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建立、施工现场职业卫生治理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对建立、施工现场职业卫生的监视治理,预防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按照建立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建立工程环保平安部负责对建立工程的职业卫生实行统一的综合、监视治理,对违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事件进展教育、批判,严峻的除承担相应法律、行政责任外,报公司环保平安部、以及相关部门进展相应经济处分,并责令其整改。2、建立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开工建立。3、各施工单位需装备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职业卫生工作,明确职责。4、建立工程配套建立的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2、工、同时投产使用。5、建立工程的职业病防护经费应纳入建立工程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消费和使用。6、建立工程的初步设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编制职业病防护设备设计专篇。获得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防护设备设计审查批文。7、建立工程施工完后,在试运转12个月内须做职业病危害操纵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备竣工验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前方可正式投入消费。8、在发包合同的签订中,应当有职业卫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9、各部门、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展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教育,催促作业人员恪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催促作业人员正确
3、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10、建立工程工程部对发包的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与施工人员签订有职业病危害要素的告知合同。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以书面写明。11、各部门、施工单位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符合防止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平安帽、防护服、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绝缘鞋、防毒面具等)。施工中作业人员应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建立工程环保平安部负责不定期检查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情况。12、对易发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作业单位应设置报警设备,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制定专项施工措
4、施、应急措施。13、假设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施工单位必须提早以书面方式向建立工程工程部、环保平安部提出申请,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得到同意后,方可按批准的打算进展;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尽可能远间隔操作;在安装放射源处,划定范围,拉好戒备线、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在建立有放射性物质的工作场所中,以及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储存过程中需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施工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14、在采购设备和材料时,采购单位应优先采纳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对确实需要使用存在有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的,应该注明其成份、功能、平安操作规程、维
5、护和使用方法,并应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15、各部门、施工单位应加强机电设备的治理,防止有害、有毒物的跑、冒、滴、漏,要采取通风法、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消费性有害要素。16、对施工、试消费现场易产生粉尘、焊接弧光、噪声、苯、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氨等职业病危害要素,各作业单位在作业时应及时监测,装备个人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杜绝违章作业,采取轮番作业,杜绝作业人员超时作业。17、施工单位应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存放处、使用途和道路的扬尘防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道路及时洒水,清理路面。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杜绝施工人员超时作业。18、各施
6、工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及时去除,施工现场机件、物品摆放标准,施工工程完毕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得将建筑垃圾堆放在工业垃圾池,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保持现场整洁。19、消费规划应符合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GBZ1-2022,有毒与无害作业须分开。20、该工程设计单位应严格按卫生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职业病防护设备设计专篇进展设计;工程工程部应严格按照设计专篇要求进展施工,确保施工与设计相符,工程检验部、消费预备部和监理公司应当检验、核对职业病防护设备、措施是否有效。21、在土建、安装、试车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要素的工作场所设置其产生职业危害的品种、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等警示标识、标牌和中文说明。
7、22、作业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未经岗前体检、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要素的作业。23、高温季节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避开高温施工,并装备相应的防暑降温用品。女职工在孕期、经期、产期、哺乳期,禁止安排其重体力作业。24、建立工程试消费前,试消费预备部应对该工程工作岗位职业危害暴露情况进展评估,并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发生。25、在该工程试运转阶段,消费预备部应将试运转中职业病防护设备运转情况及时通报工程各部门,对试产中存在的征询题工程部应及时整改。26、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未采取相应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工程部将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各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应予以整改回复;对查出存在职业卫生隐患的单位,下发整改书后仍不整改的,将按照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27、工程打算协调部负责提供相关职业卫生材料,交档案管备案。28、各部门、施工单位应将职业卫生治理材料统一成册,分类治理、逐一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