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禁火、禁烟治理制度 1 目的为了预防火灾与减少火灾危害,结合防火、防爆治理制度,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禁火、禁烟治理。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平安环保部。负责监视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4 内容与要求4.1 禁火治理4.1.1 按照防火、防爆治理制度对公司内区域进展划分,在固定动火区外禁止动火。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4.1.2 动火作业证由设备(场所)所属单位负责办理。施工单位到车间动火,要通知设备所属单位,否那么,出现征询题由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设备所属单位亦负有一定责任。4.1.3 在可燃、有毒等介质的设
2、备内动火时,进入前必须进展试火。4.1.4 各级动火工程,必须确定动火平安负责人,且必须是本单位的平安员或单位负责人;监护人必须是熟悉动火部位的员工。4.1.5 施工单位在其非辖区内动火时,必须与设备所属单位或工程负责人加强联络,弄清动火场所、设备的介质(材质)是否可燃、可爆、有毒,并采取相应的防火平安措施。4.1.6 动火现场如遇紧急放空,可燃介质的设备、管道破裂等情况, 必须立即停顿动火,待恢复正常后,要重新办理动火手续。4.1.7 电焊工未接到公司或车间平安员签发的动火证时,严禁动火;任何人(包括各级领导)不得在未办理动火手续的情况下,强令电焊工动火;电焊工有权回绝一切违章指挥的动火。4.2 禁烟治理4.2.1 公司内除生活区域及办公楼卫生间外其他所有区域严禁吸烟。4.2.2 本公司禁烟治理实行属地治理的原那么,所属区域责任部门负责区域内的禁烟治理,除本部门人员不吸烟外,需对辖区内外来人员进展告诫与制止。4.3 凡违犯上述制度者,按照综合治理考核方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