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区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标准和加强我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对全区国有企业资产使用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清查。为保证清查工作顺当进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摸清家底。对全区各国有企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状况,为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打下坚实根底。 二标准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实现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有机统一,实行国有企业资产的动态监管。 三完善制度。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觉察的问题,认真分析争辩,查找问题缘由,理清监管思路,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平安完整。 二、工作范围
2、区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及其所属各类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有关部门管理的企业均包括在清查范围内。 三、工作内容 本次清查工作以各企业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各企业在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按标准按时限高质量完成清查工作。 一户数清查。各企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对企业的户数、分布、级次、股权结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和统计。 二账务清理。各企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企业及下属企业的各类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企业内部资金往来和借款状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三资产清查。各企业主管部门和各企
3、业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和查实。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查和登记,以及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核对。 四资金核实。各企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核实国家资本金,完善根底管理制度,促进理顺产权关系,为建立标准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制造条件。 五健全制度。各企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完成清查工作后,认真分析在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四、工作步骤 本次清产核资工作实行自查申报、核实和催促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规划如下: 一单位自查阶段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3
4、月15日。各主管部门、国有企业要认真开展资产清理,核实资产权属和去向,切实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审核清理登记表,做到账实相符,确认无误后将自查状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给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在3月15日前将收集好的资料统一报送至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二审计核实阶段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6月15日。为保证本次清查工作真实牢靠,财政部门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各单位上报的清查结果进行逐一审计,切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三整改总结阶段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30日。各部门要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状况进行全面总结,将清查核实后的资
5、产数据形成工作台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消逝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区国资中心要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准时上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五、工作要求 一各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细心组织,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牢靠。 二各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那么,照实上报账内及账外资产,不得隐匿资产,不得虚报、瞒报,照实暴露存在问题。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应认真清理分类、查明缘由,依据企业实际状况,依据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认真争辩提出处理意见,做到账实相符。 三各主管部门和各企业通过资产清查,照实反映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冲突和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企业改革改制的方案,加快推动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总体运营效益。 四各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准时开展工作,按时将清查报告和清查统计表册(请各单位在企业管理工作群内自行下载)及电子版等相关资料上报到区国资中心。逾期不报的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各单位要准时向区国资中心报送负责人联系方式,建立企业管理工作群,传达和下载有关文件、表册,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