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33.040Q84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539-2019有轨电车信号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c tramway signal system2019-10-28发布2020-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CJ/T539-20193.1.5车载控制系统on-board control system实现有轨电车定位、车载信息显示及运行控制的系统。3.1.6中心调度管理系统central dispatch management system白动实现有轨电车行车指挥控制、运行监视和管理的系统。3.1.7现
2、地操作模式on-site operation mode人工在正线道岔区域对道岔或进路进行现场操作的一种信号控制模式。3.1.8有轨电车信号优先tramway priority通过调整信号控制方案使得有轨电车优先通过平面交叉路口的交通控制方式。3.2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CAN:控制器局域网络(Controller Area Network)IP:防护等级(Ingress Protection)MTBF: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ean Time Between Failure)MTTR:平均修复时间(Mean Time To Repair)MVB:多功能车辆总线(Multifunction
3、Vehicle Bus)SIL:安全完整性等级(Safety Integrity Level)TCMS:列车控制与管理系统(Train Control a.d Management System)4一般要求4.1基本要求4,1.1有轨电车信号系统应满足行车组织和运营管理,以及网络化运营需要。4,12有轨电车信号系统应满足司机按照轨旁设备的显示及标识目视驾驶的要求。对于速度大于70km/h的线路,应根据行车间隔、列车运行速度、线路条件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进行列车运行安全防护。4.1.3有轨电车信号系统设备配置宜遵循右侧行车原则。4.14有轨电车信号系统应满足有轨电车网络化互联互通运营要求。中心调度管理系统的规模应根据线网规划、线路和系统规模确定,应实现有轨电车运行的统一指挥调度。4.15有轨电车信号系统应具备高可靠性和高可用性,涉及行车安全的信号设备应符合“故障导向安全”原则。4.16有轨电车信号系统应满足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技术要求,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等要求。4.17有轨电车信号系统应满足现代化维护管理要求,信号设备应便于维修、测试和更换。4.1.8有轨电车信号系统的使用年限不应小于15年。4.1,9有轨电车信号系统的设备应符合城市轨道交通使用环境要求,轨旁沿线设备宜与城市景观相协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