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粮食局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23年全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根据202223年市粮食清仓查库实施方案(xx政办函(202223)2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粮食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存储在区内的所有中央储藏粮、最低收购价粮、地方储藏粮(含省、市、区级)、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查清中央储藏粮、最低收购价粮、地方储藏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 (二)库存粮食帐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
2、与保管帐、统计帐、会计帐、银行资金帐的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务处理合规情况;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帐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贷款收购的粮食,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藏粮、最低收购价粮和地方储藏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其中,地方储藏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藏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xx年度中央和地方储藏粮轮换方案执行情况,包括轮换方案下达是否标准、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方案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
3、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成品粮库存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地方储藏成品粮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六)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付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xx年和20xx年中央储藏粮和地方储藏粮保管费、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代储企业。 (七)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所有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 二、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xx台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粮食局,负责组织落实清仓
4、查库的各项具体工作。 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我区粮食库存普查方案,领导并组织实施全区清仓查库工作。 (二)催促和指导我区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认真自查,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协助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202223年3月25日24时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 本次清仓查库按区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的方式进行。 四、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4月5日前,区人民政府要催促和指导纳入检查范围的企业认真自查,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真实反映
5、粮食库存实际。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对已销售出库的库存粮食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核减当月库存统计帐,不得以货款未回笼等理由出现任何形式的虛增库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进行整改和处理。 (三)加强监督,提高清仓查库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清仓查库期间可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查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举报 ,接受群众监督。 (四)严明纪律,清正廉洁搞好检查工作。检查人员要坚持原那么,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 (五)加强管理,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国家粮食库存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实施保密工作组长负责制。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