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委工作范文之前茅文学社活动章程 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本章程是校前茅文学社开展活动的根本准那么。第二条,本社创设于1995年,是在教师的协助下由热爱文学的校友自愿结合的群众性团体,接受校党支部、校团委的直截了当领导。社刊前茅系校园文学期刊,在市新闻出版局有备案。第三条,文学社旨在提高社员的文学素养,营建良好的人文气氛,拓展学生视野,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合作,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现个性风采的平台,为作文教学和语文课程改革提供实验的园地。第二章 社员第四条,思想积极向上、热爱文学,有一定文学功底,有一定组织筹划才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的在校生均可申请入社。原那么上每年新入社社员以高一新生为主。第五条,
2、社员(编辑)义务(一)学习勤奋认真,热心于校文学社的活动,在无特别情况的条件下,不迟到,不早退。(二)有在班级内进展文学社活动宣传工作的义务。(三)有定期向文学社上交优秀稿件的义务。(四)有积极参加前茅校刊发行工作全过程的义务。第六条,社员(编辑)权利(一)有参加文学社各项活动的权利。(二)有向文学社提出建立性意见的权利。(三)有选举、被选举、投票表决等权利。(四)有推荐、邀请文学爱好者入社的权利。(五)有优先在前茅上发表文章的权利。第七条,入社(一)文学社招新工作在每年新学期伊始,面向全体高一新生进展,由高二分社组织、宣传、领导,及时向高一下发招新回执单,由各班有意向同学填写。(二)回执单收
3、回后开场进展编辑初选工作。初选人数视情况而定。(三)初选工作完毕后以多种方式向全校公布初选名单,开场进展社员复选面试工作。(四)复选完毕后确认新分社社员名单,由高二分社社员约谈后面向全校公布。(五) 新入社同学接受文学社通知后,正式入社并展开相应活动。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编辑)义务,同时享有权利。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社长、副社长(一)社长一名。社员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学校批准中选。(二)副社长一名。社员本人申请,经社长推荐报学校批准。(三)社长职责1、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号召社员参加工作。2、定期向社员全体会议和学校汇报工作。3、监视、指导各部门的工作。4、主持对
4、各部门干部工作的年度评定。5、聘请热心并支持中学生文学社团工作的领导、专家、学者、教师担任参谋并参加相关会议或活动。6、不定期的召开干部会议。7、邀请相关人员组织全体社员举办各种讲座、培训等活动。(四)副社长职责1、监视、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2、处理文学社日常事务,以文字、音像方式做好日常活动记录。3、社员治理。如活动人员和缺席人员的登记等。4、作好文学社活动和会议的通知。5、协助社长开展好其它工作。第九条,编辑部、主编、副主编(宣传部长)(五)每学期编辑前茅社刊一次或不定期刊出增刊或副刊。(六)主编职责1、主持前茅的发行任务。2、搜集稿件,组织编辑校正稿件。对校正稿件进展收发工作。3、协同社长进展招新工作,下发招新回执单。4、向编辑部人员传达校团委以及上级通知。(七)副主编(宣传部长)职责1、不定期地通过校内播送站、海报宣传等形式进展校内宣传活动。2、组织编辑部更换文学社的海报宣传内容、征稿须知。3、带着社团美编进展前茅设计、宣传工作。4、协助社长、主编开展好前茅发行以及其它工作。第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新章程制定生效后自行废止。未尽事宜,由全体社员大会决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