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护部起重机械设备治理方法 一、目的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平安消费方针,确保检修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平安与健康,结合公司现场检修的详细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维护部所属各专业班组及在公司承包工程的分包单位。 三、援用文件 1 、电力建立平安健康与环境治理工作规定; 2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平安工作规程; 3 、电业消费事故调查规程; 4 、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 四、岗位职责 1、设备专责人负责日常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配合维保人员进展起重机械的消缺和检修工作,负责检修后的试运和验收工作。 2、起重机操作人员负责起重机的使用,报修和试运工作。 3、平安治理人员
2、负责起重机的使用监视检查和起重设备的验收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报检工作,负责外委检修人员的治理工作,负责起重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治理内容及要求 1、一般规定 (1)起重机械设备应功能良好,不同意出现带病工作。 (2)必须获得起重机械平安技术监视检验合格证。 (3)操作人员明白得机械功能,并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起重机械设备作业时,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停留或行走。 (5)起重机械设备所用的钢丝绳和吊具要认真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6)指挥人员必须集中精力指挥,觉察工作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得进展指挥作业。 (7)起吊物件应速度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交换方向。 (8)
3、留意保养机械设备,经常进展检查。 (9)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司索挂钩人员的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均应立即执行。 (10)起重作业时严禁超载。 2、操作人员的治理 (1)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没有阻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经维护部部提出,会同安生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后,由医院进展体魄检查,合格后,到北京市丰台劳动局进展平安技术培训,凭市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单独操作。 (3)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二年进展复审一次,复审不合格进展补考,仍不合格者,由市劳动局收回操作证,并停顿其原岗位工作。 (4)脱离岗位半年以上的,由安技处复查考核,合格前方可独立操作。 (5)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平安操作规程的“十不吊。 1)超负荷或外拉斜拽工件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