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13.220.10C85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6755-2011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Fire mobile illuminating device2011-07-20发布2011-1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26755-2011前言本标准第5章、第7章和8.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依据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器具配件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
2、C5)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坚敏、戴国定、朱江、李奢望、张燕、曾悦雷。GB26755-2011程;具有回转、俯仰功能照明系统的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水平回转一周后俯、仰各60的过程;具有升降系统和回转、俯仰功能照明系统的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的升降杆从初始位置升至最高位置,照明系统水平回转一周后俯、仰各60,升降杆再回到初始位置的过程。4分类与型号4.1分类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可分为车载式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和非车载式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4.2型号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以下简称照明装置)的型号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企业改型代号:A、B供电方式(F表示发电机供电;C表示
3、电池供电;交流电源供电省略)照明装置分类(C表示车载式;非车载式省略)升降高度,单位为米(m),无升降系统省略光源总功率,单位为千瓦(kW)照明系统类型(H表示有回转、俯仰功能,无此功能省略)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示例:型号YZH4-7CA表示有回转、俯仰功能,光源总功率为4kW,升降高度为7m,交流电源供电A型车载式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5技术要求5.1外观质量照明装置表面应无锈蚀,涂覆层无剥落或起泡现象,无划伤、龟裂破损等机械损伤,各紧固部位无松动。5.2抗电压波动性能交流电源供电照明装置在198V253V电压波动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5.3绝缘电阻照明装置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以及电源接线端子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M。5.4耐压强度照明装置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经受6.4规定的耐压强度试验。试验时应无击穿、闪络现象。5.5可靠性照明装置经100个工作周期可靠性试验后,照明装置应能正常工作。5.6气候、机械环境适应性照明装置应能承受表1规定条件的各项试验,试验后,照明装置应能正常工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