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 光伏扶贫既是扶贫工作的新途径,也是扩大光伏市场的新领域,有利于人民群众增收就业,有利于人民群众生活方式的变革,具有明显的产业带动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扶贫工作部署和支持光伏产业的政策,决定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现制定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利用6年时间,到2023年,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一是实施分布式光伏扶贫,支持片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贫困县)内已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加贫困人口根本生活收入。二是片区县和贫困县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农业扶贫,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光伏电站,使贫困人口能直接
2、增加收入。 二、工作原那么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考虑全国精准扶贫特困户增收需求、电力负荷及电网建设现状,统一规划实施光伏扶贫工程,率先开展户用光伏扶贫,在具备条件地区开展光伏农业扶贫和光 伏电站扶贫。 (二)政策扶持、依托市场。统筹扶贫政策、分布式光伏政策及相关税收、价格、金融及电网效劳政策,国家和地方共同支持,通过市场机制开展光伏扶贫工程建设。 (三)社会发动、合力推进。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捐资或捐赠设备等方式,积极参与光伏扶贫行动,协力解决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及资金问题。 (四)完善标准、保障质量。根据各类贫困地区地域特点、经济开展和适宜扶贫模式,完善光伏扶贫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3、,保障光伏扶贫工程投资效益。加强光伏扶贫工程质量监管。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调查摸底。组织有关省(区、市)以县为单位摸清贫困县以及需要扶贫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包括贫困县区产业经济、人口、能源、电力开展现状,特困户屋顶、荒山荒坡及土地资源利用条件,初步确定具备条件的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或村级光伏电站场址。初步考虑优先支持用电量较大、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较好的地区作为优先扶贫对象。每个贫困县选择23个具备建设条 件的光伏设施农业、光伏农业大棚或利用荒山荒坡的光伏电站场址,作为光伏农业扶贫的重点工程。户用光伏系统及光伏电站信息均需建册立户,建立信息化系统。 (二)出台政策措施。制定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指导意
4、见,明确光伏扶贫总体要求、目标和主要任务、组织实施方式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整合国家和地方扶贫政策和分布式光伏政策,通过政府补贴、农户出资、银行优贷、可再生能源基金、电网效劳等多种形式支持光伏扶贫。 (三)开展首批光伏扶贫工程。重点在地方积极性高、配套政策具备、已有一定工作根底的宁夏、安徽、山西、河北、甘肃、青海6省30个县开展首批光伏试点,选择有积极性的企业参加试点工程。组织各省提出光伏扶贫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争取年底前批复实施。 (四)编制全国光伏扶贫规划(2023-2023)。根据光伏扶贫指导意见,组织地方编制本地光伏扶贫规划,统筹编制全国光伏扶贫工作规划,明确全国光伏扶贫
5、目标、任务和布局,协调光伏并网接入和效劳,统一开展光伏扶贫工程技术培训,综合利用国家扶贫、可再生能源、财政、税收政策,提出光伏扶贫的保障措施。 (五)制订光伏扶贫年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全国光伏扶贫规划,组织各省编制本省光伏扶贫年度开发方案,明确年度光伏扶贫安装光伏的规模、安装户数以及重点光伏设施农业工程和扶贫功能的光伏电站工程,统筹全国光伏发电年度规模和财政资金情况并组织实施。 (六)加强技术指导。国家层面做好总体制度设计、政策协调、技术标准和培训体系建设,地方层面要明确光伏扶贫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责任主体,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实施主体,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加强技术培训,建立长期运行维护
6、体系,确保光伏扶贫工程的质量效益。 (七)加强实施监管。能源局派出机构会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扶贫开发部门加强光伏扶贫开发实施情况监管,重点监管年度方案执行、并网效劳、补贴资金结算以及市场秩序情况,保证光伏扶贫政策落实到位,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 四、组织和政策保障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国家能源局由刘琦副局长牵头,新能源司具体负责,规划司参与,水规总院作为牵头技术支撑单位。国务院扶贫办由欧青平副主任牵头,开展指导司具体负责,中国 扶贫开展中心参与。双方加强联系和协调配合。根据工作需要,请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等参与。 (二)建立技术效劳体系。在国家能源局领导下,水规总院会同扶贫开展中心、
7、电网、检测认证机构及主要光伏相关设备制造企业建立技术支撑体系,负责光伏扶贫全过程的技术效劳,主要包括开展规划研究、制定工程技术标准、开展工程质量控制、建立工程信息系统等,在整个工程实施及政策协调中,提供相关技术效劳和指导。 (三)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国家统筹、地方配套、银行支持、用户出资多种资金筹措机制,统筹电站建设和分布式光伏建设。光伏扶贫优先列入光伏发电年度开发方案,单独下达。电网企业配合做好电网改造等技术支持工作,并按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优先保障并网条件,与用户按月结算电费;协调中央财政安排必要的财政补助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各省级政府结合本地财政及贫困地区情况落实配套资金,银行实行低息贷
8、款;鼓励企业提供包括直接投资和技术效劳在内的多种支持。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2023年10月,开展首批光伏扶贫工程摸底调查,编制首 批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方案。以省为单位、以县为单元、以村为单体、以户为单位完成户用光伏扶贫和光伏电站场址调查,利用两个月时间形成实施方案,12月底下达首批光伏扶贫工程,同时协调落实相关配套政策。 (二)2023年1011月,结合试点工作方案出台政策措施。国务院扶贫办会同国家能源局制定关于开展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明确光伏扶贫工程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政策措施。 (三)2023年1112月,组织编制全国光伏扶贫规划。组织各省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编制光伏扶贫规划,并在各
9、省规划根底上形成全国光伏扶贫开展规划纲要,印发实施。 (四)2023年12月,制订年度扶贫方案。以全国光伏扶贫规划纲要为依据,组织地方编制并上报2023年光伏扶贫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光伏发电规模和国家扶贫资金后组织下达并实施。 (五)技术支撑单位尽快开展相关技术标准工作,年底前完成发布光伏扶贫重要对象统计技术标准、光伏扶贫规划编制大纲、2023年完成光伏扶贫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相关技术标准及光伏扶贫技术培训方案。 内容总结(1)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 光伏扶贫既是扶贫工作的新途径,也是扩大光伏市场的新领域,有利于人民群众增收就业,有利于人民群众生活方式的变革,具有明显的产业带动和社会效益(2)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捐资或捐赠设备等方式,积极参与光伏扶贫行动,协力解决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及资金问题(3)根据各类贫困地区地域特点、经济开展和适宜扶贫模式,完善光伏扶贫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保障光伏扶贫工程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