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块转让合同地块是规划用地强度赋值的根本单位。那么地块转让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办公室小编整理的地块转让合同,欢送参考阅读。地块转让合同范文一甲方: 身份证号码:乙方: 身份证号码:经甲乙双方屡次商量一致,甲方自愿将龙川县新城开发区2号小区地块转让给乙方开发使用,具体双方洽淡条款如下:一、甲方两块地块转让给乙方的地址是:第一块座落在龙川县新城开发区2号小区,国土证号第0013329号,地号:3313329,使用面积288.3m2,地类(用途)综合,第二块座落在龙川县新城开发区2号小区,国土证号:0013330号,地号:3313330,使用面积:472.60 m2,地类(用途)综合,共计使用面积:
2、760.9 m2。二、甲方按龙川县建设规划局规划实建面积为准,现甲方得知规划局规划信息该两块地块实建面积约330 m2。三、甲方地块转让给乙方按实建落地面积每壹平方单价为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x实用面积330 m2=528万元,甲乙双方执行规划局规划实建落地面积计算,多除少补面积交易方式。甲方必须协助乙方过户手续登记成功为止,过户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当。四、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日起,乙方先预付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给甲方作为地块订金款,余额款在龙川县国土资源局交易所登记签名后当天一次性付清余额给甲方,如果乙方在两天内无法支付余额款给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预交订金款壹佰万元作补偿甲
3、方损失金。五、甲方转让给乙方地块办理过户期限为二个月(即从2023年4月9日至2023年6月9日止)。如甲方违约过户期限,甲方要补偿乙方损失费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给乙方。六、此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自愿签名日起生效,双方都有同等法律保护效力。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年 月 日地块转让合同范文二转让人:_(以下简称甲方)受让人: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1.总那么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4、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_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_号地块内的局部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_。1.2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及_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2.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2.1 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_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2.2 乙方系经_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_的经济实体,具有_国法人资格。2.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工商
5、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工程批准证书(复印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3.甲方确实认与保证3.1 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3.2 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4.场地位置和面积甲方向乙方转让_号地块内的局部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6、。5.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5.1 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年_月_日止。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5.2 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6.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6.1 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_美元,_平方米合计为_美元(USD_)。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6.2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7、: 本合同双方签字日后_天内,即_年_月_日前支付_%,计_美元(USD_);本合同签字日后_日内,即_年_月_日前付清余额_%,计_美元(USD_)。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7.场地交接7.1 甲方应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条规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_日内,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场地交接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场地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场地交接完毕。7.2 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场地交接。假设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行场地交接,逾期超过_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已交接。7.3 在
8、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并向_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8.场地根底设施、条件8.1 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根底设施包括以下局部:(1)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3)道路。本合同所称根底设施管线的接口的含义如下:(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点;(2)经专业管线单位确认的本合同第4.1条所定埸地周边的其他根底设施管线的接入点。8.2 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整、撤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构筑物、无地
9、下公用设施的_用地8.3 乙方工程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根底设施管线和道路。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设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整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 接入使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承当。根底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局部由甲方建造,并承当全部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8.4 根底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衔接局部)的乙方自用设施局部由乙方建造,并承当全部费用。乙方使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
10、办理,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8.5 乙方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内进行建设时,不得损坏该场地周边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类公用根底设施。乙方建设造成该类设施损坏的,应负责恢复原样,并承当全部费用及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8.6 未经权利人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挖、占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临时占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土地使用者的同意。8.7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埸地内的边缘地带敷设热网管线,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体实施方案甲方应与乙方
11、协商。9.其它权利和义务9.1 乙方必须在_年_月_日前,完成不少于总建安工程量的_%,并须在_年_月_日前竣工9.2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对依据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有权连同建筑物依法自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并不得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上述事实发生时,乙方须将有关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备案。因上述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土地使用权后继者、受让者,都是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9.3 乙方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内兴建的一切建筑和设施,包括改建、扩建等涉及交通、通讯、消防、环保、环卫、绿化等
12、方面的,由乙方报请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乙方的上述活动应符合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_区的有关规划、_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各类管理要求。9.4 乙方依据本合同9.1条所定内容转让、出租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时,再受让人投资兴办的工程须符合_区产业导向和整体规划等要求。9.5 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边界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养护、市政养护等事项由园区管理机构承当,乙方应按_区市政市容管理机构公布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该管理费应为合理之费用。9.6 凡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再转让、继承、出租和抵押及有关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变更等的所有经济合同、契约、凭证等必须进行登记的文件,均应按
13、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登记。9.7 转让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金。10.续期与合同终止10.1 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申请续期。乙方申请续期的,应符合以下各项条件:(1)续期的书面申请至迟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年送达甲方;(2)投资审批部门同意乙方延长经营期限的批准文件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个月送达甲方。10.2 乙方提出续期申请后,甲方在转让期限届满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租用或使用权转让事宜对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10.3 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不续
14、期的,乙方应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完整地交还给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该场地的,乙方应按当时的价格继续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用。10.4 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届时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转让期满后,乙方不续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11.违约责任11.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1条规定的时间提供场地的;(2)乙方对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使用和处置与“出让合同、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10.3条规定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交还甲方的;(4)双方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逾期付款不适用本条款,按照11.4、11.5条处理)。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上述违约事项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