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转治理制度 运转交接班制度一、接班内容:1、运转系统,运转方式及操作记事;2、设备缺陷,异常情况及本卷须知;3、设备检修、试验及工作票;4、工具、备品、钥匙、记录及现场运转材料;5、上级命令指示。二、交接班本卷须知:1、交接班应在双方情况明晰,责任明确的情况下办好交接班手续,准点签字交接。由交班者先签字,接班者后签字;2、交班时假设遇设备异常,事故或严峻操作,待处理或操作告一段落前方能够交接,如交接班人员有争议,由交接班双方班长协商,协商不成有双方专业主管协调裁决,并经接班值长同意前方可交接。个别岗位未接班,交接人员应服从接班值长的统一指挥,该岗位接班人员应在交班人员的要求和指挥下进展操作;
2、3、交班前30 分钟由交班者做好交班的一切预备工作;4、交班后由交班班长组织召开班后会,总结当班工作;5、一般情况下交班前30 分钟和接班后15 分钟不进展操作;6、涉及指标考核的表记,如:供电量、发电量、厂用电量、补水量等应在交接班整点前10 分钟由接班人抄录,交班人监护。表记抄录错误,抄表和监护人各扣50 元。7、以下情况之一者禁止交接班: 、当班操作或事故处理,未告一段落; 、交接记录不清,表纸不齐; 、接班人酗酒,精神不正常; 、工具不全且无记录。设备、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三、在以下情况下可由各值长协商交接班。发生争议由站长负责裁决1、机炉在启动含滑升过程中的交接班; 、汽轮机未冲动,
3、按正常交接班时间进展; 、汽轮机已冲动全速后,符合空载运转工况; 、汽轮机、电气、锅炉做严峻试验已告一段落,能够分别交班; 、锅炉、汽轮机单元启动,锅炉虽已启动,但汽轮机不在冲动时; 、汽轮发电机具备并列条件,等待并列正常后交班;2、机炉正在停用含滑停过程中的交接班: 、锅炉、汽机单元滑停,只要发电机未解列,符合滑停工况,能够按正常交接班时间进展; 、发电机解列操作已告一段落; 、汽轮机停转投入盘车后; 、锅炉停炉操作已告一段落,符合停用工况; 、机炉滑停,发电机有功负荷到零。机、炉、电停用操作告一段落,方可交班。3、系统启、停操作,符合当时运转工况要求;4、平安消费、环境卫生不符合规定。四、专业因某种缘故,不能按时交接班时,值长及该专业人员留下处理,接班人员协助,由接班值长统一指挥,交班值长协助,如今,该专业发惹事故由交班者负责。五、交接班后,交班值长召开班后会,总结当班工作,评价班员工作情况,进展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