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广阔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为宗旨,充分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效劳和监管作用,不断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管,切实提高城乡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水平,改善和提高我镇声环境质量,建设安静舒适的城乡环境,保护居民身体健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噪声管理,建立起政府主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多方联动、全民参与的监督管理体系,使工矿企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噪声扰民问题有效缓解,城乡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三、工作职责 (一)由镇安办牵头负责场镇噪声的统一监督管理,催促、指导、协调
2、其他有关部门履行本实施方案确定的职责,并具体负责工业噪音的监管及各类噪声源的环境监测。 (二)由村建办负责催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审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作业,并配合环保部门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夜间施工的噪声扰民行为。 (三)由中、小学校负责催促校园内的禁噪工作,协助镇安办、镇整治办等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禁噪整治,特别是中、高考期间的禁噪工作,同时负责在校园内进行噪声污染防治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四)由镇整治办负责文化娱乐噪声的监管。所有文件娱乐场所包括网吧、酒吧、歌厅等必须建设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在经营过程中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严禁噪声扰民,责成边界噪声达不到
3、规定标准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整改,对边界噪声超标的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不予核发经营许可证。同时,加强对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坝坝舞等娱乐、集会的监管,确保音响器材的使用不对周边生活环境造成影响,严禁使用低音炮。 (五)由镇交管办负责交通运输噪声的监管。在场镇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按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在噪声敏感区设置禁鸣标志,严禁机动车辆在场镇违章鸣号。对夜间营业的网吧、酒吧、歌厅等不按要求防噪,群众反映突出的要按特种行业管理规定责成停业,限期整改。 (六)由镇整治办负责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管。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如空调器、冷却塔、抽风机、发电机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
4、设备、设施的,应催促经营管理者采取相应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播送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禁止夜啤酒经营过程中因经营活动以及顾客喧哗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休息;加强对场镇范围内从事废品回收、废品拆解等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管理。 (七)工商所负责对销售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定噪声标准的产品的查处工作,按照政府对违法排放噪声污染企业和单位下达的取缔、关闭决定,依法注销或撤消其营业执照,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排放噪声污染的无照经营行为。 (八)要落实辖区负责制,落实社区(居委会)、村社干部加强
5、对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时段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劝导、及时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群众工作、宣传工作和执法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县上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经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要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抓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二)强化舆论宣传。要加大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方式,争取广阔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同时,要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娱乐场所经营人员、机动车驾驶员、坝坝舞组织者和参与者等排放对象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和教育,增强企业和个人的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村(居)、镇属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细化分解责任,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有组织、有人员、有措施、有成效,认真抓好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因不履职、不尽责,推诿扯皮,执法不标准,工作不力,方法不妥等原因,引发群体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