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1302/T534-2021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建设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以下简称“快检室”)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要求、设备仪器和试剂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食用农产品批发或零售机构设立的快检室的建设。其他食品经营机构设立的快检室可参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575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27404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食品理化检测3术语和定义GB/T19575、GB/T274
2、04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快速检测利用快速检测设施设备通过物理、化学、免疫、分子生物学等检测技术,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某种特定物质或指标的快速定性检测的行为,简称快检。注1:快速检测主要适用于需要短时间内显示结果的禁限用农兽药、禁用药物、非法添加物质、生物毒素等的定性检测。注2:快速检测是食用农产品批发或零售机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检查义务的行为,不属于第三方实验室的检验检测行为。如果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应取得资质认定。3.2快检产品快速检测方法的产品化。注:可包括试剂、试纸和设备等。3.3样品前处理根据检测方法的要求,将样品处理到符合后续测试要求的所有样品处理过程。注:包括样品的制备和对样品中待测组分的提取、净化和浓缩。4总体要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