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34/T1744.32012引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家对公共资源配置的法制化、市场化、公开化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特许经营权出让、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己经成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提出“要整合各部门分散建立的招标投标市场,加快建设健全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党的十八大提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新任务、新要求,中纪委在向党的十八大的工
2、作报告中提出“深化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安徽省委、省政府充分认识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是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现代交易市场是创新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体制和监督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要求“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先行开展相关体制机制的探索和实践。近些年来,安徽合肥、蚌埠等地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工作思路,有效整合原分散在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交易中心,组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完善了相应的综合服务设施,为各类交易主体
3、提供统一、便捷的服务。今年初,安徽省招标局推动省、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联动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的公共资源配置方式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影响了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增加了交易成本,迫切需要完整、统一、规范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作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建设、管理和服务依据,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的协调性、系统性、科学性。近一段时间,蚌埠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按照安徽省招标局和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要求,在认真总结三年来实践形成的“蚌埠特色”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吸收省内外先进做法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服务标准体系,本标准体系是对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的框架性设计,通过编制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服务标准体系一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1744)”,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统一协调指导、统一服务平台、统一信息公开、统一流程运作、统一服务标准”的“五统一”目标。本标准体系重点建立集中统一、设施完备、技术先进、高效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优化公共资源交易程序,为交易主体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各类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可以作为公共资源父易市场建设和验收的依据,也可以作为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的规范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