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某供电分公司消费平安信息报送治理方法 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 为了标准某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消费平安信息报送,明确报送的范围、程序、时限、内容和方式,及时掌握消费平安信息,有效应对电力平安突发事件,按照国家电力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消费平安信息报送和处置方法、集团公司陕西省地点电力(集团)消费平安信息报送治理方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公司安监部按照平安监视治理职责分工负责对消费平安信息报送工作进展治理。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消费单位是消费平安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应注重信息报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实际,认真制订、落实平安
2、信息报送责任制度。第二章 报送范围第四条 消费平安信息报送包括消费平安信息的报送、消费平安突发事件信息和自然灾祸信息的即时报告。第五条 消费平安信息的报送范围:(一)集团公司消费平安信息月度综合统计报表。(二)电力平安事件。按集团公司平安消费事故(事件)调查规程,在消费运营活动中发生构成等级的人身、电力平安、设备事故(事件),以及火灾、交通事故。(三)电力建立事故。在电力工程建立过程中发生的构成等级事故(事件)。(四)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构成一般及以上的交通事故。第六条 消费平安突发事件即时报告信息的主要范围:(一)三级以上电力消费人身事件,农村触电伤亡事
3、故。(二)三级以上电力消费平安事件、设备事件。(三)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四)火灾事故。(五)事件本身比拟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区域(政府要害部门、跨县域供电、高速公路长隧洞供电、重要客户等)敏感时间(严峻政治会议、活动期间等),或可能演化为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火灾事故。第七条 自然灾祸信息报送是指单位遭受台风、洪涝、滑坡、泥石流、冰雪等自然灾祸、地质灾祸侵袭,并对正常电力消费造成阻碍时的信息报送。第三章 报送程序及时限第八条 报送程序及时限(一)消费平安信息报送按照“逐级上报的原那么,各县分公司负责汇总报送所辖供电所、变电站、保线站等消费部门的平安消费信息。公司本部修试中心、调度中心
4、直截了当向公司安监部报送消费平安信息。(二)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应当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发,重要信息(人身事故、大面积停电)应当经主要领导签发。所报消费平安信息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三)消费平安事件发生后,假设不能确定事故等级,须先报告事件情况,待事故定级后再按相应报送条款进展报送。(四)发生以下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市公司,市公司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集团公司报送有关信息。1.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2.35kV及以上输变电主设备被迫停运。3.火灾事故。4.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5.事件本身比拟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区域、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严峻及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环境
5、污染事故和火灾事故的事件。6.对社会有较大阻碍的电力平安事件。(五)遭受自然灾祸的单位应在每日18时之前报送以下信息:1.地震、台风、洪涝、冰雪等自然灾祸情况。2.受损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涝、冰雪灾祸造成的负荷损失情况、各电压等级线路受损和跳闸情况、变电站停运情况、输变电设备受损情况等)。3.采取预防性应对措施情况。4.抢修和灾后恢复情况。(六)调度中心应在电网、设备发生一般事故后立即进展汇报,并构成事故快报,每日9时前将快报和前一日电网、主设备异常运转日报,报送公司主管领导、生技部、安监部。第四章 报送内容及方式第九条 消费平安信息月度综合统计报表各报送责任单位于每月1日前报送平安消费信
6、息月度综合统计报表(附表一)。以书面邮寄(盖单位公章)及电子邮件方式同时报送。第十条 消费平安事故(一)发生消费平安事故后,信息报告的责任单位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概况、伤亡情况和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详细报送,紧急情况可采取先即时报告,后书面报告。(二)平安事故定性标准按照国家电力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消费事故调查暂行规定执行。(三)各变电站35kV、10kV线路跳闸情况;10kV线路倒杆、断线、配变损失、柱上开关损失、电缆(电缆头)爆炸、线路开关跳闸等配电事故(障碍),实行月报制度,分别填报某供电分公司35kV变电站开关跳闸 月份统计表(附表二)、某
7、供电分公司XX县公司配网事故(障碍) 月份明细表(附表三),于每月2日前,以书面邮寄(盖单位公章)和电子邮件(akajb163)方式同时报送。(四)调度中心应将月度电网运转分析情况及相关继电保护动作情况,于次月2日前报送安监部邮箱(akajb163)。第十一条 消费平安突发事件电力平安突发事件发生后,不管事故责任所属,必须立即通过口头向公司安监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在10小时内按照电力平安突发事件报告单(附表四)的有关要求报送书面报告,同时报送消费平安突发事件阻碍供电情况统计表(附表五)。第五章 消费平安信息的处置第十二条 消费平安信息的处置(一)电网调度部门接到有关信息,应按照电网运
8、转信息发布制度规定对信息进展发布,生技部按照事件类型组织启动相应的预案,安监部进展调查分析,构成事故调查报告。(二)公司系统消费单位发生的消费性人身事故,事故责任单位立即报告公司安监部。安监部对重伤及以上事故应及时汇报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同时报集团公司安监部。对消费性人身死亡事故,同时向某市安监局报告。(三)电网及35kV输变电事故(含35kV线路、变电站35kV、10kV母线、主变、开关等主设备事故),事故单位和公司调度中心要及时上报(书面和)公司安监部、生技部,由安监、生技部门汇报主管领导。第六章 监视治理第十三条 公司安监部对消费平安信息报送的情况进展监视检查,按月定期统计、通报消费平安信息报送情况。对在信息报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第十四条 未按照本规定报送信息的,由公司安监部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判、警告、通报或处分;对迟报、漏报和谎报平安信息造成损失或严峻阻碍的,以及有意瞒报严峻平安消费事故信息的,按照某供电分公司平安消费奖惩规定处理,并纳入责任单位(部门)年终目的考评。第七章 附那么第十五条 本方法由某供电分公司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表1:消费平安信息月度综合统计报表2:某供电分公司35kV变电站开关跳闸 月份统计表3:某供电分公司XX县公司配网事故(障碍) 月份明细表4:电力平安突发事件报告单5:消费平安突发事件阻碍供电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