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23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切实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标准(试行)去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控制在最低限度,积极营造一个健康的学习场所,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健康地成长。 二、具体措施 1.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 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以顾志红校长为组长,殷永德副校长为副组长,由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年级
2、部领导及全体正副班主任和校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2.疫情报告人即校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3.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校医、到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4.认真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 (1)晨检在校医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病症(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年级部,然后由年级部统计报告给校医,校医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
3、因病缺勤的学生,及时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疑心,及时报告给校医。校医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5.认真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天内有例或者连续天内有多个学生(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病症(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校医必须在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校医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病症时,校医必须在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校
4、医必须在小时内最好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5)专门制定春季传染病及病愈情况日报表,日报表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于每天(包括周六和周日)上午9:30前经年级部交校医室,即使无新发病例,也必须每天作零报告; (6)校医要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 、 等)向区疾控中心和渎木人民医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6.认真做好消毒防患措施: (1)教室门窗要翻开,尽量保持通风,课间要求学生尽量不要待在教室里,到室外呼吸新鲜空气; (2)加强锻炼,每天坚持一个小时的活动量,提高身体的免疫力; (3)认真做好个人卫生和集体卫生,勤换衣服,保持教室和宿舍的清洁卫生; (4)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生活要有规律,注意劳逸结合; (5)每天晚自修结束,由专人在教室里喷洒消毒液,并关好门窗,第二天早晨由专人提前半小时开好门窗通风; (6)学生宿舍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做好消毒工作。 内容总结(1)(5)专门制定春季传染病及病愈情况日报表,日报表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于每天(包括周六和周日)上午9:30前经年级部交校医室,即使无新发病例,也必须每天作零报告(2)(6)校医要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 、 等)向区疾控中心和渎木人民医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告