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 ,大小:30.50KB ,
资源ID:3136610      下载积分:2 积分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nwk.com/docdown/313661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21、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doc)为本站会员(a****2)主动上传,蜗牛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蜗牛文库(发送邮件至admin@wnwk.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21、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doc

1、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锅炉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设置下列锅炉的工业及生活用锅炉房: (1) 额定蒸发量1吨/时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 (2) 额定供热量240*10 大卡/时的热水锅炉。 设置额定蒸发量240*10 大卡/时的热水锅炉的锅炉房,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本规则不适用于电力系统的发电用锅炉。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条 锅炉房的设计建造应符全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锅炉房建造前使用单位须将锅炉房平历布置图送交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

2、意,否则不准施工。 第四条 使用锅炉的单位必须按锅炉使用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未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第五条 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未取得定期检验合格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第六条 使用锅的单位,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第七条 使用锅炉的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并报当地蔻部门备案。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其职责是: 1、 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 参与制

3、订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 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 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 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 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诮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 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第八条 司炉是牿技术工作,使用锅炉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选调、培训司炉工人。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独立操作锅炉。严禁将不笔合司炉工人基本条件的人员调入锅炉房从事司炉工作。 第九条 司炉工人在值班时须履行职责,

4、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场作规程操场作锅炉。 第十条 锅炉房应有水处理措施,锅炉水质应笔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锅炉使用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锅炉水质化验人员。水质化验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准独立操作。 第十一条 锅炉房应有下列制度: 1、 岗位责任制:铵损耗房的人员配备,分别规定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水质化验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2、 锅炉及其辅机的操作规程,其内容应包括: (1)、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2)、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 (3)、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 (4)、设备的维护保养; 3、 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定时检查的内容、路线及记录项

5、目。 4、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保养同期、内容和要求。 5、 交接班制度:应明确交接班的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手续。 6、 水质管理制度:应明确水质定时化验的项目和合格标准。 7、 清洁卫生制度:应明确锅炉房设备及内外卫生区域的划分和清扫要求。 8、 安全保卫制度。 第十二条 锅炉房应有下列记录: 1、 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2、 交接班记录。 3、 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4、 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5、 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6、 事故记录。 以上各项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 第三章 检查与监督 第十三条 使用锅炉的单位应

6、对锅炉房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单位主管领导对锅炉房工作应第月作一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作一次现场检查,并作好记录,以备劳动部门检查。 第十四条 使用锅炉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对本系统内的锅炉房每半年作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向当地劳动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当地劳动部门应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的锅炉房每年组织一次评比检查。可参照本规则附表要求并结合本地情况而确定检查内容。根据检查结果评出先进锅炉房、合格锅炉房和不合格锅炉房。对先进锅炉房应予奖励。对不合格锅炉房应限期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者,应收回锅炉使用登记证并按第十六条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第四章 经济处罚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

7、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当地劳动部门签发罚款通知书给予经济处罚: 1、 锅炉无使用登记证而运行,经批评教育后仍不停止使用者,处使用单位2000无以下罚款,处单位主管领导100元以下罚款。 2、 委派无司炉操场作证人员独立操作锅炉,处使用单位500元以下罚款,处直接责任者100元以下罚款。 3、 强令他人操作有严重隐患的锅炉或强令他人违章操场作,处直接责任者100元以下罚款。 4、 锅炉定期检验逾期无故不检者,处使用单位1000元以下罚款。 5、 锅炉有严重隐患,在接到劳动部门发出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后,逾期不改继续使用者,应收回锅炉使用登记证并处以使用单位2000元以下罚款。 6

8、、 锅炉房无水处理措施或有措施而无效果,锅炉结垢严重者,处使用单位1000元以下罚款。 7、 锅炉房管理混乱,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经批评教育后仍无改进者,处使用单位1000元以下罚款,处主管领导100元以下罚款。 8、 司炉工人、水质化难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生违章违纪,经教育不改者,应收缴其操场作证并处以50元以下罚款。 9、 单位主管领导和管理人员不认真发行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者,处100元以下罚款。 10、 锅炉发生重大事故,处使用单位5000元以下罚款,处直接责任者100元以下罚款,处直接责任者200元以下罚款。隐瞒上述两类事故者,应加倍罚款。 第十七条 被罚款项应按下列办法支付: 1、 企业应从留利或企业基金中支付,不得摊入成本。 2、 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队,从单们经费包干结余或预算外资金中支付。 3、 对个人罚款应由所在单位在本人工资中扣缴或采取其它方式追缴。 第十八条 受罚单位或个人在接到罚款通知书后,应在十五天内将罚款交到指定的当地人民银行支行。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向上一级蔻部门申诉。无故拒交者,可由处罚关申请法院强行执行。 第十九条 上列各项罚款一律上交地方财政。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执行本规则时,可制订适合本地情况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解释权属劳动人事部。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自1988条10月1日起执行。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