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我局及时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 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到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稳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深远意义。 我局紧紧围绕县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得方案: 一、立足法治宣传的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在全国“扫黑除恶专
2、项斗争电视 会议结束后,我局充分发挥广阔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社区)法律参谋、专(兼职)调解员及法治宣传志愿者等法律人的作用,在各自辖区内专项宣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通过讲解法律、说明危害,提高群众的责任意识,扫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营造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基层社会环境。 二、主动作为,开展节前矛盾大排查、大整治 临近春节,劳动争议,农民工讨薪等案件有上升趋势,为切实维护节日前后社会稳定,我局将组织各乡镇司法所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尤其关注年底欠薪、重大债务纠纷等群体性事件,主动帮助他们和法律援助中心对接,做到及时排查、积极化解,尽力把矛盾纠纷苗头抑制在基层。
3、 对最近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集中梳理,属地司法所通过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努力提升思想道德认识水平,通过 、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其最新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催促他们认真悔过,牢记教训,坚持做守法公民,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在脱贫攻坚中,以“户户入、入户户的工作方法和网格化管理模式,深入群众,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三、部门联动,促进“扫黑除恶信息互通共享 作为司法行政部门,主动XX县区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对接联动,在日常工作及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大整治活动过程中,但凡发现有相关涉及黑恶势力的情况或线索,及时向公安等部门共享信息,为群众提供涉黑涉恶举报渠道,对举报信息进行初步核实后
4、交由公安部门作进一步处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依法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使扫黑除恶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社会的检验,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的必然要求。一是要求律师准确把握相关涉黑涉恶犯罪构成的规定,准确掌握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深入学习两高两部相关刑事司法政策。二是切实加强对律师辩护代理指导监督,引导律师严格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确保案件质量。三是引导律师充分认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尽职尽责做好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出庭辩护等工作,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四是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反映律师合理诉求,依法保障律师各项诉讼权利,为律师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提供便利,防止因阻碍辩护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而影响案件顺利办理。五是要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收到当事人投诉或相关办案机关的司法建议,要第一时间立案、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第一时间处分。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