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Code for seismic design of buildings(2016年版)2010-05-31 发布2010-12-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Code for seismic design of buildings GB 50011-2010(2016年版)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0 年1 2 月1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6
2、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9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现批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刊登在我部有关网站和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7月7日3 修订说明本次局部修订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l3J169 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设计、勘察、研究和教学单位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3、进行局部修订而成。此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即,(1)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15)以及民政部发布2015年行政区划变更公报,修订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附录A: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2)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实施以来各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部分条款进行文字性调整。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对具体修订内容进行了反复的讨论和修改,与相关标准进行协调,最后经审查定稿。此次局部修订,共涉及一个附录和10条条文的修改,分别为附录A和第3.4
4、.3条、第3.4.4条、第4.4.1条、第6.4.5条、第7.1.7条、第8.2.7条、第8.2.8条、第9.2.16条、第14.3.1条、第14.3.2条。本规范条文下划线部分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4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次局部修订的参编单位: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黄世敏王亚勇戴国莹符圣聪罗开海李小军柯长华郁银泉委宇薛慧立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徐培福齐五辉范重吴健郭明田吴汉福马东辉宋波潘鹏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I=t 第609号关于
5、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11-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o.2、1.o.4、3.1.1、3.3.1、3.3.2、3.4.1、3.5.2、3.7.1、3.7.4、3.9.1、3.9.2、3.9.4、3.9.6、4.1.6、4.1.8、4.1.9、4.2.2、4.3.2、4.4.5、5.1.1、5.1.3、5.1.4、5.1.6、5.2.5、5.4.1、5.4.2、5.4.3、6.1.2、6.3.3、6.3.7、6.4.3、7.1.2、7.1.5、7.1.8、7.2.4、7.2.6、7.3.1、7.3.3、7.
6、3.5、7.3.6、7.3.8、7.4.1、7.4.4、7.5.7、7.5.8、8.1.3、8.3.1、8.3.6、8.4.1、8.5.1、10.1.3、10.1.12、10.1.15、12.1.5、12.2.1、12.2.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5月31日前言本规范系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批)的通知(建标2006J7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设计、勘察、研究和教学单位
7、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进行修订而成。修订过程中,编制组总结了2008年汶川地震震害经验,对灾区设防烈度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有关山区场地、框架结构填充墙设置、砌体结构楼梯间、抗震结构施工要求的强制性条文,提高了装配式楼板构造和钢筋伸长率的要求。此后,继续开展了专题研究和部分试验研究,调查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外大地震(包括汶川地震)的经验教训,采纳了地震工程的新科研成果,考虑了我国的经济条件和工程实践,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勘察、科研、教学单位及抗震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充实和试设计,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次修订后共有14章12个附录。除了保持2008年局部修订
8、的规定外.主要修订内容是:补充了关于7度(0.15g)和8度(0.30g)设防的抗震措施规定,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调整了设计地震分组;改进了土壤液化判别公式;调整了地震影响系数曲线的阻尼调整参数、钢结构的阻尼比和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隔震结构的水平向减震系数的计算,并补充了大跨屋盖建筑水平和竖向地震作用的计算方法:提高了对氓凝土框架结构房屋、底部框架砌体房屋的抗震设计要求;提出了钢结构房屋抗震等级并相应调整了抗震措施的规定;改进了多层砌体房屋、混凝土抗震墙房屋、配筋砌体房屋的抗震措施;扩大了隔震和消能减震房屋的适用范围;新增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原则以及有关7 大跨屋盖建筑、地下建筑、框排架厂房、
9、钢支撑?昆凝土框架和钢框架钢筋海凝土核心筒结构的抗震设计规定。取消了内框架砖房的内容。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管理组(邮编:100013,E-mail:GB 50011-cabr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建筑
10、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设计研究院、云南省设计院、四川省建筑设计院、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中建国际(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浙江大学、重庆大学、云南大学、广州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8 主要起草人:黄世敏王亚勇(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丁洁民方泰生邓华叶燎原冯远吕西林刘琼祥李亮李惠李霆李小军李亚明
11、李英民李国强杨林德苏经宇肖伟吴明舜辛鸿博张瑞龙陈炯陈富生欧进萍郁银泉易方民罗开海周正华|周炳章i周福霖!周锡兀i柯长华委宇姜文伟袁金西钱基宏钱稼茹徐建徐永基唐曹明容柏生曹文宏符圣聪章一萍葛学礼董津城程才渊傅学怡曾德民窦南华蔡益燕薛彦涛薛慧立戴国莹主要审查人:徐培福吴学敏刘志刚(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刘树屯李黎李学兰陈国义侯忠良莫庸顾宝和高孟谭黄小坤程摆垄9 目次1 总则.1 2 术语和符号22.1 术语.2 2.2 主要符号.3 3 基本规定.6 3.1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和设防标准.6 3.2 地震影响.6 3.3 场地和地基.7 3.4 建筑形体及其构件布置的规则性.8 3.5 结构体系.11
12、 3.6 结构分析.12 3.7 非结构构件.13 3.8 隔震与消能减震设计.14 3.9 结构材料与施工.14 3.10 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15 3.11 建筑物地震反应观测系统.17 4 场地、地基和基础.18 4.1 场地.18 4.2 天然地基和基础.214.3 液化士和软土地基.23 4.4 桩基.28 5 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31 5.1 一般规定.31 5.2 水平地震作用计算.355.3 竖向地震作用计算.41 10 5.4 截面抗震验算.42 5.5 抗震变形验算.43 6 多层和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48 6.1 一般规定.48 6.2 计算要点.54 6.3 框架的基
13、本抗震构造措施.60 6.4 抗震墙结构的基本抗震构造措施.66 6.5 框架-抗震墙结构的基本抗震构造措施.69 6.6 板柱-抗震墙结构抗震设计要求.70 6.7 筒体结构抗震设计要求.72 7 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砌体房屋.74 7.1 一般规定.74 7.2 计算要点.79 7.3 多层砖砌体房屋抗震构造措施.84 7.4 多层砌块房屋抗震构造措施.89 7.5 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抗震构造措施.91 8 多层和高层钢结构房屋.96 8.1 一般规定.96 8.2 计算要点.98 8.3 钢框架结构的抗震构造措施.104 8.4 钢框架-中心支撑结构的抗震构造措施.107 8.5
14、 钢框架偏心支撑结构的抗震构造措施.109 9 单层工业厂房.112 9.1 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112 9.2 单层钢结构厂房.123 9.3 单层砖柱厂房.130 10 空旷房屋和大跨屋盖建筑.135 10.1 单层空旷房屋.135 10.2 大跨屋盖建筑.138 11 土、木、石结构房屋.143 11 11.1 一般规定.143 11.2 生土房屋.144 11.3 木结构房屋.146 11.4 石结构房屋.147 12 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149 12.1 一般规定.149 12.2 房屋隔震设计要点.15012.3 房屋消能减震设计要点.156 13 非结构构件.160 13.1
15、一般规定.160 13.2 基本计算要求.160 13.3 建筑非结构构件的基本抗震措施.162 13.4 建筑附属机电设备支架的基本抗震措施.166 14 地下建筑.168 14.1 一般规定.168 14.2 计算要点.168 14.3 抗震构造措施和抗液化措施.170 附录A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172 附录B高强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要求.218 附录C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要求.220 附录D框架梁柱节点核芯区截面抗震验算.222 附录E转换层结构的抗震设计要求.226 附录F配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抗震墙房屋抗震设计要求.228 附录G钢支撑混凝土
16、框架和钢框架-钢筋混凝土核心筒结构房屋抗震设计要求.237 附录H多层工业厂房抗震设计要求.241 附录J单层厂房横向平面排架地震作用效应调整.249 附录K单层厂房纵向抗震验算.253 12 附录L隔震设计简化计算和砌体结构隔震措施.259 附录M实现抗震性能设计目标的参考方法.265 本规范用词说明.272 引用标准名录.273 附:条文说明.275 13 Contents Chapter 1 General.1 Chapter 2 Terms and Symbols.2 2.1 Terms 2 2.2 S严丑bols 3 Chapter 3 Basic R叫uirementsof Seismic Desig口63.1 Category and Criterion for Seismic Precaution of Buildings6 3.2 Earthquake Strong Motion6 3.3 Site and Base7 3.4 Regularity of Building Configuration and Structural Assembly8 3.5 Stru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