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县煤矿平安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煤矿隐患整改报告全县煤矿平安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 煤矿隐患整改报告县煤炭工业局、县自然资源局:为认真贯彻落实 12 月 7 日全省平安生产电视 会议暨省安委会第四季度全体(扩大)会议和 12 月 9 日市委常委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安委会(办)关于开展煤矿平安集中整治工作的精神,根据咸阳市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煤矿平安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咸安委办发(2022)74 号)要求,结合我县煤矿平安生产实际,制定全县煤矿平安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一、重点整治内容 全县煤矿平安集中整治工作全面贯彻全国平安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安委明电(20
2、22)3 号)、国家煤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平安集中整治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22)44 号)、省安委会全省百日平安生产整治行动方案 (陕安委(2022)31 号)、省安委办关于开展煤矿平安集中整治的通知(陕安委办(2022)106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百日平安生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咸安委发(2022)12 号)和市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煤矿平安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咸安委办发(2022)74 号)。(一)综合整治重点。集中整治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煤矿平安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问题隐患不清,在抓落实上存在差距;担当意识不强,存在煤矿平安隐患排查盲区
3、,放松对煤矿企业的平安管理,煤矿平安管理机构不全、作风不实,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问题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使存在隐患长期不能整改“带病生产建设;企业平安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负责人平安意识淡薄,在平安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对煤矿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平安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不能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二)隐患问题整治重点。集中整治煤矿平安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1.省安委会明确的由市级组织重点整治的矿井:我县胡家河煤矿、孟村煤矿、高家堡煤矿、
4、亭南煤矿。2.重点整治今年以来煤矿平安大整治、平安“体检、攻坚行动等查出的隐患未整改到位的矿井(包括我县胡家河煤矿、孟村煤矿、高家堡煤矿、亭南煤矿)。3.重点整治内容:(1)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承包转包井下生产或工程行为;(2)强冲击地压矿井主要巷道是否落实必须布置在岩层中规定,对主要巷道已在煤层中形成的是否采取全面加固等措施、是否进行平安可靠性论证;(3)冲击地压煤矿防冲专门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施工队伍配备是否到位,防治冲击地压方案和措施是否制定、落实到位;(4)矿井瓦斯抽采能力是否满足要求,抽采是否达标;(5)煤层顶板水等水害情况是否全部查清,防治水方案是否按修编地质报告和水害情况修订完善,方
5、案是否全面落实;(6)井下 co 是否有异常情况,防止煤层自燃、井下防灭火措施是否按设计落实到位;(7)平安监控系统是否运行正常;(8)有无超能力、超强度生产问题。二、时间安排和任务分工 从即日起至 2022 年 3 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一)第一阶段(即日起到 12 月底)县煤矿平安监管部门对照综合整治内容,全面查找问题,对查出的问题逐项整改。1.各煤矿企业由矿长(董事长、总经理)负责,组织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参加,结合省上今年对咸阳市公告的 4 批 17 矿 42 条 9 类问题隐患“回头看,对煤矿井下各环节、各系统、各岗位进行全面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问题清单,按照“五落实要求全面组织
6、整改。2.煤矿上级公司对所属煤矿进行全面排查。3.县煤矿平安监管部门会同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对直接监管煤矿进行全面排查。4.市煤炭局会同陕西煤监局咸阳煤监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对省安委会明确的由市级组织重点整治的 10 处矿井对照 8 项重点整治内容进行全面排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严格执法、挂牌督办。(二)第二阶段(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 月 10 日)县煤矿平安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对照综合整治查出的问题完善制度和措施,形成长效机制。1.各煤矿企业结合春节期间停产停工、检修平安措施的落实等,开展第二轮排查整治,对第一阶段查出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全面复查。2.县煤矿平安监管部门会同同级自然资源部门
7、对直接监管煤矿第一阶段工作落实情况、春节期间保平安措施等全面检查督查。3.市煤炭局会同陕西煤监局咸阳煤监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对省安委会明确的由市级组织重点整治的 10 处矿井第一阶段工作落实情况、春节期间保平安措施等全面检查督查。(三)第三阶段(2022 年 2 月 1 日至 3 月底)县煤矿平安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对集中整治查出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1.煤矿企业按照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方法和陕西省承包煤矿井下生产队伍管理规定(陕应急(2022)62 号)精神,严格落实煤矿复产复工环节平安整治工作,强化 2022 年“两会期间煤矿平安生产工作。2.县煤矿平安监管部门会同陕西煤监局咸阳监察分局、县
8、自然资源局依照规定对直接监管煤矿复产复工方案进行审查,逐矿落实复工复产前对隐患问题整改合格、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审签同意等规定。3.市煤炭局会同陕西煤监局咸阳煤监分局按要求对直接监管煤矿进行复产复工方案审查和现场验收,加强复产复工验收和“两会期间煤矿平安监督检查。三、认真开展检查督查 县煤矿平安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所属煤矿平安集中整治工作的检查监督。市上组织 2 个检查组,对各县和各煤矿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查,来我县第二组,由市煤炭局副局长刘岷学、赵厚波带队,市煤炭局王庆举、陆新文、王文星、翟富民,市自然资源局和陕西煤监局咸阳监察分局各 1 名同志,对长武县进行检查督查。四、工作措
9、施和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煤矿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省安排部署,增强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煤矿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各企业要按照集中整治工作文件安排部署,结合矿井生产建设实际,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工作开展。(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加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平安副县长担任组长,县煤炭工业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煤炭工业局,负责全县集中整治工作的协调开展,确保集
10、中整治取得实效。(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平安红线意识,健全完善平安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平安生产责任制,尤其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总经理、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等关键领导岗位的平安生产责任,保障煤矿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但凡难以保证平安的煤矿、采掘工作面,必须坚决停产停工整治。(四)统筹协调推进。县煤矿管理部门将集中整治作为岁末年初煤矿平安工作的重中之重,与“打非治违、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智能化开采、平安根底建设、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工作有机结合,用好明查暗访、预防性监管检查、执法公示、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五)加强保平
11、安措施。1.加强对煤矿法人、矿长的管理。各煤矿企业要全面落实煤矿法人、矿长、总经理坐镇煤矿指挥平安生产要求,要认真落实矿长带班、区队长跟班制度。彬长公司所属煤矿法人、矿长离开煤矿要向上级公司请假;地方煤矿企业法人、总经理、矿长离开煤矿必须向县煤矿平安监管部门请假;煤矿主要负责人长时间离开煤矿或者无客观理由离开煤矿的,煤矿要停产停工。2.加强停产停工煤矿管理。将对停产停工煤矿采取停供火工品、限制供电措施,落实现场盯守责任和 24 小时盯守工作,确保停实停死。3.加强驻矿安监员管理。将深入整治驻矿安监员队伍,加强驻矿安监员管理,加强座机巡查、微信定位、工作汇报措施在管理工作中应用,确保驻矿安监员有
12、效开展工作。但凡出现驻矿安监员脱岗、空岗的,停产停工煤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以及停产停工煤矿擅自复产复工等问题,将严肃追究驻矿安监员责任。4.从现在到春节,原那么上不允许停产停工煤矿复产复工。5.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工作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仍然冒险作业或拒不执行平安监管监察指令的,将严格实行停产停工整治措施,彬长公司所属煤矿将移交上级公司党委对其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查处;对超层越界、开采保安煤柱等违法违规行为,将移交自然资源部门、公安部门立案查处。6.严肃考核问责。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催促检查,对企业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隐患排查走过程等问题,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
13、问责。7.加强信息报送。各煤矿企业要明确联络员,并于 12 月 20 日前将联络人名单、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情况,以后每月 1 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县煤炭局。 2022煤矿平安隐患整改方案20xx年1月5日县安监局领导到我矿进行平安检查,共查出20xx年12月23日未整改隐患六项11条、20xx年1月5日下井检查隐患5条平安隐患、2022年2月11日矿领导自查自纠隐患12条。针对查出的平安隐患,我矿于20xx年2月11日下午召开全矿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平安办公会议,对查出的平安隐患进行认真分析,并组织学习国家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成立平安隐患整改小组,对查出的平安隐患按照“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具
14、体整改方案如下: 一、成立隐患整改小组 1、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职责 (1)组长:为本次整改落实人力、物力,保证本次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组织相关矿领导进行验收。 (2)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按照煤矿平安规程的相关要求和煤炭行业标准编制整改方案和措施,并对整改进行催促检查。 (3)成员:在组长和副组长的领导下,按照整改措施的要求进行整改。 二、整改平安措施: 1、在整改期间,安排好矿级领导值班,严格执行上级监管部门矿级领导带班下井的规定,做到每班有一名矿级领导、每个作业点有一名队长带班,与工人同下、同上,在现场检查、指挥矿井平安整改施工,负责现场平安管理工作。 2、在平安整
15、改施工过程中,严格做到一工程一措施。在施工前,把平安措施贯彻到位。 3、严格执行平安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施工要求有序地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 4、要开好班前会,矿、队、班级领导在班前安排工作任务时,要布置平安工作室;在班中检查工作时,要检查作业现场的平安工作,当生产作业现场发现平安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5、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严格按规定要求检查瓦斯,严禁无风、微风作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6、当班平安员、瓦检员要加强对生产作业的现场平安检查和监督,发现平安隐患时,要立即催促整改;当发现有危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平安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平安地点。 7、带班矿长、队长、班组长、平安员、瓦检员和其它特种作业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严禁提前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