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二卷第一期 .合 规 不 起 诉 改 革 的 阶 段 性 反 思:本 土 性 的 重 申邓 紫 珊,张 文 浩,欧 志 文(武 汉 大 学法 学 院,湖 北武 汉;邵 阳 学 院马 克 思 主 义 学 院,湖 南邵 阳)摘要:正 确 认 识 合 规 不 起 诉 要 明 确 现 代 意 义 上 的 合 规 概 念,并 理 解 其 改 革 属 性 与 改 革 目 的。作 为刑 事 程 序 法 意 义 上 的 合 规 激 励 制 度,合 规 不 起 诉 制 度 与 美 国 审 前 转 处 协 议 制 度 有 着 明 显 的 区 别。抽 象 层面 上,合 规 不 起 诉 有 建 构 的 必 要
2、性,并 具 备 出 罪 处 理 的 正 当 性。具 体 意 义 上,基 于 本 土 化 考 察:应 当 建 立和 缓、个 案 分 析 的 相 对 区 分 责 任 制,预 留 企 业 家 一 并 适 用 合 规 不 起 诉 的 空 间;现 阶 段 合 规 不 起 诉 改 革 存 在特 殊 的“合 规 逃 逸”规 制 空 白,应 当 借 鉴 域 外 经 验,在 兼 顾 激 励 与 惩 罚 的 基 础 上,以 程 序 和 实 体 两 种 途 径妥 善 应 对 如 是 问 题。关 键 词:合 规 不 起 诉;营 商 环 境;程 序 激 励;个 人 责 任;合 规 逃 逸中 图 分 类 号:文 献 标
3、志 码:文 章 编 号:():,(,;,):,-,-,-,-:,“”,“”:;收 稿 日 期:作 者 简 介:邓 紫 珊,女,武 汉 大 学 法 学 院 硕 士 研 究 生。张 文 浩,男,武 汉 大 学 法 学 院 硕 士 研 究 生。欧 志 文,男,邵 阳 学 院 马 克 思 主 义 学 院 教 授。合规不起诉改革的阶段性反思:本土性的重申邓紫珊张文浩欧志文一、合 规 不 起 诉 的 认 知 厘 清“合 规”并 非 本 土 法 律 文 化 产 物,而 是 在对 域 外 企 业 治 理 与 经 济 秩 序 规 制 经 验 的 观 察过 程 中 引 入 的 概 念。国 内 学 者 对 合 规
4、概 念 的解 读 缺 少 制 度 史 意 义 的 追 溯,对 合 规 内 涵 的介 绍 视 角 也 相 对 局 限。目 前,已 经 有 研 究 者注 意 到 国 内 合 规 研 究 的 概 念 性 理 论 供 给 不 足问 题,“在 理 论 认 识 上,任 何 含 义 边 界 不 清的 概 念 的 引 入,都 会 构 成 对 表 达 秩 序 的 破 坏,造 成 生 活 实 践 错 乱”。因 此,厘 清“合 规”以及“合 规 不 起 诉”的 概 念 意 涵,对 于 合 规 制 度本 土 化 研 究 而 言 是 基 础 性 工 作。(一)合 规 概 念 的 现 代 意 义 转 向“合 规”()源
5、自 英 文 表 述“”,表 达“遵 守、符 合、依 从”意 思。国 内 学 者 对 合 规 概 念 的 解 读,多 先 入 为 主 地 从法 学 领 域 的 定 位 出 发,实 际 上“合 规”最 早 出 现于 医 学 领 域,意 在 表 达 遵 循 医 疗 建 议 和 医 师 嘱托;后 延 伸 适 用 于 企 业 经 济 学,用 于 表 达 在 组织 体 内 部 遵 守 法 律、标 准 及 指 令。随 着 美 国 企业 治 理 的 法 治 化 进 程 推 进,法 学 研 究 开 始 使 用此 概 念。制 度 史 追 溯 表 明,“合 规”最 早 运 用 于英 美 法 系 的 银 行 业 领
6、域,意 指 在 信 贷 机 构 的 传统 风 险 领 域 确 保 雇 员 行 为 的 守 法。为 适 应 现 代 企 业 治 理 与 企 业 责 任 的 变化,传 统 意 义 上 的 合 规 经 过 历 史 演 进,不 断转 向 对 象 集 中、内 涵 明 确 的 现 代 意 义:在 企业 组 织 体 内 部 治 理 过 程 中,通 过 一 系 列 制 度安 排,修 正 企 业 及 成 员 行 为,使 其 符 合 法 律及 相 关 规 则,从 而 防 止 经 营 风 险 变 成 现 实,避 免 承 担 法 律 责 任。企 业 合 规 概 念 已 经 演变 为 保 证 企 业 行 为 合 法(规
7、 则)的 整 体 性 组织 措 施。企 业 治 理 走 向 合 规,以 合 规 具 有新 颖 性 为 必 要。合 规 的 现 代 意 义,是 对 合 规新 颖 性 的 必 要 诠 释。(二)合 规 不 起 诉 的 改 革 属 性 申 明既 有 研 究 表 明 合 规 俨 然 成 为 具 有 领 域 法学 色 彩 的 概 念,即 将 其 所 服 务 的 企 业 内 部 治理 与 防 控 规 范 违 反 风 险 的 共 性 目 标 或 发 挥 类致 作 用 的 若 干 法 律 制 度(或 规 范)集 合,跳 脱由 特 定 法 概 念 依 照 形 式 逻 辑 联 结 形 成 的 教 义化 体 系。“
8、合 规 不 起 诉”之“合 规”需 在 刑 事法 领 域 继 续 讨 论,即 刑 事 合 规。合 规 不 起 诉 系 理 论 研 究 的 通 用 化 表 达,相关 实 践 见 端 于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年月 在深 圳 南 山 区 等家 基 层 检 察 院 开 展 的 企 业 合规 改 革 试 点 工 作。年月,最 高 检 印 发 关 于 开 展 企 业 合 规 改 革 试 点 工 作 方 案 (下 称 方 案 ),启 动 企 业 合 规 改 革 二 期 试 点 工 作,合规 不 起 诉 与 不 批 准 逮 捕、企 业 认 罪 认 罚 从 宽 三者 构 成 企 业 合 规 改 革 试 点
9、 的 工 作 内 容。对 于 合 规 不 起 诉 的 理 解,应 深 刻 把 握 其“改 革”属 性。法 理 学 认 为 改 革 的 实 质 在 于 对国 家 法 律 的 立、改、废,需 把 握 其 两 重 属 性:第 一,改 革 本 身 具 有 跳 脱 现 行 法 予 以 创 新 的赋 权 特 性;第 二,改 革 旨 在 保 存 现 有 社 会 法 律制 度 的 本 质 特 征 和 基 本 属 性 不 变 的 前 提 下 对法 律 进 行 的 局 部 改 变、变 革 与 优 化。实 践层 面,要 通 过 比 较 法 研 究 和 实 践 反 馈,大 胆 进行 合 规 制 度 创 新,在 可 控
10、 有 益 的 范 围 内 进 行法 制 突 破。理 论 层 面,作 为 域 外 企 业 治 理 与协 商 司 法 经 验 的“合 规不 起 诉”,在 其 引 进 过程 中 必 须 重 视 改 革 的“本 土 性”特 征。合 规 不起 诉 改 革 的 开 展,要 立 足 我 国 企 业 发 展、治 理现 状 展 开,对 域 外 制 度 要 素 结 合 本 土 特 点 做理 性 择 取 与 适 应 性 改 造。(三)合 规 不 起 诉 的 改 革 目 的 衡 定部 分 国 内 学 者 从 合 规 制 度 在 企 业 层 面 的价 值 入 手 分 析 合 规 不 起 诉 改 革 的 目 的,由 此
11、自洽 地 推 导 出 合 规 不 起 诉 改 革 目 的 在 于 激 励 并督 促 企 业 规 范 自 身 经 济 行 为、完 善 内 部 治 理 架构,帮 助 企 业 实 现 法 律 风 险 内 部 化 解,进 而 在国 家 层 面 实 现 犯 罪 源 头 治 理。诚 然,上 述 价 值确 为 合 规 不 起 诉 改 革 的 应 有 之 义,但 立 足 方案 解 读,我 国 现 阶 段 合 规 不 起 诉 改 革 目 的 还在 于 优 化 营 商 环 境、保 障 企 业 生 存。目 前,中 国 经 济 面 临 产 业 提 质 增 效 转 型阵 痛、经 济 增 长 压 力 大、实 体 经 济
12、经 营 困 难、国 外 优 质 投 资 资 本 转 移、中 美 两 大 经 济 体 贸易 竞 争 等 多 重 挑 战,无 论 是 具 有 现 代 公 司 治理 架 构 的 规 模 型 企 业,还 是 传 统 意 义 上 的 民营 中 小 企 业,生 存 问 题 是 企 业 所 面 临 的 重 要参 见 张 志 铭 的 合 规 概 念 的 新 颖 性 何 在,载 微 信 公 众 号“法 学 学 术 前 沿”,年月日 上 传。刑 事 合 规,是 指 旨 在 避 免 因 企 业 相 关 行 为 而 给 企 业 及 其 员 工 带 来 刑 法 责 任 的 全 部 必 要 以 及 被 法 律 允 许 的
13、 措 施。参 见 托 马 斯 罗 什的 合 规 与 刑 法:问 题、内 涵 与 展 望 对 所 谓 的“刑 事 合 规”理 论 的 介 绍 ,李 本 灿 译,载 刑 法 论 丛 年 第卷,第页。第二十二卷第一期 .难 题,也 是 中 央 经 济 工 作 多 次 强 调 的 重 要 主题。我 国 政 府 对 市 场 主 体 的 支 持 和 保 护 力 度是 突 出 的。世 界 银 行 集 团年 发 布 的 营商 环 境 报 告 显 示:中 国 营 商 环 境 便 利 度 指 数在 受 调 查 的个 经 济 体 中 排 名 第位,连续 两 年 实 现 跃 升,被 列 入 营 商 环 境 改 善 幅
14、 度最 大 的 十 大 经 济 体。在 国 家 政 策 上,习 近 平在 中 央 经 济 工 作 会 议 中 多 次 指 出,要 毫 不 动摇 地 支 持 民 营 经 济 发 展。年月日召 开 的 中 央 经 济 工 作 会 议 强 调 经 济 工 作 要 稳字 当 头、稳 中 求 进,各 方 面 要 积 极 推 出 有 利 于经 济 稳 定 的 政 策,政 策 发 力 适 当 靠 前,在 微 观政 策 上 要 持 续 激 发 市 场 主 体 活 力。优 化 营 商 环 境 是 推 进 国 家 治 理 体 系 和 治理 能 力 现 代 化 的 重 要 内 容,法 治 设 计 与 法 制供 给
15、必 须 切 实 回 应 现 实 治 理 所 需,国 内 学 界总 结 出 了 营 商 环 境 的 三 大 面 向:市 场 化、国 际化、法 治 化。本 轮 合 规 不 起 诉 改 革 是 促 进法 治 化 营 商 环 境 建 设 的 重 要 内 容,服 务 于 国家 稳 定 市 场 主 体,以 支 持 和 保 护 民 营 经 济 为目 标,其 主 要 目 的 在 于 保 护 企 业。企 业 层 面的 内 控 优 化 与 国 家 层 面 的 犯 罪 源 头 治 理,则属 合 规 不 起 诉 改 革 的 题 中 价 值,是 在 主 要 目的 基 础 上 所 要 实 现 的 上 位 意 义。二、合
16、规 不 起 诉 的 理 据 分 析(一)合 规 不 起 诉 的 归 属:企 业 合 规 的 刑事 激 励 制 度合 规 对 中 国 企 业 而 言 并 非 新 兴 产 物,制度 史 研 究 表 明 中 国 企 业 的 合 规 实 践 发 端 于年,时 年 中 国 银 行 总 行 为 顺 应 证 券 金 融业 行 业 自 治 的 国 际 趋 势、更 好 对 接 国 际 金 融市 场 设 立 法 律 与 合 规 部,内 设 首 席 合 规 官()。中 国 企 业 早 期 合 规 实 践 与 中 国 加入进 而 融 入 全 球 市 场、适 应 合 规 制 度 较为 成 熟 之 欧 美 国 家 的 监 管 要 求 有 关,国 内 跨国 企 业 于年 前 后 逐 步 建 立 适 应 国 际 趋势 的 合 规 制 度。理 论 研 究 层 面,企 业 合 规 亦非 纯 粹 新 兴 概 念,其 最 早 发 端 于 刑 法 学 界年 前 后 对 单 位 刑 事 责 任 的“企 业 守 法 规则”研 究。然 而,合 规 制 度 在 很 长 时 间 内 未被 国 内 企 业 重 视。进 入 新 发 展 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