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34/T4309-20224评估原则4.1客观公正与科学规范既不缩小负面影响,也不放大正面作用。在深入充分掌握项目区生态现状,充分分析项目合理性进行科学规范系统评估,4.2局部与整体相结合既要突出建设工程对重点敏感区域的影响,也要统筹对一般区域的影响。4,3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相统一评估工作充分体现建设工程生态影响的变化,评估程序启动先于工程建设,对工程建设期和营运期的生态影响进行前瞻性预测,生态保护和减缓措施具有可操作性。5评估等级划分及评估范围5.1评估等级划分5.1.1根据建设工程占用湿地自然公园区域、面积等情况(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将建设工程生态影响评估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2、见表1)。表1湿地自然公园生态影响评估等级划分表工程占地范围建设工程所在区域面积0.5公顷或面积0.10.5公顷或面积0.1公顷或者长度500m长度100500m长度100m生态保育区一级一级二级恢复重建区一级二级三级其它区域二级三级三级5.1.2建设工程明显改变湿地自然公园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或者改变湿地公园水文情况,或者明显影响所在区域内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酒息地,评估等级应上调一级。5.2评估范围5.2.1根据建设工程范围和性质,确定评估范围。5.2.2建设工程生态影响评估范围充分反映工程所在区域的生影响,分为重点评估区和一般评估区(表2)。一一重点评估区域:建设工程对敏感物种及生境等直接和间接产生影响的区域。一般评估区域:建设工程可能改变区域的生态因子,生态系统或物种因工程建设间接受到威胁。5.2.3评估区域划定应保持景观单元、生态功能、生态过程和湿地自然公园的完整性。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