨制定,招生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执行,初中招生不利,需甲乙双方共同探讨解决办法,开课后一周时间,乙方为甲方选派老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如果乙方招生不利,无需甲方住宿和教室,甲方应付乙方前期策划和选派老师的除房租预付款的费用 5、甲方对乙方推荐的五位初中教师(语数理化英)要开课前说明薪酬即代课费,开课3天内做出评价,认为不满意的辞退按说好的代课费给付已上课时,乙方可以再推荐一位

3、同科目教师顶替。3天内甲方没有提出,则乙方认为教师合格,不负责更换教师。如教师离开需推荐顶岗教师,否则按违规处理 6、甲方对外地初中教师的交通安全要特别重视,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由于外地初中老师对甲方服务不周或代课费没有按提前约定给付导致的教师流失,乙方不负责再推荐教师。 7、乙方选派教师有义务推广金牌教育北京四中网校网络课程和新学年精品晚辅班。 三、招生宣传方式 1、对甲方现有学生进行宣传,利用甲方现有信息对暑假课程进行电销,短信群发等 2、由甲方制作宣传海报,传单等在各小区发放,设置宣传位;在考试期间在考场附近散发传单对暑期初高中课程进行统一宣传,由乙方承担宣传品制作费用的百分之三十

4、 3、由乙方向甲方提供选派教师信息,教学成就,方便甲方宣传(例如将乙方教师打造为辅导名师等) 4、由乙方承担后续宣传费用的百分之三十 四、收费方式 1、七年级课程招生,学习数学英语,阅读写作,写字25天共四门600元单科300元 2、八年级课程招生,学习数学英语物理25天共三门700元单科350元 3、九年级课程招生,学习数理化英25天共四门1000元单科400元 五、提成 甲方提成为销售额的百分之五十,乙方提成为销售额的百分之五十,如因乙方原因,教学工作不能顺利进行,则乙方只得销售额的百分之三十 六、合同解除 1、一方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

5、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对方有损害的事情,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七备注: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决定! 附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篇二:教育培训合作协议 教育培训合作协议 甲乙双方就某项教育培训进项合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场地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四条 出资方式、期限。 (一)甲方(姓名)以提供特色班教室场地、教学教具、招收学员、广告宣传等方式出资、组织与乙方

6、共同开办特色班。乙方(姓名)以提供特色班师资力量、教学教具、学员考级等方式出资、组织与甲方共同开办特色班。 (二)双方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正式签订。 (三)本合伙出资教学教具及相关设备,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一)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时,以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

7、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

8、为能力人;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二)退伙。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篇三:教育培训合作协议 教育培训合作协议 甲乙双方就某项教育培训进项合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场地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四条 出资方式、期限。 (一)甲方(姓名)以提供特色班教室场地、教学教具、招收学员、广告宣传等方式出资、组织与乙方共同开办特色班。 乙方(姓名)以提供特色班师资力量、教学教具、学员考级等方式出资、组织与甲

9、方共同开办特色班。 (二)双方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正式签订。 (三)本合伙出资教学教具及相关设备,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10、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 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个人

11、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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