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合同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标准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归定,特制定本管理方法。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那么。第四条本方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 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局部。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那么必须采用标准文本。第七条公司由法律参谋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
2、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参谋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
3、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1、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2、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3、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4、有封样要求的;5、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第十四条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工程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第十五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第十六条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按本方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
4、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方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那么该业务不能成立。第十七条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 、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第十八条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参谋、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第十九条公司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第二十条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第二十一条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那么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 、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第二十二条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第二十三条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标准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第二十四条合同文本原那么上我方应持单份,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办公室、法律参谋、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其中元件由财务部门和办公室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