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平安治理操纵程序 1.0 目的 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司及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人员、活动、设备和区域。 3.1 总经理确保在本厂范围内配置适当的消防设备。 3.2 EHS经理负责监视本制度的施行。 3.3 EHS工程师/行政部负责此制度的详细施行。 3.4 公司各部门负责配合执行此制度。 4.1消防应急演练 4.1.1每年进展一次消防演习,以检查公司义务消防队使用消防设备的才能,同时检查灭火器的功能。 4.1.2在举行消防演习之前,应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联络各相关方,邀请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光临指导工作。 4.1.3演习完毕后需对演习的整
2、个过程进展总结,对存在的征询题要加以分析,制订今后的改良措施。 4.2.1总经理、EHS经理、EHS工程师、兼职平安员和所有员工均应通过本制度和平安消费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及其支持文件所有工程的培训并得到认可,以确保消防制度和应急预备全部到位且具有效作用。详细组织构造和岗位职责按照EHS委员会架构图和EHS委员会岗位职责执行。 4.2.2本厂电气治理由专业电工详细施行,本厂所有电工均获得政府认可的资历且在有效期内。 4.2.3义务消防员应通过政府消防队的培训并得到认可,每年做好记录. 4.2.4急救员应参加过相应的培训且其资历在有效期内。 4.2.5只有通过化学品平安、电气接驳、电气接地及防火培训
3、的人员才能从事可燃/易燃液体的抽取工作,所有人员均应理解必要的操作规程及危险化学品存在的危害。 4.2.6如条件许可,公司将尽可能申请当地消防部门到公司进展全员的消防培训。 4.3.1按标准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应急照明灯每月由EHS区域协调员进展检查, 如有损坏, 通知维修组处理并作效果确认,确保成效正常并保存记录。 4.3.2本厂消费车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平安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阻碍疏散的障碍物 4.3.3疏散撤离道路按紧急出口灯的方向,及消防器材和走火通道平面图。所有疏散道路都时刻保持畅通且宽度不少于1米。撤离道路
4、不通过高危险区。在到达集合区的过程中,由保安人员维持疏散秩序和保护员工平安, 并设置必要的标识路障,引导外来车辆。 4.3.4每消费楼层或宿舍至少有两个出口,紧急出口应有明晰标识和应急灯,以保证在紧急事件时可见到标志。 4.3.5凡不通向紧急出口的门,包括部门之间互通的可能被误认为紧急出口的门 ,应有明晰标示“非紧急出口字样,以防止员工在发生紧急事件时误入这些非紧急出口的门。 4.3.5所有出口的门都应朝外开启,要求不需任何特别的开门知识能顺着疏散方向向前推开。所有的出口均不上锁。特别情况如卷闸门,那么门内有人时随时保持开启状态。 4.3.6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播送等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4.1废弃垃圾存于阻燃容器内,并按照废弃物产生的速度,以不满不溢为原那么,至少每天清理一次,以降低火灾隐患。 4.4.2易燃废弃物如油抹布、可燃的工业碎屑、及其它碎料存于有盖的金属容器内,以不满不溢为原那么, 定期清理并运离作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