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幼林抚育造林后第1年3年每年抚育2次,分别于当年的5月6月、10月11月进行。珍贵树种可在第4年于9月10月再抚育1次。采用逐年扩穴除草割灌方式抚育,松土深度20cm以上,抚育应按GB/T15781规定执行。10.2肥料施用造林后第2、3年的5月6月抚育后施肥1次,每次每株施用复合肥50g100g,撒施于植苗四周的扩穴抚育处。珍贵树种可配合第4年抚育施肥一次。10.3间伐林龄8年10年后,林分郁闭度达到0.9出现自然整枝时,开展第一次间伐,伐除生长势弱、干型欠好的植株,间伐强度10%一20%:15-20年后,胸径生长进入高峰,当林分郁闭度恢复到0.9时,可进行第二次间伐,间伐强度10%
2、40%,伐除非目标树,保留第一层林中树冠密集、树干通直,生长旺盛的目标树。10.4保护植物多样性抚育时应保留穴间的灌木与草本植物,针对高大的灌草影响目标树生长者给予割刈,做到控制生长而非清除。种植穴内生长的小灌木与草本植物也采用割刈。11目标树培育11.1目标树选择选择树干通直、生长旺盛的个体作为培育目标树。一般当胸径达到10cml5cm时进行目标树选定。11.2目标树密度目标树以均匀分布为宜,于法均匀分布时,可选择小群团,一个小群团内不宜超过3株。11.3干扰树伐除生长于同冠层或上冠层,或上坡位影响日标树生长的干扰树,应结合林分间伐适时伐除。但在目标树下冠层,尤其是下坡位树木对目标树生长具有文岸和辅助作用的树木,作为辅助木予以保留。11.4目标树修枝在幼林抚育基础上,选定目标树后,依据经营目标与要求可对目标树进行修枝。修枝高度,针叶树不超过树高的1/2,阔叶树宜不超过树高的1/3,楠木类等前期稍耐荫的树种可不修枝,以自然整枝来改变树冠大小。修枝时要注意修枝质量,不能撕破树皮。12病虫害防治12.1樟、楠类枝枯病5月10月,于新梢长至10cm以上时,用43%戊唑醇悬浮剂2500倍3000倍液喷雾,至少2次,间隔15d:并剪去发病枯枝,集中林外焚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