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思函2016194号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各普通高等学校: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15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一要高度重视。随着网络借贷的快速发展,一些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校园网络借贷的排查整治,加强学生教育管
2、理,加强学生资助工作,切实维护学生利益。二要加强监管。按照教思政厅函201615号通知要求,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实时预警机制、应对处置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加强分析评估,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和个人,要及时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置。三要加强保障。加大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教育、宣传普及力度,帮助学生了解金融行业发展前沿动态,掌握基本金融常识,增强金融、网络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和制度建设,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保障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充分挖掘校内外资源,筹集专项资金,作为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的有益补充。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建设和发展校园社区银行,为学生提供安全、便捷、利率合理的借贷服务。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