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65/T3864.1-2016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的原则、依据及程序等。本标准适用于评价机构进行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时的业务操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65/T0000-2015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制造业3术语与定义GB/T22117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机构quality of credit grade rating agency合法提供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服务
2、的专业机构。3.2质量信用评价服务quality of credit evaluation service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依据申请方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对评价对象履行质量责任所承担的能力及其信用程度进行评价的活动。4评价原则4.1真实性申请方应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贵。评价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评价所收集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合理性和真实性的分析,确保评价结论的准确性。4.2公正性核查员在评价过程中应排除各种干扰,依据核查的质量信息,独立公正地对评价对象的质量信用等级作出真实、客观、公正的综合评判。4.3客观性DB65/T3864.1-20
3、167.2.4成立评价小组评价机构根据申请方的特点成立评价小组,并指定负责人。7.2.5准备评价材料7.2.5.1评价小组对申请方提交的以及本评价机构已收集的数据和信息,做初步整理和分析,确认资料是否完备,如必要,应要求申请方对资料进行补充与完善。7.2.5.2评价小组对申请方报送资料中涉及注册信息、行政监管信息以及其他法律文书等内容进行真实性核查。重点核查以下内容:被评价对象成立时间,应不少于3年;产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许可证等管理范围的,是否已取得相应证书或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在职员工质量管理基础知识培训率是否达到85%;一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工作
4、场所及硬件设施等生产经营条件的是否具备;国家、自治区级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是否存在不合格记录;是否过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保护事故;是否发生过产品质量事故并造成社会影响;是否有违法经营活动被查处;是否参与其他违规违法活动并造成严重后果。7.2.6评价评价小组宜会同相关行业组织,组织专家对评价对象质量信用状况进行评审,必要时可对评价对象进行现场审查。评价小组根据评价细则、专家评审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形成质量信用评价报告初稿。7.2.7报告审核质量信用评审委员会对评价报告初稿与信用等级进行审核。质量信用评审委员会对评价报告初稿与信用等级结论意见一致时,批准并确定报告;提出评价报告修改意见或重
5、新评价等级时,评价小组重新整理、核实相关数据,直至质量信用评审委员会形成最终评价报告。7.2.8结果的通知评价机构应将评价结果告之申请方。当申请方对结果没有异议时,评价结果为最终结果;当申请方对评价结果提出异议时,可提交相关材料向评价机构申请复评。7.2.9复评申请受理申请方对评价结果提出异议时,评价机构应及时受理,并重新组织评审。复评申请仅限一次。7.2.10复评复评时质量信用评审委员会组织具有高级职称的评价人员参加,对评审结果重新审核。存在以下情况,可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可、修改,甚至撤销评价结果:信息改变或增加;信息的准确性、可用性或充分性出现变化;一质量信用评审委员会认为有其它充足的理由。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