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委采砂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标准河道采砂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加强限采点管理,稳固河道采砂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省河道采砂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禁止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围绕构建和谐这一目标,进一步整治、标准河道采砂秩序,有效遏制当前的非法采砂行为,确保实现河势稳定,防范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区经济开展。 二、目标任务 (一)打击非法采砂 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力量,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境内非法采砂行
2、为。对抗拒、阻挠执法人员、毁坏水利工程设施、影响社会安定的非法采砂行为,予以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对于党员、干部参与非法采砂的,由纪检、监察、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限采点结束采砂 对202223年至2023年度经批准的限采点一律结束采砂,抓紧时间清理砂场,对不能按要求落实的,要严格落实处分,直至撤消采砂许可证,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格追究。 (三)坚决取缔非法砂场 汛期将至,根据防洪要求,去除河道滩地非法砂场,保障防洪平安;对擅自转让、占用耕地用于非法经营砂场的要严肃查处、坚决打击。 三、时间安排 (一)2023年4月30日至5月6日宣传发动,并摸排造册;各乡镇在显著位置
3、和重点区域张贴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辖区河道禁止非法采砂的通告,并把此通揭发至非法采砂船主和砂场经营人员,统计非法砂堆数量和方量;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中整治方案上报区政府。 (二)2023年5月7日至5月17日集中整治。区政府从公安、纪检、检察院、海事、安监、水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我区境内屡禁不止的重点非法采砂河段进行联合打击。 (三)2023年5月18日至5月31日,区河道管理局和水政监察大队配合乡镇政府对零星非法采砂进行打击,稳固和保持集中整治成果。 四、组织及分工 集中整治期间,成立相应工作组织,实行分工负责: (一)督察组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区政办、区政府督查室、区人大办公室等单位
4、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督察各乡镇砂堆清理进度、执法队执法情况等综合工作。 (二)综合组从区水务局抽调专门人员办公。主要负责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汇总、起草文件、签到、编制简报、发布新闻等后勤工作。 (三)执法组 执法一组由河道局全体人员、海事局2人、公安局2人,主要负责打击区段涡河内的非法采砂,配合有关乡镇进行砂堆清理;执法二组由水政监察大队全体人员、公安局2人组成,主要负责打击区境内中小河流的非法采砂,配合有关乡镇进行砂堆清理;两队执法人员根据需要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灵活行动。如遇重大案件,两队人员统一行动,相互配合,对非法采砂进行联合打击。 (四)各乡镇综合执法组 人员由各乡镇抽调精兵强将组成,
5、负责打击本辖区的非法采砂和砂堆清理等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各负其责,稳固长效监管机制 建立由区政府牵头,纪检、监察、水务、海事、公安、安监、国土、宣传、工商、交通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参加的治理河道采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签订责任状的形式,明确各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在河道禁采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坚持属地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制。 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首长负责制,负责对辖区内非法采砂、堆砂现状进行摸排,责令砂场主限期将砂堆自行清理完毕并复耕,对逾期没有清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农田保护条例第
6、三十三条的规定,对采砂户非法所得的矿产资源依法予以没收,并处分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出租土地堆砂的由区国土局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根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l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部门协同,强势执法 执法队负责对境内河道采砂船只进行清理,责令非法采砂户限期自行撤除采砂设备,并把采砂船停靠到指定地点,然后用钢板把船焊接连在一起统一停放;或者自行把采砂船拖离河道。对未经水务局允许,私自把焊接连在一起的采砂船拆开的、或者未经水务局允许私自停靠在河道内的其他非法采砂船,由海事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平安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的
7、规定,依法对采砂船只予以没收、并进行切割处理。 (四)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今后在区境内河道上发现一例非法作业的采砂船对水务或海事部门处分202300元,由区政府直接从该单位财政帐户上扣除;境内有砂堆未清理彻底或新出现砂堆,每发现一例(包括举报查实)处分乡镇、街道202300元,由区政府从该乡镇、街道帐户上扣除。超过三例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区政府说明情况,给予乡镇街道通报批评,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对于参与非法采砂活动的党员干部或构成违法的非法采砂户,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要严肃查处。对完成任务较好的乡镇、街道,区政府将对有关人员进行奖励。 (五)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打击非法采砂的强大舆论气氛 区政府发布禁止采砂公告,宣传禁止采砂的原因,采取的措施及整治目标;各乡镇要加强宣传、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成立宣传组,开辟专栏,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简报等媒体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河道非法采砂的危害以及打击非法采砂的成果,努力营造打击非法采砂的强大舆论气氛,起到宣传、警告和震慑作用;并设立举报平台,鼓励群众和社会参与综合治理。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