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3206/T1014.1-20213.6质量负责人quality director由鉴定机构任命,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的人员。3.7技术负责人technical director由鉴定机构任命,负责机构的技术运作并提供相应资源的人员。3.8鉴定材料Identification of the material开展鉴定所需的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3.9资质认定qualification confirmation国家或省级资质认定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
2、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认可。4总体要求4.1机构基本建设应以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型窗口为目标,做到布局合理、职能强化、建设规范、保障有力。4.2机构基本建设应遵循依法合规、立足实际、功能齐备、有效履职、服务群众的原则。4.3机构应当按照本文件提出的规范进行调整和建设。5基本要求5.1机构应通过省级司法行以机关依法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5.2从事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法医毒物鉴定业务的,应通过相应的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包括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5.3机构应当按照RB/T214一2017或CNAS CL08-2013的规定建立并运行管理体系。5.4机构资质认
3、定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庙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5.5机构能力验证或者测量审核的结果应为满意或者通过,6场所要求6.1基本要求6.1.1办公场所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内务管理井然有序。6.1.2接待场整体布局合理,整洁卫生,设施完好,功能齐全,便民服务周到。6.1.3各类场所指示和提醒标识规范醒目、清晰易懂。6.1.4机构应设置无障碍通道。6.1.5机构应设置投诉电话、意见箱(簿)、电子邮箱等,畅通投诉渠道。6.1.6机构内设置的公告栏需醒目、整洁、大方,字迹清晰,便于观看。6.1.7机构适当位置上墙公示下列信息:a)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司法鉴定许可证(正本)证书;b)司法鉴定人的照片、姓名、职称、执业类别、执业证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