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气平安使用常识及相关规定 一、餐饮场所燃气平安使用根本要求:1、每一个餐饮店必须建立平安使用燃气治理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燃气燃烧器具点火、熄火、运转的保养要点,以及着火的应急处理措施。2、每一个餐饮店必须设立一个平安员(可兼职),负责燃气设备的平安检查,以及对员工进展燃气平安教育。3、每一个餐饮店不管使用天然气仍然液化气,瓶组间、调压间或使用燃烧器具场所均必须安装适宜天然气或液化气的燃气报警器。4、必须按有关规定装备干粉灭火器材。二、使用管道燃气的,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 应当安装、使用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2、 用气场所应当安装燃气泄漏平安保护和报警装置。在使用燃气时,操作间必须具
2、备通风和排烟条件。3、 严禁擅自安装、改装、撤除燃气设备和燃气计量装置。4、 严禁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引地线。5、 要指定专人定期对自有产权内的埋地管线及其附属设备,以及室内管道的各个接口、阀门处进展巡视、检查,如觉察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6、对有燃气管道通过或安装有燃气设备的房间,禁止人员居住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使用其他燃料的火源。三、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公共效劳用户的瓶装压缩天然气供气系统,应由具备燃气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进展设计,由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单位组织施工,并与获得
3、河北省燃气运营许可证(压缩天然气消费与销售)的供给企业签订平安供气合同。工程竣工后,经上述设计、施工和供给企业验收合格前方可投入使用。三、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以下规定:餐饮企业必须使用由获得河北省燃气运营许可证的供给企业提供的符合平安技术标准的合格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条形码标识、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与液化石油气供给单位签订平安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精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严禁从无燃气运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进展充装。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供气系统,应由具备燃气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进展设计,由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单位组织施工,并与获得河北省燃
4、气运营许可证(液化石油气)的供给企业签订平安供气合同。工程竣工后,经上述设计、施工和供给企业验收合格前方可投入使用。餐饮企业使用液化石油气必须恪守以下规定: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严禁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1)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的瓶装组间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的。(2)烹调使用的液化气燃烧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时,没有采取有效平安措施,没有进展专项技术设计的。2、液化石油气气瓶中严禁掺混二甲醚。3、存瓶总重量超过100 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4、自然气化时,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能够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气瓶间建
5、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GB50016规定的二级“;应通风良好,并设有直通室外的门;与其他房间相邻的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至少装备2具8KG干粉灭火器。5、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6、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室内地面的面层应是撞击时不发生火花的面层;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7、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8、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
6、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燃料。9、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10、钢瓶供给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纳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操纵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假设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征询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11、燃气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管路的设计、敷设应符合平安技术要求。12、商业用户使用的气瓶组严禁与燃气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13、独立瓶组间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