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根底设施平安建设整治工作方案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组织领导;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专项整治的方式;专项整治和检查的步骤;工作要求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其中,主要内容包括: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生产管理,确保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预防平安生产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平安事故的发生。为了加强对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成立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专项整治领导组。检查内容,对施工企业检查的主要内容、对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及行管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整治方式,施工企业自查自整、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及行管部门全面排查整治。为稳固交通根底设施建平安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确
2、保取得实效,各施工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来个回头看。工作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标准检查,严格执法、广泛宣传,完善举报机制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生产管理,确保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预防平安生产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平安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根据x市平安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制订我市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牢固树立平安开展理念,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重点突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那么,深化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努力形成
3、“政府统一领导、行管部门及业主监管、施工企业负责、监理单位监督、参建各方齐抓共管的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生产管理体系,有效整治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隐患,进一步加强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生产管理工作,实现全市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生产状况稳定开展,为公路水路交通根底设施创造良好的平安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市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一)专项整治领导组 专项整治领导组主要负责组织制订全市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4、市专项整治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长:x市交通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x市交通局总支书记 副组长:各镇(街道)分管交通根底设施的副职 成员:各镇(街道)交通根底设施具体承办人 (二)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质监站,负责全市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全市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收集和处理全市道路运输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举报案件。 办公室主任:x市交通局质监站站长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一)对施工企业检查的主要内容 1
5、、是否按照市政府本次专项整治总体要求,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是否制订了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配齐了工作人员,建立了专项整治责任制;是否对企业内影响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的隐患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2、是否领取了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照,有关证照的来源是否合法;主要责任人、工程经理、平安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考核合格证或从业资格证,各类证件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新工人和转岗工人是否按要求做到了先教育再上岗。 3、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大平安事故隐患是否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
6、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4、是否建立健全了施工平安责任制,是否层层签订了平安责任书,平安生产各项措施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是否建立了企业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工程经理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施工平安生产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平安生产管理责任人和重大平安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机构和责任人。 5、是否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建筑施工平安管理条例、平安生产许可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各项平安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平安生产管理台帐是否建立;是否设立了平安管理机构,配置了专(兼)职平安管理员;工程经理是否按时召开平安管理工作会,研究解
7、决影响施工平安的重大问题。 6、是否建立了平安生产专项整治领导机构;是否建立健全了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平安管理员工作制度、平安教育培训制度等;工程施工方案中平安措施在开工前是否报监理处批准并落实到位,是否制订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如实上报施工平安事故,是否存在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现象;是否按高危行业企业平安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方法(财企(2023)478)要求,进行平安生产费用计取和使用。 7、施工企业的现场办公、生活区与生产区是否相对分开,是否避开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陡坡、沟谷及山洪排泄区域,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平安规定;对施工现场入口处、超
8、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基坑边沿、爆破物等危险部位是否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志;对爆破、易燃等危险用品是否认人、定岗、定责任,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易发生火灾的施工部位是否确定消防平安责任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8、是否针对高填深挖施工、水上施工等可能存在的平安隐患和可能发生的事故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高填深挖施工主要是防边坡坍塌、防高处坠落、防建材打击等;水上施工主要防根底塌陷、防落水、防洪汛等。 9、是否针对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工程中容易发生的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触电、坍塌、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放炮等事故制订了防控方案,措施是否落实,平安技术操作程序是否有针对性
9、;施工单位在工程中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模爬模等自行式架设设施是否经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是否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登记。 (二)对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及行管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按照本次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对本辖区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是否对辖区内影响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生产的隐患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摸底中发现的非法施工企业都列入了取缔名单,并实施了取缔;是否对不具备平安生产施工企业都列入了停产整顿名单,并采取了停产整顿措施;是否对证照齐全、具备平安生产的施工企业加强了日常监管;是否对所有列入取缔、停产整顿的施工企业进行了公示
10、。 2、是否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行业管理部门及业主依法监管、施工企业全面负责、监理单位认真监督、参建各方齐抓共管的平安生产工作格局;是否将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工作纳入了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之中,实行了同步规划、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3、是否建立健全了平安生产责任制,是否对考核指标进行了层层分解,签订了平安目标责任书,并实行严格考核;是否建立了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和各级管理部门“一岗双责的平安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平安例会,研究解决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生产问题,会议确定的事项是否得到全面落实。 4、是否建立和落实了平安生产委员会
11、工作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事故举报奖励制度、事故责任约谈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平安生产专项督查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各项制度。 5、是否建立了能够适应当地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生产工作需要的平安监督管理机构;是否配足配强了监督管理人员;是否建立了本地区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应急救援体系,编制了应急预案,配置了相应的人员和装备;是否落实了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生产管理经费、装备。 6、是否建立健全了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对不认真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的有关镇、街道、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事前责任追究;是否依法对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生产事故组织了调查处理,并按时结案。 四、专项整治的
12、方式 此次全市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生产专项整治按照“企业全面自查自整、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及行管部门全面排查整治的方式进行,要做到对全行业、全领域、各级各类企业的全面覆盖。 (一)施工企业自查自整 全市交通根底设施建设施工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交通根底设施建设施工平安管理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本次平安生产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 1、凡不具备平安生产资格条件从事交通根底设施建设施工企业要清退出施工工地。 2、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立即制订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凡不积极整改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凡证照
13、齐全,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加强日常平安管理,落实平安措施,确保营运平安。 (二)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及行管部门全面排查整治 在施工企业自查自整的根底上,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对辖区内所有施工企业进行无一遗漏的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 1、对无任何证照,非法从事交通根底设施建设施工企业要列入清理取缔名单,并清退出施工工地。 2、对证照不全(包括证照过期)或虽然证照齐全但存在重大平安事故隐患的施工企业,要列入停业整顿名单,责令停业整顿,整顿之后要复产的,须经工程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对其他证照齐全、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列入正常施工企业名单,加强日常监管。 质检站
14、要将本辖区内所有施工企业按上述三种类型分类登记造册,并经分管副局长和局长分别签字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要将以上三种类型企业在市各新闻媒体上公示。 五、专项整治和检查的步骤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半个月) 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平安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根据市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制订本单位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做好专项整治和检查的安排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全面自查自整,工程管理单位组织全面排查整治(2个半月) 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由建设单位牵头、监理、设计、
15、施工单位参加,具体实施自查自整工作。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监管人员,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施工平安。 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全面排查整治,将排查出的三类施工企业进行分类登记和分类整治,由单位一把手签字、局分管副局长、局长签字后报市人民政府。 第三阶段:整治阶段(6个月) 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并迎接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工作组的检查,按检查的要求进行再整改。 第四阶段:“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2个月) 为稳固交通根底设施建平安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施工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来个回头看。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批评,对问题突出的责令延长专项整治期限,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刻理解交通根底设施建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开展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