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部平安消费保障制度 为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平安,实现平安消费目的,促进企业稳定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建立工程平安消费治理条理和国家行业法规制定本制度。1、建立健全平安消费组织机构,做到各负其责,首先对职工进展岗前平安教育,经考试合格前方可上岗。2、加强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驾驶员的平安教育,原那么上定人定车,非本车司机不得驾驶本车,不准酒后驾驶,违章违纪者或不执行本条例者将令其下岗。3、对进入现场施工的车辆和机械设备要定期检查,并做记录。现场设专人负责指挥交通。4、对容易发生触电、火灾、坍塌事故的地点及有危险的作业地段设醒目的警示牌及平安栏杆。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平安帽,高空作业者
2、要戴平安带,双层作业要配平安网,雨天作业要穿绝缘鞋,夜晚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6、对爆破施工人员进展岗前培训,所有人员要持证上岗。爆破施工要定时,并在爆破四周设相应的防护人员以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平安。7、加强对炸药库的治理,炸药库要设专人负责,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炸药和雷管要有平安间隔,要堆码整齐,不可超高堆放,出入库要有记录,并有负责领导签字方可发放。 8、施工现场配有专职电工对现场用电进展治理,对所有电力机械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电闸箱有锁有负责人。9、材料库和现场材料有专人巡守和治理,材料库内不可乱接电线、电灯,不可有明火,现场材料要做好放火、防盗工作。10、外用劳务人员进入现场要签定平安协议,制定平安措施,落实负责人。11、定期召开安委会,研究布置平安消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