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装饰装修合同房屋装饰装修合同一: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2.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室厅厨卫1、 室,计 平方米;2、 厅,计 平方米;3、 厨房,计 平方米;4、 卫生间,计 平方米;5、 阳台,计 平方米;6、 过道,计 平方米;7、其他(注明部位),计 平方米。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3.施工内容:见预算书和施工图。4.委托方式:5.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6.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工程总天数: 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预算书。1、材料款 元; 2、人工 费元;3、设计费 元; 4、施工清运费 元;5、搬卸费 元; 6、管理费 元;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元。第三条:质量要求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工程材料决算清单。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工程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3.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佛山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
3、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第四条:材料供给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预算书。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3.甲方负责采购供给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给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分。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
4、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五条:付款方式1. 合同一经签订,乙方进场后甲方即应付35%工程款;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30%工程款。工程俊工后甲方即付30%工程款,尾款5%工程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结算。(注:甲方需在乙方通知三天内验收)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2.工程施工中如有工程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工程工程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工程的价款,在下一次付款期前付清。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
5、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第六条:工程工期1.如果因为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人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当,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变。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
6、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当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当责任,工期不变。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第七条:工程验收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成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第八条:
7、其他事项1. 甲方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局部腾空房屋,去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局部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当费用。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当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2.乙方1.指派(姓名)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3.负责施工现场的平安,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
8、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当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第九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第十条:争议解决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收据向佛山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
9、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第十二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
10、甲乙双方各壹份。甲方(业主):(签章) 乙方:(签章)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房屋装饰装修合同二:发包方:_承包方: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那么,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概况1.承包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有关机关审定具有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2.装饰施工地点3.住房结构:_房型_房_厅_套,施工面积_平方米。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5.承包方式:_(包
11、工包料、清包工、局部承包)。6.总价款:¥_元,大写(人民币):_其中:材料费:_,人工费:_管理费:_,设计费:_垃圾清运费:_,税金(3.41%):_其他费用: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局部的工程款按实另计。7.工期:自_年_月_日开工,至_年_月_日竣工,工期_天。二、材料供给1.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发包方负责采购供给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给到现场,承包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包方供给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书面提出,发包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发包方承当。发包方供给
12、的材料抵现场后,经承包方验收,由承包方负责保管,承包方可收取发包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2.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3.承包方对发包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非经发包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方。4.承包方供给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如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方。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
13、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本工程由_方设计施工方案。3.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当,工期顺延。4.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当,工期不变。5.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工程时须提前与承包方联系,在签订工程工程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工程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双方商定。凡发包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发包方自负,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方应予赔偿。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
14、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承包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发包方应予成认。事后,假设发包方要求复验,承包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假设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当,工期也予顺延。7.工程竣工:承包方应提前三天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发包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承包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发包方应成认原竣工日期,并承当承包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四、平安生产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承包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平安,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发包方责任的,发包方负责和赔偿;属于承包方责任的,承包方负责修复和赔偿。五、工程价款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