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俱乐部消防平安治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标准俱乐部的消防平安治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营业、办公和生活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俱乐部员工的生命财产平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治理规定,特制定本俱乐部消防平安治理制度。第二条:各职能部门应当恪守消防平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平安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平安职责,保障消防平安。第三条:俱乐部的法人代表是单位的消防平安责任人,对本俱乐部的消防平安工作全面负责。第四条:各职能部门应当在公安消防部门和俱乐部保卫部门的指导下,落实逐级消防平安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平安责任制,明确逐级
2、岗位消防平安职责,确定各部门的消防平安治理人。第五条:俱乐部的消防平安责任人应当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治理规定中的第六条职责。第六条:各部门应当确定本部门的消防平安治理人。治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平安责任人负责,施行和组织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治理规定中第七条规定的职责。第七条:属俱乐部的消防平安重点部门,应当在公安消防和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响应的重点部门各项消防平安治理制度,实行严格的消防平安治理。第八条:各部门应当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建立健全其消防平安治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平安的操作规程。第九条:对在消防平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应该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履行消防平安职责,违犯消防平安治理制度或因而而造成直截了当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平安治理人和直截了当责任人,将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第十条:本制度适用于标准和指导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平安治理工作。国家和地点政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点政府法律法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