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部平安消费教育培训制度 一、工程部各单位、各部门都要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消费方针,严格执行有关从业人员平安消费培训教育的法律、法规、条例等,加强从业人员的平安教育和培训工作,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二、工程经理、工程总工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平安消费培训教育,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复审,每年接受平安消费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三、工程专职平安治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平安培训教育后持证上岗,每年还必须接受平安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四、工程部的特别工种需接受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定期复审,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平安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
2、得少于20学时,由人事部门牵头组织,技术部、平安部门参与协助。五、工程部新录用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公司、工程部、作业班组的三级平安培训教育,经考核后,方准上岗。工程部平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主要内容是本工程施工消费特点,施工现场环境和可能存在的不平安要素及施工消费平安根本知识,本工程的平安消费制度、规定及平安本卷须知,本工种的平安技术操作规程,机械作业,电气设备及高处作业等根本平安知识,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的平安处置和平安疏散知识,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及发放标准。作业班组平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主要内容是作业特点与本工种的平安操作规程,作业班组平安制度和纪律及岗位平安责任制,保护和正确使用平安防护用品,本岗位易发惹事故的不平安要素及其防范对策,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平安要求等。工程部完成职工三级教育中的两级教育:工程部教育和作业班组教育。六、工程部待岗、转岗、换岗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平安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由工程部及班组组织,平安人员参加协助。七、工程部对分包单位要负责统一治理作业人员的平安培训教育工作,分包其总承包单位的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治理,同时,严格按照本制度落实好各项平安培训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