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区农产品管理工作方案 为提高我区出口农产品质量平安管理水平,增强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产品出口稳定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平安法、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就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平安区域化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以出口农产品质量平安为目标,运用出口标准对生产源头的倒逼机制,从标准农业化学投入品入手,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平安管理体系,从根本上确保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平安,打造区农产品质量平安品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到202
2、223年底前,完成组织领导体系、农业化学投入品监控体系、出口农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平安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检测监控体系,建立质量平安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全面启动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平安区域化管理工作。用3年时间,到达“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出口无障碍目标,建设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平安示范区,从根本上确保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平安。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监控体系。严格执行市示范区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标准、示范区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企业登记备案管理方法等规定,建立健全农业化学投入品专营专供制度,确保农户购置方便、使用放心。工商、农发、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建立质量审核
3、备案制度和稽查制度,严格控制农业化学品供应,标准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使用。工商、农发、安监等部门要对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渠道进行清理,实行专营专供,严禁剧毒、违禁农业化学品流入市场。农发、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对使用环节加强指导检查,标准用药,科学用药。各街道办事处、园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催促企业和标准化基地做好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进货、销售、使用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过程记录,并妥善保存2年以上,农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按生产经营环节依次追溯质量责任。 (二)健全质量平安标准化体系。根据产业特点,鼓励引导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目标市场技术标准、规程,按照国际市场要求和良好农业操作标准(gap),
4、制定出口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规程以及收获、运输、贮藏、包装、标识等标准。鼓励引导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iso)、良好农业操作标准(gap)、良好生产标准(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体系认证,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美国nop、kosher、日本jas、欧盟globalgap、英国brc等国际认证,提高示范区标准化管理水平。 (三)建立健全质量平安检验检测体系。农发、海洋与渔业、环保部门要对农产品产前土壤、水质、环境的本底进行抽样检测、评估;农发、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在产中适时进行田间、养殖场采样检测、分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测协作,完善检验检测条件,加大
5、仪器设备投入力度,整合各部门、企业及社会检验检测资源,加快农产品公共检测平台建设,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农产品检测监控体系。 (四)建立质量平安追溯体系。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对出口农产品各环节、各关键点进行信息收集记录并实现逆向查询,逐步建立起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的质量平安可追溯体系。以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为主体,在出口农产品的产地环境、种养殖、化学投入品采购使用、病虫害防治与疫病控制、收获、储藏、运输、加工、包装、出口等各个环节建立可追溯体系;以农业化学投入品经营企业为主体,在化学投入品的采购、储运、销售等环节建立可追溯体系。建立完善质量平安可追溯信息平台,增强质量平安可追溯能力
6、。 (五)建立质量平安监控评估预警体系。制定出口农产品质量平安、疫情疫病监控方案和实施方案,对产品质量实行全面监控检测。各监管部门要根据监控检测结果和质量平安状况,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对农兽药残留等重大质量平安隐患及时发布预警通报,提出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平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进口国采取停止进口程序或封关等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相互提供出口技术标准、国内外市场动态、生产经营者诚信状况、出口农产品质量平安责任追溯状况等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平安相关的信息。 (六)壮大出口农产品龙头企业。要提高农产品企业的社会责任
7、意识,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目标市场消费标准组织生产和出口。加大对优势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区域性检测中心,在做好企业自身产品质量检测的同时,为周边地区中小企业提供检测效劳。大力引进外资,充分发挥外资企业在农产品质量控制、检验监测、追溯制度方面的优势,开展现代农业。 (七)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在加强对“三品认证单位监管根底上,要结合实际,规划建设具有区域产业特色的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并对每个基地建档立卡。健全完善企业与基地、农户及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推进质量平安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
8、,推广国际通用的“良好农业操作标准,按照进口国的质量平安标准选用农药、兽药、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化学投入品,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用药平安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规定。对基地实行农资供应、技术指导、生产管理、质量检测和收购销售“五统一,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实现基地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和产品的无害化、优质化。 (八)培育农产品出口品牌。要加快地方特色品牌培育,积极开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地理标志品牌注册。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和生产基地开展国际认证。综合运用市场开拓资金、品牌建设扶持资金等多种政策手段,加大对优质农产品品牌的扶持力度。 (九)实施多元化国际市场战略。要根据区域产业特点,搞好出口农产品的市
9、场定位,采取差异化营销策略,提高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在稳固日韩传统市场的根底上,努力拓展欧美等重点市场,积极开拓东盟、中东、独联体、南美等新兴市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国检指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的模式,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外经贸、农发、海洋与渔业、公安、财政、环保、畜牧、工商、质监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农产品质量平安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平安区域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园区作为农产品质量平安区域化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各自农产品生产、加工特点,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平安区域化
10、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注重调动居委会、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质量平安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建立以街道办事处、园区为功能区域,以居委会和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为根本单位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平安区域化管理网络。 (二)明确责任分工。农发部门负责植物产品原料种植环节和动物产品原料养殖环节的质量平安监督管理,并加强对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制定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监测农产品生产区域水体、大气、土壤等环境,与环保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分别负责农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管。环保、质监部门会同农发、海洋与渔业等部门监督执行示范区产地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水产品和水生动植物原料养殖环节的质量平安监督管理。质监
11、部门会同农发、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质量违法行为,加强标准化、计量工作的管理。工商、安监部门负责农资市场及流通环节监管。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外经贸部门负责出口农产品综合协调及相关信息效劳。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和市促进农产品各项扶持政策。各有关单位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出口农产品质量平安区域化管理、出口农产品龙头企业、检测实验室、农产品出口基地、品牌、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国外注册认证、反倾销应诉等的支持力度。 (四)加强宣传培训。要通过播送、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平安宣传活动。采
12、取举办实用技术讲座、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平安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生产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平安使用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涉农人员加强自律,增强全社会的质量平安意识。各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多层次的专业培训,重点抓好部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人员和农户培训,夯实农产品质量平安管理根底,切实提高区域化管理工作水平。 (五)搞好督查考核。区外经贸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出口农产品质量平安区域化管理考核方法,定期督导,强化考核。区农产品质量平安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平安区域化管理工作督查督办机制,定期对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出成效。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