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流部机动叉车使用规章治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标准本公司内部机动叉车平安治理,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平安消费方针;杜绝公司内部机动车辆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平安。按照平安消费法、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机开工业车辆平安规定等规定,特制定本规定,即日开场执行。二、适用范围物资的转移搬运、原材料的装卸、在制品的安装调试、半成品、成品的堆放。三、使用要求在手动叉车无正常法搬运、转移物资的情况下,能够向物流部相关人员申请;然后填写叉车使用申请单,得到上级领导的审批,方可安排叉车作业。能够使用叉车的情况下,分为以下几点(特别情况除外):3.1当物料体积、重量、高度等缘故,人工手动叉车无法正常搬运、
2、转移物品的情况下;3.2装货、卸货的时候,物品较为笨重人工无法装卸的时候;3.3在安装调试的时候,需要调动大型物件的情况下;3.5在维修车间机械设备的时候。四、本卷须知4.1经培训并持有驾驶执照的司机方可开车;4.2在开车前检查各操纵和警报装置,如觉察损坏或有缺陷时,应在修理后操作;4.3搬运时不应超过规定负荷,货叉须全部插入物资下面,并使物资均匀放在货叉上,不许用单个货叉尖挑物资;4.4平稳地进展起动、转向、行驶、制动和停顿,在潮湿的或光滑的路面,转向时须减速;4.5装物行驶应把物资放低,门架后倾;4.6坡道行驶应小心行驶,在大于十分之一的坡道是行驶时,上坡应向前行驶,下坡应后退行驶,上、下坡忌转向,叉车在行驶时,请勿进展装卸作业;4.7行驶时应留意行人、障碍物和坑洼路面,并留意叉车内方的空隙;4.8不准人站在货叉上,车内不准载人;4.9不准人站在货叉下,或在货叉下行走;4.10不准从司机座以外的位置上操纵车辆和属具;4.11不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物资,小心搬运尺寸较大的物资;4.12起升高度大于3米的高门架叉车应留意上方物资掉下,必要时须采取防护措施;工作时应尽量使门架后倾,并在最小范围内作前后倾;4.13加燃油时,司机不要在车内,并使发动机熄火,在检查电瓶或油箱液位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