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平安治理规定 1 目的为加强高速公路养护维修施工平安治理,预防施工事故及其引发的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从事公路养护维修施工人员和过往司乘人员生命财产的平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处高速公路施工平安治理实际,特制订本规定。2 适用范围凡在治理处管辖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和其它有碍交通平安的施工作业都必须恪守本规定。治理范围包括治理处管辖高速公路主线、匝道、隔离栅以及公路设备等。3 职责3.1 河北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宣大支队负责养护工程施工过程对行车平安的阻碍等方面的平安监视。3.2 工程养护科及宣化、阳原养护工区负责施工平安消费的监视检查。4 治理规定4.1 治理处组
2、织工程路政部门应以合同、文件、会议等方式对施工单位提出以下方面的明确要求:4.1.1 养护工区、养护工程经理部和施工单位要加强养护施工平安治理制度建立,成立养护施工平安领导小组,设置施工现场平安员,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平安教育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职工平安认识。4.1.2 日常养护维修作业必须到路政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4.1.3 施工单位要在施工前,持以下材料和工程经理部公章到路政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养护打算或施工委托书;施工方案;施工图纸;施工平安防范措施。4.1.4 建立健全平安治理机构,设立专职或兼职平安员。施工现场应有明确的平安负责人,改道分流时,应设专门的交通疏导人员。4.1
3、.5 上路施工前,需对员工进展平安消费教育和平安作业知识培训,相关教育记录须报平安治理部备案。没有开展平安消费教育的施工单位,不得上路施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如车辆驾驶、电气施工、起重等必须持证上岗。4.1.6 进入高速公路的施工作业人员和现场检查、指导工作等其别人员包括保洁、绿化人员必须穿着反光平安标志衣帽,留意观察来往行驶车辆,不准在行车道上停留。4.1.7 不得随意在非封闭区域坐、卧、行走或嬉戏游玩,需要跨越行车道时,应观察车辆行驶情况,在确保平安情况下迅速通过。4.1.8 一般夜间不得安排施工。必须在夜间施工时,需按相关规定在上游过渡区内设置黄色频闪灯,作业区内应设置照明设备,照明必须
4、满足作业要求,并覆盖整个作业区域。4.1.9 养护维修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置施工警告标志、限速标志、导向标志和必要的平安防护措施。各种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养护平安作业规程JTG H30-2022。4.1.10 养护维修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应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严禁使用。作业现场的机具设备、器材、材料、废料等物资应放置在封闭区域内或不阻碍正常交通的钢护栏外,不得放置在非封闭区域的行车道和紧急停车带。4.1.11 养护维修作业车、交通治理车、清障车等确需紧急停车时,需靠右停在紧急停车带内,并必须亮尾灯、频闪灯。4.1.12 当发生两处及两处以上一样车道封
5、闭作业时,两处断面间距1000M以内可作为同一操纵区;间距大于1000M时,应单独设置操纵区;连续作业时,除第一个作业操纵区外,后续的作业操纵区可适当简化。4.1.13 同一方向不同车道的不同断面不宜同时进展养护施工;假设必须在同一方向不同车道的不同断面同时进展养护施工的,两个作业操纵区的间距应不小于1000米。4.1.14 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违犯平安规定进展施工或不服从治理,工程治理部门有权进展指导和纠正,情节严峻的可责令停工整顿。待完善平安措施和端正作业行为后准予复工。4.1.15 监控中心应利用电子情报板及时发布有关的施工警示信息。对交通有严峻阻碍的施工,应及时通知沿线有关公安交通治理部门协助维护作业现场的交通秩序。4.1.16 工程及路政主管部门要对施工现场进展不定期平安检查,及时觉察平安隐患,并下达宣大高速公路施工平安检查表,要求其进展整改。对屡教不改或出现严峻平安责任事故的,按施工合同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