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11/T1322.44-20183.1.3应按照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的规定,制定并在锅炉房内公示下列锅炉使用安全与节能管理制度:a)岗位责任制:b)巡回检查制度:c)交接班制度:d)锅炉及辅助设备的操作规程;e)设备维修保养制度:)水(介)质管理制度;g)安全管理制度:h)节能管理制度3.1.4应按照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的规定,建立下列锅炉安全运行管理记录:a)巡回检查记录:b)锅炉、燃烧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改造、修理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c)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汽水品质化验记录:d)定期自行检查记录:e)应急救援演练记录:f)交接班记录:g)锅炉停炉保养
2、记录:h)能耗状况记录:)锅炉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附属仪器仪表定期校验、试验记录;锅炉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3.2场所环境3.2.1建(构)筑物3.2.1.1建(构)筑物属于危险构件物和危险房屋的,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危险房屋鉴定,根据鉴定意见,采取相应安全措施。3.2.1.2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a)锅炉房的耐火等级不成低于二级,当为燃煤锅炉房且锅炉的总出力不大于4t/h或2.8W时,可采用三级时火等级的建:b)燃气调压间,重油油箱间、油泵油加热器,及轻柴油的油箱间和油泵间,煤库,粉煤间和输煤廊的建筑均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3.2.1.3建(构)筑物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锅炉房宜为独立的建筑物:b)重油油箱间、油泵间和油加热器,及轻柴油的油箱间泵间,布置在锅炉房辅助间内时,应设置防火墙与其他房间隔开:c)与锅炉房贴邻的燃气调压间,应设置防火墙与锅炉房隔开:)锅炉房和库房内不应设置宿舍。3.2.2厂区环境3.2.2.1出入口不宜少于2个。如出入口1个时,人流出入口与物流出入口应分开设置。3.2.2.2人流出入口处和危险地段,应设置5k/h限速标志。道路视线盲区处,应设置户外型反光镜。3.2.2.3人流道路与物流道路宜分开布置。如同道布置时,应有明显的人流和物流道路分隔线。宽度9m以上的物流道路,应划中心线,实行分道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