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4 ,大小:12.09KB ,
资源ID:524765      下载积分:11 积分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nwk.com/docdown/52476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2023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工作方案.docx)为本站会员(g****t)主动上传,蜗牛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蜗牛文库(发送邮件至admin@wnwk.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2023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工作方案.docx

1、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工作方案 根据省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实施细那么(皖公车治组(2023)7号)和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严格标准、厉行节约、防止浪费的原那么,制定了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公务用车纠正处理工作方案,现通知如下: 一、超编车辆的处理 各相关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超编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等权证上交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公车办),车辆暂时封存在实际使用单位。上缴的超编车辆将优先调剂使用,然后公开拍卖或报废。 二、超标车辆的处理 (一)对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的双超标车辆处理。 1、购置时间不超过2年

2、的双超标车。各相关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等权证上交区公车办,车辆暂时封存在使用单位。由区公车办统一组织评估,评估符合标准的经区公车办批准后继续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那么由区公车办统一调剂或拍卖。 2、购置时间2至4年内的价格双超标车。各相关单位于11月20日至30日期间交由区公车办组织进行统一评估。评估结果符合标准的经区公车办批准后继续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那么由区公车办统一调剂或拍卖。 3、购置时间4至8年的双超车。经区公车办批准后可继续使用。 4、购置时间超过8年或行驶20万公里以上的双超车,可继续使用。 (二)对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2.0升以上的单超标车辆处理。 1

3、、购置时间2年内的排气量超标车。各相关单位11月30日前将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等权证上交区公车办,车辆暂时封存在实际使用单位。由区公车办组织进行统一评估,评估后符合标准的经区公车办批准可继续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那么统一调剂或拍卖。 2、购置时间超过2年的排气量超标车。各相关单位在11月30日前报经区公车办批准后继续使用。 (三)对排气量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上的单超标车辆处理。 1、购置时间2年内的价格单超标车。各相关单位在11月30日前将车辆的行驶证、登记证等权证上交区公车办,车辆暂时封存在实际使用单位。统一评估后符合标准的经区公车办批准可继续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那么统一调剂或拍卖。

4、 2、购置时间2至4年的价格单超标车。各相关单位在11月20日至30日期间,提交区公车办组织统一测算、评估。测算、评估结果符合规定标准的经区公车办批准后继续使用;价格仍高于25万元的,各相关单位在11月30日前将车辆上缴区公车办,由区公车办进行统一调剂或拍卖。 3、购置时间4年以上的价格单超标车。各相关单位于11月30日前报经区公车办批准后继续使用。 (四)对省产自主品牌的超标车处理 相关单位于11月30日报经区公车办批准可继续使用。 上述所有以继续使用方式处理的超标车辆,须统一报经市公车办审批同意后实施。 三、摊派款项所购车辆处理 相关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车辆的行驶证、登记证等权证上交区公

5、车办,车辆暂时封存在使用单位。区公车办收缴后统一进行拍卖处理。 四、违规换车、借车、豪华装饰车辆的处理 由相关单位在11月30日之前自行按照规定纠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区公车办备案。 五、有关要求 1、区直单位和乡镇街违规公务用车纠正处理工作由区公车办会同区财政局、区监察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所属事业单位违规公务用车纠正处理工作由主管部门和乡镇街参照本方案统一组织并具体实施。 2、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违规公务用车纠正处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积极主动、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逐车纠正处理任务。 3、对未按时完成违规公务用车纠正处理工作的单位,将依照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予以通报批评。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