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节水补偿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建立健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可持续开展的体制机制,降低农业用水,保证生活用水,增加工业用水,保障生态用水。实现县域水资源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支撑“五化同步协调开展,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中央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的意见、自治区深化水利改革总体实施意见等会议文件精神要求,坚持科学开展观,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理念,坚持节约优先,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实施最严
2、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为核心,着力改革完善水利开展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水资源管理统一化,落实水资源总量控制总目标,不断提高水利效劳民生、保障开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开展作出新的更大奉献。 二、目标任务 以实现水资源开发可持续和生态环境可持续为目标,加快水利开展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着力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改善水生态环境;着力推进农业水权水价综合改革,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着力推进水务一体化开展改革,培育开拓水市场,形成了工业反哺农业的良好互惠机制。最终实现降低农业用水、保证生活用水、增加工业用水、保障生态用水的总目标任务。20
3、23年实现全县一产、二产、三产用水所占比重到达91.5%5.0%3.5%;2023年全县一产、二产、三产用水比例到达86.2%9.6%4.2%。十三五期间每年力争实现农业节水向其它行业供水3000万立方米以上,解决资源型缺水和结构性缺水并存的矛盾,实现了水资源作用最大化。 三、根本原那么 (一)坚持改革与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的原那么。全面深化水利改革。把握好水利改革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大胆尝试,稳妥推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注重解决当前制约水利的突出问题,又要把握水利开展的阶段性特征,着力构建水利可持续开展的长效机制。 (二)坚持政府主导水利改革与发挥市场运营机制相结合的原那么。
4、既要发挥政府在水利开展的主导作用,更要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运用市场机制,表达水的稀缺性和商品性,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高效利用、有效节约和保护。 (三)坚持水价杠杆调节与节水合理分类补偿相结合的原那么。实行差异化水价政策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发挥价格机制对用水需求的调节作用,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建立节水合理分类补偿机制,鼓励用水户通过节水获得收益,促进全民节约用水,使高效节水向高效用水转变。 (四)坚持宏观总量控制与微观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原那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建立四级水权分配落实机制,强化水权逐级审批制度。合理修订用水定额,引导用水户改
5、变传统用水习惯,提高用水效率,切实实现节水增效的目标。 四、实施范围 本方法实施范围仅限于县域内核定的二轮承包土地(包括定居兴牧人工饲草料地、移民安置地),并确定农业用水初始水权的用水户,农业灌溉用水为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用水户,通过改变传统用水方式而节约用水的用水户。 五、实施步骤 (一)明晰水权到户。按照“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原那么,将水权总量逐级分配到乡镇、协会、村组、农户(单井),并建立分作物分轮次供用水台账。 (二)强化定额管理。按照优先地表水后地下水配置的原那么,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实施井、田双控,做到亩有定额,井有总量。依据昌州水字(2023)329号关于对县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的批复中灌
6、区综合灌溉用水定额和分区灌溉用水定额标准,结合我县水利根底设施改建和高效节水面积实施以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的提高,合理修订后农业灌溉用水定额。从2023年起全县农业综合灌溉用水定额按383立方米/亩执行,其中:山区灌溉用水定额为300立方米/亩,平原区灌溉用水定额为400立方米/亩,纯井灌区灌溉用水定额为365立方米/亩。 (三)标准用水计量。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那么,完善量水设施,严格用水计量方式,农业灌溉地表水计量点为支渠出口(斗渠井口),地下水计量点为井口,实行配水、供水、用水三方共同计量确认签字认可,作为供用水结算原始依据。 (四)节余水量审核。按照方案实施范围对农业灌溉节约
7、用水逐级进行审定上报,用水协会(村组)依据农户确定水权、水量将农户本年度实际用水量和节约水量复核后报乡镇水管部门进行审核;乡镇水管部门依据农户年初确定水权、水量和供用水台账对农户本年度实际用水量和节约水量审核后报乡镇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进行核定;乡镇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核定后上报县政府申请农户节水补偿费。 (五)节余水量补偿。按照一次定价、分步实施的原那么,农户二轮承包土地节余水量原那么上由县政府统一补偿,节余水量补偿标准,根据“十三五期间全县二、三产业开展用水需求分期制定执行(包括山区、平原乡镇农业灌溉节余地表水、地下水),2023-2023年农户节余水量按照0.1元/立方米进行补偿,2023年至十
8、三五末农户节余水量补偿标准,根据“十三五期间全县二、三产业开展用水需求分期制定执行。对于农户之间发生水量交易行为、农户未按时依法缴纳水费、水资源费、水资源补偿费、末级渠系维护费行为的农业节余水量用水户,不予享受节水补偿政策。 (六)补偿资金来源。按照合理分配补偿,工业反哺农业的原那么,补偿资金由农业节余水量向工业用水转换所得收益资金和各业用水征收水资源费、水资源补偿费提供保障,并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 (七)节水补偿金的管理与支付。由县财政部门根据县政府审定批准的各乡镇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上报农业节余水量补偿费,拨付各乡镇财政所补偿费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农户节余水量补偿费由乡镇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会同乡
9、镇财政所统一进行发放,执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逐村逐户张榜公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农业节水水权转换补偿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农口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为成员的农业节水水权转换补偿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业节水水权转换补偿改革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水利、发改、经济、财政、农业、农经、电力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等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全力做好农业高效节水向高效用水、管理水利向经营水利转变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农业节水水权转换补偿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农业节
10、水水权转换补偿改革工作的指导和跟踪落实,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农业节水水权转换补偿改革工作科学合理,执行到位。 (三)建立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宏观指导,水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管理、各乡镇政府、各水管单位共同参与的统一管理体制,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下,合理利用,优化配置水量,综合治理,统筹规划,切实保障农业节水水权转换补偿改革工作的实施。 (四)建立和完善水量计量控制及监测管理系统。根据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确定重点支持工程和灌区单位,尽快完善和配置取水计量、监测管理和水资源管理系统。一是建立和完善取用水计量系统;二是完善和健全水资源监测管理系统;三
11、是建立节水管理信息系统。 (五)健全完善市场调控机制。建立和完善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的市场调控机制,完善水量、水价形成机制、节水鼓励机制、水权交易规那么及有关水市场管理平台等,利用市场调节促进水量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流转。 (六)加大宣传力度。农业节水水权转换补偿改革工作涉及面广、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基层水管所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工具如播送、电视、网络、报纸等途径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利用乡镇集市,科技培训等方式做好农业节水水权转换补偿改革工作宣传,唤醒农户节水意识,使“要我节水变“我要节水。为保障农业综合水权水价改革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根底。 内容总结(1)农业节水补偿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建立健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可持续开展的体制机制,降低农业用水,保证生活用水,增加工业用水,保障生态用水(2)着力推进农业水权水价综合改革,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3)着力推进水务一体化开展改革,培育开拓水市场,形成了工业反哺农业的良好互惠机制(4)按照优先地表水后地下水配置的原那么,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实施井、田双控,做到亩有定额,井有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